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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修法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作出一系列规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机制方面,草案明确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要求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构建协同、高效的社会共治体系,要求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优势和作用,鼓励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制度,协助开展有关工作。


    在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措施方面,草案要求建立农产品产地监测制度,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开具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合格证,并对其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对列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的食用农产品实施追溯管理。


    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草案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完善监督检查措施,加强农产品生产日常检查,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信用记录制度,强化考核问责,完善应急措施,强化有关部门的执法衔接和配合。


    此外,草案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幅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完善监管主体的法律责任,并与食品安全法有关处罚的规定作了衔接。

    2021-10-20
  • 最高法发文推动矛盾纠纷村村可解

    记者1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意见要求,基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对接基层解纷力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构建分层递进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意见提出,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纠纷,适宜村(社区)处理的,先行引导由辖区内的村(社区)逐级进行化解、调解;适宜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矛调中心、司法所等基层治理单位处理的,由与人民法院对接的基层治理单位进行化解、调解;适宜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处理的,由与人民法院对接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进行化解、调解。


    意见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指派化解、调解纠纷的,司法联络员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登录调解平台确认接收纠纷信息。化解、调解期限为30日,自司法联络员确认接受指派之日起计算。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当事人明确拒绝继续化解、调解的,应当依法及时转入立案程序。


    意见同时要求,对于不善于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尊重其在线调解选择权。对于特殊群体选择线上方式化解、调解的,参与纠纷化解、调解的法院工作人员或者基层解纷人员应当帮助、指导其操作使用调解平台,开展化解、调解活动。

    2021-10-19
  • 湿地保护法草案二审 拟提高违法行为罚款数额

    湿地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二次审议稿提高擅自占用国家重要湿地、严重破坏自然湿地等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加大处罚力度。


    例如,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违反本法规定,建设项目擅自占用国家重要湿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湿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复湿地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按照违法占用湿地的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人民币,下同)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又如,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违反本法规定,排干自然湿地或者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修复湿地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再如,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违反本法规定,未编制修复方案修复湿地或者未按照修复方案修复湿地,造成湿地破坏的,由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为有利于法律有效实施,草案二次审议稿对湿地的定义和保护予以研究完善。明确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但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水域和滩涂除外”。草案二次审议稿在实行湿地名录制度的基础上,还增加发布湿地范围的规定。


    为发挥各有关部门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草案二次审议稿还增加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河湖湿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滨海湿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城市湿地的保护职责,增加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今年1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湿地保护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2021-10-19
  • 审计法修正草案二审 明确应依规报告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法修正草案二审稿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并明确审计工作报告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


    据了解,本次审计法修改主要围绕扩展审计监督范围、完善审计机关权限、严格规范审计行为、明确审计整改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对现行审计法作了进一步完善。


    例如,为了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和监督,草案明确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应当同时报上一级审计机关。为进一步增强审计结果的运用,草案规定,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


    此外,草案还增加规定,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应对知悉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2021-10-19
  •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将首次亮相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0月19日至23日举行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将首次亮相


    10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臧铁伟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二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0月19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建立电信网络诈骗


    反制技术措施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法律案有9件,其中包括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


    臧铁伟说,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据很大比重,一些群众的看病钱、养老钱、上学钱被诈骗分子席卷一空,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从实践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面的制度措施还不充分,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他介绍,制定本法的基本考虑有:一是,立足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侧重前端防范。二是,从小切口入手,对关键环节、主要制度作出规定。三是,急用先行,与相关立法相互配套、共同推进。


    据悉,草案规定了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基本原则;完善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有关基础管理制度;建立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措施,统筹推进跨行业、企业统一监测系统建设,为利用大数据反诈提供制度支持。此外,还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加强其他有关防范措施建设。明确法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


    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三审


    补充完善家校协同等内容


    据悉,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将进行三审。今年8月,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臧铁伟说,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完善有关家庭教育概念和家庭教育内容的规定,进一步厘清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界限,更加充分地体现家庭教育的特点。


    同时,针对有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施加过重的学习负担,有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等行为疏于管教的突出问题,草案三次审议稿拟增加有关规定,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相关职责。


    臧铁伟介绍,草案三次审议稿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明确要求,补充完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相协同等内容。


    “考虑到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面临较多困难,增加相关规定,对这些未成年人的家庭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更多帮助。”


    此外,还进一步明确妇联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委托照护情形下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做好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衔接,防止不采用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的问题。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


