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落实落细“河长·检察长”机制,加大对农村水生资源保护,齐心下好公益保护“一盘棋”,共护清水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近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河湖长、天柱县人民检察院、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天柱县人民法院、天柱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开展清水江流域联合巡河活动。
据悉,天柱县河流众多,其中清水江纵贯全境,为天柱县第一大河流,自锦屏县茅坪镇杨渡角流入天柱县境内。天柱县白市水电站建成后,不仅便利了水上航运,同时也对库区的生态调节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巡河中,参加人员从远口镇码头出发,沿清水江两县交界的天柱县坌处镇方向巡河,实地察看了河湖现状、水质,重点巡查是否存在各类侵占水域岸线、污染河流水质、非法捕捞、河道非法采砂淘金等涉河涉水违法违规线索。到达坌处镇码头后,集中开展生态渔业鱼苗投放、增殖放流活动。
近年来,天柱县检察院聚焦重点水体和重点河流,共办理清水江流域公益诉讼案件24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1件,督促有关部门打捞和清理清水江沿岸河面垃圾147吨,追缴非法捕捞当事人生态修复资金17.3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1056.6斤,拆除沿岸废弃房屋1处、拦网61处。
责任编辑: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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