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小区发放27万余元公共收益408户业主收到红包
 来源:西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23-10-09
  “发钱啦!每户300元现金,另外给每户抵扣3个月物业费。”这两天,莲湖区城市新苑小区(北区)的业主纷纷在微信朋友圈晒出小区发放公共收益金的好消息。27万余元的公共收益金等待着408户业主领取,整个小区都被欢乐的气氛所笼罩。

  业主:收到“红包”,有当家作主的感觉

  10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城市新苑小区(北区)物业服务中心,不少居民正前来领取这份特别的“惊喜”。“这是每户的300元现金,这是另外抵扣3个月物业费的收据,您收好。”经业主签字确认和身份信息核对后,物业工作人员梁女士将现金和打印好的收据递给业主。

  “很惊喜,也很意外,总的来说还是开心!”2号楼2单元居民屈晓艳竖起大拇指为业委会点赞。她笑着告诉记者,她在这里已经住了10多年,第一次收到小区发放的公共收益金,让她体会到当家做主人的感觉,幸福感油然而生。

  “真诚欢迎所有业主继续参与监督小区物业服务,各方协力,共同打造更和谐、舒适的小区。”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梁女士告诉记者,9月28日上午,小区业委会联合物业在小区举行了一个公共收益金发放仪式,但是由于当天下雨,现场领取的业主并不多。到10月8日中午12时,有40多户业主领取了这笔福利。

  今后还会定期给业主们发“红包”

  在小区物业门口的公示栏中,记者看到张贴有小区“2023年度公共收益及使用情况(1月至6月)”和“2022年8月至12月公共收益及使用情况”的公示,其中收入项目显示,小区的公共收益主要由地面停车占地使用费、共有设施租赁费、流动商家进场费、电梯广告、饮水机等利用公共设施及共有部位经营收益构成。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始建于2010年,共408户。2021年10月,小区业委会与现在的物业公司签订自备锅炉供暖合同,由于物业良好的服务让业主们都比较满意,双方之后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根据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规定,30%公共收益归物业公司,70%的公共收益为业主所有,用于向业主们发放补贴。今后,还会定期给业主们发“红包”。

  业委会: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记者在小区里看到,道路干净宽敞、车辆停放有序、绿树成荫。健身小广场上有年轻人锻炼身体,老人们悠闲地聊着天,小孩子尽情嬉戏,一派幸福景象。业主王女士说:“以前,小区脏乱差,有了业委会后,为我们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后,小区环境比以前好多了,很多方面都有了提升。”

  小区业委会代表丁红军介绍,2021年5月,小区正式成立了业委会。本着对小区负责、为业主服务的理念,小区每一笔开支,他们都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支配。

  “我们业委会不能辜负业主对我们的信任。一路走来,我们时刻提醒自己不忘为业主服务。”丁红军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他说,此次发放的公共收益金为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产生的,这部分归业主所有的公共收益金共有27万余元,虽然每户分到的钱不多,但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算是业委会给业主们提交的第一张“答卷”。


责任编辑:程凯

版权声明: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 8629 6259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696号 蒙ICP备16001043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