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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为外商投资筑起保护屏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外商投资法执法检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外商投资法是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法律实施两年多来,我国利用外资逆势增长,实现了引资总量、增长幅度、全球占比“三提升”。今年7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分别赴北京、河北、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东等8个省(市)对外商投资法的实施情况开展了实地检查。


    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实现外商投资的保护促进,相关的配套制度规则完善必不可少。


    检查组了解到,近年来,各部门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累计推动500多份文件“立改废”,取消或改进认证认可、环境评价等规定。国务院审议通过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有关部门出台了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办法、投资信息报告办法、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等9部配套法规规章。


    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外商投资法的重要配套制度领域,也是检查组关注的重点之一。


    在大众汽车(安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检查组看到,坚实灵动的机械臂不停运转着,装配各种零件,电子屏幕实时显示着各类生产数据和安全提示,技术人员四处巡视……自动化生产车间,一切井井有条。


    “这家汽车企业的建立,得益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放开了汽车制造业外资市场准入限制。”该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


    检查组发现,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目前还不够完善,具体包括负面清单限制或禁止进入领域不够具体、负面清单与部分行业政策不协调、外国投资者对进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缺乏明确预期等。


    除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检查组还发现,在外商投资认定标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与“外资三法”内容相衔接等方面,部分配套规则制度还存在部分规定过粗、过时等问题,需要细化改进。


    对于这些问题,检查组建议相关部门要继续清理不符合外商投资法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修订依据原“外资三法”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废止无法律依据的针对外商投资的特殊管理制度;完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制度,规范告知性备案程序;继续优化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明确和细化相关特别管理措施,提高负面清单的精准度;建立科学的外商投资认定标准,明确外商间接投资的种类、投资新建项目的具体涵义。


    只有全面落实内外资一致原则,才能为公平竞争提供坚实有效保障。


    7月的一天,检查组来到位于河北石家庄的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你们是否可以依照外商投资法规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检查组问得仔细,企业负责人也给出了肯定回答。


    为了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积极推进外资利用质效,绝大多数地区、部门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企业平等对待,为内外资公平竞争提供了坚实有效保障。


    “我们在评先评优和试点示范企业认定等工作中,对外商投资企业一视同仁。”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但与此同时,有外资企业向检查组反映,个别地方在政府采购中区别对待外资企业,要求外资企业提供本国认证、本国专利、本国奖励、本国案例等。“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招标采购中也存在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的情况,特别是在医药及医疗器械领域,外资企业对平等参与集中采购的反映较为集中。”一家外资企业负责人说。


    “我们有时无法同等享受内资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等扶持政策。虽然政策有规定,但实际落实比较困难,一定程度上造成不公平竞争。”浙江一家外资企业向检查组反映。


    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建议,保障外资企业公平参与竞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项目中,严格禁止根据企业性质、所在地对供应商设置不合理条件或歧视性要求;在制定标准过程中,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外,支持外资企业参与制定各种标准;制定外资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相关办法,支持有条件的外资企业申请国家科技计划、科技创新重点课题,参与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在提升外商投资管理水平、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情况如何?


    这天,华金新能源材料(衢州)有限公司迎来了检查组。面对执法检查组的询问,公司既表达了对于当地落实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感谢,也提出了对于更加便利、人性化的办事环境的期待。


    贯彻落实法律,提升外商投资利用质效,必须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改进外商投资管理制度,让外资企业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


    然而,检查组了解到,当前一些地方外商投资的管理水平仍有待提升,高水平的投资便利化政策还需进一步落实。


    “目前内资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全流程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但由于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未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导致外资企业无法通过网上全流程方式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浙江省某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


    检查组还了解到,在市场监管、商务部门以外,投资、外汇、海关、税务、社保、科技、公安等部门的有关外商投资信息并未纳入信息报告制度,部门之间缺乏统一共享机制,外资企业需要多头填报,影响了管理部门对外商投资信息的全面准确掌握。


    为此,检查组建议,一是提高政策法规的透明度,相关涉外资政策法规的制定要依法进行,提高外资相关政策制定、实施、执行的透明度,以公开方式听取外资企业意见;二是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市场监管、商务、投资、外汇、海关、税务、社保、科技、公安等部门有关外商投资信息的共享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三是健全新兴领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数据跨境安全传输的法律配套制度,保障外资企业正常的数据跨境流动需求和数据业务的合规发展。


    检查中,外商投资企业普遍高度肯定我国持续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同时对该领域工作提出了更高期待。


    检查组了解到,当前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保护仍有困难,商业秘密保护有待加强。据在华外国商会的调查显示,仍有近半数企业感到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特别是知识产权维权过程劳神费力、效果不佳。


    对此,检查组建议,切实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加大投诉受理协调工作力度,推动解决跨部门跨地区外商投诉事项,依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快速查处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建立完善外商投资纠纷多元解决制度。强化国内救济在定分止争中的作用,制定完善相关法律,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关程序,促进和规范商事调解、仲裁制度的发展,增强对外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适用性。


    “透过这次执法检查,我可以近距离感受到外商投资企业在法律保护下的蓬勃发展。”随同检查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陈海仪说,“对于在检查中看到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我将向广州各级法院和相关部门推广。对于看到的问题,我也将督促相关部门对照自身力求改进,力争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平等保护,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共建法治化优质化营商环境。”

    2022-10-26
  •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明确,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个人养老金制度来了,你会参加吗

    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等共同组成了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图为日前,志愿者在贵州省黔西市雨朵镇雷家寨社区指导老人通过手机缴纳养老保险。


    周训超摄(人民视觉)


    备受市场期待的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日前揭晓——对缴费者按每年1.2万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此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从今年4月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公布,到目前配套政策逐步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落地实施正渐行渐近。税收优惠将带来哪些利好?个人养老金,个人如何参加?


    税收优惠力度加大,激励效果更明显


    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三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是主体部分,目前覆盖人数已达10.4亿。第二支柱是企业(职业)年金,截至2021年底,企业(职业)年金参加职工7000多万人。第三支柱则包括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其中,政府政策支持,一个直接体现就是税收优惠。


    “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确定为3%,意味着相比此前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税收优惠力度加大,激励效果更加明显。”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鲁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不管哪个收入阶层的人群,到达退休年龄领取个人养老金时,都按3%的税率计算,将使得更多参保人受益。


    居民参加个人养老金,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能再多一份收入。为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中国在2018年就开始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税收优惠模式,也沿用了相关试点经验。


    2018年,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明确个人缴费税前扣除;账户资金收益暂不征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征税,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也意味着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为7.5%。


    降至3%是什么水平?参照来看,依据现行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工资薪金不超过5000元部分免缴个人所得税,5000-8000元部分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财信证券研报指出,本次个人养老金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再加上税收递延效果,预计将大幅增加对月薪酬在5000-8000元人群的吸引力。


    “税收政策设计要兼顾激励性和公平性,既要通过税收优惠鼓励更多居民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又要关注中低收入群体,防止制度拉大收入分配差距。”鲁全说。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第三支柱能否发展起来,关键在于制度设计和产品设计。尤其税收优惠政策,是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计划发展的第一动力。


    不少专家提到,根据国际经验,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还可以考虑采取直接财政补贴方式;未来,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方式也可进一步拓展,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参与率,扩大制度覆盖面。


    个人自愿参加,起步阶段年度缴费上限1.2万元


    个人养老金如何参加?


