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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连续三天盗走16盆多肉植物,价值98元!警方提请批捕,检察院:不批捕

    云南昆明一女子在散步时,看上了别人种植的多肉植物,于是连续三天共盗走16盆……虽然涉案物品价值只有98元,但其行为已符合刑法规定的“多次盗窃”,如何认定该行为属于犯罪还是行政违法?

    5月14日,最高检发布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就提到了这起“小案”。

    女子三次盗窃多肉植物被刑拘

    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

    2021年7月4日至6日,朱某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某单位附近散步时,先后三次将谢某在单位门口种植的十六盆多肉植物拿回家中。7月7日,谢某发现其种植的多肉植物被盗后报警。当晚,朱某到案发地散步准备再次盗窃多肉植物时,被保安发现并要求登记身份信息,朱某提供虚假信息后离开现场。7月15日,民警通过视频监控锁定朱某,并前往其住处附近寻找。邻居将该情况告知朱某后,朱某下楼向民警如实交代自己盗窃多肉植物的事实,并将所盗物品交还谢某。经鉴定,朱某盗窃的多肉植物共计价值98元。

    同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对朱某涉嫌盗窃案立案侦查,次日对其刑事拘留。7月26日,五华分局以朱某涉嫌盗窃罪向五华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该院审查认为,朱某在不同时间段内三次盗窃,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但其盗窃对象价值微小,只有98元,案发后主动归还被盗财物,挽回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规定,不认为是犯罪。2021年8月2日,五华区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并向公安机关送达不批捕理由说明书,当面向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和依据。

    警方提出复议复核

    检察院维持原不批捕决定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认为,朱某多次盗窃,符合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不应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作出不批捕决定,且如此处理容易模糊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导致实践中不易执行,遂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

    五华区检察院另行指派检察官办理。检察官调阅案卷、讯问朱某,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原不批捕理由和复议理由等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朱某实施三次盗窃行为,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多次盗窃,但不符合刑法总则中判断罪与非罪的要求。经综合考量后,朱某的情况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021年8月10日,五华区检察院经检委会研究,决定维持原不批捕决定,并当面向公安机关说明检察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次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提请昆明市检察院复核。公安机关认为,朱某多次小额盗窃的行为可以评价为情节轻微,但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将“多次盗窃”的犯罪行为降格为行政违法行为,会导致公安机关办理多次盗窃案件时难以准确界定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在复核阶段,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官全面阅卷、核实证据,听取公安机关、下级检察院及朱某的意见。经审查认为,朱某的行为系偶尔贪图小利,被盗的多肉植物价值仅为98元,且朱某在案发后主动归还被盗的多肉植物,没有造成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朱某的行为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对其行为可予以治安处罚。昆明市检察院决定维持不批捕复议决定,于2021年8月25日向公安机关送达文书并当面释法说理。

    2021年9月6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撤销刑事案件,对朱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因朱某此前已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日期折抵行政拘留日期。

    释法:“多次盗窃”

    不能一律作为犯罪惩处

    审查认定犯罪应当依法准确把握是否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本质特征。理解把握“多次盗窃”的规定,应坚持实质解释,不能简单认为只要“多次盗窃”就一律作为犯罪惩处。

    一方面应遵循“多次盗窃”与“数额较大、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具有相当的危害性;另一方面要把分则与总则结合起来理解,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进一步审查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是否应予刑罚处罚。

    对“多次盗窃”的,可以结合行为人实施盗窃的动机、目的、时间、地点、手段、对象、数额等情节综合判断是否认定为盗窃罪。如具有以破坏性手段多次盗窃的,以盗窃为业的,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又多次盗窃的,多次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财物等情形的,应当以盗窃罪依法追诉。对于虽然多次盗窃,但行为人属于贪图小利、顺手牵羊,盗窃少量财物、价值较小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024-05-14
  • 山西宝妈网络兼职被骗10余万元,警方及时帮挽部分损失

    利用空闲时间找一份兼职,已成为时下许多人的赚钱方式,但这也成了诈骗分子眼中的“肥肉”。5月12日,长治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信息,襄垣县一位“宝妈”李女士本想网络兼职赚点零花钱,结果稀里糊涂就被骗子忽悠走10余万元。