    拟简化小额诉讼审理方式


    北青报记者还了解到,本次会议将首次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是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先后经历了2007年、2012年、2017年三次修正。


    臧铁伟介绍说,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升司法效能,促进司法公正,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的人民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面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拟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


    据悉,修正草案对民事诉讼法的主要修改包括:一是,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合理扩大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优化司法确认案件管辖规则。二是,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和方式,明确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简化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方式。三是,完善简易程序规定,调整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四是,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建立一审独任制普通程序审理模式和二审独任制审理模式。五是,完善在线诉讼及送达规则。确立在线诉讼法律效力,完善电子送达规则,合理缩短公告送达时间。

    2021-10-19
  • 一小型面包车超载学生 贵州毕节交警已查处

    有网友在新华社客户端“全民拍”栏目反映,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一辆小型面包车疑出现超载学生的情况。经毕节市相关部门核查,此事发生在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毕节高新区),当地交警大队已查处,当地交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暂扣,后续处理仍在进行中。


    记者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相关部门获悉,10月11日16时许,毕节市公安局金海湖分局交警大队接到金海湖新区文教卫旅局提供的视频材料,称在金海湖新区毕节新一中(崇文路)门口,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有超载学生的情况。


    经毕节市公安局金海湖分局交警大队调查取证,确认视频内容属实,驾驶员驾驶的该小型面包车核载7人,实际载人10人,超载3人。驾驶员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金海湖新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随即走访调查,根据收集到的相关证据综合分析,确定该车涉嫌非法营运。


    因当事人存在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毕节市公安局金海湖分局交警大队于10月11日对当事人给予记6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目前,金海湖新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条例,对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暂扣,后续处理仍在进行中。

    2021-10-18
  • 行业协会商会乱象透视:依附行政权力借机敛财

    行业协会商会乱象透视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违规增设行政许可程序,行业协会依附行政权力借机敛财,协会内部管理混乱,企业群众投诉未果反遭威胁……近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四督查组在成都核查暗访时发现,成都市即时配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即时配送协会”)存在不少问题。


    行业协会商会本该发挥联系政府、企业、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企业发展、反映行业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业自律。但近年来,由于生存能力不足、培育扶持力度不够、部门综合监管机制不健全,一些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乱摊派、乱强制现象时有发生。类似问题为何屡禁不止?如何堵塞漏洞,让广大市场主体享受改革红利?


    批量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需向即时配送协会备案,设卡收费难倒众多快递外卖企业


    “先去找即时配送协会备案,才可以办理。”成都外卖企业如果前往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批量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会得到这样的答复。2021年1月6日,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下发文件,将“向即时配送协会备案”作为快递外卖企业批量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


    从提交承诺书、实车照片等材料到上牌完毕反馈报备,为了3807辆电动自行车,5家企业不得不走完了这套繁琐流程,徒增负担。


    更有甚者,部分企业负责人在办理过程中,被即时配送协会秘书长何某按每辆车120元的标准索要费用,且不提供任何收费凭证。某企业起初拒绝缴费,僵持了1个多月后,不得已妥协交了7.2万元,随后又耗了1个多月,才办理完毕。


    上述问题曾被多次投诉,但协会却屡受“庇护”、依然故我。2021年7月,某企业负责人颜某向该市交通管理局局长信箱投诉,有关负责干部将颜某与何某约到一起当面沟通。问题没解决,颜某的身份反倒暴露了。气焰嚣张的何某甚至威胁道:“做生意要适应规则,不然很麻烦,得学会低头做人。”


    “收这么多钱也没给企业提供什么服务。”会费收取标准过高,则是另一“槽点”。据了解,该协会除会长李某、秘书长何某外,只有1名工作人员,无固定办公场所,相关材料往来都是通过快递,见面则约在公共场所。初步调查显示,协会存在不明收入150万元,其中100万元已转入李某的个人账户。


    “我们首先是关心这5到6万的骑手,政府和企业来关心帮助他们的话,我相信交通秩序会更加有效地进行,就不会成为城市的一道伤疤,它应该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线。”去年11月29日,在即时配送协会成立大会上,李某面对镜头侃侃而谈。协会成立的初衷,本为依靠行业组织力量推动规范管理,以行业自律、政企共治的形式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配送人员守法上路,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结果却事与愿违。


    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在线索移交后,四川省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专班深入核查、部署整改。


    种种评奖活动看似单纯,实则是个别行业协会商会的“聚宝盆”