    在此前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个人自愿参加,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特别注重参加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看参加条件,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已超过90%。参加个人养老金不受就业形态、地域、户籍限制,“只要个人自愿都可以公平参加这个制度,跨省跨地域流动时,个人的权益都不受影响。”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说。


    看参与方式。参加人自主决定是全程参加还是部分年度参加,起步阶段不超过年度缴费上限1.2万元,参加人自主决定缴多少。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时,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看具体操作。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可以根据不同偏好,自主选择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操作都在资金账户中完成,不需要跑多个部门和机构。个人账户能够为参加人提供完整的记录和服务,体现“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


    多位专家表示,目前制度设计体现了普惠性,基本上有能力、有意愿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同时参加人可以较快熟悉政策、轻松上手操作。


    “无论是从全球发展,还是我国制度实践来看,都确立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目标。”鲁全说,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越来越广,养老保险也从解决“有没有”发展到解决水平“高不高”的问题。对个人而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确立可以为保障高质量的老年生活多提供一个选项;对全社会来说,则意味着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框架已初步建成。


    有望较快进入操作阶段,成为国民养老收入的另一重要来源


    个人养老金什么时候可以“开户”?


    目前,市场还在静候实施细则的出炉。“试点城市确定、税收优惠和信息系统建设,是个人养老金制度最重要的几大配套措施,目前税收优惠已经明确,政策落地实施渐行渐近。”鲁全说。


    人社部副部长李忠此前介绍,个人养老金制度将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逐步推开,选择部分城市试行一年再总结推广。同时,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信息平台的对接测试。


    此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有专家和市场机构分析,到今年底之前,个人养老金有望进入操作阶段。


    目前,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万元。未来,人社部、财政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人社部方面解释,个人养老金的功能是补充养老,上限水平从保持适度补充养老水平来考虑,同时要避免养老金水平差距过大,保持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再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要。


    银行、保险、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正在为个人养老金的账户开立、系统对接和产品开发等做准备。多家银行在手机客户端上线了个人养老金专区,比如招商银行推出“一文读懂个人养老金”页面,记者10月中旬查询时暂未开放个人申请,但可以开通订阅通知。


    各类养老金融产品也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促进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向人民群众提供长期保值增值、条款简明易懂的商业养老保险。


    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超过2.6亿人,全部居民存款超过90万亿元。养老保障面临挑战,但可以转化为长期养老资金的金融资产也非常可观。


    鲁全认为,作为一种市场化产品,个人养老金的发展状况取决于民众和市场的反应。随着相关支持政策的出台,个人养老金市场的发展值得期待。“我国目前还面临着商业养老产品个性化设计不足、国民养老意识和金融素养有待提升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善,使个人养老金真正成为国民养老收入的另一重要来源,建成满足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中国特色养老金制度体系。”鲁全说。

    2022-10-26
  • 中国将继续修法着力解决性骚扰、就业性别歧视等痛点

    中新网北京10月24日电(梁晓辉谢雁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24日在北京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将继续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着力研究解决性骚扰、就业性别歧视等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积极应对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为妇女更好兼顾生育与事业提供支持,着力优化妇女发展环境。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将于10月26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臧铁伟介绍,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草案三次审议稿拟强调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拟对媒体报道侵害妇女人格权的违法行为进行规范,保护妇女的隐私权、名誉权;同时,拟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联合工会、妇女联合会约谈用人单位,保护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完)

    2022-10-25
  • 加强宪法实施监督、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相关法律案看点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将于26日在北京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24日在记者会上介绍了本次会议拟审议的法律草案主要情况等,并就立法法修改、妇女权益保障等社会关注的问题作出回应。





    图为记者会现场(全国人大法工委供图)


    加强宪法实施监督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本次常委会会议将初次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重要宪法性法律。我国现行立法法于2000年制定,2015年作了部分修改。


    臧铁伟表示,此次立法法修改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总则部分进行完善、充实;落实宪法修正案和党中央有关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完善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制度机制。


    此外,草案还将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补充相关内容,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


    本次常委会会议将初次审议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臧铁伟介绍,此次修改将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原则、职责和保障,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及审理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臧铁伟说。


    此外,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初次审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臧铁伟说,草案拟对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体制机制、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丰富无障碍信息交流内容、扩展无障碍社会服务范围、强化监督保障和完善相关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加强贫困妇女等困难群体权益保障


    2021年12月和2022年4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将审议草案三审稿。


    臧铁伟介绍,草案三审稿强调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明确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压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强贫困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


    此外,草案三审稿对媒体报道侵害妇女人格权的违法行为进行规范,保护妇女的隐私权、名誉权;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联合工会、妇女联合会约谈用人单位,保护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完善公益诉讼事项范围。


    臧铁伟表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研究解决性骚扰、就业性别歧视等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积极应对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为妇女更好兼顾生育与事业提供支持,着力优化妇女发展环境。


    “确保广大妇女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权益,为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臧铁伟说。


    强化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黄河保护法草案三审稿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臧铁伟介绍,三审稿进一步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和要求;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包括明确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精打细算,黄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根据水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健全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农业节水设施建设,增加公众节水内容等。


    同时,三审稿加强防洪体系建设,促进防汛抗旱协同联动,推进泥沙综合利用;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完善生态流量、生态水位管控制度;加强黄河流域环境污染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强化新污染物管控。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监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目前,一个“1+N+4”的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臧铁伟说,“1”是发挥基础性、综合性作用的环境保护法,“N”是环境保护领域专门法律,“4”是针对特殊地理、特定区域或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的立法,包括已经出台的长江保护法和黑土地保护法,已经提请审议的黄河保护法草案、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

    2022-10-25
  • 法官彭秋香亮相“党代表通道” 让司法改革在山区跑出“加速度”

    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这是闭幕会后,彭秋香代表接受采访。新华社记者殷刚摄


    “我来自山区农村,特别能够体会山区群众对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有多么地渴望。我也无法忘记山里百姓那一双双对我充满期盼的眼睛。”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后,党的二十大代表、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彭秋香走上“党代表通道”,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道。


    在基层山区法院如何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面对记者,彭秋香从一名司法改革的见证者和践行者的角度回答了这个问题。


    扎根基层审判工作18年,彭秋香坦言有过不少心酸。比如在台风天,她曾因为为当事人送离婚应诉材料,被雨淋得浑身湿透。“说句实话,我也委屈过。但是我来自山区农村,特别能够体会山区群众对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有多么地渴望。”彭秋香说。


