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贩卖含有毒品的“上头”电子烟,男子获刑5年
 来源:澎湃新闻  更新时间:2024-09-10
  9月1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山区检察院”)获悉,日前,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洪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宝山区检察院介绍,2024年3月一天上午,民警根据线索在上海某小区一楼栋门口抓获涉嫌吸食依托咪酯毒品的张某。对于毒品的来源,张某交代是从老家的微信朋友洪某处购买的电子烟,其中含有依托咪酯成分。同年3月14日,民警将洪某抓获,并在洪某住处查获了1颗依托咪酯电子烟烟弹。

  洪某到案后交代,2024年2月下旬,张某通过微信询问洪某是否有购买依托咪酯电子烟的渠道,洪某便找朋友拿了2颗依托咪酯电子烟烟弹,通过顺风车将烟弹从老家送到了上海张某的住处,收取张某870元。

  3月21日,在洪某老家有4名未成年人也因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被当地民警查获。

  经调查发现,4名未成年人所吸食的电子烟也来源于洪某。3月11日中午,未成年人小李、小张、小王、小陈(均为化名)一起玩,小李提出想要吸食依托咪酯烟弹,引起了其他三人的兴趣。于是小李联系洪某,约定在某小区附近的便利店交易。随后小李带着小张、小王在约定地点向洪某购买了1颗依托咪酯烟弹,后将烟弹安装在电子烟烟杆上,四人轮流吸食。过了一会儿,有人提出还想买依托咪酯烟弹,小李便再次联系洪某,和小张、小王在同一地点与洪某进行交易,购买了依托咪酯烟弹后,四人再次吸食。

  经民警进一步讯问,洪某承认了两次将依托咪酯烟弹卖给三名未成年人的事实。而洪某本身也有吸食依托咪酯毒品的恶习,曾因吸毒行为被行政拘留。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洪某向未成年人及他人出售其他少量毒品,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贩卖毒品罪对洪某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洪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依托咪酯本是一种用于医疗的麻醉药品,具有强成瘾性和精神依赖性。长期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会对青少年的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引发一系列严重的健康问题,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检察官提醒,要高度警惕依托咪酯电子烟的危害,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护。一旦发现有人向未成年人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也呼吁广大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拒绝尝试任何形式的毒品和非法物质,珍惜生命,远离危害。


责任编辑: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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