    小小一块铭牌,成本不过20余元,到了山东省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收费标准便陡升至70元。正是凭借对全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铭牌制作业务的垄断,仅2016年7月至2020年6月,该协会共收取此项费用76.09万元。其垄断地位,恰恰来自有关部门的委托授权。


    组织企业到指定机构检测并获取服务费分成;要求企业加入协会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否则扣减信用评价分数;按照企业进行产权备案的设备数量、类型及事项收取服务费用……透过各地曝光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可以发现,“依托行政机关委托事项”是其中的重要方面。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依托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委托事项,要求企业到指定检测公司检测。企业如果不“就范”,在申领环卫车辆牌照、享受购置税收减免政策等方面都会受到阻碍。协会则以服务费名义获取40%-50%的检测费分成,2016年至2020年共获取207.37万元。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要求,省内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任务人员必须在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协会参加培训。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该协会依托省人防办该项要求,收取培训费共计442.24万元。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明确指出,“严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再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明确规定,“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上述行为,显然与规定不符。


    事实上,尽管国家明令“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由业务主管单位按归口分别请示党中央、国务院……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然而,违规收取评比达标表彰费用仍然成为行业协会商会敛财的又一重要手段。


    今年初,北京市民李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2020年12月违规颁发了冠以“中国”字样的奖项。经核查,该协会颁发的“中国大件物流2020年‘终身成就奖’”等奖项,涉及100个企业或个人,均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


    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也曾出现类似情况。武汉市市政工程金奖评选活动、河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竞赛评比活动、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发表评比活动……种种评奖活动看似单纯,实则是个别行业协会商会的“聚宝盆”。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在相关通报中措辞严厉:“一些政府部门在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利益链条依然牢固,变换手法巩固、维护甚至扩大既有利益格局的惯性依然很大,一些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依然突出,外部监管和内部治理仍然存在漏洞。”


    一些行业协会商会由于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力度不够,使企业负担不减反增,成为新的市场“拦路虎”


    “由于历史等原因,一些行业协会商会过去由政府主办、主管,或者挂靠在行政机关、部门,存在着政会不分、管办一体、治理结构不健全、自律性不强等突出问题。”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爱文曾表示,部分行业协会商会打着政府旗号搞垄断、乱作为、不作为甚至乱收费等问题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市场主体和企业负担。


    从大督查揭露出来的问题看,一些行业协会商会由于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力度不够,通过形形色色无序、无度的手续、资质、认证,使企业负担不减反增,严重制约市场活力,成为新的市场“拦路虎”,蚕食着行政审批改革的红利,背离了简政放权的改革初衷。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制定会费标准程序不规范,没有经过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有的会费标准档次过多,有买“官”卖“官”之嫌;有的会费标准过高,有较多结余;有的随意拉赞助、搞冠名,增加企业负担;有的总会和分支机构多头重复收费;有的经营服务项目(培训班、展销会、展览会)名不符实,收费标准不合理,多收费少服务,甚至只收费没服务;极少数协会商会利用评比达标表彰搭车收费,借助行政影响力强制收费等,加重了企业负担,扰乱了市场秩序。


    近年来,为了消除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瓶颈,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的脱钩改革试点工作正加速推进。但脱钩并不意味着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性就会加强,也并不意味着不再需要政府部门的约束和监管。


    “改革深化阶段,要规范政府与市场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而简政放权后必然要求行业协会商会承担大量自律性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行业协会商会要有‘断奶’的勇气,放弃对行政权力的依赖,以能力赢得会员和政府的信任,成为真正的独立主体。”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郭道久指出,监管部门要改变以行政管控手段来干预行业协会商会内部事务的方式,而是更多地通过制定评价标准体系、规范购买公共服务行为等形式,以法律规范来约束其行为。同时可以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市场、社会行为进行监督评价,督促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减少寻租腐败的机会。


    推动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专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象


    “我不应该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旅游活动,我会主动退赔相关费用,诚恳接受组织处理……”近日,江苏省太仓市纪委监委针对行业协会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某艺术馆公职人员陈亮违规参与旅游安排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依规依纪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近年来,行业协会商会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与政府公职人员的交往和联系增多,廉政风险也随之增长。


    “问题主要集中在兼职取酬、利用职权输送利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随意任性、浪费挥霍财政补助和‘四风’隐形变异等方面。”江苏省常熟市纪委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主任吴智益告诉记者。


    比如个别领导干部在协会商会中任(兼)职,报销与工作无关的费用;有的违规将依法取消的行政机关收费项目转移给协会商会收取,授意或默许主管的协会商会开展与本部门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进行利益输送;有的向未获法律授权的协会商会转移职业资格资质认定、认证、评比、达标、表彰等职能,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利用协会商会设立“小金库”“账外账”,违规报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费用或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等。