    为了能让群众少跑路,广东茂名创建了136个遍及村镇的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彭秋香介绍,以前有些山区的群众到法院办事,单是耗费在路上的时间就要三四个小时。现在他们可以就近选择人民法庭或司法为民服务中心的远程视频来办事,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


    为了让简单的民事案件快速地办理,2017年,信宜法院实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信宜位于粤西山区,条件相对落后,改革面临困难。“这项改革涉及当地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更要知难而上。”彭秋香带领团队的成员走遍了全市20个镇街,了解群众需求、研究案件特点,通过试点案件的速裁、简化裁判文书的制作、上门送达和电子送达并用等方法,满足了不同群体的需求,让司法改革在山区跑出了“加速度”。


    彭秋香曾办理过一起征地款分配纠纷,从庭前准备到当事人签领调解书仅仅用了两个小时。当事人在签领调解书的时候开心地对彭秋香说:“原本以为要几个月才能解决的事情,真想不到我就来一趟,事情就解决了。”这句话给了彭秋香莫大的信心。


    “党的二十大刚刚胜利闭幕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添砖加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彭秋香说。(孙航)

    2022-10-24
  • 员工保住了薪 企业稳住了根 河南郸城:合规改革推动涉案企业轻装上阵

    “经过合规考察和学习,我深切感受到了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经营,不能盲目地扩大规模。”近日,在河南省郸城县检察院举行的听证会上,涉案企业、某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左某郑重表态。


    该公司是河南省知名企业,自2001年成立以来一直是郸城县的纳税大户,使300多名员工实现了在家门口就业。但是,因盲目投资扩建,加之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公司出现了管理漏洞。2014年,该公司利用虚假担保和虚假购销合同,向郸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骗取贷款490万元,到期未能偿还。


    2021年9月27日,郸城县法院把该公司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线索移交给郸城县公安局。2021年10月,郸城县公安局以涉嫌骗取贷款罪对左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玉(左某之妻)、虚假担保人徐某进行立案侦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认为涉案贷款主要用于公司采购原材料和生产经营,遂以涉嫌骗取贷款罪对该公司及张文玉、徐某提起公诉。2022年6月,郸城县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对该公司单处罚金10万元,对张文玉及徐某宣告缓刑。


    考虑到左某系从犯、在该公司骗取贷款过程中起次要作用,且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要处理公司经营事务,郸城县检察院拟对其不予起诉。2022年9月7日,该院就此召开听证会。


    据了解,在办案过程中,郸城县检察院收到了该公司的合规申请。随后,办案检察官积极联系县工商联、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对其合规申请进行审查,实地考察走访,了解到该公司经营正常、有较大发展潜力、符合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条件,决定对该公司启动合规整改工作。


    郸城县检察院及时制定《郸城县涉案企业合规实施方案》,并与县工商联、市监局等部门联合制定《郸城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运行规则(试行)》等配套性文件,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全面负责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评估工作。2022年6月到7月,该院协同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两次深入到企业开展考察,对合规整改措施的落实、企业制度建设、法治培训、风险防控、内部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审查了合规资料,结合现场抽查、访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为了确保“真整改”“真合规”,郸城县检察院和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协同指导该公司制定科学规范的合规计划,从建立合规体系、培养合规文化、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升风险识别能力4个方面开展合规工作,严格按照合规计划确定的时间表扎实推进,并针对该公司的管理漏洞多次开展普法宣传。通过3个月的合规整改,该企业加强了制度建设,提升了守法经营意识,增强了公司法治化经营管理能力。


    目前,该公司经营额和税额逐日上升。“7月的销售额有900多万元,8月涨到了1500多万元。所有财务都由两个律师事务所监督。”左某说。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认罪认罚情况、企业合规整改情况及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了详细介绍,并就拟不起诉左某所依据的法律和理由进行解释。左某自愿认罪认罚,表示在公司今后的发展中要坚持合规合法经营。


    经过评议,听证员认为,左某虽然构成骗取贷款罪,但其认罪认罚态度良好,涉案贷款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同时该公司也较好地完成了合规整改。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左某作不起诉处理。9月8日,该院对左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日,记者来到该公司,看到一片火热的繁荣景象。工人们在岗位上规范操作,流水线在不停地运转,一辆又一辆的运输车载着产品从大门开出。“本来都已经想要出去打工了,现在企业又开始正常经营了,还是在家门口干活好,能多顾点家里的老人孩子。”员工张某感慨地说。(刘立新李达徐广宇)

    2022-10-24
  • 加强法庭建设 服务乡村振兴——京津冀人民法庭创新工作机制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纪实

    图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人民法庭干警和特邀调解员到何各庄解纷联络站开展解纷工作,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现场立案、纠纷调解服务。资料图片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在北京、天津、河北开展人民法庭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近日,本报记者深入三家法庭开展采访调研,集中展现人民法庭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守护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探索创新。


    张家湾法庭:解锁基层治理“法治密码”


    “没想到孩子会把我们老两口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家产。”今年10月13日,法官赵凡刚走到里二泗村村委会门口,就被沈大妈及其家人围住,让她评评理。


    询问案情、现场勘验、释法说理……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安抚,沈大妈激动的情绪终于缓和下来,与子女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圆满解决。


    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人民法庭的法官赵凡来说,到村里开展巡回解纷早已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这类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是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着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赵凡表示,通过现场调解,能够更好地倾听当事人心声、化解双方怨气。


    张家湾法庭地处北京市通州区腹地,案件管辖地域承载着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综合交通枢纽、三大建筑、张家湾设计小镇和古镇等多项重点功能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快,城乡融合发展任务重,司法保障需求格外突出。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法庭,张家湾法庭立足辖区发展大局,精准对标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要求,对内优化职能,对外延伸服务,不断完善司法服务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铺设立体解纷网


    激活诉源治理“神经末梢”


    几张木头小桌拼成审判台,马扎和高凳摆成原告席、被告席……今年6月10日,一场巡回审判开在了陆辛庄村当事人家的厨房里。


    尽管条件简陋,法庭氛围却不失严肃。张家湾法庭庭长晋怡在主持了一个半小时的庭审后宣布休庭,让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由于当事人没有手机,无法进行线上开庭,法庭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服务到家。


    这种传统的巡回审判只是在对解纷网络查漏补缺,确保司法服务在辖区100%覆盖。


    晋怡介绍,目前张家湾法庭已经构建起“村社—镇街—法庭”三级解纷网络,促进矛盾源头预防,纠纷多元化解,诉讼一站服务。


    在镇域,设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员额法官、特邀调解员、行政调解力量等纷纷入驻,为群众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风险评估、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立案登记、案件查询等一站式解纷服务。


    在村居社区,设立解纷联络站,派驻解纷联络员,负责村级矛盾排查上报、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依托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下沉在线诉讼服务到村居社区。目前,已有村社解纷联络员130人。


    在互联网,“E解纷”平台充分释放效能。村社配置专属解纷二维码,扫码即可获取法律咨询、多元解纷、在线诉讼等一站式解纷服务。自“E解纷”平台运行以来,群众提交解纷需求97件,多元化解70余件。


    张家湾法庭还将立案、诉讼服务、诉前财产保全、多元调解、案件速裁精审等职能整合,并开展集约送达和集中排期工作,减少当事人诉讼奔波和案件流转成本,让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不出辖区。


    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从镇街到村社,从线下到线上,多元解纷的“毛细血管”不断延伸,矛盾纠纷在源头得到迅速化解。


    助力“接诉即办”


    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房主家里没人,我们车被砸坏了谁来赔?”


