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到200元就能开“死亡证明” 这是什么“鬼生意”

    如今代办理业务颇受市民欢迎,您是否听说过“死亡证明”也能代办?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在网络平台花费不到200元便能得到死亡证明。一名商家“贴心”表示,若是需要打官司增加筹码,还可以代开“病危通知书”,相比“死亡证明”更有效力。值得一提的是,在调查过程中记者注意到,商家代开的“死亡证明”模板五花八门,有的连基本身份信息都不完整。相关法律人士提醒,商家若明知买家将其作为伪证,还恶意销售则涉嫌违法犯罪。


    震惊


    不到200元就能开“死亡证明”


    商家:在医院有正规渠道


    11月22日上午,记者在淘宝平台检索“病危”二字,弹出了部分代办理业务,其关键字标注着可提供病假条等服务。私信询问时,商家多会要求咨询者添加其微信。记者辗转添加了3名商家的微信。


    第一名商家表示,自家可以开具死亡证明,其售价为130元,只需告知姓名、身份证号、地址、死亡时间信息即可。另一名商家表示,全国各地医院的死亡证明他都可以开具。“正规三甲医院开出来的160元,需要姓名、身份证号码、死亡时间、什么原因死的。”该商家表示,自己在医院有正规渠道。第三名商家则称,自家的死亡证明售价为150元,同样保真。


    记者注意到,三名商家提供的死亡证明模板图各不相同,有的仅标注了患者姓名、年龄、住院号、死因及死亡时间,有的则十分全面,包括身份编号、实际年龄、具体死亡地点(医院病房、急诊室、赴医院途中)、死亡诱发病因、疾病最高诊断依据等。


    更震惊


    病危通知书也能开


    商家:维权时可增加“筹码”


    在攀谈中,一名商家表示,自家的死亡证明可代开医院或派出所的,派出所的死亡证明价格相对较高。随即又表示,需知晓死亡证明用途,如若将死亡证明用于走法律途径的刑事纠纷,则不予开具,“那个风险太大,你也危险我也危险,医院的死亡证明我这边能开,也好开。”


    随后该商家又表示,如若人并没有去世,需要打官司或维权,可以开具医院相应的病危通知书。“你拿去一样加高你的筹码,真正死亡的话赔的还没那么多,病危通知书赔偿得更多。”针对新黄河记者提出的是否靠谱、医院是否会核实一事,对方表示“人躺在床上也是病危啊,如果你开死亡的那就不实际了,毕竟人没真死。病危通知书就已经很严重了,拿去肯定能增加筹码。我这边也能开伤情鉴定,可以给你开得严重一点。”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确有部分民事纠纷围绕着伤情鉴定造假展开,有部分诉讼者控诉称,伤者并未碰到某些部位,其伤情鉴定书却显示出了不同的结果。


    辨真伪


    医疗从业者:部分证明“一眼假”


    上述商家提供的“假死”证明究竟是否靠谱?记者咨询了两名三甲医院工作人员,对方表示,部分死亡证明书上甚至没有注明死者的身份证号等信息,属于是“一眼假”。


    讲法律


    律师:


    办理虚假死亡证明


    是犯罪


    检索发现,近年来因伪造死亡证明闹出的乌龙并非少数。2020年,江苏一男子就曾因行骗190万元被取保候审,妄图通过给自己办理假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来规避审判。最终该男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犯罪等行为罪加一等。


    “正规的司法鉴定文书往往是出自司法鉴定中心,需要查看其资质。随意开具的伤情鉴定、死亡证明等,如若用于纠纷处理,法院也需要考察其真实性。”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袁倩律师表示,诸如男子为脱罪而办理虚假死亡证明的行为,性质十分恶劣,已属于犯罪行为。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据新黄河客户端


    花130元就能“假死”


