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认罪的“老虎”:援藏后大肆敛财,给国家造成损失近2亿
 来源:北京青年报-政知圈微信公号  更新时间:-0001-11-30

北京青年报-政知圈微信公号消息,在被查一年多之后,“老虎”陈家东受审。

6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据检方指控,陈家东敛财超9415万,贪污超341万,另外还造成国有财产损失1.9亿余元。

长期在福建任职

陈家东,男,汉族,1959年8月生,今年64岁,福建长乐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在福建工作。

简历显示,陈家东曾任福建省林业厅副厅长,2001年7月任福建省第三批援藏工作队领队,西藏林芝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2003年12月确定为正厅级)。

援藏3年后,2004年7月,陈家东回到福建,任福建省林业厅副厅长(正厅级)。不到1年(2005年4月),他转任宁德市委副书记(正厅级)、福安市委书记。

2007年,他先后担任宁德市代市长、市长。2010年,他再次回到福建省林业厅,任党组书记、厅长。

2013年8月,陈家东任漳州市委书记。在漳州工作3年多后,2016年12月,陈家东出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并于次年1月当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2年1月,陈家东卸任,2022年2月25日被查。

搞“政绩工程”:6座驿站荒废,歌剧院成半拉子工程

几个细节值得关注。

第一,陈家东是个“官迷”。

2022年8月,陈家东的双开通报中提到,他曾经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用公权力为利益集团服务,不认真履行“一把手”管党治党职责,严重污染政治生态。

第二,他曾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今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中提到了陈家东。

通报中提到,2013年至2022年,陈家东先后收受礼品折合共计72万余元;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家中、公司内部餐厅或高档酒店安排的宴请,饮用高档酒水。

此外,陈家东为追求短时间内出“政绩”,盲目决策新建6座驿站,建成后大多逐渐荒废;设计并建设歌剧院项目,因投资规模太大、不符合实际,最终沦为“半拉子工程”。

北上援藏开始大肆敛财

第三,根据检方指控,陈家东涉嫌三罪,分别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其中受贿和贪污的数额近亿元。

受贿罪:

2000年至2022年,被告人陈家东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副书记、地区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福建省宁德市委副书记、市长,福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福建省漳州市委书记,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林地审批、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15万余元。

贪污罪:

2015年至2017年,陈家东利用担任漳州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国有财产人民币341万余元。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陈家东敛财的时间点,敛财跨度长达22年。

从起诉情况来看,陈家东敛财的第一个岗位,是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副书记、地区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换句话说,他在援藏期间还大肆收钱。

第四,陈家东还因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1.9亿余元。

检方指控:

2013年至2014年,陈家东在担任漳州市委书记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向开发商多支付工程款,造成国有财产损失1.9亿余元。

这一细节,也是首次披露。

第五,陈家东所涉罪名中,有两个都是在担任漳州市委书记期间所犯下的。

陈家东到漳州是在2013年8月,那也是他仕途中首次担任地级市市委书记。

一个细节是,在2013年8月当选漳州市委书记时,陈家东曾表示,自己将“严格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克己奉公、不谋私利,带头抵制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015年11月,陈家东在一篇文章中写道,“要从近年来漳州市发生的腐败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守住大节、管好小节,处理好亲情友情,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据央视画面显示,在6月29日的庭审中,陈家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责任编辑: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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