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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颐和园日历亮相:香筒香炉留香久 日历再现宫廷景

    清代文物“铜胎珐琅麻姑携鹿”实物与日历图片对比


    本报讯(记者王斌)昨日,《颐和园日历·2022》在颐和园博物馆与游客见面。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2022年《颐和园日历》以颐和园福寿文化为主题,延续口袋书式的设计,用365组精美的实景、文物图文,让读者和游客通过一本小小的日历读懂颐和园传统文化。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颐和园日历》中首次披露园内主要殿堂的内檐装修和陈设家具景观,其中包含大量未开放殿堂展示区。


    掐丝珐琅鹤灯、香筒、香炉……翻开日历,摆放在颐和园主要殿堂内的陈设景观高清图片逐一展现在眼前。据了解,2022年《颐和园日历》从颐和园4万余件园藏文物和文物古建中撷取精华,选取建筑命名、彩画匾额、砖石构件、内檐装修、文物陈设、贴落书画、规制礼仪、诗文典故等内容,通过日历的形式,以及“实景图片+文字详解”的版面设计,从内容上打造沉浸式体验,满足读者每天一页,每天一个故事的追求。


    据颐和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颐和园主要殿堂均为复原清代宫廷生活起居的原状陈列展示,但是基于文物保护管理需求,大部分展示殿堂未允许游客进入参观,游客只能通过集中文物展示、文物特展欣赏这些精美的文物。2022年《颐和园日历》集中展示了大量未开放殿堂展示区,对颐和园内主要殿堂采用由室外全景,到室内全景,到局部中景再到文物特写的递进顺序,带着读者透视园林风物。读者和游客可以在游览颐和园时,随着日历打卡各个场景,跟着日历里的视角,进入未开放区域,揭秘殿堂陈设。


    此外,2022年《颐和园日历》收纳了大量“园说Ⅲ”文物特展精品文物,并搭配了更加详实的注解说明。2022年《颐和园日历》的封面、内封设计以颐和园传统纹样与烫金字体结合,全书铜版纸印刷,在美观的同时兼顾耐用,让日历变成一本日常使用后也不舍得丢弃的文化工具书,体现当下提倡的环保理念。

    2021-10-29
  • 这部法律 让家庭教育不再缺位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什么是家庭教育?谁来实施家庭教育?如何实施家庭教育?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怎样开展?一起来了解。

    2021-10-28
  • 安徽瑶海: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0月27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东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医生在智能体检一体机上为老人进行身体健康检测。


    近年来,合肥市瑶海区通过搭建集信息发布、养老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平台,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助餐服务全覆盖,提升老年居民的幸福感。

    2021-10-28
  • 甘肃警方依法打击扰乱防疫秩序违法行为

    新华社兰州10月26日电(记者胡伟杰)甘肃警方近日打击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两起伪造核酸检测证明、散布疫情谣言的案件。

    10月21日,敦煌莫高国际机场员工曹某报警称,旅客郭某使用虚假核酸检测证明办理乘机手续。经公安机关调查,郭某出于侥幸心理,无视疫情防控要求,以其8月25日在河南省濮阳市油田总医院所做核酸报告为模板,伪造核酸检测报告,企图蒙混过关。郭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10月22日,有网民在网上发布一则紧急通知,称“接到市上通知,凡绿码转黄码人员,7天内暂时不转码,等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再研判确定,请各位居民耐心等待进一步通知”。这条不实信息在网上广泛传播,造成恶劣影响。随后,公安机关在兰州市城关区天水路一小区内将违法行为人何某抓获。何某对其编造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游客及市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秩序,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2021-10-27
  • 最高检:坚持依法严惩精准打击诈骗犯罪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刘硕)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发布7起检察机关依法追诉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包括杨某某、黎某等3人诈骗医保基金案,昝某、凡某雨、林某永等人诈骗失业保险金案,李某、黄某某等10人编造“皇家资产”诈骗案,周某等人虚假诉讼诈骗案,杨某等43人虚构收藏品拍卖诈骗案,洪某源、张某发、彭某明等61人利用期货交易平台诈骗案,腾某珠、童某散等7人“骗婚”诈骗案。

    这些案例中,有的涉及诈骗医保基金犯罪,在对医疗服务协议性质的准确界定等方面具有典型性;有的涉及骗取失业保险金犯罪,检察机关在准确认定诈骗金额的同时,及时堵塞社会管理漏洞;有的涉及利用期货交易平台实施的新型诈骗犯罪,检察机关围绕罪名确定等争议焦点,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为遏制诈骗犯罪高发多发态势,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诈骗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依法严惩的政策导向,落实同级同步介入侦查制度,专案专办,快捕快诉,有力增强了震慑效应。

    “鉴于诈骗犯罪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趋势,近年来,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秉持分层处理、分类打击原则,有效精准打击诈骗犯罪。”苗生明说,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依法惩治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打击诈骗犯罪的整体合力,注重延伸检察职能,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2021-10-27
  • 最高检:错关10年以上的22件冤错案件挂牌督办并追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今天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2021年年初,最高检启动对2018年以来纠正冤错案件的全面排查,逐案提出追责意见,目前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冤错案件挂牌督办,已全部提出严肃追责意见。


