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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家支招如何让青少年在数字化浪潮中避免“溺水”

    史上最严密游戏监管令发布立足打赢“注意力争夺战”

    专家支招如何让青少年在数字化浪潮中避免“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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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游戏治理事关教育督导、出版管理、网信、通信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作为社会利益的代表者,政府各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主动承担责任,理顺合作机制,实现各部门有机衔接和一体化用力,做好面向企业和全体社会成员的监督、宣传、引导,共同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绿色、文明、和谐的网络空间。

    近日,一则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犹如一颗重磅炸弹,投入了曾经沉迷网络的青少年群体及“恨铁不成钢”的家长群中,引发强烈关注。曾经令家长头疼、令社会担忧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有望因此得到进一步解决。

    这则通知就是《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网络游戏内容、防沉迷要求、校内管理、家校协同以及就落实好此项工作加强监管问责等方面予以详细规定,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预防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的决心和信心。

    作为一线教育管理者,山东济南外国语学校校长刘新利深有体会地说:“《通知》体现标本兼治、内外联动、疏堵结合,充分突出了问题导向,特别是‘严格校内教育管理’‘推动家校协同发力’等要求切中肯綮,蛇打七寸”。

    沉迷网游好学生成绩下滑

    今年7月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1.8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94.9%,上网玩游戏的未成年网民比例62.5%,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刘新利说,网络游戏本身并无对错,但沉迷其中却百害而无一利。一方面,它极大地影响了青少年的学业发展,容易造成课堂注意力不集中、语言表达困难等问题,特别是针对自制力不强的学生,网络游戏无异于“电子海洛因”,使其沉迷其中而无法自拔,最终失去了学习的动力和人生的方向。另一方面,它也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校园里“小眼镜”和“小胖墩”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了影响我国青少年健康的两大重点突出问题,甚至个别不良网游添加了许多宣扬暴力、血腥、色情等不健康内容,让许多正处于身心发展关键期的青少年误入歧途。

    北京市八一学校九年级学生沈菂是老师、家长、同学眼中的好学生,但有一段时间也曾热衷于玩网络游戏。“那还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看到身边的同学拿着手机,联网对战,玩得不亦乐乎,让我看得眼热。”沈菂说。

    只是,随着和网络游戏的亲密接触,沈菂开始不能自拔沉溺其中,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迅速下滑的学习成绩,是逐渐变得慵懒的身体,是父母焦虑的眼神……沈菂说,如何摆脱网络游戏的诱惑,重新找回那个阳光乐观的自己,是包括其在内的很多同学都感到迷茫的问题。

    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安全教育指导专委会主任委员,北京教育学院科研处处长、教授李雯认为,青少年是数字世界的原住民。当代青少年经常被称作是“数字一代”“网络一代”,他们成长的历程一直伴随着网络游戏的蓬勃发展,他们是网络游戏用户中最年轻的群体,他们对网络游戏的潜在风险和主要危害往往认识不足、抵制乏力,非常容易沉迷其中、无法自拔。为此,预防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非常重要。

    构建复合管理教育体系

    引导青少年这一“网络原住民”群体健康上网、适度使用网络游戏产品,日益成为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的一项重要课题。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增设的“网络保护”专章,明确规定了政府有关部门在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方面的职责。

    而此次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对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网络游戏防沉迷的具体要求,构建了学校主导、家庭重视、中小学生发挥主体性、企业参与、各部门联动监管的复合管理教育体系,在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授刘长海看来,有助于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加强网络保护的要求,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毅浩认为,《通知》为教育部门依法履职,引导中小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沉迷网络游戏提供了具体方法和实践路径。

    小小的沈菂也感觉到了不一样。看了关于这个文件的报道,又听父母讲解了其中的具体规定后,沈菂对一些规定印象尤其深刻,比如,要求网络游戏企业要确保游戏产品内容健康干净,不能妨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要求游戏用户必须实名验证,防止中小学生钻空子;要求学校在加强手机管理的同时,多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满足同学们身心发展需求;要求家长不仅要管好孩子,更要做好榜样,带头远离网络游戏;相关部门也要加强企业监管,对不遵守规定的害群之马依法严惩等等。

    “这个文件对网络游戏企业、学校、老师、家长,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可以称为‘史上最严密’的游戏监管令。”沈菂说。

    为少年撑起法律保护伞

    如何将《通知》的规定落到实处?