    今年9月4日,一场大风过后,张家湾镇某小区刘大妈家露台上的物品被吹落,导致楼下停放的4辆车同时受损。


    4位车主共同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问题,小区所属村委会将诉求工单提交张家湾镇政府请求协调解决。镇政府立即组织各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会商解决方案。张家湾法庭的对接法官徐明祺参与研判,与各部门共同会商研讨,最终决定对当事人诉讼引导。


    经过特邀调解员周淑利的反复沟通,居住在云南的房主刘大妈通过“云法庭”与4位车主签订了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不到两周的时间,4起侵权纠纷圆满化解在诉前。


    “村镇多发的矛盾多样复杂,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网格,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想问题,才能得到较好的调解效果。”特邀调解员王海龙告诉记者,诉前调解工作也缓解了当事人直面法庭的心理压力,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为优化解纷队伍,张家湾法庭增设1名立案员、1名诉服员,方便辖区群众就近立案、就近咨询。增设2名速裁法官和5名特邀调解员,简单纠纷诉前调解,类型纠纷快审速裁,疑难纠纷精审细判,让纠纷化解繁简分流、快慢分道。


    响应速度快、问题解决及时、群众满意率高,这是北京市民对12345“接诉即办”服务的评价。


    “法院参与街乡镇接诉即办工作,群众诉求的解决路径更宽了。”徐明祺表示,常态化的联席会商机制让纠纷解决的主体更丰富,职责划分更清晰,纠纷解决效率更高。


    为基层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为群众诉求解决提供法律途径、为辖区发展大局做好法律保障……张家湾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地域上的联络优势,加强与所辖镇街的工作对接,不断释放司法活力。


    记者了解到,张家湾法庭主动融入北京市党建引领接诉即办改革,与属地党委政府建立双向联络,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展,对接司法保障需求。今年3至8月,以会商指导、联合调解等方式参与辖区12345重难点工单办理759件。今年以来,参与镇街联席会商20次,提供法律参考意见54项,发送司法建议7份。


    释放网络效能


    探索智慧解纷新路径


    走进张家湾镇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最醒目的是桌上摆放的二维码。群众扫码即可进入通州法院在线诉讼服务中心,获取多项法律服务。


    这样的二维码张贴在张家湾法庭辖区内的每个解纷中心和重点村居社区,群众扫码就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立案、诉讼交费退费、案件查询、调阅卷宗、联系法官等,真正能实现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指尖上”的实时诉讼服务。


    土地租赁、宅基地置换、环境整治、拆违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类矛盾纠纷频发。如何稳妥化解城镇化衍生纠纷,将萌芽状态的矛盾及时化解?


    “我们不仅有在线诉讼服务中心,我们还建设了‘E解纷’平台,每个村都有不同的解纷二维码,在后台可以研判村居社区多发的矛盾纠纷类型。”徐明祺告诉记者,由于简单易用,“E解纷”平台不仅受到年轻人和律师的青睐,在老年人中也颇受欢迎,有80%以上的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在线平台解决。


    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司法审判数据与12345市民热线数据定期比对,可以明晰镇域矛盾纠纷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主动治理。目前“E解纷”平台已经与张家湾镇“湾事通”、潞城镇“文明银行”在线治理平台实现对接共享。


    通州区作为北京市撤村建居改革试点,村转居中集体土地和资产处置、农转非等法律问题广受社会关注。今年上半年,因某安置房项目产生的法律问题,市民拨打12345热线的工单就高达441单。


    张家湾法庭对相关问题及时研讨、统一裁判尺度,妥善审理涉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和交通枢纽建设定向安置房系列案件,依法保护农民房产权益,确立“三定三限三结合”定向安置房裁判规则,在解决市民合理诉求的同时形成了示范效应。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重视利益格局变化带来的矛盾纠纷变化,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晋怡表示,法庭还将持续关注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产业转型升级营商环境优化等问题,分类施策、协调联动,积极推动城镇化衍生纠纷化解。


    李七庄法庭:寻找城镇化建设中的不二“法”门


    滨海之畔,深秋的早晨,略带一丝凉意,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李七庄人民法庭副庭长李月辉拿起一套热腾腾的煎饼果子,边吃边赶往法庭。庄严的国徽,灰色的外墙,4个标准化审判庭,其中2个科技法庭(含1个家事审判庭)和2个融合法庭。虽然人民法庭名曰李七庄,实际上是一个城市人民法庭,因为辖区两个街道位于天津外环城市发展带,是天津市城镇化建设的排头兵。


    与现代化法庭交相辉映的是李七庄街道的美景,宽阔的马路旁一幢幢小洋楼错落有致,蓝天白云下一排排太阳能路灯、干净的柏油马路,都让人时刻感受到现代城市的气息。而在多年前,位于天津市外环城市发展带的李七庄街道还是“古树高台,乡村院落”。


    旧貌换新颜,李七庄街道的大变样从全国推进城镇化建设后开始提档加速。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城镇化建设的东风吹到了天津市西青区,也让李七庄的发展迎来了“春天”。


    如何让法律更好服务城镇化建设,李七庄法庭蹚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新路子。金秋十月,正是收获的季节,让我们听听李七庄法庭如何结出“累累硕果”。


    寻根:找准“病灶”精准发力


    西青区秀川路10号,是李七庄法庭的所在地。法庭辖区有李七庄、津门湖两个街道,含23个社区、13个自然村、7个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常住人口约21万人。


    两条街道,两条不同的城镇化路径,矛盾纠纷特点也不尽相同。


    “我不管,今天这个婚我是离定了,我就是死也不跟你过日子了!”


    “我还不想跟你过呢,离婚可以,儿子必须归我!”