    平台岂能真瞎


    记者都能通过关键词搜索等办法,找到这些造假店铺,如果掌握更多信息和数据的平台真要管,不可能管不了。


    病危通知书和死亡证明,关乎人的生死,是极为严肃的医学文书。然而,这样的文书居然在网络上随意售卖,只需花一百多元,提供身份证号、地址、死亡时间,全国各地医院的死亡证明任你选。从购买之便捷以及造假成本之低廉,可见证明背后的“灰产链条”,已经到了何等成熟的地步。


    病危通知书和死亡证明的造假,危害是显而易见的。2020年,江苏一男子就曾因行骗190万元被取保候审,妄图通过给自己办理假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来规避审判。此外,通过开证明帮助自己维权,用于骗保等新闻也不时出现。可以想见,假证明“灰产”,不仅破坏社会诚信,也必然助长大量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不可测的风险。


    类似证明制假,买卖双方都已经触犯法律。商家伪造这种证明,达到一定金额或次数,或者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将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行为,同样有相应处罚条款。然而,为什么这背后的地下链条依然猖獗呢?


    这其中,相关平台的放纵,恐怕是一个关键因素。其实,病危通知书和死亡证明等造假问题,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些年来,不断有媒体报道。但往往是,一有媒体介入,相关平台便重视一下,比如去年江苏一男子买假死亡证明,试图逃避审判被曝光,相关网络店铺就曾遭到清理。可等到新闻热度一过,平台的日常管理变得松懈,类似证明“灰产”就会卷土重来。


    得承认,伪造证明的交易具有一定隐蔽性,比如从记者的调查看,一些店铺通过网络平台引流,然后通过微信进行洽谈和交易,这确实会给平台的监管带来一定难度。但是,如果充分利用大数据,是不难识别这些违法店铺的。记者都能通过关键词搜索等办法,找到这些造假店铺,如果掌握更多信息和数据的平台真要管,不可能管不了。


    当然,对于类似伪造证明交易的监管,也不能只寄望于平台的自觉。作为相关监管部门,也有责任进行督促和监督,压实各平台的主体责任,对于放纵证明“灰产”的网络平台,不仅仅是自查纠正,而应依法作出处罚。如此,才能倒逼平台“守土有责”,尽最大努力掐断证明“灰产”的交易链条。

    2021-11-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取加盟费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问:“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情况是怎么样的?如何看待“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事件?


    答:经查,截至目前,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有效注册“逍遥镇”商标3件,分别为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2004年6月21日注册的第3436143号“逍遥镇”、2008年2月28日注册的第3436141号“逍遥镇”、2009年4月7日注册的第4664367号“逍遥镇及图”,核定使用在第29类“胡辣汤”商品或第43类“餐饮服务”上,均为普通商标。其中第3436141号、第3436143号“逍遥镇”商标,起初由个人注册,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通过商标转让取得该商标专用权。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经查,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15年12月14日核准注册第14369120号“潼关肉夹馍”图形加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肉夹馍”商品上。原商标注册人为老潼关小吃协会,2021年1月27日公告核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为潼关肉夹馍协会。


    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2021-11-26
  • 16省份出手根治欠薪!2022年春节前全清零

    中国有近3亿农民工,临近年底,农民工工资问题再度受到关注。2021年11月以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在全国铺开,已有北京、天津、广东、河南、青海等16省份出手整治欠薪,要求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清零。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


    通知要求,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6省份出手根治欠薪


    据中新经纬不完全统计,近来,北京、天津、广东、河南、青海、内蒙古、陕西、江西、江苏、山西、山东、辽宁、宁夏、四川、湖北、浙江16省份紧锣密鼓开展整治欠薪专项行动,查处、追罚齐发力,确保工资发放落到实处。


    北京:


    北京自11月1日起至2022年春节前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源头化解欠薪风险。


    天津:


    天津印发《天津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欠薪隐患动态清零、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清零。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欠款、校外培训机构规模裁员减员导致的欠薪问题予以特别关注,纳入专项行动整治范围。


    广东:


    广东从11月1日到2022年春节前集中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以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组织力量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和隐患,建立工作台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


    河南:


    河南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专项行动视频会,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根治欠薪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扎实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做好2022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青海:


    11月5日,青海召开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2021年11月中旬至2022年春节前,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内蒙古:


    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根治欠薪“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要求,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欠薪、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欠薪线索查处、维权渠道不畅、隐患排查“五个专项治理”。


    陕西:


    陕西从11月5日至2022年春节前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整治。要求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


    江西:


    11月3日,江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从严惩处。


    江苏:


    近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会议指出,要聚焦工作重点,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深入排查欠薪隐患,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山西:


    山西自11月3日到2022年春节前,组织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冬季专项行动。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查实的欠薪问题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保证让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山东:


    山东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此次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强化欠薪违法惩戒,加快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


    辽宁:


    辽宁日前下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1月30日前全部化解。本次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排查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为: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行业、校外培训机构、受疫情影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其他企业。


    宁夏:


    宁夏决定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2021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2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四川:


    四川决定从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春节前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利剑”行动。全面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行业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双减”政策影响严重的企业、新就业形态领域工资支付情况;推动实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2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湖北:


    湖北省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对查实的政府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要在2021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要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清零。


    浙江:


    浙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主要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六项制度”落实等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欠薪风险源头治理,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


    拖欠工资或被失信联合惩戒!


    今年国家对欠薪行为依然保持高压态势,《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021-11-26
  •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一期通过预验收

    这是11月25日拍摄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3号主卡口。


    当日,地跨北京、河北两地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一期项目通过有关部门预验收。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于2020年11月5日获国务院批复设立。

    2021-11-26
  • 上海数据交易所成立仪式暨2021上海全球数商大会在沪举行

    11月25日拍摄的上海数据交易所成立仪式暨2021上海全球数商大会现场。


    当日,上海数据交易所成立仪式暨2021上海全球数商大会在沪举行。上海数据交易所当日完成挂牌的数据产品20个,涉及金融、交通、通信等八大类,达成了部分首单交易。同日,上海市首届数据交易专家委员会成立,由31位法律合规、金融交易、数据产业、数据安全等领域专家组成,让安全、规范、有序成为上海数据交易所的关键特征。

    2021-11-26
  • App自动续费“悄无声息” 消费者“进坑”容易“出坑”难

    “免费开通会员”“一分钱体验7天会员”“限时6元尊享钻石会员”……近日,山西的刘女士打开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单时直言“肉疼”,此前曾短期使用的视频、剪辑修图、社交、音乐等多个App长期“悄无声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扣除银行卡里的钱。


    和刘女士一样,不少网民发现,手机扫一扫就能轻松开通各种会员包月、包年服务套餐,但稍不注意就可能掉进商家设好的“坑”。记者调查发现,部分App“自动续费”套路深,引导消费者入“坑”,并给退订续费服务设置诸多障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动续费套路深


    今年5月1日,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然而现实中因App自动续费引发的投诉纠纷并非个案。在相关消费者投诉平台上,以“自动续费”为关键词的投诉多达6万余条。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者在开通会员时,部分App套路不断:


    ——自动续费不选不行。记者在“轻颜相机”的会员订阅页面看到,消费者要想订阅会员,只有3个付费选项:“连续包年”“连续包季”“连续包月”。


    “有的App只想使用一个月,但订阅会员的选项都会默认自动续费,又没有其他选项,感觉被强卖了。”一位网友在投诉平台写道。


    ——小字条款暗藏玄机。来自湖北的吴先生为了找工作方便,下载了“脉脉”App,并被“首充会员仅0.1元”的页面吸引。于是,他点击了金黄色的“0.1元立即开通”的按钮付费0.1元开通了会员。但约4个月后,吴先生发现被该软件扣除了272元。他重新打开页面后才发现,开通按钮上方有一行含有“7天试用,到期68元/月续费”的小字。在相关投诉平台上,类似问题的投诉多达900起。


