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琼指出,开展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是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项创新举措,是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有效化解矛盾、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需要。
韩琼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高点站位,充分认识试点工作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该项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载体,作为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要狠抓任务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县委政法委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执行监督;检察院要扛起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不起诉案件的教育和惩戒双向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检查和监督,做好监管记录,打好志愿服务量化评分。要加强联动配合,凝聚试点工作合力。党委政法委要对各部门之间常态化沟通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细化。检察院要不断丰富公益服务方案,加强指导、督导和经验总结;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要强化联动、密切配合,合力打造红安品牌。
占涛在会上介绍了今年来红安县主要犯罪的类型及占比和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制度的设计背景、运行模式及预期成效,并提出,检察院将与各单位共同努力,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实现惩罚犯罪与社会公益服务相结合的有机统一。
会上,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勇解读了《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试点工作方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及部分乡镇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作表态发言。
责任编辑: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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