    李七庄的胡先生和张女士在法庭上吵得不可开交,像这样的离婚诉讼等家事案件,法庭一个月要审理十几起。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乡村变城市,村民变居民,产生诸多以家事矛盾、邻里纠纷为主的纠纷。


    李七庄街道城镇化发展路径为村改居,熟人社会印记十分明显,所以部分家事、邻里纠纷能够在村、居内以非诉形式解决。李月辉等双方当事人都冷静下来,仔细询问导致起诉离婚的实际情况,在了解到双方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两个孩子年龄还小,决定调解优先,经联系村干部、邻里纠纷观察员多次上门做工作,让双方把怨气撒出来,各自反省自己的缺点与不足,最终达成和解。


    找准了家事、邻里纠纷多发的“病灶”,李七庄法庭对症下药,创新审判理念,推进家事审判精细化,探索了圆桌式审判方式,引进家事、邻里纠纷观察员机制,并于今年7月发出西青区第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当事人用更积极、更包容的心态化解家庭、邻里纠纷,家庭教育令发出至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与李七庄街道情况不同,津门湖街道下辖的7个社区全部是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新建社区,其中比较典型的有人口超密集的富丽津门湖社区。另外,城镇化建设中还出现了发达的楼宇经济、村集体经济等新型经济模式。为更好满足这些新型经济模式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司法需求,李七庄法庭还精心选择王兰庄社区为试点社区,筹备共建了“诉源治理共建站”。


    距离李七庄法庭约6.5公里的王兰庄村,目前拥有商贸、制药等特色行业,顺利完成集体产权改革,撤村建居后,集体经济总资产达到50多亿元,企业合同、经济纠纷类的案件较多。“诉源治理共建站”为该村群众多元解纷、诉调对接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促进地域经济向好发展。


    求解:矛盾宜解不宜结


    大量的水顺着管道漫到客厅、厨房,天花板、顶梁受潮已经起皱变形,沙发、冰箱等家具家电被水浸过后已经损坏,看着眼前的景象,吴先生气得浑身发抖,这已经是第二次楼上租户厨房漏水导致自家房屋受损。


    “这窝囊气我是不受了,撕破脸就撕破脸,大不了这邻居不做了!”吴先生一纸诉状将楼上户主起诉到了法院。其实案件责任明晰,楼上户主只要对吴先生的损失进行赔偿就行,但是双方对于维修的方案和金额一直争执不下,甚至发生口角,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如果你们对于损失金额有争议,可以进行损失造价鉴定,但是你想想,去鉴定不花钱么?鉴定结果一时半会出不来,你们的房子还得住啊,楼上楼下的,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我们有话坐下来好好商量。”法官赵忠丽的一番话,说到了双方的心坎儿上。


    赵忠丽又从邻里关系、生活互助等方面进行劝导,经过几个回合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这房子以后我也不出租了,以后咱们还是邻居。”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很多村民住上了楼房,随之而来的房屋漏水、装修噪音、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也逐渐增多。


    “此类案件不能一判了之。”赵忠丽表示,更重要的是要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矛盾不成讼”,让和谐成为社区的深厚底色。


    李七庄法庭以“三进”(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为抓手,加强与司法所、矛调中心和群众自治组织的共建联建,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逐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同时,与李七庄街道司法所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并与西青区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上海某商事调解中心开展合作,借力人民调解员及商事调解员,将诉前调解落在了实处。


    李七庄法庭还将推广共建站做法,进一步畅通解纷渠道,推动人民法庭定分止争职能向纠纷源头和前端延伸,激活人民法庭服务和保障新型城镇化的“神经末梢”。


    灌注:为企业发展注入无边“法”力


    “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赶上了时代的发展,宅基地置换楼房、撤村建居,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我们一直走在探索城镇化建设的最前沿。”西青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照南对于李七庄的发展颇有感慨。


    目前李七庄街道有工业企业58个,基本形成工业、轻工、橡胶、金属制品和医药等五大主导行业格局,大批来自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外商慕名而来在此投资建厂。


    如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李七庄法庭交出了自己的答卷。


    “这合同拟定一开始就有问题,我们哪里知道会赶上新冠肺炎疫情,更何况这场地我们压根就没使用,怎么还收我们的钱呢?你这是赚黑心钱啊!”


    某广告公司在租用宣传展位时,与某房地产置业公司发生了经济纠纷,主要矛盾点在于疫情期间的场地收费问题。为了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李月辉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转换工作思路,敏锐发现双方后续还有合作的可能,从普及法律知识、现实因素入手,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成功签署调解协议。


    股份经济合作社是西青区城镇化建设的新探索,李七庄街道辖区有杨楼、邓店、王兰庄等7个股份经济合作社。涉及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国有企业等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利益格局复杂,处理难度极大。近3年来,李七庄法庭共妥善处理此类案件266件,为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除此之外,李七庄法庭还推动问题合同专项整治,定期为企业开展“普法知识小讲堂”,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在定点社区设立“诉源治理共建站”、诉调对接工作站,为诉前调解提供支点,法官与参与诉前调解的人民调解员结对子,给予业务指导,坚持指导前移、调解前移,以非诉引导、联合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将矛盾解决在当地,消灭于萌芽,为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现实问题及时“把脉”“开方”。


    夜幕降临,李七庄街道的路灯亮起,与天边的点点星光交相辉映,在法治的光亮下,李七庄的城镇化建设正如火如荼。


    柳泉法庭:速度+力度+温度=满意度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人民法庭地处“京南明珠”——固安县中部,辖55个行政村。


    2022年5月,柳泉法庭开展人民法庭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以来,紧盯乡村发展、企业需求、人民期盼,立足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彰显公正司法的速度、力度、温度,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立调审执”一体,跑出司法“速度”


    “案件款44000元,已履行。”


    “案件款56028元,已到账。”


    8月30日下午,柳泉法庭正在调解两起民事纠纷案。在一起产品质量纠纷案中,原告李某从某销售公司处购买小货车一辆,提车当天发现车门喷漆与车身颜色不一致,认为该公司存在销售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三;另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中,原告某银行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4万余元款项转入刘某账户,要求返还该款未果,遂诉至法院。


    “两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虽然诉讼标的额超过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限额标准,但存在调解空间。”在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下,承办法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半天便成功调解了两起民事纠纷案件,并且全部当庭履行。


    小瘦身,大提速。该两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柳泉法庭工作的缩影,也是柳泉法庭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的体现。今年以来,柳泉法庭积极推进“立调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增设立案和执行职能,制作便民提示牌,精简工作流程,促进司法案件快立、快审、快执。


    百姓矛盾时有发生,其间总免不了当事人工作日不便诉讼的情况。柳泉法庭创新开展“5+2”工作模式,增设“假日法庭”,在周末、节假日照常上班,法庭照常开庭,及时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国庆前夕,法庭对一起申某诉王某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纠纷的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国庆期间,当事人王某又打来电话,对已作出判决的案件表达和解意愿。我们立即电话联系申某,耐心为其讲解法律关系,促成双方对和解金额达成一致。”承办该案的柳泉法庭庭长刘鑫说。


    10月5日上午,柳泉法庭调解室内,在值班干警张超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这件涉及土地流转案件在判决后和解履行,既化解了矛盾,又不耽误农时,为秋播小麦赢得了时间。


