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检察以大数据赋能 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更新时间:2023-08-17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黑恶组织在结伙作案初期,均存在寻衅滋事犯罪未被及时处理的现象,长此以往使得某些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称霸一方。为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检察工作,新密市检察院以“大数据+监督”破题起势,研发寻衅滋事类“有案不立”类案监督模型,对该类案件进行重点审查、串并分析,真正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截至目前,该模型已在全省18个地市68个基层院同步试用,发现疑似线索331条,立案27件。

统一思想认识,转变监督理念。新密市检察院坚持把“数字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数字检察工作专班,同时借助上级院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工作这一契机,先后多次与公安机关磋商侦协办相关工作机制,共同树立“监督就是保护、监督就是指出、监督就是共同提升”的理念,联合签署《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新密市公安局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规定》,确定检警数据信息共享的范围和路径等内容,明确发现监督线索后先由公安机关处置,在合理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再启动监督程序,实现从外部监督问责向内部监督整改为主的机制转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同时通过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一步深化检警协作、检监衔接,提高办案质效、强化监督合力。

借助数据赋能,实现精准监督。新密市检察院始终立足实现法律监督高质效这一根本出发点,运用数字思维、数字方法,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一是面对海量、庞杂的公安机关执法数据,由涉黑恶刑事案件检察组牵头,根据法律监督的具体要求,明确数据比对及碰撞的方向是“对寻衅滋事类行政案件应刑事立案未立案”。二是挖掘出该类案件可能存在“多次寻衅滋事未串并案处理”等4类共性问题,针对这4类问题,确定“寻衅滋事”“刀”“未成年人”“轻微伤”等不同类型的关键词,从公安机关数据中筛查出符合条件的数据。三是将筛查过的公安机关数据与检察机关办案数据进行关联性分析,通过差接技术进行比对、碰撞,批量输出问题线索。该模型的规则可运用至盗窃罪、强迫交易罪等类案监督,也可以延伸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实现大数据与“四大检察”深度融合,全方位增强法律监督质效。

坚持溯源履职,破解治理难题。大数据模型的运用,使办案人员跳出就案办案的固有思维,自觉将大数据效能和法治效能紧密融合,通过数据分析发现隐藏在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难点、堵点,协力破解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以寻衅滋事案件为例,数据分析显示寻衅滋事行为多发于夏季且主要集中在夜市、酒吧等场所,新密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对辖区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溯源治理和犯罪预防工作,全面提升本地“夜市经济”安全指数;通过数据画像绘制“寻衅滋事案件地图”,发现建设类项目密集区域多发阻工类、强拿硬要类寻衅滋事案件,新密市检察院运用涉企检察员联络制度,深入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新密市检察院将持续围绕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主题,真正让数字办案成为工作常态,实现“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

责任编辑: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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