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投入财政资金15.4亿元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
更新时间:2021-09-14
为不断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我市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作用,支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2021年,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15.4亿元,有力保障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工作。
  在污染防治方面,我市已经建立起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年内统筹安排1.2亿元全面支持治气治水治土,取得良好效果。截至6月底,全市PM2.5累计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空气优良率为82.9%,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统筹安排水清岸绿资金2.8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开展长江芜湖段禁捕退捕,全面提升长江生态功能。

  生态保护和修复,离不开财政对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支持。市财政安排林业专项资金5900万元,支持全市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同时还支持了矿山治理与生态修复、岸线保护修复、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系统综合保护修复6大类共计16个重点项目。另外,投入275万元完成2020年度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清算,投入105万元用于2020年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滨江画卷李明飞/摄)

  为实现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权、责、利相统一,我市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实施相关改革,从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生态环境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自然资源产权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理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财政关系,为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陈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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