    “种种乱象,都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或是‘脱管’,在履行管理职责中不作为、乱作为,出现监督管理‘真空’;或是‘乱管’,滥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协会商会具体运营管理活动,妨碍其健康发展。”常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薛啸说。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开展社会组织纪律监督工作,就是推动监督下沉落地的有力实践。


    根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要求,常熟市纪委监委聚焦律师违法违规执业、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既查司法人员违规违纪问题,又同步查与其交往的律师的问题;既查在职司法人员在律师协会违规兼职问题,又同步查离任司法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担任律所法律顾问等情况。


    针对一些行业协会商会的会长、法人以行业协会商会名义“围猎”党员领导干部、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常熟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陈佳认为,“会长入口关选拔关教育关不严、行业自身管理约束欠缺、内控机制不健全、政商交往失度、警示教育力度不够等是关键所在。”


    在薛啸看来,行业主管部门应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好行业协会商会“带头人”入口关,不仅要看行业影响力、行业地位,更要注重政治素质、德行品质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内部审计、风险防控等一系列“小特精”制度;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为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纪律保障。(记者管筱璞薛鹏)

    2021-10-18
  • “互联互通”新政满月,App解除外链屏蔽了吗?

    以前,在微信上难以打开完整微博链接;在一些电商平台上甚至不能打出“微信”二字,不然会被屏蔽;抖音小视频在某些平台上无法观看……工信部7月启动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屏蔽网址链接被列入重点整治的问题之一。昨天是工信部对解除外部网址链接屏蔽的最后期限,各大App“彼此屏蔽”的问题是否已经得到改善了呢?日前,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社交媒体分享、购物链接分享和多元化的支付途径等三方面体验了App“互通”后的使用效果。


    体验一


    社交媒体分享


    测试App: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小红书、今日头条


    体验测试发现:在可分享的选项中,今日头条的内容只能分享给“抖音好友”,而其内容无法直接分享到微博、小红书、快手等平台,但是今日头条提供了“截图分享”功能可以供用户自行分享到其他平台。


    小红书内容可以直接分享到微信、微博等平台,但在微博发布了链接后不能直接播放,需要点击“网页链接”。小红书的内容不能直接分享到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平台,但其提供了“保存至相册”“生成分享图”“复制链接”等“手动分享模式”。


    快手的内容可以直接分享到微信、微博等平台,但微博平台发布链接后仍不能直接播放,点击链接后需要“在网页打开”,再转跳到快手播放。快手的内容不能直接分享到抖音、小红书、今日头条等平台,但其提供了“保存至相册”“复制链接”等“手动分享模式”。


    抖音内容可以直接分享到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平台,但微信平台分享必须为“复制口令”或下载视频后再发给好友。抖音内容不能直接分享给快手、小红书等平台,但其提供了“保存至相册”“复制链接”等“手动分享模式”。


    微信公众号文章无法分享到上述其他测试体验App。


    微博内容可以直接分享到微信等平台,但上述其他测试体验App则无法直接分享,不过其也提供了“生成长图”“复制链接”等功能。


    结论:社交媒体间的分享还有“壁垒”,虽然部分App已经不再“屏蔽外链”,但是对于用户来说,不便仍旧存在。


    如同为短视频,分享到微博上,抖音可以直接播放,小红书需要点击链接播放,而快手则需要转网页再进入快手App来播放。


    体验二


    购物链接分享


    测试App:微博、微信、淘宝、京东、拼多多、美团、携程。本次主要是体验5家购物、生活、出行旅游平台链接分享到社交平台的情况。


    体验测试发现:淘宝的商品链接虽然支持分享到微信、微博,但微博发布后,该链接则变为一行文字,点击后显示一行网址,同时带有“如需浏览,请长按网址复制后使用浏览器访问”,并不能直接转跳。淘宝内把商品分享至微信,仍是以复制淘口令的方式,被分享方仍旧需要复制口令,再到淘宝中打开。


    京东也支持商品链接分享到微信、微博,且微信分享链接能直接打开。不过,其在微博情况与淘宝类似,需要手动复制链接等一系列操作,不仅如此,京东在微博上的分享还可能失败,导致只有文字,没有链接。


