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2022版制度建设向纵深迈进
 来源:齐鲁壹点  更新时间:2022-07-04
  近期,山东省应急厅再次联合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9部门,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2022版)》(鲁应急字〔2022〕101号,以下简称《标准》)。《标准》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创新举措,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的重要制度体现。

  创新设置年度版本。山东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上,制定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既有《办法》又有《标准》,两个文件各有侧重。《办法》规定了举报的适用范围、监管原则、举报方式、奖励原则、资金渠道、奖金发放和领取方式、保密要求等内容。《标准》规定了事故隐患情形、违法行为情形、奖励具体额度、行业领域具体受理部门等内容。《标准》设置年度版本,主要是考虑要及时修改更新:一是《标准》规范的事故隐患情形,涉及了众多行业领域,且依据的相关国标、行标和其他判定标准不断在更新;二是《标准》规范的违法行为情形,所依据的安全生产领域众多法律、法规、规章也在不断调整完善;三是《标准》既要与时俱进、定期修改,又不能影响《办法》的长期效力。

  创新覆盖全行业奖励情形。《标准》对23个行业的301项奖励情形进行了明确。一是做到行业全覆盖。《标准》涵盖了危化品、矿山、工贸、民爆物品、矿产开采、建筑、城镇燃气、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油气管道、消防等23个行业领域。二是做到情形不遗漏。《标准》对各行业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梳理,点对点核实,共明确了301项具体情形。三是做到部门全明确。《标准》针对每一项隐患和违法情形,都具体明确了举报的受理部门,让群众明确知道“我要向谁举报”。

  创新设置高数额奖励区间。《标准》深入贯彻国家十五条硬措施要求,通篇体现了“重奖激励”原则。一是奖励数额高。《标准》对有功举报人分档给予50万、30万、20万、10万等额度的现金重奖。比如,举报“地下矿山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查实后最高奖励50万元,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二是设置奖励区间。《标准》区分了30万至50万、10万至30万、2万至10万、2万以下等区间,分别对应了301项奖励情形中的13项、32项、135项、121项。三是明确适用规则。《标准》对奖励数额明确要求,最低不少于相应情形的奖励下限,最高不超过相应情形的奖励上限。

  创新按照处罚金额高比例进行奖励。《标准》规定,对各行业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原则上参照行政处罚金额的50%计算。主要有以下考虑:一是行政处罚金额体现了举报情形的社会危害程度。法律法规上设定的行政处罚金额和自由裁量基准,和对应的违法行为的过错程度直接挂钩,也和举报事项的严重性相匹配。二是提高了举报奖励额度的比例。在国家规定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15%”计算的基础上,山东大幅度提高比例明确为按“50%”计算,对举报人予以重奖激励。三是参照处罚金额比例予以计算,而非直接挂钩。举报案件的核查,往往是上级部门受理后交由下级部门现场核查,由下级属地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并收缴罚金;核查属实后,再由上级受理部门兑现奖励,不与罚金收缴直接挂钩。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社会共治,人人尽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或者对属地行业监管(主管)部门拨打电话、登录网站、邮寄信函等方式,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让隐患无处遁形、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经核查属实,对有功举报人分档给予50万、30万、20万、10万等不同额度的现金奖励。政府和部门对举报人实施严格信息保护,对泄密人员严肃追责。

责任编辑:延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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