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各级共缴回沉淀资金62.8亿元,11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资金缴回率达100%。回缴资金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活水”。
最近,乌海市城投建设集团的各项建设任务均接近尾声,这离不开充足的资金保障。今年,乌海市深入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将3588万元回收资金拨付到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建团责任公司,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田志忠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将该笔资金重点用于偿还道路建设、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欠款,实实在在释放了五个大起底专项行动效能,提高了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
今年以来,自治区积极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起底范围纵向延伸到盟市、旗县等,横向延伸到各级预算部门单位及财政代编非预算单位,起底资金不仅包括财政资金,也包括自有资金、往来款项和其他应缴资金。
截至11月24日,全区应撤销银行账户2551个,已撤销银行账户2422个,账户撤销率为95%,全区各级共缴回沉淀资金62.8亿元。截至目前,全区可统筹沉淀资金已安排使用33亿元。全区各单位自查重点核查工作已经完成,清理盘活和总结完善阶段工作已接近尾声。
李涌波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处长
除自治区本级和呼和浩特市受疫情影响外,其余11个盟市以及满洲里、二连浩特两个计划单列市实现三个100%,即沉淀资金100%应缴尽缴,多余账户100%应撤尽撤,盘活资金100%应支尽支。
责任编辑:延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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