    在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安全教育指导专委会委员,辽宁省北镇市实验小学副校长刘营凤看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从不同角度就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提出了明确要求。“法律就是硬规矩。这是在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宏观背景下,从根本上应对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的必要途径,法律的介入,使我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政策得到立法的支撑,能够使得《通知》精神更好地贯彻执行。法律助力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为青少年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

    同时,要多方共建“预防站”。“面对沉迷风险,以多方协同的方式进行干预,构建政府、学校、平台、家庭共同发力、齐抓共管的多方联动格局,完善工作体制,创新教育管理模式,形成完备的防护体系。”刘营凤说。

    其中,要发挥学校主导作用,为中小学生合理开展网络游戏提供全面指引。在刘长海看来,学校一是做好管理约束,督促学生养成合理开展网络游戏的习惯。二是做好思想观念引导,促使学生明确合理开展网络游戏的要点。三是做好环境营造,将引导和约束有机结合。丰富校园文体设施,提供有吸引力的课程、社团活动及其他课外活动,满足学生多方面的兴趣爱好。

    作为一名教师,北京工业大学附属中学劲松分校张勇也认为,学校要加强手机管理,要组织文体活动,要强化教育引导。从某种意义上讲,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是一场“注意力争夺战”。学校和老师要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履职尽责,深入挖掘日常生活中的教育价值,和政府部门、家庭、社会一道,共同打好预防网络游戏沉迷“组合拳”,把学生的注意力从虚拟的网络空间转移到现实学习生活中来,把中小学生引导到健康快乐成长的轨道上来,帮助他们创造属于自己的人生精彩。

    在教育部门和学校之外,刘长海提出,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要发挥家庭奠基作用,和学校联手引导子女养成合理开展网络游戏的好习惯;要发挥学生主体性,做好网络游戏中的自我管理,中小学生要提升网络素养,理性拥抱数字化时代,明智对待网络游戏,在数字化浪潮中努力增强“戏水能力”,避免“溺水”;要引导互联网相关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承担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要落实政府各部门的联动监管责任,构建细密的管理教育网络。

    “网络游戏治理事关教育督导、出版管理、网信、通信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作为社会利益的代表者,政府各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主动承担责任,理顺合作机制,实现各部门有机衔接和一体化用力,做好面向企业和全体社会成员的监督、宣传、引导,共同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绿色、文明、和谐的网络成长空间。”刘长海说。(记者张维)

    2021-11-05
  • 严打之下,还有一些网站依然在为虚拟货币营销宣传

    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已经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为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提供营销宣传等的,依法追究责任。但“新华视点”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网站依旧在为虚拟货币营销鼓吹。

    这类网站不仅假借“区块链”“元宇宙”等名义炒作虚拟货币行情,还发布文章教程、组织活动、直播路演,为各类境外虚拟货币营销引流。

    严打之下宣传虚拟货币依旧活跃

    “从2017年高压严打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以来,我国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和发行平台被清理取缔,但还活跃着很多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网站和自媒体。”上海市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金融航运研究室主任刘斌等表示。

    除在首页发布区块链产业进展外,这类网站上其余主动策划及转载的内容有不少与推荐虚拟货币有关:

    ——“项目”,汇集全球各类虚拟货币项目信息。有的用“游戏”入门教程合集等方式罗列各类虚拟货币项目,有的直接发布虚拟货币跨境买卖教程,“手把手”教网友炒币;

    ——“活动”,为虚拟货币项目的交流活动发布预告,提供线上报名窗口;

    ——“直播”,尤其是App版本的“直播”定期为各类虚拟货币项目举办路演,项目负责人线上宣讲;

    ——“名家专栏”,为“币圈大佬”聚集地,公开发表虚拟货币炒作文章。

    收钱发稿,发布虚拟货币相关营销信息

    据记者了解,一些虚拟货币相关网站收钱发稿,花钱就可以让虚拟货币相关的营销信息出现在相关平台上,且不标注“广告”“推广”,价格根据平台不同有所差别,便宜的几十元,贵的上万元。

    首页展示9000元、非首页展示3000元,这是一个活跃的虚拟货币相关网站工作人员给记者的发稿报价,而且“价格会随行情变动,下单前请提前确认价格”。

    XX“是一个完全由社区拥有去中心化虚拟空间元宇宙+nft项目,区块链数字资产确权,通过双链审核币安+火币合约地址:0xFf……”这是发稿中介向记者展示的付费推广样文,花费数百元就可以在多个平台发布。

    此外,记者发现,有的网站背后有币圈资本,与虚拟货币平台有更深层次的利益关系。

    今年9月,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互联网平台只要有推荐虚拟货币的行为,就可以确定是违规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说。

    加大全链条监管

    业内人士表示,之所以还有很多网站铤而走险,主要由于打擦边球的形式多样,而监管资源有限,违规成本低。

    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从切断支付渠道、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依法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综合施策。

