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供图
人民网呼和浩特11月10日电(寇雅楠)11月10日,据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71场新闻发布会消息,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受疫情影响生活陷入困境人员的基本生活,呼和浩特市努力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帮尽帮”。在发布会上,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海龙介绍了近期呼和浩特市为进一步加大城乡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力度新制定出台的四条具体举措。
一是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进行救助。在疫情较重的市四区、土左旗,发放蔬菜包、粮油包和2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在疫情较轻的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发放3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是对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慢性病需要治疗的,按照个人实际自付费用,给予不超过当地城镇低保月标准12倍的救助。
三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如确诊新冠肺炎,在实施相关救助基础上,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四是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以及临时遇困外来人员等困难群体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和生活物资,保障其基本生活。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呼和浩特加大统筹指导和摸底排查力度,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台账和救助花名册,努力做到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底数清、情况明”,精准对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
黄海龙提示广大市民朋友,我们已经通过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了救助政策和救助电话,为了不漏掉一个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希望有困难的群众也能够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千方百计保障大家的基本生活。
责任编辑:延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