    ——优惠价格名不符实。记者在一款名为“聚好看”的电视App上看到,其连续包月活动价格为优惠价6元,扫码付款6元后,页面上的自动续费相关条款却显示续费每月为29元,服务到期前1天将通过微信支付发起续费。


    有的用户甚至得出了“反自动续费套路”的心得:“订阅App会员一定不要冲动,一定要找个空闲、注意力集中的时候操作,这样才能把页面上各种‘坑’看得真切。”


    续费容易退订难


    “进坑”容易,“出坑”却不易。消费者在部分App上取消自动续费流程烦琐,让消费者退订如入迷宫、晕头转向,甚至退费无门。


    记者下载了20款带有自动续费功能的App,仅有6款可以在App内进行退订服务,有14款需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找到4级或5级界面,点击相关按钮才能完成退订。此外,部分App尽管会以邮件的形式提前进行扣款提示,却未在邮件中提供退订方法。


    “我为了退订一个自动续费服务,足足给客服打了20分钟电话,经历了转接、登录、验证等六七个步骤才完成。”上海市民张先生说。


    有的App绑定自动续费服务后,会在下一服务计费周期开始前几天,扣除下一计费周期的会费,而且消费者无法退款。


    更有甚者,有的App已经下架,扣费却不停。家住河南的宋女士年初通过短视频平台推广链接下载了名为“swagie”的相机软件。


    “下载软件后显示需付费48元才能使用,但付费进去后居然无法使用,之后我就把它卸载了。但过了7个月,我才发现软件每周都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扣款48元,前后扣了大概1400元。现在应用商店也搜不到这个软件,更联系不上客服。”宋女士透露。


    还消费者选择权


    针对App自动续费乱象,多位专家建议,当前应依法依规对App变相强制“自动续费”问题进行治理,把主动选择权还给消费者。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变相强制消费者订阅自动续费服务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商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


    “建议由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互联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各消费者应用端口中的格式条款和自动续费界面进行整治优化,重点清理诱导消费者订阅自动续费会员中的乱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说。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依照相关规定,可要求第三方支付平台在默认代扣前五天即对消费者实施显著提醒,让消费者自主选择退订或续订,并提供便捷的退订入口,探索期限内代扣‘反悔功能’,方便消费者取消支付订单。”


    盘和林表示,可要求平台在订阅页面上设置投诉窗口,联通互联网企业后台和消费监管平台。可借鉴电商和游戏平台经验,鼓励互联网企业在会员服务体系中推行“按量套餐”和“包月套餐”,增加用户选择。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建议,若互联网企业持续对消费者侵权,消费者本人、消协或检察机关可通过民事诉讼或公益诉讼的方式对互联网企业发起诉讼,或由市场监管部门出面,责令运营企业进行整改,若涉事企业屡教不改,主管部门可对企业依法进行追责。

    2021-11-25
  • 《长津湖》正式登顶我国影史票房榜

    记者25日从国家电影局获悉,截至当日8时16分,电影《长津湖》票房已破56.95亿元,超越《战狼2》,正式登顶我国影史票房榜。统计数据显示,《长津湖》上映期间共刷新30余项中国影史纪录。此前,影片发行方也宣布,《长津湖》部分版本密钥延期,延期期限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2021-11-25
  • 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关停2021年第七批11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

    近日,民政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发力,精准打击,依法关停了2021年第七批11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其新媒体账号,清除了有关关联网页。


    自今年3月20日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已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的网站进行排查,前期已分六批次关停了67家仍在运营的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其开办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进一步夯实了线下打击整治成果,巩固了线上线下治理闭环。


    此次的关停涉及中国数字仿真联盟、中国洗车行业联盟、中国泰山北斗联盟、中国城市清洁清洗管理协会、中国集邮文化中心等11家已被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