    拼多多仅支持分享到微信,且微信可直接打开分享链接,不过其提供了“分享图片”“复制链接”的功能。


    美团支持分享到微信、微博,且微信可直接打开分享链接。微博不仅在内容中显示了美团商户的名称、地址、电话,还提供了可以直接打开美团相关页面的链接。


    携程支持分享到微信、微博,且微信可直接打开分享链接。微博在内容中没有显示商户名称,但有可以直接打开携程相关页面的链接。


    结论:在购物、预订的链接分享体验中,微信的体验感略好于微博,但是对于大多数用户来说,淘宝链接分享比较复杂。


    体验三


    多元化支付


    测试App:微信、支付宝、淘宝、京东、饿了么、美团。微信、支付宝主要测试“向商家付款”、朋友间转账/发红包,其他App主要测试多元化付款。


    体验测试发现:微信、支付宝目前均不支持用对方App的转账、红包和付款行为,不过支持提前绑定的用户本人借记卡进行上述操作。


    而淘宝平台仅支持通过“支付宝”的付款行为。


    京东平台除了自身的京东支付外,还支持微信、ApplePay等。


    美团除了自身的美团支付外,还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和ApplePay。


    饿了么平台默认使用支付宝支付,但可在“支付方式”中选择其他方式,如微信和花呗。


    结论:目前,淘宝平台支付方式变化不大,微信和支付宝彼此互通还需要时间,而更多的新兴购物平台都为用户提供了微信、支付宝等两种以上的支付选择,让用户更为方便。

    2021-10-18
  • “净网2021”侦破案件3.7万余起 抓获犯罪嫌疑人8万余名

    记者14日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净网2021”专项行动,共侦破案件3.7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万余名,行政处罚违法互联网企业、单位2万余家。


    在专项行动中,各级公安网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拳严惩网络突出犯罪。在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动中,深入开展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执法大检查,全链条打击非法采集、提供、倒卖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侦破案件39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00余名、行业“内鬼”500余名。


    在打击“网络水军”行动中,公安机关持续对利用自媒体等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进行重点打击,侦破案件190余起,抓获涉案人员1400余名,依法关停非法网站950余个。在“护苗”行动中,公安机关加强对青少年“自杀”“自残”等行为动向预警干预,配合教育部门及时开展预防、劝阻和疏导工作,侦破危害青少年案件60余起,查处犯罪嫌疑人300余名,打掉涉未成年人淫秽色情网站16个,摧毁制作贩卖未成年人淫秽物品团伙4个,挽救未成年人120余名,挽救企图自杀的青少年390余人次。


    公安部网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深入推进“净网2021”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好网络空间安全、数据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2021-10-15
  • 群众与骗子“过招”积累防骗经验——记者实地探访长三角首个沉浸式防骗展馆

    图为市民参观沉浸式防骗展。


    □本报记者李光明范天娇文/图


    “现在我行有一个月回报30%的基金理财项目,因为您是我行的高信誉客户,现在限时向您开放,这个项目的手续费是购买金额的5%……”听完“理财经理”的热情介绍,闫阿姨果断挂断了电话,愤愤地说:“这骗子太能忽悠了。”


    其实,闫阿姨接听的并不是真实来电,而是沉浸式防骗展的模拟诈骗电话。据了解,自9月29日至10月28日,长三角首个沉浸式防骗展馆在安徽合肥开馆,馆内精心设计了多个互动体验单元,让来访群众可以沉浸式体验、识别骗子们的套路,从而更好地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揭秘各种电诈骗局


    10月10日上午10点多钟,《法治日报》记者来到位于合肥市包河区一大型商业综合体东大门的沉浸式防骗展馆。展馆外观酷似一个长方形的档案盒,在西北角开了一个口,作为展馆的入口。记者注意到,入口处还挂着“当案馆”的指示牌。


    “‘当案馆’的‘当’取自上当的‘当’,这也是展览的核心——揭秘各种令人上当的骗局。”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五大队大队长、反电诈中心宣传防范组组长张国阳说。


    80平方米的展厅分为电信归档处、数字助老区、综合案卷室、公益展示区等部分。走进大门,地面箭头指示“您已到达电信归档处”。左侧墙面上罗列了仿冒身份类诈骗、利诱中奖类诈骗、虚构险情类诈骗、日常生活消费类诈骗、钓鱼类诈骗5种电信诈骗常见手法,提醒参观者时刻谨记,“不轻信、不贪心、不慌张、不转账”。右面墙上则挂满了多部“手机”,展示冒充基金公司、车主服务平台、房东等身份的诈骗团伙发来的各种诈骗短信内容。


