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成“排污保镖”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更新时间:2023-10-23

聘请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主要是保证监测的公正和真实性,但《新京报》记者相继卧底西安、太原两家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发现他们经常弄虚作假,通过伪造、篡改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等方式,帮助排污企业“蒙混过关”。针对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多发的情况,在今年2月初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已被列入生态环境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10月16日《新京报》)

一些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本应是环保卫士,却成了不法企业的“排污保镖”,根本上来说,还是利益使然、利益驱动,如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多,竞争激烈,一些服务机构为了迎合“金主”,助纣为虐,与不法企业沆瀣一气,编造虚假报告、篡改监测数据等。另外,目前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市场也还不够规范,存在鱼龙混杂的情况,比如有的机构为了承揽更多业务,雇没有资质的人来编制报告等,比如有些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是中小企业,遭遇处罚后,还能换个“马甲”又重生等。这些原因的存在,让部分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更容易沦为不法企业的“排污保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相关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法规的施行,有助于给生态环境保护拉设“高压线”,能够对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形成震慑作用。但徒法不足以自行,还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一些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没有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发挥正面作用,反倒让非法企业的排污行为更隐蔽,这些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背离了自己的职业操守,将自己置于环境保护的“对立面”。这些“排污保镖”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力更大、更致命。要守护好生态环境,就必须严格规范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避免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窝里反”“灯下黑”,避免环保防线从内部被攻破。

要守好环境保护防线,就要筑牢法治防线,拧紧责任链条,倒逼各方守土有责。具体而言,要“双管齐下”,一方面要能加大对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的监管,加大对不法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惩治力度;一方面对背后的“幕后黑手”“排污黑手”——不法排污企业,也要严厉打击。让排污企业和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都能成为“环保卫士”,而不至于成了“排污黑手”。


责任编辑: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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