    民政部将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强网络监测与排查,线上线下同步查处,坚决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的滋生土壤。对于性质恶劣、屡教不改的非法社会组织发起人,还将提请工信部门依法纳入违法互联网站(主办者)黑名单。欢迎社会各界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通过“投诉举报”栏目,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信息、主要负责人及骨干人员的线索信息。


    再次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者参与其活动时,务必注意核查其身份。全国社会组织的登记信息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等渠道在线查询。


    附:2021年第七批被关停网站的11家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数字仿真联盟


    2.中国洗车行业联盟


    3.中国泰山北斗联盟


    4.中国仿真技术产业联盟


    5.中国服务机器人产业联盟


    6.中国新世纪学习型家庭全国联盟


    7.中国城市清洁清洗管理协会


    8.北京汉服协会(汉服北京志愿服务协会)


    9.中国华夏万里行书画家协会及其下设机构


    10.中国集邮文化中心


    11.国际易学风水研究会承德分会

    2021-11-25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发布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


    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


    事关国家发展全局


    事关亿万百姓福祉


    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11月2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发布


    意见聚焦新时代、聚焦老龄工作、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


    将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


    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


    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


    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积极培育银发经济


    意见主要从五大方面提出要求


    系统谋划、综合施策





    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开展老年口腔健康等专项行动


    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


    ……


    一揽子具体举措


    着力解决老年人的“急难愁盼”


    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1-11-25
  •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11月24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2021-2023年)》、《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的若干措施》。


    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开展科技体制改革攻坚,目的是从体制机制上增强科技创新和应急应变能力,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锚定目标、精准发力、早见成效,加快建立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制度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要遵循电力市场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优化电力市场总体设计,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要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让文物真正活起来,成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成为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名片。要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更好发挥科技资源和制度创新优势,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系统布局和整体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科技领域基础性制度基本确立,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啃下了不少硬骨头。但是,同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我国科技体制仍存在一些突出短板,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还没有根本破除。


    会议强调,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党和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组织者的作用,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高效组织体系,建立使命驱动、任务导向的国家实验室体系,布局建设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改革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加强体系化竞争力量。要优化科技力量结构,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要完善科技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等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在履行国家使命中成就人才、激发主体活力。要以更大勇气加快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坚持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定位,强化规划政策引导,加强对重大科研项目的领导和指导,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指导和服务。要根据任务需要和工作实际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充分授权,建立责任制,立“军令状”,做到有责任、有管理、有监管,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的要问责,保证下放的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大幅提升。要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引导全国、省(区、市)、区域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融合发展,规范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动形成多元竞争的电力市场格局。要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电价传导机制,有效平衡电力供需。要加强电力统筹规划、政策法规、科学监测等工作,做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兜底,确保居民、农业、公用事业等用电价格相对稳定。要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科学指导电力规划和有效投资,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


    会议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任务,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到学校教育中来,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物事业得到很大发展,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要加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统筹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维护文物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筑牢文物安全底线。要准确提炼并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更好体现文物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科技价值、时代价值。要创新转化手段、强化平台建设、夯实人才基础、完善体制机制,以实施重大项目为牵引,提升文物科技创新能力和各项工作保障水平。要开展创新服务,使文物更好融入生活、服务人民,积极拓展文物对外交流平台,多渠道提升中华文化国际传播能力。


    会议指出,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要瞄准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最突出的短板、最紧迫的任务,在做强创新主体、集聚创新要素、优化创新机制上求突破、谋创新,加快打造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改革要拿出更多实质性举措,起到试点突破和压力测试作用,积极探索破解难题的现实路径,注意积累防控和化解风险的经验。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021-11-25
  • 上海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五大创新点值得借鉴

    央广网北京11月24日消息(记者门庭婷)11月23日,上海市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将产业园区中产业类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同时,新出让商品住房用地继续配建不少于5%的保障性住房,无偿移交政府,主要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继续配建不少于15%的开发企业自持租赁住房,主要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进行约定,并鼓励各区统筹配建面积,集中实施配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投放等。

