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巾刺客”横行是一种义务转嫁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更新时间:2023-04-27

“你们这餐巾纸怎么收费这么贵呀?”近日,从山西来新疆乌鲁木齐游玩的朱先生在某连锁餐馆用餐,结账时发现多了一笔5元的餐巾纸费用,他表示不解:“提供餐巾纸不应该是餐馆的基础服务吗?”该餐馆工作人员则表示,该店纸巾一直都收费。由于餐巾纸收费涉及金额不大,消费者为了面子或者为减少麻烦大多选择默默付款。但是,部分餐馆的餐巾纸收费较高,令消费者感到“扎心”。(4月10日《工人日报》)

像朱先生这样的就餐遭遇,很多人都有过,只是因为钱不多,通常只有两三元、三五元,或者为了面子、为了减少麻烦,很多人并不在意或太较真儿。有的餐饮店即使使用扫码点单,也将餐巾纸设置为“必点商品”,消费者无法在点餐界面取消,纸巾包装盒上、收银台等处也没有说明纸巾要收费。如此一来,实属捆绑消费。

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主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当告知消费者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消费者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商家在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收取纸巾费,甚至将纸巾设置为无法取消的“必点商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电子商务法也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可见,就餐收取纸巾费,是一种损害消费权益的行为。正如一位律师所说,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如果餐馆未尽到提前告知义务,遭遇“纸巾刺客”,造成误导消费、强制消费等情况,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协组织投诉。据报道,2021年,温州一火锅店将2元纸巾设成“必点商品”且不能退款,被消费者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最终被罚款2万元,实属应当,涉事商家无疑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事实上,即使有的商家会在餐桌、纸巾包装盒、收银台等处标明纸巾多少钱一盒,且价格公道,让消费者知晓,有的还容许消费者把付了费没用完的纸巾拿走,这也是义务转嫁——有法律人士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等,餐馆向消费者提供经过消毒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纸巾,是用餐过程中的基本配套服务和行业服务标准,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也是消费者接受就餐服务的前提,不能把因此产生的费用转嫁给消费者。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和引导,让提供纸巾回归餐馆的基础服务。

对于商家而言,改善消费环境,做好餐饮服务的小细节,比收取纸巾费更重要。目前消费者对于餐巾纸收费还是普遍持抵触情绪的,尤其是在遇到“纸巾刺客”时,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体验,餐馆也会减少一批“回头客”。

据报道,商家收取纸巾费通常是以节省成本为由,免费纸巾消耗较大,而让客人花钱购买,则会无比珍惜。这就提醒消费者,在抵制纸巾费时,也要避免大量浪费纸巾,既要考虑自己的消费体验,也要顾及商家的运营成本。只有平衡了消费体验和运营成本,大家才会相互理解与成全。

责任编辑:春彰

版权声明: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 8629 6259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696号 蒙ICP备16001043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