    华东政法大学金融监管与刑事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毛玲玲表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目前,我国对虚拟货币全链条活动都进行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除加大力度整顿网站为虚拟货币营销宣传外,一些受访人士表示,虚拟货币交易和发行平台都在境外,给根治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带来挑战,因此进一步阻断境外虚拟货币在境内落地的渠道非常重要,包括相关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类平台账号。

    2021-11-05
  • 最高法:针对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违规接触交往等问题开展专项清理

    记者3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印发通知要求全国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


    通知提出,要重点围绕法院工作人员违反“负面清单”的行为,针对与律师违规接触交往、亲属违规代理案件、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清理,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逐人整改、逐一销号。要坚持贯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教育引导有关人员主动讲清问题,深挖彻查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通知要求,要强化日常监管,依托“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健全完善干警亲属和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干警执行任职回避规定、涉律师违规人员处理情况等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跟进监管。要扎实做好离任人员离任前从业去向报告、从业限制审核、签署承诺书等工作,定期组织回访核查。


    据悉,最高法近日还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法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法官考核要根据公务员考核相关规定,准确立足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区分不同法院层级、不同业务条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分级分类开展。


    在员额退出方面,这份指导意见把握“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工作导向,明确规定法官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应当退出员额。

    2021-11-04
  • 市场监管总局对医美广告划出九条“红线”

    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执法指南》)。《执法指南》提出,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广告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发布或者委托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广告主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核准内容发布。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整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着力解决危害性大、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作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作不当关联;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作广告;宣传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等九种情形予以重点打击。