    在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后,厦门、成都、广州、武汉、苏州、杭州、南京、合肥等城市发布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或征求意见稿,除了土地、财税、金融、民用水电气等的支持政策以及严格监管政策外,相比于其他城市,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在管理、品质、标准、房源筹集以及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方面有诸多创新点。

    针对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对其他大城市的借鉴意义,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也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一是统筹管理,提高保障效率。此次意见提出将公租房、单位租赁房和享受政策支持的各类租赁住房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统筹管理,可以加强对已有各类房源之间的协调,提升现有房源的匹配效率,减少房源空置情况,在做好政策衔接的同时,有利于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效率。

    二是需求导向,提升租住品质。现阶段租赁需求走向多样化、品质化,家庭型租赁需求显现,尤其是超大城市的新市民、青年人群体租赁需求更为显著。此次意见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适当配置三居室等大户型,适当配置公建和商业配套设施,同时配套公共服务支持政策,有利于保障不同家庭状态的新市民、青年人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通过促进承租人、居住使用人融入社区,能够提升对城市的归属感。

    三是确定标准,优化准入门槛及租金要求。其一,此次意见在准入条件上,首提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米,保障对象更为明确;其二,租金方面,同杭州一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的90%,与市场化租金相差不宜过大,能够提高各类租赁企业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积极性。有利于减轻租赁企业的运营压力,适当扩大租赁企业的盈利能力,能够有效转变租赁企业的观望态度,参与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中。

    四是政策条件灵活,激发企事业单位积极性。超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群体规模较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需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力量,形成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的局面。此次意见:一方面企事业单位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优先或定向供给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有利于职住平衡,同时企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情况设置推出机制、户型标准,且租金价格可进一步降低,能够进一步激发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提升职工的住房福利。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本身具有政府背书的优势,此次明确了国资支持政策,并将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供应纳入国有企业考核评价范围,能够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对市场主体的带动效应。

    五是多种政策支持,增加有效房源供应,特别是增加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此次意见除了落实了五类土地以及财税、金融和水电气价格的支持政策外,其一明确“非改租”最低运营年限为5年,相对较低,便于“非改租”租赁企业灵活制定整体运营策略;其二强调了新建商品房不少于5%的保障性住房,以及不少于15%的自持租赁住房,同时集中实施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先于商品住房供地或者同时供地,单独选址的租赁住房用地可以分期收取土地价款,这些举措在于扩大新建保障性租赁房源,同时更大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作用。

    2021-11-24
  • 学科类还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鉴别判定有了指南

    教育部办公厅今年7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涉及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九门科目校外培训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随着实际鉴别和管理的展开,既出现了假借非学科类项目开展学科类培训,“打擦边球”逃避监管的案例,也出现了混合型项目定位不清,培训机构转型发展“走迂回路”等现象。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细化鉴别原则的同时,对制度建设也作出规定。

    树立多维分类标准

    除了《通知》明确的培训内容,《指南》还要求从培训目的、培训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对培训项目类别进行鉴别,四条符合一条即判定为学科类培训。

    “信息学也有一个奥赛系统。之前编程(信息技术教育)明确为非学科类的时候,我们还比较担心,如果学校拿信息学当作筛选条件,是不是要去学一门编程,这次打上补丁,我们安心了不少。”浙江杭州家长崔新娟提到的是《指南》的结果评价条目:对学生的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此前的《通知》强调的是依据课程内容来进行判断,9月份出台的《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8号)注意到以非学科名义实施学科类培训,开始查处变相违规。最新《指南》的评判标准就进一步细化了,有目的、内容、方式和结果。通过这几个方面判断,就可以感觉到政策的连续性,除了形式上的连续性,在内容上也有继承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秦冠英分析。

