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持续推动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郭奇男 来源:内蒙古日报
更新时间:2025-02-18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稳妥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不断加大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力度。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发《集宁区2024年语委工作要点》,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督导纳入2024年部门单位职责评价。语委各委员单位持续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营造规范健康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强化国家机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2024年开展普通话水平提升培训并组织水平测试3次,完成2024年普通话普及率入户调查、涉及居民800户。
丰富载体,提质增效。坚持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持续强化师资保障、加强教学指导、丰富教学资源、开展教学帮扶等措施,不断提升国家统编教材教育教学质量。
积极组织和顺小学、实验小学、乌兰小学与蒙古族小学在教师互派、教学交流、师生互动等方面开展“结对帮扶、互助共建”活动。各中小学校用足用好各类课程资源,通过课堂教学、巡回宣讲、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3700余名教师、近5万名学生积极参与学习培训,做到了全覆盖。深入实施“童语同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项目”,常态化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创建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评估验收学校1所、自治区级2所、市级9所、区级74所。
品牌活动,示范引领。积极打造语言文化活动品牌,组织开展“推普周”、规范汉字听写大会、书香校园、书香草原——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经典名著阅读活动等品牌活动,语言文化素养不断提高。
在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集宁区积极筹办了“集宁区规范汉字听写大会”,来自集宁区的38支中小学代表队近200余名选手参加了比赛。
下一步,集宁区将对标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新要求,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能力,持续推动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