    此外,“电信归档处”还将电信诈骗的“档案原声”收录在多部电话之中,群众拿起话筒就能与骗子们“过招”。这些骗子有的自称客户经理,忽悠群众投资;有的谎称电商平台,以缺货退款为幌子骗取群众支付账号和密码……这些“档案原声”都取自真实案例。


    前来参观的闫阿姨就体验了一把“客户经理”打来的投资诈骗电话。“我不相信,不投资就行了。”闫阿姨告诉记者,她在日常生活中也接到过类似的诈骗电话和短信,电话一听有问题她就会挂掉,短信也从来不点开里面的链接,警惕性还是比较高的。


    “不过很多老年人都不太懂网络,容易被骗子忽悠。”闫阿姨说,有这样的展览很好,大家能够置身其中体验,再遇到诈骗就知道该如何应对了。


    测试防范诈骗眼力


    “小成本炒黄金,开户免费送3万元”“注册链盟云,享受虚拟货币的红利”“点击了解免费上网,无任何费用”……走过“电信归档处”,转个弯就来到了“数字助老区”,映入眼帘的是多个LED展板,模拟的是诈骗网站页面和弹窗广告。


    “现在上网经常能看到这样的诈骗广告,还有一些网站冒充的是官网,迷惑性很强。”和老伴一起来参观的谢先生颇有感触地说。


    识骗“眼力”如何?“数字助老区”有“防范诈骗视力表”可以检测。记者看到,从视力4.0到5.0,每一行都有不同的诈骗名目,字号从大到小排列,测试参观者的“眼力劲儿”。视力表旁还摆放了一个大型的“老花镜”,在镜子前后各有一台电视机,一台显示骗子发来的完整信息,另一台通过“老花镜”可以看清其中隐藏起来的关键信息。


    “比如骗子说商品有质量问题,退款需要加一下理赔群,按照群里引导操作借呗,透过‘老花镜’的滤纸,会把其中‘商品’‘理赔退款’‘不需要’‘操作借呗’用彩色标注出来强调,增强互动性。”沉浸式防骗展的蓝马甲志愿者闫浩瀚说。


    继续往前走就进入了综合案卷室,墙面上悬挂了两排“案卷”,每页都是一起新近发生的诈骗案件情况,供参观者翻阅。谢先生再次驻足许久,不由想起了自己被平台诈骗过的经历。“骗子冒充电信运营商说充话费能返现金,我就试着充了,结果被骗了十几块钱。”谢先生告诉记者,所幸自己被骗的钱不多,这次了解这么多诈骗案例,以后不会再上当受骗了。


    反诈宣传有序推进


    虽然合肥气温骤降,天空还下着细雨,但展馆里却不冷清,不时有群众走进来参观留影。


    闫浩瀚告诉记者,在国庆假期,这里人气更旺,参观者络绎不绝,还有很多人闻讯,带着疑问过来求解答。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一位老人遭遇了连环诈骗,先后被骗子以交钱解冻养老金、投资理财产品获取高额收益等理由骗了几十万元。了解情况后,他们向老人解释了骗子的套路,并引导老人向警方报案。


    “老年人防范心理比较弱,更容易被骗。”闫浩瀚说,这次展览不仅受到中老年群体的欢迎,还有一些家长看完后让孩子来当志愿者,为反电诈宣传注入新生力量。


    沉浸式防骗展只是合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的一道剪影。“以前我们提倡以‘打’开路,但从打击治理情况看,电信网络诈骗事前预防比事后打击更重要,便转变为打防并举、防范为先。”张国阳说,反电诈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程,需要整合宣传资源,动员全警反诈、全社会反诈,将反电诈工作做到全覆盖。


    针对企业财务人员和在校学生两类重点防骗人群,合肥市公安机关探索“镇街综治+社区民警+工厂企业”宣防联动模式,制定“三必一回访、两扫三提醒”宣传规范,在全市企业开展为期9个月的全覆盖、分批次、面对面专项宣传。与市教育局、校方携手,通过建立高校反诈联盟、发起反诈答题、组织集中讲座、纳入学分等具体实践,变“被动接受式”宣传为“主动防御式”宣传。


    此外,合肥警方还积极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产品,引起超百万网友关注,还将与短视频平台合作,开展反电诈短视频征集大赛,发动更多的网友参与进来。