    “《通知》着眼点在主体文件,重点不在分类,《指南》是根据实践做的补充。”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薛海平说,“九门学科之外,现实中分类并不是那么清晰,素质拓展也可能需要应用学科知识。指向成绩还是指向能力,培训机构申报有疑惑,基层执法部门以及督导队伍会碰到难题不好判断,这需要比较通用的一些框架性的指导,面对很复杂问题的还需要一个专家队伍去判断、去裁定。”

    专家小组、案例共享让鉴别准确、高效

    《指南》指出,当出现较大争议或难以鉴别时,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提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研究裁决。各地要认真总结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工作,形成并更新典型案例资料库,促进信息互通共享,推动一线鉴别工作更加准确、高效。

    记者注意到,本次《指南》规定的建立分级指导机制和专家鉴别制度在地方已有实践。在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该区教育分局组织成立的鉴定小组涵纳教研人员、学科骨干教师、培训行业专家、法律顾问等人员。校外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由3位及以上专家共同实施鉴定,鉴定小组根据鉴定情况向滨海区教育分局出具鉴定报告,明确培训项目类别和依据,注明参与鉴定的专家,鉴定结果报市教育局统一备案管理。对区鉴定结果存在异议的由市级鉴定小组进行复审。

    “专家鉴别制度体现了相关方广泛参与和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在培训机构不认同分类的情况下,还应该有申诉机制。”薛海平建议,中央和地方各级都应当设立专家组,同时吸纳高校相关研究机构、民办教育行业协会等组织广泛参与。“协会实际上是一个桥梁,它跟那些培训机构打交道比较多,稳定的沟通桥梁和合理释放预期对于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非常重要。”

    同时,《指南》还提到,要加强主管部门之间横向配合、地区之间协同推进,坚持“一盘棋”,“要避免出现同类培训项目在不同地区给出差异鉴别结果”。秦冠英分析,“教育培训行业既有千万乃至亿级用户的大体量机构,各个地区也有一些小体量的教育培训机构存在。‘巨人和小矮人共存’的现实决定了政策文件不可能一刀切。但尊重基层一线差异性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判例的研究,减少需要人为判断的情况。”

    《指南》要求,鉴别专家组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培训机构中任职或兼职,属于非利益相关方。对此,秦冠英认为,利益回避机制还有完善空间。“即使不是直系亲戚,也可实现变相的利益转换输送。重要的是专家组成员名单要公示、处于监督之下,而不是只在最后呈现一个鉴定结果。”

    混合型项目试行量化标准

    据了解,广东省教育厅已研制鉴定相关依据政策材料及附件共28份,提出“名录鉴定法”“综合鉴定法”“专家组鉴定法”三步走,研究提出了多个定性、定量组合指标,针对学科和非学科混合型项目确定量化标准。

    以“培训内容”指标为例,广东省教育厅明确提出:项目培训内容在“学科类培训项目培训内容范围”比例大于50%,视为具有学科类别属性特征,即做出学科类鉴定结果;培训内容在上述范围所占比例小于等于50%,则暂不视为具有学科类别属性特征,待其他指标衡量比较后做进一步鉴定。相关负责人介绍,采用量化鉴定标准后,在内部测试过程中,基本没有再出现不同鉴定人使用同一鉴定标准后,产生不同判别评价的情况。

    “‘双减’政策的初心是以学生为本,学生需要发展综合素质,就要保障学生充分的选择权。”秦冠英担忧,行政管理为降低成本,倾向于将混合类项目判定学科类。“比如说珠心算提高记忆力,对于学数学学语文是有帮助的,但学科之间并没有匹配性。面对混合型项目,执法要给予一定裁量权和包容度,非法的一定要把它堵住。”

    “改头换面逃避监管与混合型项目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伴随执法经验的积累,规范越来越细,细则越来越丰富,模糊的地带就越来越少。”薛海平表示,兴趣素质类培训还要有人来做,很多学科类机构也存在转型的需求,相信接下来的规则会更加清晰,更好满足人民的需要。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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