    2021-11-04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江西省九江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古小平等人为朱志模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2004年至2019年,以瑞昌市码头镇朱湖村党支部原书记朱志模等人为首的涉黑组织,长期把持基层组织,盘踞朱湖村附近长江水域疯狂采砂,并通过成立巡逻队驱赶外来采砂船、强迫交易等方式,非法控制周边采砂行业,仅依托其中一个砂石经营站4年时间就非法获利2000余万元,严重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2010年至2014年,古小平在担任瑞昌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默许纵容朱志模等人大肆非法采砂,在朱志模的采砂船和设备被有关部门扣押后协调退还,并为其说情抹案、站台撑腰,帮助承揽工程项目。瑞昌市采砂管理局原局长张绪平等人收受贿赂,明知朱志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在采砂许可证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多次通风报信、助其逃避查处。古小平、张绪平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原副旗长、公安局原局长贾净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及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998年至2018年,贾净博利用公安人员的特殊身份、职权和影响力,直接组织、领导涉黑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10余亿元;特别是在担任副旗长、公安局局长期间,指使公安局班子成员及民警为其垄断经营砂石矿场提供帮助,并通过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手段,控制该旗全部4家砂石矿场,恶意哄抬价格,仅半年就非法获利600余万元。2014年至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原副厅长吴铁城在担任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期间,收受贾净博贿赂,为其提拔担任公安局政委和局长职务提供帮助。贾净博、吴铁城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党委原书记杨道群等人为杨鹏程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2000年至2019年,以兰坪县金顶镇金凤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鹏程为首的涉黑组织,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长期把持基层组织,非法控制附近矿区矿石剥离和运输业务。2003年以来,杨道群与杨鹏程相互勾结、达成默契,一方面杨鹏程故意安排村民堵路、阻碍矿山正常经营,再配合杨道群“做好”村民工作,借此巩固、提高杨道群在金鼎锌业公司的威信和话语权,另一方面杨道群索要、收受贿赂,将公司的矿山剥离、矿石运输等盈利业务交给杨鹏程,帮助涉黑组织短期内积累巨额财富、持续发展壮大。兰坪县原县长李永平等人收受贿赂,为杨鹏程公司经营、项目承揽等提供帮助。杨道群、李永平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杨道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取消退休待遇,李永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人均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水利局在河道采砂监管中严重失职失责及部分公职人员充当张一平涉黑组织“保护伞”问题。2009年至2018年,以张一平为首的涉黑组织以敲诈威胁、强行吞并等方式,长期非法垄断仙居县永安溪砂石开采,盗采滥挖,导致河床高低不平、水流不畅,采砂遗留深坑形成暗流漩涡,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至2018年,仙居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原负责人赵中海,收受贿赂,在砂场经营、逃避处罚等方面为张一平提供帮助。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吴中强,接受吃请、收受财物,明知张一平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为其出谋划策、说情抹案,2011年在张一平缓刑期间又涉嫌犯罪时帮助其逃脱法律制裁。县水利局监管职责长期缺位,对非法采砂行为有案不查、压案不处、严重失管,致使辖区内非法采砂活动极其猖獗,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志海还滥用职权、收受砂场干股分红。赵中海、吴中强、王志海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赵中海(后调至国有企业工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解除劳动合同,吴中强、王志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3人均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庞学强等人为郑琦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2013年至2019年,以郑琦为首的涉黑组织以疏浚航道为名,非法抽挖海砂获利9亿余元,严重破坏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同时长期占用渔业码头、驱赶渔民渔船,造成多次群体性事件,2016年、2018年两次被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并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曝光。2016年至2019年,庞学强在担任合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明知郑琦长期存在非法行为且引发强烈民愤,不仅不组织深挖彻查,反而在案件处理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仍与郑琦沆瀣一气,多次接受宴请并收受贿赂,纵容其非法活动。合浦县山口镇党委原书记廖锡武,收受贿赂,帮助郑琦打压竞争对手;在上级开展检查时向其透露行程,帮助逃避检查,甚至将该镇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交郑琦审阅后才上报。庞学强、廖锡武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等人为管建军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2005年至2020年,以管建军为首的涉黑组织,通过非法采矿、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聚敛钱财,非法获利近9亿元。其中,2014年通过串通投标方式,中标镇江市某废弃矿山整治工程后,长期非法盗采该项目区域内灰岩矿石,破坏矿产资源价值8亿余元。符卫国在担任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和副市长期间,明知管建军为涉黑涉恶人员,仍收受贿赂,帮助其承揽土石方业务并违规提前退还资源保证金。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和矿产管理处原负责人倪俊多次接受宴请、收受礼品,为管建军在废弃矿山整治工程验收方面提供关照,明知其非法采矿,仍纵容其违法活动。丹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周东明在担任丹阳市委常委、丹北镇党委书记期间,明知管建军涉黑涉恶,仍提名、推荐其担任丹阳市政协委员。符卫国、倪俊、周东明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通报案例中,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本应是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国家资源的看护者、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却利欲熏心、知法犯法,背弃职责使命,陷入“沙霸”“矿霸”编织的“伞网圈”,或与其勾肩搭背、主动站台撑腰,或在权证办理、项目承揽、逃避查处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或对其长期明目张胆疯狂开采等行为默许纵容,更有甚者直接沦为“沙霸”“矿霸”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在“保护伞”的庇护下,这些“沙霸”“矿霸”肆无忌惮侵占国家资源,甚至将“黑手”伸向长江等重要河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向“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亮剑,坚决查处、从严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对照查摆问题,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让“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无“伞”可遮、无处可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惩治“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背后腐败和“保护伞”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要从政治上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运用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有效经验做法,把严惩“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背后腐败和“保护伞”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内容,作为常态化“打伞破网”的工作重点,持续深入推进。要加强与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和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严惩与“沙霸”“矿霸”等存在利益勾结,为其站台撑腰、提供庇护的“保护伞”及不担当不作为、监管不力等问题。要监督保障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严肃问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抓好以案促改,贯彻“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修复被破坏的自然生态,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还人民群众绿水青山、金山银山。要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防止黑恶势力把持基层组织,筑牢党的执政基础,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对接起来,推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治理水平,从源头上遏制行业乱象,严防乱生恶、恶变黑,以强监督促强监管,为建设美丽中国、平安中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强保障。

    2021-11-03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

    经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两个《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客观要求,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制度成果,对于全面加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队伍建设,构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亲”“清”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更好地肩负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职责使命,具有重要意义。


    《禁止不正当交往意见》结合近年来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新的表现形式,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基础上,以负面清单形式详细列举了7种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包括禁止私下接触、禁止插手案件、禁止介绍案源、禁止利益输送、禁止不当交往、禁止利益勾连等。《禁止不正当交往意见》对健全不正当接触交往监测发现查处机制、加强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律师执业监管机制、推动正当接触交往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不正当接触交往监测预警、线索移送、联合调查等工作机制。法院、检察院要完善司法权力内部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律师执业监管,加快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开律师因不正当接触交往受处罚处分信息,规范律师风险代理行为。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落实听取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制度,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


