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缴“五险一金”会有啥后果?去医院自掏腰包、买房只能商贷
 来源:全国妇联女性之声  更新时间:2023-02-20

全国妇联女性之声消息,作为一个平平无奇的社会人,如果小美不想缴“五险一金”,会有什么后果?

没有五险一金的小美的一生

“五险一金”是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以及公积金的总称。

如果不缴“五险一金”,首先,小美会失去医保报销的权利,在医院挂号、检查、拿药都需要自掏腰包。

如果小美在这期间怀孕,产检、手术的费用也要全部由自己承担。在休产假期间至关重要的生育津贴也就与她绝缘。

如果小美在工作期间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她将无法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只能自掏腰包去看病。如果倒霉的小美遇上公司裁员,她将失去作为临时过渡补贴的失业金。

而如果小美在扛过种种困难之后攒够了资金买房,她会发现,自己只能看着其他购房者申请利息较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己却只能申请利息高出近2%的商业贷款。如果她想租房,也无法使用公积金提供的每月几百至上千元的补贴。小美终于熬过几十年,退休后也拿不到退休金,只能靠以前的积蓄度日。

求小美此时的心理阴影面积?

“自愿放弃”?不行!

此时,留给小美的只有一条路:要求公司补缴自己的“五险一金”。

事实上,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是违法行为,行政部门可以据此作出行政处罚。在补缴完毕后,小美依然可以享受作为一个社会人的权益。对于网友们担心的签署自愿放弃协议、只交五险、不交一金等情形,法律也做了明确规定:不行!

因为员工是没有“自愿放弃社保”的权利的,换句话说,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口头承诺、书面承诺都不具法律效应。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和借口,也不管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

这样缴社保,统统违法!

除了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金,下面这些社保缴纳的误区,企业和个人也要避免。

误区一:单位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

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缴纳社保,似乎是很多企业的潜规则。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指出: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的,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如果职工的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误区二:试用期不用缴社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企业在试用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误区三:不签合同就不用交社保

有些用人单位会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保。其实,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个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就必须得缴纳!

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报名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等。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误区四:上下班路上摔伤都算工伤

人社部指出,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上下班途中;

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同时,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误区五:单位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

需不需要给法定代表人缴社保,关键看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其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强制参保对象。

误区六: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缴社保

将社保挂靠别人公司,或者找人才资源服务公司代缴社保,几乎是很多失业朋友的备选之路。但是,这样缴纳社保是非常不靠谱的。市面上多数社保代缴服务公司都处于灰色地带,所谓的“挂靠”社保,其实就是虚构劳动关系,然后骗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职工社会保险不合法。

“五险一金”实用说明书

“社保缴费满十五年可以不缴了?”“异地就医怎么办?”“不想工作了,能不能靠失业保险生活?”“哪些情形属工伤?”……关于“五险一金”,你该知道以下“常识”:

责任编辑: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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