    今年4月底的一天,想在网上寻找兼职的李女士在浏览网页时,发现一条“投资小、返利高”的广告。心动不已的她随即下载了APP,并按照对方指示试着做了两单任务。

    “我刚开始也很谨慎,觉得别被骗了,但提现时发现是真的,我的胆子也就更大了。”李女士称,“兼职”前期,她共计投入1000元,不一会儿便连本带利到账了1500元。也就是这500元的利润,让李女士觉得自己找到了“好项目”。为了追求更高额的利润,此时的李女士已经不满足千元左右的“小打小闹”,她开始连续不断追加投资,但当转账金额达到6万元后,其所下载的APP却提示“操作错误”。此后,为了“解封”账户,心急如焚的李女士继续转账,前后共投入10多万元。在焦急等待了一晚之后,还抱有一丝幻想的李女士发现APP已无法打开,这才如梦初醒急忙报警。接报后,襄垣县公安局王桥派出所迅速展开侦查工作,办案民警通过缜密分析研判,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千里奔赴重庆将嫌疑人抓获归案,为受害人成功挽回部分经济损失。

    近日,李女士将一面印有“人民守护神忠诚好卫士”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她激动地连连道谢:“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原本完全不抱希望了,是你们的不放弃,才挽回了我这么多损失,谢谢你们!”民警向李女士承诺,将继续深挖线索,争取为其挽回更多损失。

    2024-05-13
  • 四川成都一男子造谣“成都水泥封人”被行拘10天

    5月11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5月9日晚,网传“成都,水泥墩封住了一个仁(人)”的不实信息后,公安机关于5月10日13时依法将涉嫌散布谣言的陈某传唤到案。

    经调查,陈某于5月9日19时许从微信聊天群内看到三段视频(经核实,一段为发生在安徽阜阳的一起刑事案件相关视频,另两段为5月9日成都市锦江区公安机关民警处置一起纠纷警情视频)。当日20时50分许,陈某在另一微信群内再次看见安徽阜阳刑事案件相关视频后,在未证实视频和信息真伪的情况下,将成都市锦江区公安机关两段处置纠纷警情视频接续转发至该群,并误导群内其他网友认为该起刑事案件发生在成都。后该群聊天内容被网友进行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2024-05-11
  • 杀死丈夫情人后畏罪潜逃26年,水果摊老板娘竟是命案凶手!抓捕现场曝光……

    26年前

    广东女子邓某兰因丈夫出轨

    持刀砍死丈夫情人后潜逃

    26年来

    她隐姓埋名

    流窜至我省海口、琼海、万宁等地

    后来在万宁市北大镇经营水果摊

    与他人同居生子


    过起了普通人的生活











    万宁警方对该案进行分析研判。记者杨晓晖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4月,在万宁市公安局开展的一次日常的侦查工作中,潜逃26年的邓某兰落入法网。

    杀死丈夫情人后畏罪潜逃

    邓某兰落网后,向警方供述了其作案经过。

    1998年9月,邓某兰到广东省东莞市出差。由于事情提前办完,邓某兰喜滋滋地返回广东省茂名市。然而当邓某兰推开家门,她却被眼前的一幕惊住了。迎接她的不是自己心爱的丈夫和孩子,而是丈夫的情人。

    邓某兰回家时,丈夫正外出买菜。此时,这间仅有两室一厅的狭小屋子里,只有她们两人。

    邓某兰怒火中烧,气不打一处来。虽然她知道丈夫外面有人,但这个女人出现眼前,让她无法接受。两人因此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你们离婚吧,我跟他已经生孩子了。”对方的话惹怒了邓某兰,她猛地冲到厨房,拿起菜刀,一下又一下地往对方身上砍去。她不知道一共砍了多少刀,直至砍累了才停下来。而倒在地上的人,早已没了呼吸。

    邓某兰知道自己杀了人,她慌乱中丢下菜刀,惊慌失措地跑出了这个原本属于她的家。

    隐姓埋名在万宁“结婚”生子

    逃出家门后,邓某兰辗转来到海南,先后在海口、琼海、万宁等地居住了一段时间。在经过多次踩点和筛选后,她决定定居在万宁市北大镇东兴农场。因为在这个农场里,说普通话的人很多,对于一个身负命案且不会说海南话的人来说,不容易露出马脚。

    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邓某兰改名换姓成苏兰芬,一直使用这个名字在万宁生活了20多年。