    “款已收到!”在一起案件中,随着案件款到账消息而来的,还有双方当事人给出的称赞。


    陶某租赁了刘某的大棚种植蔬菜,一场暴雪压垮了大棚,双方围绕损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刘某遂将陶某诉至法院。柳泉法庭收案后,及时安排庭审,组织举证质证,依法进行宣判。但被告怠于履行赔付义务,原告咨询申请执行事宜,双方的关系降到冰点。针对此情况,法庭果断采取判后调解,劝导被告履行。最终,被告履行义务,双方握手言和。


    “判决后调解+执行前劝导”,柳泉法庭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全程,充分释法明理,量身定制最优解,督促义务人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工作目标。


    坚持多措并举,增强司法“力度”


    司法为民关键要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扎实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柳泉法庭积极发挥前沿阵地作用,着眼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多措并举,延伸司法服务,不断增强司法为民力度。


    “法官在电话里说不让我来送锦旗,那可不行,这个锦旗我必须要送!我要感谢你们依法公正高效办案!”9月1日,某村村民田某激动地握住法庭干警的手,将一面早已准备好的“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柳泉法庭。


    田某系某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原告,此案双方当事人曾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私下将两家的耕地交换耕种,后又在耕种过程中产生矛盾。田某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土地,清除地上物。


    庭前法庭工作人员数次勘查现场测量取证,与村干部沟通了解前因后果。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柳泉法庭依法出具判决书,并进行判后答疑,双方均未上诉。


    从调查走访到排查证据,从研读法条到问询专家……在群众认可和赞同的背后,是柳泉法庭干警们实实在在的付出。近年来,柳泉法庭始终把案件质量当成审判生命线,不断加强教育培训,注重青年干警培养,以老带新、交流学习,每起案件都经过“精耕细作”耗心费力,着力打造业务精通、能力过硬的法院队伍。


    凝聚多元解纷力量,深化涉农诉源治理。柳泉法庭对辖区142名调解员推出“菜单式”服务,采取“一对一”、小班教学等方式培训,确保学习内容入脑入心、培训知识真学真用;推进各村建立“红黄绿”预警机制,采取半月报备、突发即报工作模式,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与调解组织联动,妥善化解柳泉镇东红寺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开展“今日我当值”活动,由辖区内调委会轮流到法庭值班,参与案件诉前化解和诉中调解。


    此外,柳泉法庭还秉持德治优先,自治为基,法治为本理念,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借助辖区南房上村清代名臣于成龙孝廉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村民自律,指导辖区55个村委会完善村规民约,推动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村民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于初始,“无诉讼村”达标14个。


    关爱弱势群体,彰显司法“温度”


    柳泉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尤为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发挥法治正能量,传递出浓浓的司法关怀,彰显司法温度,为他们擎起法治蓝天。


    “感谢法官的调解,避免了我的损失。”未成年人李某的家长激动地表示。


    某日,未成年人李某独自在线联系了法庭辖区内汽车商贸城一汽车经销商购买名牌汽车,支付了5万元定金款。学生家长知悉后起诉要求退还定金。了解基本案情后,柳泉法庭承办法官积极组织调解事宜。本案中,涉事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事先未经监护人同意,独自与该店签订购车意向书,超出了其认知能力,且家长在知悉孩子购车后,第一时间作出了不追认的意思表示,依法应认定该购车合同无效。由于汽车经销商已为此备货,并支付了一定费用,法庭干警积极想办法,为其减少损失。在法庭干警的多番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经销商退还了5万元定金款,原告撤诉,该案圆满结案。


    “我们一直致力于司法维护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百姓感受到法律不是高高在上,让群众看得见正义就在身边,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刘鑫说。


    在高某诉史某离婚纠纷案件中,史某因脑出血留下后遗症,至今卧床不起。柳泉法庭了解情况后,主动上门服务,在确保史某神志清醒能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后,迅速开展调解工作,在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等情况均无异议后,当场制作调解协议,由当事人签字捺印。


    “柳泉法庭的司法速度、力度、温度,彰显了对老百姓最朴实的情怀、最忠实的本色。今后,我们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初心,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加快司法速度,增强司法力度,传递司法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固安法院院长王庆国说。(记者乔文心史风琴见习记者王岚芳通讯员孟冬杨倩)

    2022-10-22
  • 阔步迈上法治中国新征程——党的二十大代表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综述

    历史的时针指向这具有非凡意义的时刻——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开幕,伴着热烈掌声,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波澜壮阔的复兴蓝图,砥砺前行的崭新坐标,字字千钧、句句铿锵,引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意气风发迈上新征程,开启磅礴伟业。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一声声法治强音响彻上空。报告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彰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的坚定决心,奏响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嘹亮号角。


    目标已然锚定,法治中国新征程全面开启。


    回望十年图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中国建设恢宏壮丽、成果深入人心


    行至民族复兴的关键节点,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党和国家对法治的深思和谋划之重前所未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十年法治建设硕果累累,深刻揭示出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的重要密码。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是法治中国辉煌发展的十年,是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巨大成就的十年,这些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党的二十大代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院长陈志秀深刻感悟,正是有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新时代法治建设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法治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法治大事。”党的二十大代表、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崔赣回忆非凡十年,民法典颁布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人民法院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承诺……“一件件法治大事,见证了我国法治建设迈入稳步发展‘黄金年代’。”


    “党的二十大报告总揽全局、思想深邃、催人奋进,是我们党开启新征程、续写新辉煌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大代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鱼水表示,报告全面系统总结了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意义重大而深远。作为一名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她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


    展望发展前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在治国理政的关键词里,“法治”,重于泰山。


    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报告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指明接续奋斗的方向,勾画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清晰的路线图。


    “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提供更加明确有力的指引。”党的二十大代表,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泗沥人民法庭庭长周淑琴听完报告后备受鼓舞,“沿着总书记指明的方向前进,立足本职工作,继续做好新时代家事审判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守护千家万户。”


    “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作为一名从业近30年的法官,党的二十大代表、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田亚欣见证了人民司法事业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她看来,细化案件监督管理、出台法官惩戒规定、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等配套改革举措的出台,推动审判质效和公信力持续提升,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对于人民法院而言,严格公正司法是这场新时代“法治”赶考路上的必答之题。


    “人民法院要严格公正司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贡献法院力量。”党的二十大代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甲天表示,要切实规范司法权运行,依法制约监督司法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报告部署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贯穿着法治思维,体现着法治精神。”党的二十大代表、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梅感受到身上肩负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责任。“要积极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着眼治理全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贡献智慧力量


    社会治理千头万绪,人民需求复杂多元,如何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是时代赋予的新任务,也是党领导人民从大国之治迈向强国之治的必经之路。


    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党的二十大代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群英特别关注报告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提出的新要求。


    “报告为人民法院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指明了方向。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今后工作中更加注重诉源治理,坚持数字化改革的发展方向,推动司法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让每个人都能平等享受普惠优质的司法服务。”王群英说。


