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崇阳:深化检校合作共推生态环保
作者:杨春章  来源:名城早报  更新时间:2023-09-14
名城早报记者   杨春章

  本报记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检察办案与法学理论研究共同进步,9月8日下午,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签订《检校合作框架协议书》,并为“环境公益诉讼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揭牌仪式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副所长柯坚教授一行8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邓鹏,副检察长周帮扬,第六检察部主任曾毅,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仲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谢卫东,副检察长程征及第四检察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签约仪式


  活动开始,陈仲军代表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对秦天宝教授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崇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崇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情况、工作亮点及近年来所取得的突出成绩,提出2023年秋季学期拟合作的共同课题研究、研学交流两个方面的活动设想。

  谢卫东主任宣读本次检校合作框架协议内容。

  曾毅主任表示,后续将邀请武汉大学环境研究所专家对年度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进行点评,希望专家对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并提出宝贵建议。


召开座谈会议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帮扬希望,检校双方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通过此次合作,在环境资源保护和公益诉讼方面收获更多的理论研究成果,对司法实践作出理论支持、智慧支持、知识支持。

  邓鹏主任指出,检校双方要达成共识,实现资源共享;加强理论研究,专业化与职业化相结合;深化实践活动,打造全省检校合作示范平台。

  秦天宝教授代表研究所对咸宁市和崇阳县人民检察院的信任和厚爱表示感谢,对研究所的历史沿革、学术成果、师资力量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提出对本次检校合作及共建“环境公益诉讼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展望,希望本次合作能够为环境法治建设贡献出累累硕果。

  座谈结束后,检察长陈仲军与秦天宝教授分别代表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签订《检校合作框架协议书》,并为“环境公益诉讼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与会人员参加揭牌仪式并合影留念。



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达成,旨在推动法学教育单位与实务部门的深度合作,实现理论研究、司法实践、人才培养、党务党建等领域的互利共赢。下一步,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将通过“检校合作”,进一步加强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的交流,深化党务党建、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共同促进生态环境法学理论与实践相融合,为助力流域综合治理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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