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回复“OK”成被告 探讨关键问题慎用表情符号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更新时间:2023-06-30

2022年12月22日,郭某某在微信上与刘某云商量其子刘某伟借款的还款事宜,郭某某发微信消息要求刘某云成为其子刘某伟借款事务的债务担保人,对此消息刘某云于12月24日回了一个“OK”的微信表情手势。后因借款人刘某伟并未偿还有关欠款,郭某某于2023年1月6日,将刘某伟和其父亲刘某云以逾期未归还债务为由,一同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承担本金159118.4元和利息7907.88元的还款责任。(6月25日澎湃新闻)

经法院调解,被告刘某云与被告刘某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并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原告郭某某相关借款。被告刘某云之所以接受了调解,愿意承担其子的还款责任,是因为其回复“OK”的微信表情手势,成为“呈堂证供”,表明其已经同意了作为此笔借款的债务担保人,就有义务在被告刘某伟逾期未偿还借款时承担偿还责任。

凡是买卖合同、借款协议之类的经济文书,都需要白纸黑字,经过双方确认,然后签字画押,免得留下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后遗症。现如今,随着QQ、微信等网络沟通方式的流行,只要动动手指头发一条短信,甚至发一个微信表情手势,免去了来回奔跑的面对面沟通,就能把事情搞定,方便是方便了,却也容易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微信回复“OK”成被告,虽然被告刘某云辩解说回复“OK”微信表情手势是在两三天后发出的,但这样的辩解显然没有多少说服力,因而没有被法院采纳。

说到底,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只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靠,在庭审中取得主动权,才有可能打赢官司。否则,缺乏证据,或者提交的证据缺少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就只能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但是,“OK”之类的微信表情符号是不是一定能够成为“呈堂证供”,从而具有证据效力,也不能一概而论。不同的法院对此存在意见分歧,也就有了不一样的判决。比如,广州中院在一起仓储合同纠纷案中认为,表情符号是辅助表达心情、情感和想法的可视化图像,不能仅凭表情符号而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承诺,故没有认定当事人发送的“OK”表情系同意之意。而厦门中院在一民间借贷纠纷中则认为,根据日常交流习惯和聊天语境,当事人发送的“OK”表情符号应视为对对方请求的同意,并据此作出裁判。

有时候,即使是“白纸黑字”,也不可避免存在歧义甚至无可挽回的漏洞,稍不留神,表达的意思有可能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是“定金”还是“订金”,一字之差,结果会大相径庭。是“还(hai)欠款”(还欠着若干钱没有归还)还是“还(huan)欠款”(已经归还了以前所欠的钱)意思天差地别。因此,签订合同、协议时,最好用“白纸黑字”把真实意思表达清楚,即使多费一些笔墨也在所不惜。如果要使用QQ、微信之类的网络方式联系,也最好使用文字沟通,尽量少用微信表情手势,免得节外生枝。随手发送一个表情符号,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偏差,产生不必要的歧义,是祸是福还真不好说。

责任编辑:谢婷

版权声明: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 8629 6259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696号 蒙ICP备16001043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