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主动作为、紧抓快干,积极有力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全市财政、审计、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对1913家起底单位、4365个账户进行全面清查。到9月底,鄂尔多斯市沉淀资金大起底第一阶段单位自查及第二阶段审计重点核查工作已全面完成,10月份已进入第三阶段清理盘活阶段。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市应缴沉淀资金已全部收回,账户清理工作已完成整改80%以上,被“唤醒”的沉淀资金加速“化零为整”,正在成为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主要分“单位自查、重点核查、清理盘活、总结完善”四个阶段,从8月份开始,鄂尔多斯市财政局牵头起草了全市沉淀资金大起底工作方案,紧抓起底进度、在“快”字上下功夫,扎实台账管理、在“细”字上作文章,确保起底成效、在“实”字上求效果。在全面掌握市区两级各部门沉淀资金规模、结构、结存状态、变动情况及沉淀成因的基础上,根据重点核查情况以及自治区分类处置办法,切实做好沉淀资金精准分类、精准处置工作,不断加大缴回力度,确保沉淀资金应收尽收。
在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下一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从以下三方面推进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一是全面统筹盘活收回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将收回的沉淀资金尽快用于清偿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发展急需领域和保障民生支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二是进一步健全盘活收缴长效机制。结合本次大起底专项行动反映出的问题,全面追踪掌握预算单位沉淀资金情况,建立沉淀资金动态盘活和收缴长效机制,定期清理实有资金账户中的沉淀资金,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沉淀。三是强化预算管理实现源头管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健全完善预算安排与实有资金挂钩机制,从源头严防沉淀资金的产生。(记者赵元君通讯员刘文清王炜)
责任编辑:延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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