    “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党的二十大代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乔蓓华感受到身上的使命之重。“要继续为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帮助老百姓们解决烦心事、困难事,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细读报告,“人民”贯穿始终。


    “要立足本职工作,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所思所盼。”党的二十大代表、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彭秋香始终牢记着党的初心和使命,牢记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职责和追求。


    “报告对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的阐述,给人以信心和力量,对人民获得感、幸福感的高度关切,温暖人心。”党的二十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陈美荣深切感受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怀。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闪耀在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为法治中国建设树起鲜明的价值导向。


    新征程已经开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全面依法治国标定了前进航向,引领法治中国建设阔步前行——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强国,正渐行渐近。(孙航)

    2022-10-22
  • 人民网评: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今天,我们已经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前进道路上,我们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既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法治中国的根基必将更加坚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将更有保障。

    2022-10-20
  • 二十大·微观察 安!二十大报告23次提到“法治”,诠释初心为民

    “当今中国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在记者招待会现场,这一句话语,铿锵有力。


    10月19日,二十大新闻中心举办第三场记者招待会,主题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訚柏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开幕会上的报告中23次提到了“法治”,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境界。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书写了法治中国前所未有的辉煌篇章,奠定了中华民族千秋伟业的法治基石。


    时光荏苒,我国法治建设向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个环节全面推进,使“法治化”贯穿在国家各方面的工作当中,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我国是命案发案率最低、刑事犯罪率最低、枪爆案件最少的国家之一,每10万人口的命案是0.5起。10年来,刑事案件、安全事故等‘五项指数’大幅下降。”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国家移民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许甘露介绍,2021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达到了98.6%,较2012年提升了11个百分点。


    记者也注意到这样一组数据——


    10年来,全国有3799名民警英勇献身,5万余名公安民警光荣负伤。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继续集中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在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安宁上,公安队伍付出了极大的牺牲,堪称新时代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此次记者招待会上,“昆山反杀案”再次被提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再次彰显。


    “2013年至今年9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1.9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表示,通过加强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时代的10年,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这里有一组数据。案件数量从2013年的1421.7万件上升到2021年3351.6万件,结案标的额近50万亿元。”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共制定、修改、废止行政法规466件次,其中制定56件、修改46件次,‘一揽子’修改327件次、废止37件。”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左力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


    “网上办”“异地办”“一门通办”“全国通办”……“公安机关负责的60项行政许可所需要的审批和颁发证件,办理的时间均大大短于法定的时间。一系列惠民利企的政策举措极大便利了广大群众的学习、工作、生产和生活,有力促进了投资商贸、创新创业,近5年来累计为群众节省和减负的成本达到了2200亿元,还节省了大量的时间成本,惠及亿万人民群众。”许甘露表示。


    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整场记者招待会中,“安”字成为高频字。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中,“安”诠释着初心为民,既是老百姓实实在在的亲身感受,同时也被赋予了丰富的内涵。这份对公平正义的守护,回应了人民群众新期待,一笔一画描绘出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

    2022-10-20
  • 执破融合,让企业“再生”机会更多

    从“执转破”到“执破融合”,2021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制度和破产制度的优势互补,实现了单向“执转破”向双向“执破互促”的转变,突出破产制度保护功能,为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危困企业提供了更加高效的“再生”之道。


    今年7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执破融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正式在全市法院范围内推广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执破融合经验,推动打造成熟的市场机制,营造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团队融合


    “执破互促”全流程一体化


    8月11日上午,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郭志伟来到位于青剑湖的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开始了一天的工作。郭志伟和同事主要负责法院里破产案件的处理。8月初,为了更好地实现执破融合,他们从本部搬到了这里。


    郭志伟介绍,此次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专门设立的执破融合团队,抽调了破产和执行方面的骨干组成合议庭。专业化团队组建后,实现了向“立”和“审”两端延伸,即从“执转破”案件启动筛查、甄别、向当事人释明、草拟移送材料到破产案件的立案、审查、审理工作全流程,均由执破融合团队一体化办理。特别是破产原因的识别时机向前延伸,从传统做法的终本结案前置提前到财产四查完成之后,及时筛选和识别有挽救价值的企业。


    从单向的“执转破”向双向的“执破互促”转变,执破融合的新尝试,可以让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获得重生机会,让“僵尸企业”快速退出市场,让“社会肌理”通过专业化债务集中清理,更加健康有活力。


    ■手段融合


    “双向互补”打破程序壁垒


    中秋前夕,园区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能公司)的重整投资人每天都忙着和会计师事务所一起,处理公司重整事宜。


    今年,受疫情的影响,这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锂离子电池研发的企业陷入困境。按照正常流程,这家企业会走破产清算程序,但在具体执行中,法官发现企业还有发展生机。而且如果直接破产,债权人可以获得的补偿会很少。


    随后,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创新适用预重整制度。1月13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召开听证会,各方一致同意本案进入预重整,由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龙能公司临时管理人。在临时管理人的协助下,今年1月29日,龙能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重整对价不低于1.1亿元。最终有投资意向人递交报名材料,并向临时管理人交纳保证金500万元。


    6月27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作出裁定,批准龙能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该案从受理到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仅用66天,普通债权的受偿率从1.09%提升至81.1%。通过预重整程序,避免了直接破产清算导致债务人资产价值贬损。同时,破产重整程序仅历时两个月,既使债权人不受破产程序过久拖累,又让法院和管理人有充足时间进行重整招募与资产负债调查,实现了资产价值最大化,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打破程序壁垒,按照“双向互补”的思路,全面改造优化执行和破产机制。一方面,引入执行手段,突出主动性和灵活性,探索财产查控、强制管理、财产处置等执行手段在破产中的应用,破解传统破产程序对资产发现和处置的“软”“慢”“散”问题。同时,强化快速和解,突出保护性和公平性,对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企业,强化引导破产清算向破产和解的程序转换,发挥破产制度保护功能,帮助企业重获新生。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通过执行机制发现并处置资产2.35亿元。


    ■机制融合


    府院联动助力多方共赢


    在实现执破手段融合的同时,在一些复杂案件中,往往还需要多方协调,仅靠法院一己之力未必足够。近年来,园区推动建立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属地主责、司法推进、部门联动”的府院联动机制,将执破融合的机制创新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格局中,通过多部门的联动协调,依法解决重整过程中涉及土地、税收方面的政策落实,进一步提升核心资产价值,激发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历时6年多最终成功解决的“苏州太谷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2015年,苏州太谷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侦查,其投资建设的太谷大厦停工,涉及集资参与人150余名,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


    2015年8月10日,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于2015年9月25日裁定受理太谷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依法指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开展清算工作。为缓和集资参与人矛盾,打消意向投资人顾虑,实现资产利用最大化,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向街道借入共益债务对在建工程进行复工续建并验收办证。为充分利用现有财产优势,提高财产整体价值,提高清偿率,根据府院联动与会商机制,运用政府关于存量房相关政策,管理人申请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养老或人才公寓用途。在完成了复工续建、验收办证以及土地性质变更的情况下,经过多轮招募,最终招募到专业住房租赁机构投资人。


