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一些缺工的企业和一些人员宽裕的企业之间实行“共享用工”,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共享用工”模式让员工在企业之间临时性流动,实现人力资源的再分配,打开了企业用工的新思路,缓解了一些行业之间的双重用工压力。
“共享用工”模式有利于减轻员工宽裕企业的成本压力,满足缺工企业的用工需要,解决待岗员工的就业问题,是三方互助互利互赢的举措,只要法律关系能够明确,值得鼓励。也要看到,尝试“共享用工”的模式,仍需了解其中存在的一些潜在风险,如员工权益、员工福利以及员工召回等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跟踪了解“共享用工”发展情况,同时督促各地加强对企业“共享用工”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共享用工”规范有序。
办好“共享用工”这件好事,要妥善解决可能存在和引发的问题。一方面,保障外派员工的劳动权益、工资福利等问题,需要双方企业和员工认真协商,以合同形式达成共识;另一方面,“共享用工”的模式与通行的劳务派遣模式相类似,取决于劳动合同是否重新签订,如果改变了劳动关系,临时用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理应由新的用工方承担。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共享员工可能更多地关注自身的合法权益及待遇保障,这种要求理应得到充分尊重。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谈“共享用工”新模式
鉴于过期药品回收的复杂性和专业性,需尽快协调政府、制售药企业、药店、医院、社区、协会等多方力量,打通难点堵点,建设回收长效机制。要在法律法规层面迅速填补过期药品回收相关空白,使制定回收制度、给予财政支持、进行资金审批、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等有法可依,并尽快形成一套全国统一的过期药品回收规范化流程,严惩非法购销过期药品的行为。
明确责任主体,完善成本分摊机制。例如,部分国家成熟经验表明,药监部门可作为回收监管的主体,制售药企业、行业协会等可作为回收执行的主体,由此明确承担回收成本、无公害处置费用等方面的职责。对积极参与过期药品回收的企业、个人或社会团体,可给予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信贷优惠等激励奖励。
减少药品浪费。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通过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引导制药企业践行绿色生产理念,完善药物分装体系。减少以药补医、小病大治、开大处方等造成的多开药现象,买药或开药坚持适度适量原则。建立上门回收、邮寄和社区、单位、公共场所回收等多样化便捷回收通道。
——《经济日报》发表评论谈如何建立过期药回收机制
近日,中央网信办印发《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要求建立“优化营商网络环境”长效工作机制,其中明确网站平台应重点处置贬损丑化企业等6类侵权信息,再次释放了利好消息,给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
不要小看这些错误言论的影响。早些年前的网络上,民营企业家的形象总体还是正面的,他们和网友互动频繁,网友欣赏并宣扬他们开拓创新、艰苦创业的精神。而如今的互联网上,许多民营企业家已噤若寒蝉——尽管多数民众能够理性看待民营企业家,但仍有不少人被情绪裹挟,动辄给他们扣帽子、泼脏水,动不动要“挂路灯”。这种情绪是破坏性的,不仅给企业和企业家形象造成冲击,更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信心和稳定预期。
优化涉企网络环境,不是只讲好听的话、赞美的话,也并非将所有的批评都拒之门外,而是要最终回归到理性、建设上面去。一些真实的、善意的、合法合理的监督,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也应该敞开怀抱接受;真正要反对的,应是那些虚假的、恶意的、动机不纯的侵权信息,这次明确的6类信息,即仿冒性信息、误导性信息、谣言性信息、侮辱性信息、泄密性信息以及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就明确了指向。
——《南方日报》发表评论谈如何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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