    “在合肥市委平安办的牵头指导下,市公安局主动靠前,先后推动市委宣传部将反诈宣传纳入公益宣传体系,推动市烟草专卖局将全市3.7万余家烟草零售店打造成反诈宣传阵地,联合市公交集团开通10辆反诈公交专线,联合市轨道集团开通2号线地铁反诈专列等,不断汇聚行业主管部门形成宣传合力。”张国阳说,目前,全市居民小区、写字楼、商场、学校已经做到反电诈宣传内容全进驻,下一步还将逐步覆盖所有的娱乐经营场所。


    在铺天盖地的宣传之下,2020年合肥电诈警情逆势而行,同比下降5.54%。今年上半年电诈警情仍继续呈现下降趋势,“全警反诈、全社会反诈”大格局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2021-10-15
  •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揭露两市水体返黑返臭背后原因

    2021年6月督察组暗查发现,菏泽市老城区大量生活污水经溢流口直排青年湖。督察组供图


    □本报记者郄建荣


    部分河段河长制形同虚设;黑臭水体治理治标不治本。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在对吉林省、山东省进行第二轮督察中发现,吉林省长春市以及山东省菏泽市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问题突出。


    今年9月,督察组在对两省进行督察进驻时,分别对长春市以及菏泽市进行了下沉督察。督察组现场调查发现,长春市“部分河段虽然设立了区级、街道级河长,但部分河段河长制形同虚设。”菏泽市仅通过河道清淤、临时截污、生态补水等治标不治本的方式来完成整治达标任务。


    在公开曝光两个城市黑臭水体返黑返臭的同时,督察组也深刻提示了其背后的原因。督察组表示,长春市长效管控机制落实明显不到位,存在失职失责问题。而菏泽市则被批对黑臭水体整治推进不力,整治任务落实不到位。


    长效管控机制落实不到位


    据督察组介绍,2015年长春市经过排查确定75个黑臭水体,总长度236公里,其中永春河、柴户张暗渠、南溪湿地后三家子沟、抚松明沟、绿园明沟、翟家明沟等均在名单之中。经过督察整改,2018年底,长春市上报确认这75个水体全部消除黑臭。


    今年9月,督察组对长春市下沉督察时发现,2018年长春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通过考核验收后,由于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长效管控机制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部分水体返黑返臭。


    督察组现场取样监测显示,后三家子沟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溶解氧浓度分别为228毫克/升、23.7毫克/升、3.26毫克/升和0毫克/升,为重度黑臭;南溪湿地君子湖水体氨氮浓度为9.57毫克/升,为轻度黑臭;抚松明沟、绿园明沟、翟家明沟等平时为无水或少水状态,雨天时污水溢流进入沟内,变成排污沟。此外,部分已治理完成水体水质持续恶化,其中,永春河水体南四环至开运街桥段、柴户张暗渠等,大量淤泥漂浮在表面,水体浑浊,异味明显。


    至于这些水体返黑返臭的原因,督察组也做了调查分析。督察组指出,2018年,住建部等有关部门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18年底前,省会城市要实现黑臭水体消除目标,并通过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环境问题。但是,长春市对部分黑臭水体治理统筹谋划不到位,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较为滞后。


    据督察组介绍,为解决南部、西部、北郊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及污水溢流等问题,2018年起长春市陆续建设3座合计9.35万吨/天的生活污水临时应急处理设施,实际每天平均处理水量约8万吨,“但这些设施污染物处理效率低,出水水质差。”督察组现场取样监测显示,这些设施排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最高分别达209毫克/升和18.04毫克/升,严重超标。众恒路桥下和光谷大街桥下两处排污口每天合计约4万吨生活污水直排永春河,污水与河水“泾渭分明”,臭气熏天。


    督察组在现场看到,长春市四环桥下、绿园明沟、中海小区等部分区域,雨天时大量生活污水和雨水混合,通过明渠溢流堰、污水井等溢流进入河道。


    数千吨生活污水被直排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称“水十条”)。根据“水十条”要求,2020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应高于90%。


    山东省菏泽市地处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对于淮河流域水质改善意义重大。2018年10月,菏泽市入选全国第一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在入选全国首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之前的2016年,菏泽市发布了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确定建成区共有青年湖、双月湖、外护堤河、经四沟等3湖8河11处黑臭水体。


    据督察组介绍,2018年申报示范城市时,菏泽市编制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控源截污纳管、河道清淤疏浚等5大类治理项目,并明确要在2019年完成截污、清淤工程;2020年实现长制久清;2019年在总投资基本不变的情况下,项目优化调整为5大类155项。


