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提升家庭网络素养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更新时间:2022-08-09
作者:郑宁(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主任)
5月12日,北京高院少年法庭发布了一项数据,在71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对137名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其中有49件民事案件,涉及抚养、探望,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纠纷;22件刑事案件,包括盗窃、故意伤害等。
未成年人的侵权违法犯罪案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家长或者监护人教育的缺失引起的,主要有四个家庭教育的问题:一是家长不管,生而不养,养而不教,导致孩子没有养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二是乱管,有些家长其实对孩子也很上心,但是方法过于粗暴或者过于严厉,动不动就体罚,或者有的家长过于溺爱,放任不管;三是有一些婚姻破裂的单亲家庭,父母有时只顾满足自己的情感或者财产利益的诉求而忽略了孩子;四是部分家长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网络活动的监管,家长在网络素养教育中时常缺位。
法律对网络素养的规定主要体现于三部法:一是2022年1月1日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要切实地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希望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其隐私和个人信息,保障其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其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以及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二是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确定了六大保护体系,强调了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宣传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还专门设了网络专章,对于网络沉迷、网络主播年龄的限制、网络欺凌、网络个人信息、网络违法信息等等都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三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区分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跟网络有关的不良行为包括沉迷网络、阅览、观看、收听涉及黄赌毒、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网络信息。针对不良行为,要求家庭及时制止和管教,社区及时制止,学校进行处分和管教。针对严重的不良行为,比如在网络上辱骂、恐吓他人以及传播淫秽信息等等,父母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及时制止并且采取矫治教育措施,教育部门对情节比较严重的孩子送到专门学校就读。
根据法律规定应该怎样提升整个家庭的网络素养?从法律层面来讲重点要注意六个方面:
一是网络传播的内容。所发送的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要注意是否合法,可以参考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生态治理规定。
二是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获取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个人信息要取得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比如网站要取得监护人的专门同意,而且要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一旦发现信息被利用、被泄露之后要及时找到投诉机制举报,比如向12377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是要尊重他人的权益,特别是名誉权,不要去辱骂、诽谤、威胁他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7条也专门讲到了网络欺凌的问题。
四是网络直播打赏。现在直播打赏严禁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等服务,但很难避免未成年人用家长账号去打赏的情形,家长要格外注意。
五是网络防沉迷。2021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已经发布了青少年网络游戏的时间规定,但一些家长还放纵孩子拿自己的账号去打游戏。同时,网络防沉迷包括短视频防沉迷,也需要更加注意。
六是理性追星。2021年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对饭圈进行整治,禁止未成年人担任有关明星群的群主,还有投票打榜等。此举已经产生了显著效应,后续应继续严格执行。 责任编辑:陈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