    《规范离任人员从业意见》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对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到律师事务所从业作出进一步规范。一是完善离任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在重申法院、检察院各类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一般性限制规定基础上,对法院、检察院被开除公职人员、辞去公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到律师事务所从业限制作出具体规定。法院、检察院被开除公职人员不得在律师事务所从事任何工作。法院、检察院退休人员在不违反相关从业限制规定的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从事律师职业或者担任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行政人员的,应当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规定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再保留机关的各种待遇。二是推动建立“双向预警”机制。明确法院、检察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离任人员信息库和离任人员在律师事务所从业信息库,司法行政机关依托离任人员信息库,加强对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申请律师执业和实习登记的审核把关,法院、检察院依托离任人员在律所从业信息库,加强对离任人员违规担任案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甄别、监管。三是健全离任人员在律所从业监管机制。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加强对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审核把关。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对从事律师职业的离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法院、检察院发现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律师违反离任人员从业限制规定的,要通知当事人更换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并及时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离任人员在律所从业的监管,对律所接收不符合条件的离任人员到本所执业或工作,或者指派本所律师违反从业限制规定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定期对离任人员违规从业情况开展核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

    2021-11-03
  • 工资单背后为何写了两个字?有人“偷”了津补贴!

    “这张工资单背面,为什么会标注‘曹’‘胡’两个字?”日前,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城南街道开展日常监督时,发现该街道某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报销凭证的异常之处。


    检查组调取该管委会记账凭证后,又发现了一张工资单也存在上述问题。为什么只有工资单背面有标注,其他票据凭证却没有?工资单里会不会有猫腻?


    随后,该问题线索被移交城南街道纪工委处置,很快启动核查程序。


    “请你看一下这张工资单,是什么情况?”调查组找到代管账目的曹某直奔主题。


    “今年3月,我们小区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于没有会计,所以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小区物管会主任胡书记让我代理物管会的账目,每个月发放1200元补贴给我。”曹某解释道。


    “那么,背面的标注是什么意思?”调查组追问。


    “我刚开始接手物管会的账目,不清楚操作流程,怕弄错,就先写在背面,提醒自己,书记和我都要签字。”曹某对答如流。


    “你以前有很长时间的会计从业经历,对会计业务应该很熟悉,这么简单的流程还需要做标记吗?”“为什么只有工资单上有标注,其他的票据凭证上都没有……”调查人员连连发问。


    “这……”曹某开始支支吾吾,“胡某跟我说好每月从物管会账上提取1200元,给我600元作为代账补贴,另外600元给他。但我也觉得这样做不妥当,就在背面做了标注。”曹某终于吐露实情。


    此外,调查人员还发现了胡某在物管会账上违规报支出差补贴问题。最终,胡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某因未认真履行会计人员监管职责,听从他人要求进行资金支出,受到延长预备期处理。两人违规领取的津补贴已全部追缴到位。

    2021-11-02
  • 践行法治为民的宗旨——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聚焦地方法治建设情况

    秋日,重庆烟雨蒙蒙。一位身着休闲服装的女士和几位朋友披着细雨,走进渝北区行政复议中心。


    了解到这位女士想申请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复议,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回复:“渝北区的这个领域目前需要市政府受理,可以把申请交到我们这里,尽快为您转交,不需要您多跑路。”工作人员还提供模板与联系方式,表示有不懂的可随时咨询。


    这位女士和她的朋友,是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七督察组的成员,在重庆通过明察暗访、个别谈话、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收集案例、梳理问题、形成报告。


    10月12日起,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全国八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一周的督察,了解各地法治政府建设、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等情况。督察组成员来自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组部等二十多个单位,同时还邀请法学院校专家学者、律师、媒体记者参与。


    多到一线看,多听群众说。


    “您好,这里是重庆市12345热线呼叫中心,您前段时间反映的问题,呼叫时是否畅通,是否已得到解决,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了解呼叫中心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接受群众全面监督有关情况后,督察组成员随机选取几个案例进行回访。


    听取重庆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情况汇报;突击检查永川区市场监管局,查阅文件及案卷56件;暗访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8名群众、10名一线工作人员访谈;走访长寿区民营企业,访谈5名企业家;跟随万州区基层执法人员到联合执法现场……


    7天时间里,督察组切实将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确保“点线面”的重点任务全部落实,“谈查访”的关键动作一个不少,“时度效”的工作尺度稳妥把控。


    重庆市依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600多个专项工作组深入企业一线协调解决困难;永川区开设“政府法治微课堂”等项目,推动干部培训轮训全覆盖;渝北区公安机关打掉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涉案金额上亿元;万州区创新异地补植机制,形成“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林”,有效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效果;长寿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2020年全区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政府依法履职水平的不断提升,带来了社会公众不断增强的法治获得感。绝大部分被访群众认为政府办事效率高、服务好;力度温度兼顾的“柔性执法”让民营企业家普遍感到政府行胜于言,企业幸福感很强。


