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被隐藏的艺术品劫难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更新时间:2023-08-10

纳粹之恶的避免和被视作“希特勒最后的人质”的纳粹劫掠艺术品的最终返还,依赖于国家和国际法律的完善和执行,依赖于“法治”,但更依赖于每个人内在的良知、道德感


■《希特勒的最后人质:被劫掠的艺术品和第三帝国的幽灵》

[美]林美 著

吴新婷 译

出版社:甲骨文/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任岳鹏

基于人类内在恶性,历史总会以某种形式不断显现。可以说,纳粹暴行和文化,就像幽灵一样,深嵌在德国社会甚至整个人类深处,不经意间就会向我们展露其狰狞面目。美国记者林美所著《希特勒的最后人质:被劫掠的艺术品和第三帝国的幽灵》一书,就是这样一部能够引发我们对“纳粹文化”进行深层反思的作品。

该书以“古利特宝藏事件”为切入点。概括地说,2012年2月,德国税务调查人员因怀疑一位与世隔绝的老单身汉科尔内留斯·古利特有洗钱嫌疑,对其位于慕尼黑的公寓进行搜查,结果发现房子里藏有约1200件艺术品,价值数千万美元。这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皮埃尔-奥古斯特·雷诺阿、马勃罗·毕加索、埃德加·德加、亨利·马蒂斯、马克斯·利伯曼等。

科尔内留斯的这些宝藏是其于1956年去世的父亲希尔德布兰特·古利特遗留给他的。希尔德布兰特·古利特是二战期间为希特勒的“元首博物馆计划”工作的主要艺术品经销商之一,是1940年代在欧洲各地搜刮艺术品的主力成员。也就是说,这约1200件艺术品是从欧洲各国特别是犹太艺术家那里劫掠、盗取来的。

战后,希尔德布兰特通过对盟军夺宝队、德国新政府和希望找到自家遗失珍宝的欧洲犹太家族一再撒谎等手段隐匿了这批宝藏,并传给其子科尔内留斯。税务官员没收了这批艺术品,却未向国际社会透露其存在,直到2013年11月被公之于众,秘而不宣近两年。

德国政府的隐瞒行为,严重违反了其1998年签字同意的《华盛顿原则》(该原则是一套国际准则,旨在推动将纳粹劫掠的资产归还给纳粹受害者)。对于这批宝藏,科尔内留斯本人公开宣称不会归还,并坚称其父为希特勒所做的工作,不过是在完成本职工作,而且都是完全合法的工作。迫于巴伐利亚州司法部的压力(而非法律的强制),科尔内留斯才同意将《持扇女子》和《海滩上的两个骑手》两件作品分别还给其原主罗森贝格家族和托伦家族。2015年,在科尔内留斯去世整整一年后,德国政府终于将上述两件艺术品物归原主,但其他艺术品的归还仍看不到一丝可能。

纵观全书,有以下三方面内容和问题耐人寻味,引人深思。

纳粹政权与艺术文化

众所周知,希特勒是学绘画艺术出身的,但阴差阳错没有走上职业艺术家道路。但一个人年青时期的所学往往会以多种形式或明或暗地影响着一个人的一生。学习艺术出身的希特勒更懂得艺术的价值和功能,更善于利用艺术和艺术品达到自己的“邪恶目的”。

如作者在书的序言所说,艺术从一开始就是希特勒政治规划的核心。除了拿破仑·波拿巴,与其他西方独裁者截然不同的是,阿道夫·希特勒的确醉心艺术。希特勒认为自己首先是艺术家,其次才是政治家。甚至在自杀前不久,他还在谈论自童年起就酷爱艺术。

通过本书我们可以看到,艺术事件与纳粹主义相互交织,不可分割。希特勒积极参与确定什么是他心目中理想的雅利安艺术,同时扼杀他认为“堕落”的艺术家、收藏家或经销商的职业生涯甚至他们的生命,致使众多德国犹太艺术家出逃他国包括美国。他还制定元首博物馆计划,用来收藏纳粹认可的艺术杰作,从而为希尔德布兰特·古利特这样的投机商提供了从欧洲各地包括博物馆搜刮艺术品的机会。正是由于希特勒的这番“恶”操作,根本上持久改变了西方文化版图——艺术重镇从欧洲转移到美国。

普通民众的“平庸之恶”

