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人民检察院携手萝北县渔政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将3万多尾鱼苗放归黑龙江,以保护黑龙江流域的渔业生态平衡。
图为检察干警将鱼苗倒入江中。
活动现场,近三万尾小鱼苗纷纷落入水中,开启了它们的“美丽”旅程。本次活动源于2022年的几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0名犯罪嫌疑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分别在黑龙江流域、松花江支流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审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自愿采取增殖放流的形式修复渔业资源,恢复生态环境,共出资32000元购买鱼苗用于放流活动。
此次活动是与渔政综合执法大队共同推进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是惩罚性措施与预防性建设的统筹并举,通过生态补偿措施,修复渔业生态环境,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把生态和法治理念相融合,用法治力量服务和保障萝北绿色名城生态发展,体现了“责任修复+执法监管+检察监督”的综合治理效能,全面贯彻“惩罚式”原则,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更加重视恢复性司法理念的运用,实现惩治犯罪和生态保护双赢。
萝北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萝北县检察院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努力探索一条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新路径,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水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
责任编辑: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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