    切实维护法治权威,维护人民权益。对于发现的法治建设中的短板弱项,督察组全方位跟进,一些媒体平台也提供了群众反映的线索。


    “感谢您为消费者做的一切,了结多年的心结。”曾在永川区就读职业学校的女孩小程(化名)给督察组发来信息。


    2019年,小程前往永川区某美容店去黑头,分店员工轮流上阵,劝说其购买高达26800元的12次套餐,其中20000元为美容店安排她通过网贷支付。使用1次后,她发现没有效果,皮肤还出现新症状,遂要求退还剩余费用,被拒绝。


    耗时一年,小程向消协多次投诉,仅得到21000元退款。


    督察组在重庆调查发现了数十起类似案例。案例中,不仅有一些美容店涉嫌虚假宣传,使用含违禁成分的产品,还发现有年轻女性因还不起贷款被要求前往夜店“还债”。该类问题牵涉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多个部门,许多消费者和小程一样,不知道应该找哪个部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督察组移交相关线索后,当地迅速行动。永川区组织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对区内多处美容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渝北区两路派出所民警责成涉事美容店退还消费者费用,并要求辖区全部美容店签订承诺书,严禁以免费或低价“体验”诱导消费者进店高额消费。


    小区门口道路被挖出深沟后未及时施工且缺乏防护措施、公安交管部门在车流密集地区现场执法时不合理占用车道、消费者与游戏公司产生纠纷而无部门受理……重庆有关方面高度重视督察组发现的问题,一一制定解决方案。


    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七督察组组长严之尧表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就是要通过督促各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各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法治为民的宗旨,把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2021-11-02
  • 以典型案件警示遏制恶意欠薪

    要有效遏制恶意欠薪的恶性循环,更应进一步强化刑罚的警示威慑效应。


    为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10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2021年第二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在公布的10件典型案件中,有7件案件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这意味着恶意欠薪的相关责任主体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欠薪问题一直是个令人心酸的话题。劳动者有尊严地获得报酬,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但等来一纸白条的无奈境遇,着实令人“伤不起”。针对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欠薪顽疾,近年来各地连续多年开展了大规模的集中整治,从组织清欠、治欠机构到公开欠薪企业黑名单,从欠薪连带责任制到现场监督企业工资发放,相关措施一次比一次具体、严厉。尤其是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定罪入刑,更是体现了以严刑峻法彻底治理恶意欠薪顽疾的立法意图,为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法律基础。


    恶意欠薪行为屡禁不绝,且在恶意欠薪行为已入刑的现实背景下,部分黑心企业还胆敢肆无忌惮地藐视法律,究其根源,除了劳动者在与用工方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外,还与刑罚威慑没有常态化密切相关。因此,要有效遏制恶意欠薪的恶性循环,更应进一步强化刑罚的警示威慑效应。此番人社部发布的10件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大部分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彰显了用刑事责任警示“涟漪效应”遏制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的鲜明态度,其意义自不待言。


    实践证明,寄希望于黑心企业的道德觉醒不拖欠劳动报酬,无异于痴人说梦。只有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重拳出击,依法严惩“恶意欠薪”的犯罪行为,才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恶意欠薪的治理才能走出屡治不止的怪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才能真正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鉴于此,劳动主管部门要秉承加重违法成本的治理思维,果断将涉嫌犯罪的“恶意欠薪”责任主体移送司法机关,用严苛刑罚的威慑,震慑效仿者。


    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当前恶意欠薪顽症尚未得到完全治理、劳动者屡屡采取极端手段维权的现实语境下,劳动主管部门除了要强化法治宣传,引导劳动者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外,更要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对已构成犯罪的恶意欠薪责任主体,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在全社会形成以刑事责任严惩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的浓厚氛围。


    刑罚的威慑不在于刑罚的严厉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惩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须臾离不开典型案件的警示。尤其是对于那些明知故犯的恶意欠薪责任主体,更需要通过一个个鲜活而又典型案例所释放的警示效应,倒逼其面对沉重的法律代价主动洗心革面,而不越雷池半步。


    同时,典型案件警示效应的引领,也可以让公众更多地认识、理解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在更高层次上防止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的发生。如此一石二鸟,不失为善治之策,劳动主管部门更应锲而不舍地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例,从而以典型案例鲜明的警示效应,遏制恶意欠薪犯罪行为。

