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激励生娃,湖北多地出台鼓励生育措施
作者:杨春章 来源:名城早报
更新时间:2024-11-11
本报记者 杨春章
11月8日,湖北省多地出台鼓励生育措施,其中,孝感市出台鼓励生育“18条”,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鼓励生育8条意见开始实施。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将享受育儿补贴、产假补助以及教育、住房等方面政策支持。
图片说明:11月1日,孝感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孝感市鼓励生育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对政策进行解读。
此次出台的《孝感市鼓励生育若干措施》从9个方面,制定了18条具体措施。围绕降低孕育、生育、养育成本,为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住院分娩补助,发放辅助生殖补贴,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在本地落户的家庭,每月分别享受300元、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幼儿满3周岁。
同时,符合政策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在落实住房保障方面,对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补贴3万元、5万元。
根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鼓励生育8条意见,生育二孩的来凤县户籍夫妇,且新生儿落户该县的,可以享受1.29万元补贴及在来凤县城20平方米购房奖补。生育三孩的来凤县户籍夫妇,且新生儿落户该县的,可以享受1.63万元补贴及在来凤县城40平方米购房奖补。符合法律规定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妇女,分别享受产休假6个月、7个月、8个月。
记者了解到,为积极响应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湖北省多地陆续出台相关鼓励生育政策。2023年9月,湖北省天门市出台鼓励生育措施,生育二胎的家庭可享受9.63万元的补助,生育三胎的家庭则可获得高达16.51万元的补贴。这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激励政策,迅速在社会各界引起热烈反响,并初步取得成效。
责任编辑: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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