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梅:以法之名“未”爱护航
作者:杨春章  来源:名城早报  更新时间:2023-09-10
名城早报记者  杨春章

  暑气散秋意浓,又到一年开学季。本报记者了解到,9月5日至7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县域内中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与同学们一起“报到”,为同学、老师和家长点亮法治“灯台”。

  “不满8周岁,可以独自给游戏充钱吗?好心救人但错伤别人怎么办?同学们在法律上都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9月5日下午,该院干警李春晖以《民法典》如何守护我们的一生一世为主题,走进该县晋梅小学,综合运用视频播放、案例教学、情景模拟、提问互动等形式,以《民法典》为切入点,讲述了当下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针对小学生的身心特点,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同学们,你们知道校园暴力可以分为行为暴力、语言暴力、心理暴力、网络暴力这几大类吗?”9月6日下午,该院干警陈源清前往柳林中心小学,以“坚决对校园暴力说不”为主题,进行法治讲课。课堂上围绕校园暴力的具体表现、遇到校园暴力应当如何应对、如何对待校园霸凌的施暴者以及校园霸凌的法律后果等,为同学们上了别开生面的新学期第一堂法治课。

  “有朋友需要你帮忙,你会义不容辞的前往?有朋友说被别人欺负,需要你帮忙一起欺负回来,你会去吗?9月7日上午,该院干警费江松在该县国际育才高中的操场上以“朋友间的义气”为主题,从多个方面讲解如何正确的对待朋友义气以及盲目的追求所谓的义气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结合司法实践中涉及未成年人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给同学们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积极引导学生学会正确交友。

  在课程结束后,检察干警以“一号检察建议”为切入点,再次向授课学校的校领导和老师们强调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的意义,并督促两项制度的落实,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谁的青春不迷茫,象牙塔里有梦,还有法律的守护。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工作,该院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努力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更专业、更有效、更全面的司法保护,“检、家、校”共同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环境,让法治阳光洒满校园。


责任编辑: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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