    报告显示,今年1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65.6万件,较2019年同期下降4.2%,其中,重复信访20.7万件,占信访总量的31.6%,减少2.5个百分点。最高检接收13.8万件,占信访总量的21%,较2019年同期减少0.8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检察机关以严肃追责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实。2018年1月至今年8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刑事抗诉3881件,法院同期审结2720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289件,占同期审结数的84.2%。


    “不少刑事冤错案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把关不严,承担重要责任。”张军指出,为深刻总结错案教训,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提出“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严肃责任落实。


    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案,应主要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特别针对首办责任落实不力、导致矛盾上行问题,要求首次到基层检察院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2020年,最高检领导包案18件,全部妥善化解;今年以来包案22件,已化解18件。


    报告指出,检察机关认真办理涉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申诉案件,重点解决信访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刑事办案权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问题。


    同时,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精准监督。2018年1月至今年8月,共向法院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7297件,法院同期审结1210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9520件,抗诉改变率78.7%。

    2021-10-26
  •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有何亮点

    “我是反诈主播,请问您是什么主播?”“我是娱乐搞笑的,哥,我没犯啥事……”近日,河北秦皇岛反电信诈骗民警陈国平以直播连麦的形式宣传“国家反诈中心”App,网友纷纷点赞。这个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组织开发的App,也一度登上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榜首。


    10月19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对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有何实招、硬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有何审议意见和立法建议?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案件高发,制度建设刻不容缓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多发高发态势难以有效遏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坚决打击治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10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宁在作关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说明时表示。


    当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应用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越来越多的生活场景被搬到网络上,互联网上的安全也变得越发重要。


    如何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如何补足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治理的薄弱环节,形成打击治理合力?此次提请审议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结合防治网络诈骗工作实践的迫切需要,作出进一步规定。


    李宁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主要是按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的要求,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环节加强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


    多措并举,草案亮点纷呈


    “账户有风险,请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后再转账。”近日,一款交互模拟产品“反诈盲盒”在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博览会上亮相。


    打开“反诈盲盒”,一位网络“男友”会用各种甜言蜜语“哄骗”你转账,在此过程中,屏幕上不停有弹窗提示防骗信息,AI客服也会对你“百般劝阻”。


    如今,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为反诈提供了新的解题思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也作出相应规定,为利用大数据反诈提供制度支持。


    草案规定了金融、通信、互联网等领域涉诈异常情形的监测、识别和处置,包括高风险电话卡、异常金融账户和可疑交易、异常互联网账号等,规定了相应救济渠道。此外,草案规定金融、通信、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相关跨行业、企业的统一监测系统建设,推进涉诈样本信息数据共享。


    此次立法进一步完善了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有关基础管理制度。草案规定,落实实名制,规定电话卡、互联网服务真实信息等级制度,建立健全金融业务尽职调查制度;对办理电话卡、金融账户的数量和异常办卡、开户情形进行限制,防范开立企业账户风险。


    对症下药,筑牢反诈“防护墙”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案很多是因为个人信息泄露所导致的。“数据泄露一直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源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高友东表示。


    对此,高友东建议规范企业数据的管理要求,建立数据审计制度;建立数据安全第三方监管平台,加大数据安全投入;建立完善数据安全评价体系,对于互联网企业及同个人信息相关企业的信息化平台,必须经过数据安全评价。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修文也建议进一步增加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特殊规定。“如可针对非法搜集、倒卖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等规定相应打击治理措施等。”刘修文说。


    “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往往是老年人、青少年等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自助、自救能力都很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差,电信网络诈骗对其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往往是颠覆性的,甚至可能带来生理、心理上的不可逆转的伤害。”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宫蒲光建议,增加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法律责任。

    2021-10-26
  • 公安部10月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

    公安部于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15时30分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断流”专案行动成效。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童碧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郑翔,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李彬,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李一南,青海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刘东海,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张明出席,并答记者问。人民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2021-10-26
  • 北京市公安局通报3起涉疫情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林苗苗)在24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通报了3起涉疫情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均涉及昌平区宏福苑小区。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介绍,北京警方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任务,依法履行职责,以最快速度、最严措施、最果断行动全面落实防控工作各项部署,特别是对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查处,通报3起典型案例及有关情况如下:

    案例一:确诊病例陈某林、刘某敏,居住在昌平区宏福苑小区,2021年10月16日,二人自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旅游返京后出现咽痛、发热等症状,仍外出就餐、邀请多人到居所打麻将。10月19日,其旅行途经地升级为中风险地区后,二人仍未向所在社区主动报告,未前往正规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接受正规医学治疗,仅前往小区附近药店自行购买体温计、药物。目前,一同打麻将人员中已有5人确诊,现公安机关已对陈某林、刘某敏刑事立案侦查。