    在东兴农场定居下来后,邓某兰在马路边上租了个摊位,卖起了水果,当上了老板娘。由于她揽客热情,加上水果摊位置极佳,当地不少百姓都认识她,也喜欢去她那儿买水果。其间,她与男朋友李俊(化名)同居生子,并以夫妻名义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生了孩子,总要落户吧?如果带孩子落户,岂不是会让警察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为了躲避警方的侦查,邓某兰决定离家出走,多年后才返回北大镇。

    “由于担心自己的行踪暴露,邓某兰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直到孩子7岁,到了该上学的年纪,村委会不得已才以母亲离家出走为由,给孩子上了户口。”万宁市公安局合成作战大队副大队李绍飞说。

    民警假扮顾客抓捕水果摊老板娘

    今年4月,万宁市公安局在一次日常的排查工作中,发现北大镇一名经营水果摊的苏兰芬和广东茂名籍在逃人员邓某兰十分相似。经过进一步的核查,民警发现该女子身份信息不详,形迹十分可疑。

    “虽然过去了20多年,但当时我们看她的面部特征、身高,都比较像网上在逃人员邓某兰。”李绍飞介绍。

    苏兰芬的种种特征,引起了警方极大的怀疑,民警通过缜密侦查,最终确定这个女子正是逃亡26年的嫌疑人邓某兰。为此,万宁警方决定将邓某兰抓捕到案。

    由于邓某兰所经营的水果摊有西瓜刀等危险刀具,加上周边群众较多,警方担心抓捕过程中伤及无辜群众。为此,办案民警决定选择在中午人流量少的时候实施抓捕行动。

    4月8日12时许,趁着街上人烟稀少,2名民警假扮成顾客到邓某兰经营的水果摊上买水果。正当邓某兰低头找钱时,2名民警一前一后将邓某兰控制住。

    “你叫什么名字?请出示一下身份证。”“我、我叫苏兰芬。”邓某兰低着头,支支吾吾地回答。随后,警方进一步核实“苏兰芬”的身份,却未见全国有身份相符的人,这更加验证了民警的侦查,接着民警将其传唤到了办案区进行审讯。

    然而,在讯问期间,邓某兰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实身份以及犯罪经历,始终以沉默对抗审讯。

    “我们审讯从中午1点开始,一直到下午6点,邓某兰始终不肯开口说话。”回忆起当时审讯的情景,李绍飞介绍,直到晚上10点,邓某兰还假装身体不舒服,吵着要去医院看病。

    在医院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全面检查,邓某兰身体各项指标均正常。警方立马就识破了她假借生病逃避审讯的诡计。

    随后,办案民警加强审讯力度,耐心向其讲明法律政策。最终,她承认了其真实身份为邓某兰,如实交代了1998年9月24日在广东省茂名市将其丈夫情人杀死的犯罪事实。

    5月8日,记者从广东茂名警方处了解到,当地检察机关目前已对该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4-05-10
  • “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车主被网暴案宣判

    “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车主被网暴案宣判

    一审判决要求网暴者道歉并赔偿律师费

    “上海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事件当事人陈先生昨日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近日就他遭网暴的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要求网暴者道歉并赔偿部分律师费。

    据本报此前报道,2022年6月25日,陈先生在上海某小区单元楼门口停放的摩托车,被一老人经过时推倒。事发后经鉴定,摩托车损失达16000多元。陈先生将相关视频发布后,引发热议。检察机关曾以老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但在审理过程中,老人于2023年1月24日死亡,法院依法裁定终止审理。此后,陈先生向老人的遗产继承人提起索赔修车款的民事诉讼,最终法院判决老人的继承人赔偿陈先生修车款16704元并承担诉讼费。

    陈先生表示,事发后,他注意到有一名网民在2023年初于某视频网站上发布多个视频,用“撒谎成瘾”“带节奏”等措辞形容陈先生。陈先生说,当时他在网站上提醒对方,如果继续实施网暴行为,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但对方反而变本加厉。

    2023年4月,陈先生就被网暴一事向警方报案,警方认定涉事网民发布的内容构成侮辱。同年6月,陈先生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涉事网民停止侵权行为,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律师费等。

