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
2014年9月
《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正式颁布
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和系统设计
2020年
第三批新高考试点的八省市
公布了各自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公布的实施方案
采用“3+1+2”模式
作为第四批新高考改革省份
甘肃、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贵州等多省
9月15日发布了各自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2021年黑龙江省秋季入学的
高一新生正式进入“3+1+2”的新高考模式
2024年起
黑龙江省高考使用全国卷
不分文理
外语听力成绩进入高考总分
从2024年起
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
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
考生高考总成绩
=
全国统一高考的
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
全省统一组织的
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一门首选、两门再选)成绩
总分750分
(语文、数学、外语3门满分均为150分)
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
甘肃省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从2024年起普通高考将实施“3+1+2”的新方案
“考什么”
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
和
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个科目中选择3门)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为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14个科目
“怎么考”
↓↓↓
实行“3+1+2”模式
“3”: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
“1”: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1门)
“2”:为再选科目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2门)
考生总成绩750分
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
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首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2门再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责任编辑:张淇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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