    今年9月,督察组在菏泽市下沉督察时发现,菏泽市未完成方案明确的治理项目。155个治理项目中,有44个项目未按序时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建设,涉及工程投资总额的一半,其中17个项目截至此次督察进驻时仍未完成建设。


    “菏泽市老城区为雨污合流区域,污水通过成阳路泵站提升至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但因泵站后端管网淤堵,长期以来老城区污水只能经溢流口直排青年湖东坑。”督察组表示,根据整治方案,菏泽市应在2020年底前新建第五污水处理厂解决这一问题。但是,2021年6月督察组暗查发现,每天仍有数千吨生活污水直排青年湖,截至今年9月第二轮督察进驻时第五污水处理厂仍未完成建设。


    城区句阳路东沟自南向北汇入七里河,是七里河主要污染源之一。“2021年6月督察组暗查发现,该沟渠沿线仍有多个污水直排口,沟内垃圾遍布,黑臭严重。”督察组表示,直至今年9月督察进驻前,菏泽市有关部门才开始沿句阳路建设截污管道。


    根据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数据,2020年5月前,菏泽市未出现在全国排名后30名城市名单内,但到2020年8月直接退步到全国倒数第一,此后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连续8个月位列后30名城市之中。督察组说,今年以来,菏泽市17个省控以上考核断面(8个国控断面和9个省控断面)出现超标的断面占一半以上,其中更是有8个断面15(月)次出现过劣Ⅴ类。


    部分河段河长制形同虚设


    据督察组介绍,2017年对吉林省开展的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2018年督察“回头看”期间,督察组收到大量关于永春河、南溪湿地、抚松明沟等存在污水直排或黑臭相关问题的信访举报。今年9月第二轮督察进驻以来,督察组又收到大量相关问题举报。不少群众现场表示,黑臭水体治理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但“治标不治本”,黑臭水体问题未根本解决。督察组现场抽查回访发现,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督察组深入调查更是发现,长春市部分河段河长制形同虚设。


    吉林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严格落实河长制,河长要切实履行责任,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污水直排口等各类问题;要对治理完成的黑臭水体开展定期监测。长春市“虽然设立了区级、街道级河长,但大部分河长在巡河过程中未发现任何问题,对河道淤泥上浮、水质恶化甚至返黑返臭问题视而不见。”督察组说,监测数据也都没有反映部分水体水质恶化甚至返黑返臭的问题。


    督察组指出,2018年、2019年,菏泽市分两次上报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年度任务目标,并通过山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督查组现场检查。但是,督察发现,由于整治任务长期滞后,菏泽市采取治标不治本的方式来完成整治达标任务,控源截污等根本性措施未得到落实,导致水体返黑返臭问题不断重现。


    “2020年8月,青年湖、洙水河、赵王河等多处水体黑臭、污水直排问题被曝光;2020年11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函告菏泽市,对双月湖、银川路沟等9条已完成整治的水体返黑返臭现象进行预警。”督察组透露,对此,菏泽市再次通过封堵污水直排口、临时生态补水换水、河道垃圾打捞等方式取得暂时成效,并于2020年12月通过省有关部门组织的“长制久清专家评审”。


    督察发现,菏泽市污水管网混接错接、管网淤堵、雨污混流等问题仍较为突出,2020年,菏泽市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仅为51.9%,截至此次督察进驻时,建成区内仍有53公里雨污合流管网。


    督察组表示,根据山东省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水质月度监测结果,2021年3月以来,菏泽市每个月都有水体返黑返臭情况,其中4月份全省6条返黑返臭水体中,菏泽市就占了4条。2021年6月督察组暗查发现,小黑河等水体有部分河段呈重度黑臭。此外,督察还发现菏泽市高新区一条长约600米的黑臭水体直接汇入刁屯河,沿线十余家营业门市及和信汽车城生活污水直排,水体严重黑臭。

    2021-10-15
  • 10月20日起新增110个城市启用电子驾驶证

    自今年10月20日起,在全国第一批推广应用基础上,驾驶证电子化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将在太原、沈阳、哈尔滨等110个城市第二批推广应用。第二批110个推广应用城市将自10月20日至26日错峰上线电子驾驶证申领功能,驾驶人可以对照本地启用时间安排,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下一步,公安部将加快驾驶证电子化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


    此前,驾驶证电子化在北京、上海、广州等28个城市启用,已有1600多万名驾驶人申领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可以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可以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


    据了解,自今年9月1日起,公安部在全国第一批推广应用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4项新措施推广应用以来,已惠及1700多万人次,减少群众企业办事费用5.6亿元。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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