    法院的判决书显示,该案中被告通过网络公开发布针对原告的视频内容,并采取谩骂等过激的侮辱性言辞,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后虽自行进行删除处理,但该视频已被公开播放,并被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知悉。被告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将造成陈先生社会评价的降低,上海警方亦对被告发布视频内容对原告构成侮辱予以认定,故被告的行为已侵犯了陈先生的名誉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要求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书面道歉,在其视频网站个人账户主页公开道歉内容不少于15日,并赔偿陈先生律师费3000元。

    2024-05-09
  • 流窜作案50多起“偷芯”大盗落网 内蒙古准格尔旗警方破获系列盗窃变压器案

    当下正是北方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多个旗区连续发生多起变压器被盗案件,市旗两级公安机关组织专人开展侦破工作。

    随着案犯流窜作案,准格尔旗成了作案目标地。3月28日,准格尔旗公安局接到高某报案称,其位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饭铺村安装的变压器被盗,价值3万元。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变压器已被损毁,内部铜芯全部被盗走。

    准格尔旗公安局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因案发现场地处偏僻,周边也没有监控探头,办案民警通过对作案手法、盗窃物品和销赃方式进行分析研判发现,有的是将变压器整个盗走,有的是现场将变压器破坏将铜芯盗走,作案手法不尽相同,可能并非同一人所为,给案件串并带来困扰。

    民警围绕案发地周边及废品回收站等地开展走访排查,后方依托“智慧侦查”及网上网下联合作战中心提供技术支撑,经过70多个小时奋战,锁定嫌疑车辆,车辆后座放有倒链、电锯、断线钳、电钻等,且后车货厢装有废旧轮胎和棉被,符合作案后将变压器盗走销赃的特点。办案民警连夜蹲守,于4月2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成功抓获,并收缴赃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其盗取变压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还曾在东胜区、伊金霍洛旗、达拉特旗等地流窜作案50多起,盗取偏僻位置农业灌溉、施工工地、砖厂等变压器、变压器铜芯和电缆线,涉案价值近百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4-05-08
  • 身负命案潜逃28年,男子在海口落网

    “终于解脱了”

    潜逃28年后

    戴上手铐时的他


    已是白发满头










    2024年5月6日,记者从海口秀英警方获悉,近日,秀英刑警大队抓获一名命案逃犯。犯罪嫌疑人王某青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进而隐姓埋名潜逃28年,直到近日被秀英警方抓获。

    4月29日,当海口秀英警方将身负命案潜逃28年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青抓获时,他双目低垂,长叹一口气。

    23岁小伙一时冲动犯下命案

    1996年3月

    家住甘肃陇南市角弓乡的王某青

    因琐事与人争吵

    争吵过程中王某青被激怒

    彻底失去理智

    他拿起刀狠狠刺向对方

    看到鲜血染红了衣服

    王某青这才清醒过来

    趁乱逃离现场

    王某青外逃后

    当地公安民警的追捕足迹遍布甘肃省各地

    但受限于当时的办案条件

    案件始终没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王某青就像人间蒸发一样

    杳无音信

    潜逃28年,终在海口落网!

    近日

    海口秀英刑警大队根据有关线索

    发现一名长期在海口市活动的

    中年男子“刘某”有重大嫌疑

    民警

    全力缉拿嫌疑人,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有用的信息。

    民警立即对“刘某”的身份信息

    和社会关系进行调查

    发现“刘某”平日里深居简出

    围绕在他身上的疑点越来越多

    民警经过连续奋战,抽丝剥茧

    结合各类关联信息深度分析研判

    最终确定了“刘某”

    就是身负命案潜逃28年的

    犯罪嫌疑人王某青

    并锁定了其藏匿地点和活动轨迹

    4月29日20时许

    经过近6个小时的蹲守

    办案民警在美兰区海达路附近

    将“刘某”抓获

    民警

    这些年你是怎么过的?有联系过你的家人吗?

    面对民警的突审

    王某青一开始闭口不谈

    后来又编造谎言企图蒙混过关

    民警不断推敲细节

    点出其供述的漏洞

    最终

    他如实交代了

    自己的真实身份及犯罪事实

    并悔不当初

    王某青

    我其实不叫“刘某”,我的真名叫王某青,28年了,我其实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件事,但也不敢回忆。这么多年,我丢弃本名、断绝亲友往来,四处游荡,一直靠打零工为生,有时也翻垃圾吃别人剩下的东西,这些年我是真的累了!

