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的激励力度进一步加大。本市拟规定,献血者配偶、直系亲属可享受终身免费等量用血,献血者还将获得物质和精神“双料”奖励。昨天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北京市献血条例(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条例草案对献血者的激励和褒奖不足。”有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提出,应当补充完善相关条款,增强公众献血荣誉感,激发献血积极性。
二审稿提出,个人临床用血时只交付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用。在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的基础上,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免交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取消十年内享受减免的时间限制。
血站应当向献血者颁发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为献血者购买保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误餐、交通等适当补贴,发放兼具保存和展示价值的献血纪念品。
多次献血还可获荣誉徽章。二审稿提出,本市对献血者和团体献血单位予以褒扬。献血工作机构在征得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献血光荣榜,公示献血信息。对在本市多次献血和积极参与献血志愿服务的个人,授予无偿献血荣誉徽章。
二审稿中特别增加了血站标准化建设方面的规定,提出,血站及其设置的采血点的建设应当符合统一标准和规范。对献血人数较多的团体献血单位,血站应当提供上门采血服务。依法向社会公开采供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