    2021-11-01
  • 南京江宁开发区法院作出违反人身保护令处罚决定 反家暴不再停留在纸面

    近日,江苏省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处罚决定书,对被处罚人依法训诫,并罚款1000元。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因感情问题产生矛盾。李某多次对王某进行殴打,造成王某头部、脸部、背部等多处受伤。王某曾多次向公安机关报警。后王某及孩子搬离家中,李某还经常在深夜发信息威胁、恐吓王某,并多次深夜至王某父母家砸门闹事,扬言要殴打王某及其父母。因不堪忍受,王某于2020年7月6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李某骚扰、威胁、殴打、跟踪王某及其近亲属,并于2020年8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江宁开发区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对王某的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和损害,对李某进行严厉训诫、教育,并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有关规定,于2021年7月8日依法作出禁止李某骚扰、威胁、殴打、跟踪王某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李某在法庭上表示不会再做出伤害王某的行为。


    然而不久后,李某却无视禁令,每日发送大量挑衅、威胁、辱骂、恐吓短信骚扰王某,还两次深夜强行进入王某住所闹事、纠缠,拒绝离开。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人身保护令,触犯了公民遵守执行法院裁判文书的底线。江宁开发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对李某依法训诫,并罚款1000元。同时,江宁开发区法院向李某释明,如再次违反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目前,被处罚人李某已缴纳罚款,并当场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以后会严格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


    民法典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反对家庭暴力,是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树立优良家风的基石。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打破了中国几千年来“法不入门”的历史传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通过训诫、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严惩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施暴者,让反家暴不再停留在发布禁令、司法文书等表层面,有效保护受害者的人身安全,推动整个社会反家暴态势的良性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021-11-01
  • 免申请返还稳岗资金、发放以工代训补贴、上门服务助企招

    开栏的话


    人社部近日公布,1—9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4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5%。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47万人,增幅为16%。今年以来,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好于预期,三季度恢复态势更加积极。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为释放就业活力,各地出台了哪些政策?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群体有哪些保障?今日起,本版推出“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帮扶资金精准返还


    助力企业稳定就业


    “8月份刚到,人社局就把去年返还的39万余元失业保险费打到了企业账户上,甚至不用我们提交申请材料,真是方便又贴心。”辽宁省沈阳市黎明航空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于金红说。这个有着540多名员工的企业,受疫情影响,曾一度订单减少,然而企业没有解聘1名职工,政府的帮扶给了他们很大的支持。


    公司用稳岗补贴的资金聘请专业技术团队,举办了20多期培训班。“公司聘请的专业团队,教授我们数字机床的手动快速编程方法,学会之后我又调换了新岗位,工资提高了不少。”黎明航空零部件公司工人吴哲告诉记者。


    “接下来,我们准备继续用返还的资金给职工缴纳社保,发放生活补贴,提高员工的福利水平。”于金红介绍。


    “我身边的不少企业,都是在收到返还金后,才知道有这样的帮扶政策。人社部门千方百计为企业着想,让我们感受到营商环境的变化。”沈阳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王丽阳说。


    “以前返还失业保险费,都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可很多中小企业不知道这项优惠,容易错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处长孙常涛说。如今,沈阳市推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直返”政策,返还金额依据征缴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缴费记录确定。沈阳市人社局通过大数据系统与市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局、税务局等单位,对企业的裁员率、纳税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等进行核查和比对,进而筛查出符合失业保险相关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直接将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中,打造“不见面、免申请、秒返还”全新工作模式。


    “返还金额根据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金额确定,大型企业按照80%比例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100%返还。”孙常涛介绍。


    今年,沈阳市又首次将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也纳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范围,受益企业和单位比去年多出5000户以上。


    专项补贴以工代训


    鼓励企业扩大用工


    高文硕屏气凝神,紧盯设备视教器,熟练地输入一串代码,按下控制方向的按钮,机器人臂开始滑动,臂上携带的电焊枪在汽车框架尾部由左及右焊下15个点,分毫不差……


    “21秒,达标!”计时员按下手中秒表,高文硕长舒一口气。


    在吉林省长春市施耐利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的调试车间,22岁的高文硕已边学边干了13个月。从电气基础到电气安装,再到机器人调试和操作系统调试,如今,他已经通过公司的层层考核,成了一名机器人调试工程师。


    “长春作为老工业基地,对产业工人的用工需求一直很大。”长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杨彬介绍,2020年以来,长春市把“以工代训”作为援企业、稳岗位、扩就业、保民生的重要抓手,促进好政策发挥大作用。


    高文硕正是“以工代训”的受益者。去年7月,从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后,他曾对择业前景缺少信心——自己学的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可学得不深、不透,学历也没竞争力。无意间,从小喜欢机器人的高文硕看到了施耐利公司的招聘启事,便决定试一试。


    “可以边干边学,实习期也有工资,只要踏实肯干,成长会很快!”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杨冬梅的一席话让高文硕吃下定心丸。杨冬梅介绍,施耐利公司主要从事工业机器人设备的调试与安装,目前,不少企业非常重视自动化生产线的建设,这给公司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用工需求陡增。但合作企业回款周期较长,使得公司进一步发展遇到瓶颈。


