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世”开启,法律何为?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更新时间:2023-08-17

近年来,跨国环境法异军突起,进而推动法律随着“人类世”的到来而演变。法学家们正在考虑重新看待“环境”,反思其对法学的影响

前不久,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人类世研究工作组(AWG)宣布:加拿大克劳福德湖成为代表新时代“人类世”开始的标志。一时间,全球媒体纷纷跟进报道。

国际舆论高度关注:克劳福德湖缘何中选?“人类世”的到来意味着什么?值得关注的是,在法学界,不少研究者认为,“人类世”将对法律产生深远的影响。

人类造成的危险转变

“我们选择加拿大安大略省一个僻静的湖泊来代表‘人类世’时代的开始,这是地球4亿年历史中潜在的新篇章,很快就会与寒武纪、侏罗纪和白垩纪并驾齐驱,标志着重大的行星变化时期。”加拿大微古生物学家麦卡锡强调,“这反映了地球历史的转折点,地球系统不再像过去的11700年(全新世)那样运行了。”

从地理位置上说,克劳福德湖可谓遗世独立。这个偏僻的小湖,湖底沉积物包含了人类对全球地质记录影响的铁证——人类核爆炸引起的钚和放射性碳的急剧变化,以及加速燃烧化石燃料产生的飞灰。由此,克劳福德湖一举成为地质学家眼中那颗完美的“金钉子”(全球标准界线层型剖面和点位的俗称),因其保存了人类造成的危险转变。

2000年,荷兰大气化学家克鲁岑在墨西哥一场国际研讨会上,率先提出“人类世”这一新术语。他说:“会议主席不断谈到全新世。我突然觉得这是不对的。世界变化太大了。我打断了他,脱口而出:不,我们在‘人类世’,让我们结束全新世吧。我一时冲动编造了新词,在场所有人都震惊了,鸦雀无声。”接下来的休息时间中,人们的谈话主题全是“人类世”。有人找到克鲁岑,建议他为“人类世”这个词申请专利。

克鲁岑坚信,近几个世纪,人类行为对地球大气影响如此之大,以至于构成了一个全新的地质时代。新词问世,风靡学术界。全球上万篇学术文章引用“人类世”,其中引用频率最高的学科竟然是文学和哲学。

“人类世”究竟起源于哪一年?学者曾经激辩不休。2019年,AWG的29名成员认定:“人类世”新时代开始于二十世纪中叶,原因有二:一是地球的生地化循环、碳循环、氮循环、硫循环、水循环(这些循环被地质学家统称为地球系统)约从1950年开始发生根本性转变;二是与全球环境变化密切相关的许多变量也在此时表现出大幅变化。

超越人类中心主义

对于地球来说,“人类世”标志人类对地球不可逆转影响的开始。历史上,地球经历了5次大规模物种灭绝。有学者指出,近几十年来,野生动物正在经历第六次大规模灭绝,地球正走向“全球危机”。科学家警告,这是自恐龙消失以来的第一次重大灭绝,罪魁祸首是人类的贪婪消费和肆意破坏。

“如果你看过希腊悲剧,就会明白权力、傲慢和悲剧是相辅相成的。”美国哈佛大学科学史学者奥雷斯克斯提醒,“如果我们不解决人类活动的有害方面,最明显的是破坏性的气候变化,我们将走向悲剧。”德国马普所科学史研究所所长尤根则表示:“我们必须努力理解‘人类世’,并相应地调整我们的社会。”

近年来,跨国环境法异军突起,进而推动法律随着“人类世”的到来而演变。法学家们正在考虑重新看待“环境”,反思其对法学的影响。对于法律学者来说,参与“人类世”讨论需要直面理论、概念和方法论的挑战。

面对“人类世”带来的冲击,多国法学家献计献策。

2016年,《哈佛法律评论》发表了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教授罗宾逊的评论:“环境法看起来枯燥乏味,但它却深刻地体现了价值观的冲突。经验基线和规范基线在‘人类世’都不可挽回地消失了……如果‘人类世’的选择不以民主的方式进行,它们等于将一些人的偏好随意强加给其他人的生活……足以解决人类世问题的环境政治只有在加强和扩大民主的同时才能出现。”

“为什么环境法没有防止危机出现?”2017年,德国不莱梅大学法学教授温特在《人类世的法律问题:从环境保护到自我限制》一文中,主张将整个社会纳入保护自然资源的力量。他建议,分两步进行“大转型政策”:第一步,制定部门政策,解决导致资源过度开发的主要驱动因素,如工业、能源生产、运输、农业、集聚区等;第二步是实施法律法规,考虑监管法、经济手段、公共服务和社会及经济自律,同时,必须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多层次体系中协调相关法律规定。

“我们已经看到了‘人类世’的驱动力是什么,以及如何通过新的经济和社会政策以及新的人类学来驯服它们。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在法律上表达和支持这种驯服。可以考虑在法律政策、宪法和跨国法层面进行修订,如循环经济、需求和替代方案评估、通过真正的环境法进行资源管理、重组社会保障和税基。更彻底的修订包括财政宪法、基本权利和公益物概念。”温特说,“应该增加公民保护资源的基本义务,这是至关重要的。这种基本义务有助于要求正当行使公民自由,为抽象增长设定具体目标。”

“国家或国家联盟可以共同成为‘人类世’的保护者……纯粹基于商业的自由贸易协定应该被转型协定所取代。”德国柏林自由大学教授莱因费尔德教授说。

“以人类是有理性的自主主体为前提的人类中心主义再也无法维持。”2020年,京都大学刑法学者稻谷达彦观察,“未来,我们必须检讨人类与现状的关系,重新审视人类创造的世界,或者人类力量无法企及的世界,然后思考我们应该怎么做。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理解‘人类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法律在‘人类世’应该履行的功能首先是《巴黎协定》等国际承诺。为了实施这一点,各国有必要制定国内法加以转化。”京都大学法哲学家宇佐美诚提出,“我认为法律与人的共同进化以一种爬螺旋楼梯的方式进行。首先,新制度由提出新制度的团体或社会专家创建,接下来,人们按照系统行事,与这些行为相匹配的价值观逐渐形成并传播。人们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和意识,将决定新制度的演变。”

“法律与人的螺旋式共同进化不仅出现在立法和普通公民的行动之间。另一个层面是司法。目前气候变化诉讼正在各国兴起。全世界1750起案件,其中1400起在美国。正确判断此类诉讼是否为有效索赔也是法律的一项重要职能。如果法院批准赔偿诉求,立法机关相应修法,开启螺旋式的共同演变,法院一跃成为重要推手。”宇佐美诚指出。

宇佐美诚说:“迄今为止,法律包括环境法,一直是以人类为中心的。在人类中心主义的框架内,法律规范和指导人类行为。有必要进一步思考,‘人类世’的法律视角是否会发生重大变化。在讨论‘人类世’与法律的问题时,人们对过去的人类中心主义存在疑问。过去一直存在关于树木是否具备原告资格的争论,当我们超越以人为本的观点,结合基于信息技术的讨论时,可以描绘出什么样的图景?”

总而言之,当法律遇上“人类世”,或将重新定义人类在世界上的位置。对于法律人而言,“人类世”也在持续地发出追问:“法律的终极目标应该是什么?”


责任编辑: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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