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两部手机一个小时能赚500元?法院:判刑!
作者:龚茶玲 陈梓娴 周凌如  来源:潇湘晨报  更新时间:2024-07-17
  “只要两部手机,一个小时就能赚500元。”

  这样一条视频评论让吴某心动了,不仅主动联系对方,还拉来朋友谭某一起“轻松赚钱”。

  近日,湖南浏阳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电信诈骗案。

  “只要两部手机,一个小时就能赚500元。”2023年4月,吴某刷视频时看到了这条评论,便与对方取得联系,并按照对方要求准备工具、下载软件,以帮助上线控制手机拨打诈骗电话。因为操作涉嫌违规,手机卡被风控后,吴某被通知更换手机卡。

  为获得高额报酬,吴某在明知对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根据安排准备了作案工具,并从5月底开始对外收购手机卡,协助上线实施诈骗活动。

  去年7月21日,吴某邀请朋友谭某参与手机卡收购工作,并承诺按照每日1200元的标准支付报酬。期间,吴某共获得报酬15万余元,并分给谭某4万余元。

  至案发时,两人共收购他人手机卡约60张。其中将部分收购的手机卡提供给上游用于诈骗,导致被害人应某和刘某共被骗6万余元。

  浏阳法院审理认为,吴某、谭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与上线形成较为稳定的配合关系,为其提供手机卡等犯罪工具,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二人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谭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并逐步形成完整的黑灰产业链。非法使用通讯工具、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将构成犯罪,切勿贪图小利,沦为电诈帮凶。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网上不实消息及网络虚假投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妥善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


责任编辑: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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