    最终根据方案,破产清算程序中普通债权组清偿率为5.44%,而在重整程序中,小额债权人本金清偿率达80%,大额普通债权的综合最低清偿率不低于12.68%,其他债权人均获100%清偿。通过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一方面维护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大力推动了复工复建及土地性质变更,提升了资产价值,提高了清偿率,实现了各方共赢。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院长赵新华介绍,通过执破融合机制,该院共计快速出清“僵尸企业”30家,通过和解、预重整和重整挽救企业7家,目前正在推进和解、预重整和重整企业6家。


    赵新华表示,为进一步推进执破融合,该院将加快设立破产管理人实训基地、司法调研基地,优化府院联动机制,探索推动危困中小微企业综合挽救机制、执破融合数字化办案等机制建设,为推进执破融合工作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园区模式”,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贡献更多力量。(记者朱旻通讯员袁法轩)

    2022-10-19
  • 推进水环境治理,营造城市滨水空间,辽宁省沈阳市——水清岸绿 城市更美丽(美丽中国)

    核心阅读


    近年来,辽宁沈阳通过河道清淤疏浚、污水截流、景观绿化等措施推进水环境治理,营造城市滨水开放空间,用清水绿岸提升城市景观。城市公园、滨水步道多了起来,互相连通的绿色活水网络逐步形成。


    “看!河边又来鸟儿了!”石全刚向记者展示前些天摄影爱好者发来的照片:几只东方白鹳栖息在辽宁沈阳的浑河畔。


    作为沈阳鸟岛动物管理部副部长,石全刚深知其中不易:“这种鸟对水质比较挑剔,它们愿意来这里栖息,是对这里环境的认可。”


    东方白鹳来栖,折射出沈阳水环境之变。近年来,沈阳推进水环境治理,建设绿色活水网络,打造城市滨水开放空间,用流淌的河水、美丽的河岸为城市增色。2021年,沈阳20个省考以上断面无劣Ⅴ类水体,其中11个断面水质达到优良水平。


    有效遏制污染物排放,河流水质不断好转


    “化学需氧量、总磷指标超标!”今年初的一天晚上,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的在线监测系统提示:辖区内某污水处理厂两项进水指标分别超标8.75倍、4.26倍。


    情况上报至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的管委会、生态环境分局、建设管理部、污水处理厂“四方联动”工作协调群,不到1小时,各方人员就抵达污水处理厂开始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进水集水池内沉积的污泥较多,被采集器吸入,导致了部分指标不正常。超标并非因为污染物排放。


    但是,隐患不容忽视。第二天一早,相关工作人员就进行了管网清淤、污泥清理等作业。不到36小时,隐患即被消除,进水恢复达标状态。


    “这水是要排到细河的。”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张尔思说,“为啥这么紧张、这么重视?细河治理好不容易见成效,绝不能再有半点倒退!”


    细河是沈阳的城市内河,曾常年承接城市排放的生产生活污水,流域内污染企业多、尾水收集处理难度大。2017年以前,细河水体遭受严重污染,常年为劣Ⅴ类水质。


    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水转输和截污纳管工程,开展化工园“梳篦行动”、企业排水“溯源行动”、达标整改“清零行动”……一套“组合拳”,有效遏制了污染物排放,令细河水质不断好转。今年以来,细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


    如今,在细河于台国考断面附近,两岸绿树掩映,滨水步道整洁平坦。在附近住了5年多的居民高琳琳说:“原来河水可臭了,夏天都不敢开窗,现在河水清了,我们的居住环境真是好了太多。”


    消除黑臭水体,常态化管护巩固提升


    沈阳市南运河中,一条小船缓缓行驶。船头,刀网切割着水中的水草;船尾,履带不断地把割下的水草传输到船上;船上两人,一人驾船,另一人打捞水草……


    “水草太长太密会阻水,而且易腐烂,影响水质。”岸边,南运河管理负责人张海燕向记者介绍,运河管护队伍每天上下午各进行2个多小时水面作业,割水草、打捞漂浮物。


    今年46岁的张海燕从事运河管护工作已有20多年,她感慨:“以前,水位低、垃圾多,有时得下河捞垃圾,一天下来,胳膊酸得不行。现在,垃圾少多了,水流动性也好了,我们采取了机械化作业,干起活儿来不再像以前又脏又累了。”


    南运河是建造于上世纪50年代的人工河,由于生活污水排放,一度成为黑臭水体。


    随着黑臭水体整治的大力推进,2018年底,经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检查认定,沈阳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100%。沈阳被评为全国首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沈阳运河水系全长近50公里,包括南运河、新开河、卫工河等,流经多个城区,河畔有大小游园50个。2019年起,沈阳实施运河水系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涵盖河道杂物清理、护岸维修改造、绿道工程等10个单项。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运河景观维护中心,进行常态化管护,这就是张海燕如今所在的单位。


    “我在附近住了30多年了,过去这河里是污水、河边是土路,现在水清了,河边有花有草有步道,有空我就来溜达。”南运河附近的居民高淑菊说。


    形成城市景观带,建设绿色活水网络


    浑河是沈阳的母亲河,在沈阳境内全长170余公里,城市段约32公里,曾经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遭严重破坏。


    不能让母亲河“蒙尘”。


    沈阳把浑河环境综合整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实施河道清淤疏浚、污水截流、污水处理厂建设、绿化景观建设、完善水利设施等工程,同时全方位整治浑河支流,使浑河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浑河水质得到持续提升。目前,浑河干流城市段达到Ⅲ类水体标准。


    截污治污是其中重要一环。浑河南岸,沈阳南部污水处理厂,一处园林景观花草繁茂,池塘中还有鱼儿嬉戏。池塘中的水就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


    这座污水处理厂正是浑河沿线8座污水处理厂之一,日处理能力达130万吨。


    在浑河两岸,沈阳建设了全长80公里的滨水慢道,建成沈水湾、五里河等12处滨水城市公园,两岸滩地全线绿化,形成了集市民公园、文化广场、体育娱乐、生态景观为一体的城市景观带,成为市民、游客的休闲好去处。


    “现在浑河边就是我们的‘城市氧吧’,我坚持每天都在河边跑步,很舒服!”来浑河晚渡公园锻炼的市民赵志强说。


    以浑河为主脉,沈阳加快建设互连互通、互调互补的绿色活水网络。悠悠浑河水,流过城市,见证着沈阳水环境之变。


    “十三五”以来,沈阳累计投入100多亿元,实施20项水体达标重点工程和十三大类46项重点治污工程;全市16个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时监控保证达标排放;全市入河排污口纳入监管;2020年至今,考核水源达标率保持在100%。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裴希岩说,今年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还针对水环境问题发布了3道督察令,成效明显,今后将不断巩固治理成果,持续稳定提升水环境质量。

    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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