    “‘以工代训’政策对我们来说就是雪中送炭!”杨冬梅说,国家出台这项政策以来,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多次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政策宣讲、解读,并帮助公司申请指标,保障补贴及时到位。


    “拿高文硕为例,他是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实习期每月可享受1780元的‘以工代训’专项补贴。”杨冬梅说,公司会配套一部分工资,而且包吃包住,今年预计有30人将享受这项政策带来的福利。


    截至目前,长春市共发放“以工代训”补贴资金2.4亿元,惠及企业622家,稳定企业职工11万人。其中,共开发高校毕业生“以工代训”岗位1873个,发放补贴1425万余元。


    “转正后,每月工资到手4000多元,按照公司的培养计划,只要好好干,5年后有望突破8000元。”高文硕对未来充满希望。


    政府帮忙牵线搭桥


    创造稳定就业环境


    像往年一样,家住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经济开发区的李再桃,原计划今年年初动身,继续到广东打工。行李都打包好了,结果没走成。


    “受疫情影响,厂子暂时不让去,至于等到啥时候,谁也没个准信儿!”在外漂泊十几年,李再桃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心里很着急,“一个月少挣五六千,谁能耗得起?”


    没想到的是,当地公司找上门来了。


    “前不久,刚开新厂,招了100名工人,还是不能满足订单需求。”王再华介绍,2018年11月,他们在思南成立贵州新丝南服饰织造有限公司,自己担任生产总监。自从到这里扎根,他发现公司产能迟迟上不去,根本原因还是缺人手。


    “有困难,找政府,还没等开口,干部就主动上门服务了。”王再华说。


    “之前服饰主要出口国外。受到疫情影响,海外订单减少近三成,但在政府牵线搭桥下,公司主动开拓本地市场,订单不减反增。”王再华说。有订单,没人手,还是影响正常运转,当地政府支招,王再华跟干部一起,下乡做宣传,让滞留家中的农民工到公司上班,“离家近、易上手,一个月有4000多元工资,不比外出打工差。”


    如今,随着业务拓展,公司又吸纳100多人就业,生产车间也扩大到6000平方米。“公司可满足500人就业,未来还有很大发展空间。”王再华表示。


    在吸纳就业的同时,思南县还陆续出台稳岗措施,帮助企业减负,切实稳定就业环境。


    “公司享有装修补贴,还有税收减免、用电补贴、‘以工代训’补贴等等,细算下来,数额不小。”更令王再华没想到的是,当地政府还给予房租减免等优惠措施,3年能够节省70多万元的开支,支持企业发展。


    为支持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就业,思南县还从求职需求、用工需求出发,推出重点人群就业服务行动,通过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推送就业信息,带动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等群体实现就业。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实现转移就业24.64万人。

    2021-11-01
  • 浦东新区法规新进展:创新知识产权“快保护” 规范非现场执法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规定》,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第二批浦东新区法规。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明确,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事务“一站式”保护机制,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事务在浦东新区“一网通办”。在“快保护”方面,该规定提出相关创新举措,包括推行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创新专利侵权责任判断规则、建立履行调解协议后处罚适当减免的特别规定等。例如,规定浦东新区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对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拟报请加快审查的专利申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部门的规定提供预审服务。


    同时,在知识产权“严保护”方面加大惩戒力度,包括加大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处罚力度,加强地理标志和商业秘密保护力度,进一步压实会展举办单位知识产权保护责任等。


    相关浦东新区法规中的“非现场执法”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固定违法事实,采用信息化等方式进行违法行为告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罚款收缴等的执法方式。


    据介绍,2021年1月起,浦东新区城管执法部门对跨门经营、占道设摊和占道洗车等三个事项试行了非现场执法。此次通过的规定明确了非现场执法的适用范围,主要针对城市管理领域多发易发、直观可见且依托信息化设备设施能够辨别、易于判断的违法行为,对相关执法事项和工作原则等也作出规定。


    对非现场执法条件下当事人的权益保障,该规定要求政府部门充分保障当事人政策查询、陈述申辩、权利救济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城管执法部门设置指定处理窗口,采取信息化等方式为当事人陈述、申辩提供便利。同时,加强信息数据安全保护,要求浦东新区城管执法部门制定信息数据保护规范,建立信息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和信息数据查询制度,明确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查询权限和查询程序等。


    今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相关决定,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浦东改革创新实践需要,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基本规则,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在浦东新区实施。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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