“平庸之恶”由犹太裔著名政治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提出。阿伦特认为罪恶分为两种:一种是极权主义统治者本身的“极端之恶”;另一种是被统治者或参与者的“平庸之恶”。其中第二种比第一种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说,纳粹之恶绝不是希特勒一人之恶,绝不是少数军官之恶。没有普通民众的推波助澜、积极迎合、沉默顺从,纳粹政权和暴行就失去了土壤,也不可能存在。《希特勒的最后人质》一书的可贵之处就在于揭示了这一点。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关于阿道夫·希特勒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图书已经成千上万,但聚焦于第三帝国对文化的影响,特别是因普通欧洲人的同流合污,而使纳粹政权得以实施其文化和种族灭绝政策的著作少之又少。而这正是本书通过讲述希尔德布兰特·古利特及其儿子科尔内留斯·古利特的往事所要表达的旨意。

本书不仅描述了希尔德布兰特如何积极上位,争取到为“元首博物馆计划”工作的机会从而得以到处搜刮艺术品并从中谋利,如何处心积虑欺骗盟军夺宝队、德国新政府从而得以私藏大量艺术品;不仅描述了科尔内留斯为了保护藏品不被发现如何“与世隔绝”,当藏品被发现后又如何“拒不归还”这样两个典型人物的所作所为,也从多个侧面描述了普通民众面对纳粹之恶的态度和表现。

对于纳粹劫掠艺术品归还问题,书中写到,德国的主流态度竟然是:每年在年度演讲和纪念活动中要铭记犹太人大屠杀,但大屠杀的受害者应当打消索回其被盗财产的念头。

“古利特案”的处理重法律轻道德

按照德国法律规定,对于艺术品被希特勒窃取之人来说,诉讼时效在1970年代已届满。正是基于此,德国政府在处理“古利特宝藏事件”上,持法律与道德相割裂立场,表现出严重的“重法律轻道德”倾向。

上面已经提到,税务官员在没收了科尔内留斯藏匿的这批纳粹劫掠艺术品之后,违反《华盛顿原则》,对外界秘而不宣近两年。税务检察官认为,判断这些作品是否窃自博物馆,不是自己的工作。他的目标只是对它们进行评估,以确保古利特缴纳税款。

对此事件,德国上层官员包括文化部长认为,这属于巴伐利亚地方事务,应由地方官员进行解释,从而拒绝承认德国政府由于秘而不宣长达两年而妨碍了对这些艺术品的调查之错误。当然,地方官员同样拒绝就此事发表评论,并将责任推还给文化部长。

由于这桩丑闻的持续发酵,在德国政府授意下,一名来自柏林自由大学的女教授,只是出于税务目的对这些艺术品进行鉴定,并未请她确认这些艺术品是否属于纳粹劫掠的艺术品。同时,德国政府始终拒绝公布这批艺术品的高清图像,这导致唯一的一次在巴伐利亚州一个地方小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公布的照片,很大概率不会在国外发布,而且有照片的艺术品不到藏品总数的1%。这使得犹太人大屠杀幸存者及其后人很难证明古利特藏品确实属于他们。

当认出古利特藏品中有自家画作后,罗森贝格家族和托伦家族曾立即联系德国官员,并提供了所有权证明,但德国政府却婉言拒绝给予帮助。在科尔内留斯于2014年去世后,默克尔政府还是宣称,保护已故科尔内留斯的隐私,比公开被劫掠艺术品归还事宜更重要。

总之,战后德国,道德准则与法律规定各行其是。在“古利特宝藏事件”中,立法机构、文化部和政府出资的博物馆三方之间互相推诿,而不是承担起修正这个崩坏的归还体系的责任。官僚集体主义阻止公务员个人冒头声援犹太人大屠杀幸存者及其后人。在德国政府看来,这些几十年前政府暴行的受害者,已不再属于当下公务员所代言的公民。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正当的,至于是否合乎道德则无关紧要。

当然,也不排除例外。巴伐利亚州司法部部长温弗里德·鲍斯巴克是作者见过的唯一例外。这位地方官员直接向德国最高立法机构联邦参议院请愿,提出修改索还被劫掠艺术品的追诉时效的立法提案,虽然最终没有一个政客支持他。这位部长领导的巴伐利亚州司法部,也是德国唯一从道德角度看待“古利特宝藏事件”的政府机构。如前文所述,正是在其压力下,科尔内留斯才同意归还《持扇女子》和《海滩上的两个骑手》。

作者在书中强调,逃避个人道德责任的官僚集体主义是对全人类最大的威胁,必须提防肆虐成风的官僚集体主义。

著名的德国哲学家康德说,有两件事物越是思考就越觉得神奇,心中也越是充满敬畏,那就是头顶的星空和内心深处的道德法则。纳粹之恶的避免和被视作“希特勒最后的人质”的纳粹劫掠艺术品的最终返还,依赖于国家和国际法律的完善和执行,依赖于“法治”,但更依赖于每个人内在的良知、道德感。也只有如此,我们才能走出“平庸之恶”,才能避免“极端之恶”。而这,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事业。

(作者系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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