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15——大国治城之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下简称“蓝皮书”)。蓝皮书指出,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及绿色转型成效显著,逐渐发展为中国北方经济规模最大、最具商业潜力和活力的地区。
市场主体数量明显增加,区域绿色转型效果显著
蓝皮书指出,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稳步推进,市场主体获得了比以往更加广阔和有利的发展空间。近年来,京津冀三地新增的注册企业数量明显增多,2017年开始,天津市年新增注册企业的数量开始超过北京市,2020年河北省新增注册企业数量更是突破了130万家。在政策引导下,各地的新增企业数量快速增加。
京津冀协同发展从战略制定到部署实施,通过推动交通、生态、产业和公共服务的协同发展,促进区域绿色转型进程进一步加快,绿色发展成效显著。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京津冀区域绿色发展指数达到140.81,与2014年相比,年均提高6.8点,在节能减排和空气质量改善等方面效果显著。区域能源消耗持续下降,2020年京津冀三地单位GDP按可比价格计算能耗对比2014年分别下降了28.7%、25.0%与26.1%。空气质量显著改善,2020年区域PM2.5年均浓度对比2012年下降51%,降至44微克每立方米,区域内13个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占全年的72.4%。
创新驱动战略深入推进,城市群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蓝皮书显示,随着创新驱动战略的逐步实施,京津冀在创新领域不断涌现新的研发成果,质量也逐渐提升。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京津冀地区创新发展指数2020年为131.87,与2014年相比,年均提高5.31点。在与创新相关的产业投入方面,2020年京津冀三地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为3.68∶1.97∶1(以河北省为1),对比2014年的4.46∶3.52∶1,能够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政策逐步完善,河北省在研发经费投入上与北京市和天津市的差距正在逐渐缩小。
在“高精尖”产业发展方面,2021年前三季度北京市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1%,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比增长19.1%,工业机器人、智能手机和集成电路等细分领域也出现显著增长,分别上涨67.1%、24.7%和27.8%;天津市则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加大投入,其增长率分别为15.6%和26.3%;河北省在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太阳能电池等方面也实现大幅增长,产量同比分别增长110%、52.6%和70.8%。京津冀三地不断加快协同创新步伐,各自分工发展不同领域的创新产业,逐步形成了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有效结合的新布局,优化了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创新环境。
区域协同能力有所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取得实质进展
蓝皮书分析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以来,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一体化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教育方面,京津优质中小学、幼儿园与河北省开展跨省域合作办学,截至2020年底,三地之间累计开展教育帮扶项目60余项,签署帮扶合作协议13项,建成5个职业教育平台,成立10个跨区域特色职教集团(联盟)。
医疗方面,北京17家医院与河北省20家医院建立合作关系,33项临床检验结果在区域内296家医疗机构实现了互认,20项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在15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共享。
社会保障方面,人力资源地方服务标准基本统一,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深入推进,跨省异地医疗住院费直接结算覆盖面继续扩大,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
期待多方合力,统筹推进京津冀城市群迈向高质量发展
蓝皮书主编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副研究员张卓群表示,虽然京津冀在协同发展和产业绿色转型方面建树颇丰,但是长期积累的问题颇多,发展之路任重道远。
基于此,蓝皮书建议,为了能够更好地推进京津冀城市群的协同发展和绿色转型,需要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增强企业和社会创新活力、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协同立法进程等方面形成合力,实现绿色转型与协同发展相互耦合,统筹推进京津冀城市群迈向高质量发展。
推进京津冀城市群绿色转型发展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加快传统制造业向绿色产业转型。为此,蓝皮书建议,根据新的产业规划和城市定位,通过各城市和各地方的协同合作,有序完成其生产地点的迁移转移;引入最新的技术和工艺改造传统制造业,完成其向现代制造业的转型;利用京津冀智力资源优势,继续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
实现绿色创新的根本在于人才。京津冀城市群要大力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实现绿色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应破除地区壁垒、促进地区间在享有公共服务上的公平化和一体化,通过加强京津冀三地之间的相互合作,建立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并实现真正意义的共享。
蓝皮书提出,为促进京津冀绿色产业协同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在可行的范围内,尽量做到产业和环境技术标准的统一。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协同立法和有效合作应是未来发展的重点,发挥北京首都的功能,聚集相关专家、各管理部门和环境研究机构,共同研究制定京津冀环境协同发展的统一专业标准。同时,针对京津冀地域内产业、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等不同的情况,可以在统一标准上设置一定的浮动范围,在基本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进行小范围的调整。通过构建区域协同一体的环保法规、标准体系,为京津冀城市群生态环境的不断优化奠定制度基础。(记者宋平)
责任编辑:延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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