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不作为”变主动作为 让空气清新水更清!
来源:名城早报
更新时间:2023-08-15
名城早报记者 杨春章
“看!河水清了!”“进小区再也不用捂着鼻子了!”记者了解到,近日,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庭前调解”一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促“不作为”到主动作为,让空气清新水更清!
某路段周边部分小区存在5处将污水管混接到雨水管网,通过雨水排口将生活污水排放到长江一级支流联棚河的情形。经检测,该雨水排口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浓度均超过执行标准,该违法行为污染了联棚河水质和周边环境,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
公益诉讼人认为,该路段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某行政单位对上述违法行为并未依法充分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后,该单位仍未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公益诉讼人遂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该案一进入诉讼程序,即被标注涉“环”案件,迅速进入绿色通道,由我院环资审判团队专门审理。在认真查阅卷宗、现场勘察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团队人员研判案情,围绕如何尽快督促被告单位整改问题,消除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展开讨论,并与被告单位取得联系,要求其加快整改进度,力求在“庭前”完成整改,达到实质性效果。
在法检双方的共同督促下,被告单位主动履行法定职责,于8月11日,将整改报告交予法院。承办法官认真查看整改情况,并组织公益诉讼人、被告单位及点军区市政环卫中心工作人员赴现场勘验整改结果。经勘验,被告单位已督促完成该路段排污口错接施工整改工作,原错接接口已按规定重接,雨水排口污水混入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
同日,法院组织召开庭前会议,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并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发表意见。被告单位答辩称其已积极履行职责,完成了雨水排口污水混入问题相关整改工作,案涉排口的管护措施均已到位。公益诉讼人对被告履行排水设施监管维护职责予以肯定,对整改措施予以认可,同意不再继续开庭审理。
守住生态容量红线,坚持绿色发展底线!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该院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审判职能,积极督促行政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法检合力、同题共答,做好“流域”文章,织密生态环境“司法防护网”,以“法院之为”不断刷新“长江之美”,为维护社会环境和自然资源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王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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