    经审讯

    犯罪嫌疑人王某青

    对其在甘肃陇南

    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已被移交当地警方

    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综合: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

    2024-05-07
  • 刷单高额“返利”?诈骗!揭秘骗子诈骗“三部曲”

    完成刷单任务后

    就能得到高额“返利”?

    当你贪恋于这些蝇头小利

    准备加大投资然后提现

    正是骗子收网的时候!

    他们会以充值金额未达标等理由

    要求你继续充值

    以此来提升提现额度

    或者要缴纳保证金来解冻

    直到你意识到被骗

    才发现已经“人财两空”

    2024-04-30
  • 整治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乱象 中央网信办再出手

    记者今天(28日)从中央网信办获悉,中央网信办近日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部分企业、网站平台代表和地方网信部门对做好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工作的意见建议。会议强调:

    要持续加强对涉企网络侵权信息的跟踪研究,深入分析特点成因,着力解决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工作能力水平。

    要进一步加大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工作力度,要用好涉企侵权举报专区,明确专区标识,完善举报指引,加强案例指导,规范举证要求,帮助企业有效举报。

    要严格涉企举报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压实网站平台举报受理处置主体责任。

    要完善涉企举报政策措施,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完善配套政策,出台实施细则。

    要加大侵权举报宣传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加强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主题宣传、成效宣传。


    同时,各网站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力量配备和资源投入、畅通举报渠道、提高处置效率,要健全制度规范、统一标准尺度、丰富处置措施,要完善社区规则,加大侵权账号惩处力度,加强典型案例、账号公示通报。

    2024-04-28
  • 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

    4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召开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以来,全区公安环食药侦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共破获刑事案件8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34名,涉案金额26亿余元,均创历史新高。

    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同时,全区公安机关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自治区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与蒙牛、伊利等我区名优企业开展座谈和联合党日活动,听取企业诉求,建立联络机制,提供法律咨询,并在全区推广警企服务站等做法,分级、分类在国家级、自治区级或专利密集型产业园区建立警企协作机制,帮助企业破解生存发展难题,便利举报投诉,警企共建共治。目前,全区公安机关在产业园区、名优企业已建立知识产权联络点25个。

    此外,全区公安机关通过组织开展销毁活动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今年第一季度,全区累计举办各类销毁活动8次,销毁侵权伪劣商品51余万件、总重量达12吨、总货值1038万余元,强化了警示震慑作用。

    全区公安机关将抓实抓细公安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犯罪,以及侵犯地理标志和“蒙”字标品牌等犯罪活动;纵深推进“昆仑2024”专项行动,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突出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

    2024-04-26
  • 打击网络暴力,6人受到处罚!

    近期,陕西省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持续深化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网络暴力案件,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01

    男子直播中辱骂他人被处罚

    近日,榆林横山高镇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某直播平台主播李某,在直播期间,使用低俗语言公然辱骂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李某陈述了其违法事实,高镇派出所依法给予李某行政处罚。

    02

    为泄愤,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被处罚

    近日,榆林横山殿市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一村民在微信群中公然辱骂他人。经查,村民郑某因土地引发争执,为发泄心中怨气在村民群里公然侮辱他人。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郑某陈述了违法事实。另魏家楼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聊天群内辱骂他人,请求处理。经查,王某因与他人发生矛盾,为泄愤在本村微信群内辱骂村民,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公安横山分局依法给予郑某、王某行政处罚。

    03

    为获打赏,直播期间展示低俗内容被处罚

    近日,榆林横山魏家楼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乔某、高某等3名主播为获取网友打赏,在直播连麦时表现低俗内容,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后民警依法将3人传唤至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乔某、高某等3人陈述了违法事实,魏家楼派出所依法给予3人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不做“网暴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利用网络侮辱他人。

    2024-04-25
  • 250名跨境裸聊敲诈和电诈犯罪嫌疑人被移交中方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我公安机关与老挝警方近日成功捣毁3个位于老挝金三角经济特区的针对我国公民实施跨境裸聊敲诈、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窝点,抓获250名中国籍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目标犯罪嫌疑人160名、网上在逃人员90名;缴获作案手机990余部、电脑270余台。目前,相关人员及涉案物品均已通过云南西双版纳边境口岸顺利移交我方。公安部已部署河南、浙江、云南、贵州等地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有序押回,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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