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古建筑“改头换面”式“保护”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更新时间:2023-08-25

进入八月,旅游“最火暑期档”如约而至,古城游也成为不少游客的选择。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但在甘肃天水,不少市民和游客发现,修缮一新的天水古城在商业化运营后,文保院落内进驻了诸多业态。不仅参观区域受限,消费门槛提升,一些甚至被“改头换面”,危及院落安全。(8月20日央视新闻客户端)

古建筑是凝固的历史、时代的缩影。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古城的天水,古建筑民居之多在全国也极为罕见。由于历史久远,不少古建民居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为了抢救这些古建,天水当地对西关片区启动抢救性保护,使得29座文保院落得以“复活”。数据显示,天水从2015年至2021年拨付西关古城保护资金超过8.88亿元,然而不到两年后,花大成本修缮的文保院落遭遇了“改头换面”,很多商业进驻改造院落,成了游客消费场所。

从记者实地走访调查来看,不少文保院落的申报材料和目前的实际经营业态不符。申报材料中标注的经营项目是紫砂壶,实际开设的是餐厅,还有酒馆变火锅店、茶社成餐厅等情况。从一些院落的经营状态看,也是乱象丛生,隐患比比皆是。有的文保院落被改成日式餐厅,致使中式古建风貌变成了日式风格;有的为方便顾客上下,将院落中原来的楼梯取掉;还有的在精心修缮过的柱子上钉着指纹打卡机,在后院加盖了彩钢厨房。

如果说违规装修损害了文物古建筑本身的价值,那么擅自改为餐厅则无异于让古建筑失去了安全根基。文物保护法规定,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文物建筑禁止使用明火。因为木质古建筑群落,一旦失火且未能被有效控制,极易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虽然制度上有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流程,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的规定,但实际上获得29处文保单位特许经营权的天水市名城保护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依法办事,导致一些经营者“任性”更改原貌、私搭乱建,规定要求成了一纸空文。

事实上,国家对擅自改变文物原状的做法向来反对。2019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发布了关于部分保护不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通报,要求“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规划,严格规划实施,加大保护投入,加强监督管理”。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强调要推进保护修缮的全过程管理,对保护对象实施审批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要将古建筑筑保护落到实处,防止文保院落被“改头换面”,亟须补齐监管短板。文保院落能不能商业化,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在商业化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不能为了一味趋利,牺牲文化价值。尤其是商业化运营后的监管,需要进一步理顺职责,细化审批流程,形成管理合力,补齐监管漏洞,让古建筑不再遭破坏。

责任编辑: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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