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凉城公安:瞄准三大方向再发力让警务工作更加诚实有信
来源:凉城县公安局
更新时间:2024-05-11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社会文明的基石,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社会经济发展的建设者、护航者,其诚信建设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有效实现诚信建设工程再提升,内蒙古凉城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瞄准“执法诚信、服务诚信、队伍诚信”这三大方向再度发力,积极推进全局诚信体系建设,全力打造诚信公安机关,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瞄准执法诚信这一核心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严格依法执法。凉城公安将依法执法作为打造诚信公安机关的核心来抓,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将依法执法贯穿于整个警务执法活动全过程。一是以警务信息化建设为支撑,通过利用智能管控平台、可视化管控技术等手段,有效实现执法办案全方位,全流程、无死角实时监控,实现了24小时全天候监督服务保障,为规范安全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充分发挥各办案部门法制员监督职能,有效监督本部门民警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规范性,确保依法履行职责;三是法制部门加强对案件审核监督,同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刑事案件的集体议案制度,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四是依据各级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地执行细化、量化执法自由裁量权。
有效实现执法司法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凉城县公安局对办理的全部行政、刑事案件,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在受案后,警综平台会生成执法公开告知书,记载互联网网址和案件编号,同时办案人员会及时告知报案人、举报人或案件移交单位有关人员,可以通过上述详情随时对相关案件进展情况进行查阅,确保了案件的公开性。
有效完善涉企冤错案件纠正机制。法制部门重点加强对涉企案件审核监督力度。从案件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法律依据是否准确、强制措施是否符合、是否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办理、收集证据是否全面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督察大队也对涉企案件每季度进行定期巡查、检查,特别是对“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法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强化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监督。凉城县公安局组织全体民辅警通过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培训,以及单位筛查、个人自查等方式核查民辅警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填写自查报告等方式,有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事件的发生。
瞄准服务诚信这一内容
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凉城县公安局坚持将警务工作融入诚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为重点,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在公安政务服务中,落细落实警务服务“四心”工作法,引导民警辅警切实做到热心服务、耐心引导、细心工作、诚信以待,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服务理念,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对策解决群众集中反映的疑难问题,切实做到分内的事尽快办、分外的事帮忙办、难办的事想法办,全力打造“信用+”警务模式,不断擦亮便民利民服务底色,努力达到警务和服务双向提升目标,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瞄准队伍诚信这一基础
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凉城县公安局党委坚持党建带队伍,组织全体民辅警开展诚信学习,普及信用体系建设知识,加强对民辅警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问责处理等信息的归集。严格新招录人员信用审查制度,明确公安队伍准入标准,凡事在招录、调任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人员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记录的,不得录入公安队伍。建立诚信档案,构建诚信核查机制,将民辅警信用记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罚的重要参考依据,在警营中营造争做诚信个人的浓厚氛围,引领诚实守信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