哪类课外培训风险最高?校外培训期间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主要来自哪里?家长和培训机构又该如何预防风险?
就这些问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对近十年审理的相关案件进行了梳理。5月19日,海淀法院发布了《涉未成年人校外培训期间侵权案件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少年法庭法官从刑事和民事视角提出了专业建议。
危险集中发生在教学过程中
《白皮书》显示,海淀法院少年法庭自2013年年底开始受理涉未成年人民事侵权案件,其中涉未成年人校外培训期间侵权案件的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2013年至2022年,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受理此类案件共计50件,占涉未成年人日常学习、培训期间侵权案件总数的25%。2023年第一季度,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受理此类案件共计4件,占同期涉未成年人日常学习、培训期间侵权案件总数的40%。
《白皮书》提到,校外培训机构的种类可分为体育类、艺术类、文化类、早教班和托管班等。2013年至今,未成年人在体育类培训机构发生人身伤害的案件最多,共计25件,占比46%,艺术类培训机构次之,为13件,占比24%,托管班、文化类、早教班的案件占比较少,分别为15%、9%和6%。体育运动较其他类型的培训来说,存在更高的危险性。部分家长没有为孩子选择适合其身心发育状况的培训项目,导致孩子在接受培训的过程中更加容易受到人身伤害。此类案件发生较多的场所包括滑冰场、羽毛球馆、舞蹈室、散打场馆、跆拳道馆、体能馆、橄榄球场、空翻训练馆以及游泳馆等。
《白皮书》还分析,危险集中发生在教学过程中。样本案件中,在教学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的案件共计38件,占比最大,为70.4%。且《白皮书》指出,被侵权人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龄阶段集中在小学,男生占比较大。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风险预判与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更容易遭受到外界的侵害,加之未成年人在小学阶段参加校外培训的情况显著增多,导致小学生成为在校外培训期间受伤的主要受害者。男生更加活泼好动的性格特点导致其更容易在培训过程中受到伤害。
此外,海淀法院还发现,近一半案件存在第三人侵权,第三人主观方面基本均为过失;被侵权人及其监护人也存在过错的情况凸显,因此,被侵权人作为受害方虽然遭受身心伤害,但因自身或其监护人对事件的发生存在过错,或适用了自甘风险的原则,仍需自担部分损失。
值得关注的是,校外培训期间未成年人受伤情况多为骨折,占比56%,还有牙齿受伤、面部烫伤、眼睛受伤等伤害。26%的案件中未成年人构成伤残,其中11件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构成10级伤残,另有构成9级、7级以及1级伤残的案件各1件。
未成年人在校外培训机构遭受到性侵害的问题凸显
《白皮书》显示,2015年至今年第一季度期间发生在校外培训机构的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刑事案件共计14件,占涉未成年人日常学习、培训期间刑事案件总数的36%。
样本案件中,案由包括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和故意伤害罪,其中猥亵儿童罪10件,强奸罪、猥亵儿童数罪并罚罪2件,强制猥亵罪1件,故意伤害罪1件。《白皮书》指出,未成年人在校外培训机构遭受到性侵害的问题凸显。
而从犯罪人身份来看,12件案件的犯罪人为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职人员,占比达86%,犯罪人为同学和机构保安的案件各1件。
此外,在被害人学龄阶段方面,6件案件的被害人是小学生,4件案件为初中生,3件案件为高中生,1件案件为学龄前儿童。
《白皮书》特别提到,目前,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没有统一的性教育课程,未成年人的性防御意识普遍较低。低龄学生一旦遇到加持“教师”身份的犯罪人,则更易受到侵害。
家长应提高监护意识
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建议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切勿盲目跟风,随意或者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课程。
“一些家长急于求成,未能合理评估孩子的身体状况,让孩子参加超出其身体负荷能力的培训项目,不仅会导致孩子身体遭受伤害,还可能会因未尽到监护职责而自担损失。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要综合考虑孩子的兴趣爱好、身体素质和学习经历等因素,选择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的培训项目。”该法官表示。
此外,该法官建议家长在报班前详细了解体育项目存在的运动风险以及训练规则,合理考察机构与教职人员资质,并提醒孩子务必听从教练的指挥,按照规范要求练习动作和使用运动器械。
“家长还应提高监护意识,筑牢第一道防线。”少年法庭法官表示,“建议家长在具备陪同条件时,加强自主看护的意识,履行好监护职责,防止孩子在上课前、下课后等无教师看管时期受到伤害。另一方面,对于孩子在机构内遭受到性侵害的情况,家长要有意识地对孩子进行预防性侵教育,提醒年幼的孩子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部位,帮助孩子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此外,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关爱,一旦发现孩子行为举止、情绪心理方面的异常,应引导孩子客观描述事件经过,及时留存证据,尽快报警,通过法律武器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校外培训机构应落实安全责任
《白皮书》认为,校外培训机构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基本方针,以培训机构学习环境的平安稳定为目标,制定详尽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对教职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完善安全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此外,校外培训机构在接收学员之前,应引导学生及家长合理评估学生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训练项目;了解学生对该项目既往的学习经历与训练水平,建议家长为孩子选择适合其现阶段水平的课程等级。
“安全事故不仅会在训练过程中发生,还会在课间、上下学前后等学生‘失管’状态下发生。因此,校外培训机构不仅应关注在课上传授知识和技艺,还应加强对学生课间活动的监管,比如,在卫生间、热水间、玩具娱乐区、户外活动场地等学生课间涉足频率较高的场所内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巡视,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白皮书建议。
在体育类的校外培训项目中,一般都会使用比较专业的训练设备,这些设备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是陌生的,又是新奇的。如果在训练前未能告知学生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使用时间和场所,则有可能出现学生将器械当成玩具玩耍等情况,导致一定的安全风险。《白皮书》提醒到,对于学生在训练中必须要使用的器材或者自备的工具,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职人员应作出明确的要求和细致的操作指导,确保学生使用的安全。
《白皮书》强调,现实中存在培训机构数量众多但师资良莠不齐的现状,尤其是在教师的职业道德方面,轻则影响教学质量,重则危及学生人身安全。部分教职人员虽然持有相关教育教学资格证,但存在缺乏教学经验、违背教学规律揠苗助长等情况,在学习或者训练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伤害。部分教职人员劣迹斑斑,利用职务便利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部分培训机构为了提高声誉,争相聘任外教,却未对外籍教师的素质与水平进行严谨考核。“在此,建议培训机构建立教职人员职业档案,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完善教职人员常态化培训制度,确保在职人员均为有良好道德品行、教学资质和丰富教学经验的优质教师”。
责任编辑: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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