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演出实名购票入场 “黄牛”还在吗?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更新时间:2023-10-11

今年以来,演出市场火爆,然而“抢不到票”“黄牛加价”等话题也随着每一场演出开票后登上热搜,“黄牛”们“各显神通”,从加价买票到“代抢”,再到售卖工作证,每一场演出都会有歌迷发出灵魂拷问:究竟是谁抢到了票?

对此弊端,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7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要求,以加强观众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特别是在加强票务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门票,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

《通知》发布后,不少网友纷纷表示“大快人心”,似乎“黄牛”们的末日要来了。

热门歌手票秒售罄

在刚刚过去的暑期,全国演出市场异常火爆。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演出票务信息采集平台数据监测分析,暑期全国演出市场(不含娱乐场所演出)场次11.02万场,较去年同期增长301.53%;演出票房收入102.7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92.41%;观演人数3256.19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806.70%。其中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场次411场,票房收入25.92亿元,观演人数410.06万人次。

据《法治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在国庆前的最后一个周末(9月23日),全国有近20场演唱会同步开唱。伍佰在苏州“指挥”《Last Dance》,周杰伦在太原唱起《花海》,五月天带领重庆粉丝“离开地球表面”,蔡依林在成都“72变”,林俊杰登上鸟巢……

尽管距离《通知》下发已10日有余,在这些演出背后依旧存在着“黄牛”横行的现象。

记者从某“黄牛”处获悉,以周杰伦太原演唱会为例,票面价为600元的看台票售价为1850元;票面1700元的内场票座位好一点的能卖到5100元。同样的,五月天重庆演唱会票面1555元的内场票,在“黄牛”手中卖到了4200元……“票全部在手,可选座,付款秒发。”该“黄牛”在朋友圈表示。

除了卖票,“黄牛”们还有各种带你入场的方式。

在此之前,TFBOYS十周年西安演唱会,就有“黄牛”出售“前排工作票”,售价达到8000余元,并且“无视实名”。

但对于“黄牛”来说,并不是每一场演出都能赚得盆满钵满。

“我们手里的票一般有几种渠道:一是回收粉丝或路人的票,二是通过平台抢的票,三是主办方或赞助商等渠道来的票,四是同行之间的转票。”“黄牛”小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一些不太热门的歌手,票没有那么抢手,那么这些票就需要打折出售。“在这些渠道中,通过平台抢票是最为常见的手段,‘黄牛’们一般都是多人开抢,再加上机器辅助,比粉丝们抢到票的概率大了很多”。

2017年,英雄联盟世界总决赛的场地设在鸟巢,众多LPL(中国英雄联盟职业比赛)的粉丝希望在鸟巢看见“自家”队伍的比赛。在开票那天,门票秒空,随后各种社交平台出现了“黄牛”们的售票信息,溢价达到数倍,然而,随着LPL队伍在四强淘汰赛的全军覆没,“黄牛”只能选择打折抛售。

《通知》发布后的变化

《通知》指出,演出举办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对其余15%的门票,应当在演出前24小时进行个人信息绑定,做到“实名绑定、实名入场”。

“黄牛”小莫告诉记者,在《通知》下发后,通过赞助商、主办方等渠道获取的票少了,他们可操作的空间也小了许多,但不同地方不同场馆也不一样,目前来说,他们的票务生意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在五月天重庆演唱会开唱的前一天(9月21日),“黄牛”们仍旧在朋友圈售卖门票,“直接录信息,刷身份证可进”。这些票是否就是剩余未开售的那15%?又是如何到达“黄牛”手中的?小莫对此没有回答。

在加强票务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门票,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销售平台应当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尽管这样的实名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黄牛”,但不少粉丝也表示这种规定有漏洞。

五月天的歌迷尹文(化名)和朋友约好从不同平台抢票。“当时只是想多一个保障。”尹文说,没想到的是朋友和她都抢到了,由于付款的时候并没有弹出任何通知,她们知道临近演出前才知晓,自己的两单票由于有重复证件,全部被平台退掉。“虽然这些规定是好事,但是不是可以提前通知退票或者在下单的时候增加提醒呢?”尹文说,自己最后和朋友因为没有票,只能在场馆外听了一整场。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明示其授权的票务代理机构,引导消费者从合法渠道购买门票。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消费者购票、入场和退票规则。

《通知》面临的困境

《通知》发布后,不少“黄牛”们仍在“顶风作案”,每天更新不同场次的票务信息,不仅涵盖大陆演出,更有业务宽泛的,承接港澳台甚至境外演出票务。

对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陶盈认为,《通知》下发后“黄牛党”还在顶风作案一方面是受到暴利的驱使。相较于行政、民事、刑事等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倒卖行为的经济利润仍然是可观的。另一方面,目前对于倒卖演出票证等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仍然不够,违法成本较低。规范演出票务市场要多管齐下,徒法不足以自行,在技术层面和制度层面保障售票信息透明化、智能化,投诉监督畅通化、高效化,行业治理自觉化、规范化等,有利于维护票务市场的持续繁荣。

据悉,早在2015年、2016年,演出市场就不时出现囤票捂票、与“黄牛”勾连炒票等问题。2017年,原文化部出台了《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其中规定“面向市场公开销售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总票数的70%”。

“其实在《通知》印发之前,我国也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制此类违法行为。”陶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倒卖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对其最高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除了行政责任,消费者对于购买演出票证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受到欺诈的消费者享有契约上的或者侵权上的请求权。倒卖行为可能因违反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构成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刑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还明确了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并不是不长牙的老虎,但是法律的落地需要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协作。在这一领域并不存在立法空白,但是监管整治困难与打击力度不够的问题还是现实存在的。”陶盈说。


责任编辑: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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