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的74万元工亡补助金“追”回来了
作者:张翀 顾梦昳 史慧  来源:工人日报  更新时间:2024-08-12
湖北工会发挥“工会+N”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作用,为劳动者维权——

环卫工人的74万元工亡补助金“追”回来了

  日前,在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环卫工人廖某受伤不幸亡故一年多后,廖某的儿子终于领到母亲的工伤补助金及丧葬费共计74万余元。从廖某受伤入院到领到补助金,历经两年多时间,这起劳动争议最终在崇阳县“工会+人社”裁调对接工作室的帮助下得到妥善解决。

  2022年1月23日,受雇于湖北某新能源公司崇阳县分公司的环卫工人廖某在清扫责任地段垃圾时不幸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因伤势严重一直住院治疗。2023年4月10日,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廖某属于工伤。廖某所在公司不服,向崇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8月30日,崇阳县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工伤认定,但工伤赔偿一直未能执行。这期间,廖某因伤势过重于2023年6月25日离世。

  受崇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设在崇阳县总工会的“工会+人社”裁调对接工作室接手此案。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迅速与双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就案件进行沟通。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听取当事双方的诉求后,调解员从法理、情理和企业的长远利益出发,向廖某所在公司解释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并向廖某的家人说明工伤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经过反复协商,2024年4月10日,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书。由公司支付被申请人廖某的儿子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丧葬费以及各项赔偿金74万余元。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环卫工人王某同样是湖北工会“工会+N”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的受益者。

  王某于2005年3月至2023年11月在樊城区某环卫所工作。18年间,环卫所未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2023年11月26日,王某达到退休年龄后,遇到无法取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待遇问题。王某向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环卫所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及违法辞退等9项损失。

  考虑到该案纠纷时间长、诉讼难度比较大,樊城区法院于今年2月5日将案件委派给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调解。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上门找到环卫所负责人,并就整个案件对其进行分析,基于事实判断,认定环卫所负有一定责任。经过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获赔养老保险待遇及违法解除赔偿金共计11万元。

  “没想到压在我心头多年的问题这么快得到解决。”近日,王某向帮助其解决劳动纠纷的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送上锦旗致谢。

  “这类维权案例凸显了‘工会+N’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湖北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由工伤认定引发的赔偿纠纷诉讼周期长、成本高,有了“工会+N”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既可以减少诉累,也可以更好地维护各方权益。


责任编辑: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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