    案例二:2021年10月17日至20日,昌平区宏福苑西区“德盛康大药房十一分店”负责人杨某、宏福苑小区“高远百康大药房”负责人王某娴,在向确诊病例陈某林、刘某敏多次出售退热、止咳、感冒、咽痛咽干类药品过程中,未依照规定,要求购买人进行“健康宝”扫码登记、体温测量,未进行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目前,公安机关已分别对杨某、王某娴刑事立案侦查。

    案例三:2021年10月22日,昌平区宏福苑小区采取疫情封控管理措施期间,居住在此地的李某泉、张某荣二人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翻越小区护栏,离开封控区域前往外地,拒不执行疫情封控管控措施,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泉、张某荣刑事立案侦查。

    此外,在外围检查站入京检查政策方面,潘绪宏介绍,根据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的相关要求,有一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及14天内有该县旅居史的人员,严格限制进(返)京。有一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地级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其他县人员,非必要不进(返)京;确需进京的,须持“北京健康宝”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京后进行14天健康监测。对其他口岸入境进京人员,须在入境口岸所在地隔离观察满21天。途经检查站时,应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主动配合民警和防疫工作人员查验。

    2021-10-25
  • 北京昌平两确诊病例被刑事立案侦查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24日介绍,确诊病例陈某林、刘某敏,居住在昌平区宏福苑小区,10月16日,二人自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旅游返京后出现咽痛、发热等症状,仍外出就餐、邀请多人到居所打麻将。10月19日,其旅行途经地升级为中风险地区后,二人仍未向所在社区主动报告,未前往正规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接受正规医学治疗,仅前往小区附近药店自行购买体温计、药物。目前,一同打麻将人员中已有5人确诊,现公安机关已对陈某林、刘某敏刑事立案侦查。(记者林苗苗、吴文诩)

    2021-10-25
  •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 时刻绷紧遵规守纪这根弦

    近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召开“推进自身建设提升行动、深化以案促改、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工作会议。会上,集中观看了《案中谋私——省纪委监委驻省事管局纪检监察组原副组长但晚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通报了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近5年来违纪违法有关情况。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河南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专题调研,针对典型案例发布通报,制作警示教育片,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的关系,拧紧思想“总开关”。洛阳市纪委监委以重处分违纪违法案件为“活教材”,深挖案发原因及风险点,拍摄《心存侥幸对抗调查必受严惩》等警示教育片及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视频,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8月下旬,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预防不当交往”警示教育大会,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绷紧遵规守纪这根弦,始终对不当交往问题保持高度警惕,确保干部安全、队伍干净、机关清正。通过聚焦常规培训、重点人群、重要节点、违纪源头,推动常态化警示教育走深走实。自治区纪委监委紧盯典型案例,在审查调查工作启动的同时,同步谋划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常态化查摆分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背后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问题,推动案发地区、单位不断完善内控机制,深化系统治理。

    把警示教育与家庭助廉、廉政风险点排查等有机结合,营造尚德昭廉的氛围。江苏省滨海县纪委监委开展“树清正家风·创最美家庭”家庭助廉活动。同时结合常态化警示教育,进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对查找的46个岗位廉政风险点综合分析研判,确定4个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截至目前,共提醒谈话6人次,督促立行立改不规范问题17个。

    2021-10-25
  • 丈夫给情人转账50万元“分手费”

    丈夫与妻子的好友产生婚外情,并瞒着妻子给情人转账50万元作为“分手费”,最终被妻子发现。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认定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支持了妻子全额返还的诉讼请求。


    男子刘某与女子田某为一对夫妻,杨某是田某好友。2018年,刘某、杨某合伙承揽工程,其间二人发展成情人关系。一年之后二人分手,杨某要求刘某支付给自己50万元“分手费”。2020年5月、8月期间,杨某以索要工程款、赌债等名义,多次采取打电话、上门等方式向刘某索要“分手费”,不知内情的田某与杨某多次发生争吵,刘某也被杨某打伤。2020年12月,刘某借用他人账户向杨某转账支付了50万元。2021年2月,杨某邀约两名男子,以面部被田某抓伤为由,向刘某索要赔偿款20万元,并再次打伤刘某。刘某向妻子说明实情,田某这才发现刘某、杨某之间并非简单的经济纠纷。2021年3月,田某将刘某、杨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刘某、杨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判决杨某返还5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50万元属于刘某、田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将其赠与杨某,违反公序良俗,属无效行为。杨某基于该无效赠与行为所取得的50万元,应全部返还。


    法官说法


    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条款延续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本案的法律事实发生于民法典施行之前,应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本案涉及的50万元系刘某、田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将夫妻共有的财产以“分手费”的名义赠与给杨某,并非日常生活需要,其行为构成无权处分。该赠与行为产生于有配偶者与婚外情人之间,违反公序良俗,应受否定评价,属无效行为,基于无效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予返还。因此,田某作为该50万元的共有人,其诉讼请求具有法律依据。


    公序良俗包括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两个方面。公共秩序是指法律秩序,善良风俗是指法律秩序之外的道德。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守好私德,尊重公德,是善良风俗在婚姻家庭方面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有配偶者与他人发展为情人关系,严重破坏了婚姻家庭秩序,挑战道德底线,应予谴责。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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