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红岭
2022年4月29日12点30分,工人杨某源在清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的3×240t/h煤粉锅炉新建2#转运站项目安装工程中在2#转运站一层铺穿线管途径c/1-2轴卸煤孔时(距负一层4.5米)意外坠落,当场死亡,也有人称杨某源是登高作业安装线路时坠亡的。事后,杨某源家属与施工单位协商,获赔200万元。
7月11日,记者电话联系桓台县应急局了解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应急局工作人员称:“2022年4月29日接到上报,经核实,死者是在非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对于应急局的说法,难免让人产生质疑,非作业时间不等于没有作业,换言之,死者不作业去施工现场干什么,又怎么坠落到负一层呢?应急局和项目单位是如何变通成“非安全生产事故”的呢?
望相关部门启动调查程序,还原事故真相,对此,记者做跟踪报道。
据相关资料显示:“山东清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5日,注册地位于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法定代表人为金学文。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炼焦(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责任编辑:延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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