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制菜良莠不齐全国人大代表呼吁严把标准关

    预制菜良莠不齐全国人大代表呼吁严把标准关






    预制菜产业发展应先“预制”标准



    伴随“宅经济”的兴起,易烹即食、省时省事的预制菜逐渐进入公众视野。

    对于预制菜,有人喜欢它方便快捷,也有人质疑它营养成分不高。但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预制菜市场发展迅速,根据《中国烹饪协会五年(2021-2025)工作规划》显示,国内预制菜渗透率已达10%至15%,预计2030年将增至15%至20%,市场规模可达1.2万亿元。

    预制菜产业如何良性发展是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关心的内容。预制菜发展需标准先行,加快推进预制菜标准建设成为代表们的共识。

    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瑞爱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我国70%以上的预制菜加工企业属于作坊式生产,企业规模小,质量及稳定性差,食品安全问题严峻,亟待出台预制菜国家标准,提高准入门槛。

    全国人大代表、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思敏建议尽快出台预制菜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关标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加快出台国家标准

    近年来,国家层面非常重视预制菜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及,要“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提出,“培育‘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冷链物流+餐饮门店’模式,挖掘预制菜市场潜力,加快推进预制菜基地建设”。

    作为一名身处预制菜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郑思敏深知目前预制菜行业发展虽总体向好,但其中却存在不少痛点,标准体系缺失已成为影响预制菜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

    “虽然有关部门正密集出台预制菜相关标准,但仍缺乏完善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同时,预制菜定义模糊、产业技术研发与成果应用水平较低等问题也制约着预制菜产业的发展。”郑思敏建议,可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尽快出台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关标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多年来一直关注预制菜领域的陈瑞爱对此表示认同。在她看来,当前预制菜行业快速发展与标准体系建设滞后的矛盾,是产业发展最大难题。标准缺失,特别是国家标准缺失,难以实现原材料追溯、标准化生产和冷链物流配送,会导致偷工减料、食材不新鲜等问题,不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解题关键在于标准先行,要尽快出台预制菜相关国家标准,提高准入门槛,确保食品安全。”陈瑞爱补充指出,把好“标准关”除了要制定精细、严格的标准之外,还要针对预制菜“两次烹饪”的特点,明确食材全流程可追溯等要点。

    记者注意到,江苏、重庆、上海等地出台了预制菜相关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但尚无预制菜国家标准。在受访专家看来,已出台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要么有地域限制,要么缺乏强制性,对行业的实际规范效果十分有限。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指出,由于国家标准缺失,导致预制菜究竟如何分类尚存争议,比如,半成品菜、预配菜、中央厨房供货等能否都归类到预制菜中,仍无定论。

    “缺乏标准会导致从业者鱼龙混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诸多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中医药大学省重点实验室和省国际联合实验室主任司富春建议加快制定预制菜行业标准,应明确预制菜概念,科学界定预制菜涵盖范围,并对原料、加工工艺、储存运输等作出规定,可按照产品预制程度或制作场景对预制菜产品进行精准区别,规范行业发展。同时,应以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为基础,适时将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此外,司富春指出,应强化全过程监管,实行生产许可制度,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行溯源管理,建立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市场销售等全过程可追溯系统,从源头上保证预制菜质量安全。

    研究制定发展规划

    记者注意到,在国家发展预制菜的大背景下,包括广东、福建、山东、河南等多地政府发布了相关政策,大力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

    2021年10月,广东省成立“广东中央厨房(预制菜)产业联盟”;2022年,预制菜产业发展被写入2022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同年3月,广东省政府出台《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从省级层面系统化统筹推动预制菜发展,部署加快建设在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预制菜产业高地。

    在一些地方,预制菜已成为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新引擎。

    在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特呈岛,主营水产养殖、食品加工的广东某集团有限公司经过与村委会、村民磋商,走出了合作共赢的发展模式。

    “这里养殖的金鲳鱼百分之八十都可做预制菜,渔民们养殖更为规范,水产品的品质也更稳定不愁销路,公司也在推行数智化养殖,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结合,让现代养殖更安全更智慧。”集团食品供应链负责人介绍,通过发展预制菜产业,已成功带动当地500余户村民实现增收,实现了企业、农户、村集体三方共赢。

    “预制菜一头连着产地田头,一头连着市场餐桌,从种植到加工再到运输和销售,带动了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其发展既是居民消费升级、食品加工业不断做大做强的现实映射,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鉴于此,郑思敏建议尽快明确牵头部门,加快制定和出台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制定精准化的预制菜扶持政策,重点培育成熟区域的市场主体。同时,应通过培育一批涵盖生产、冷链、仓储、流通、营销、进出口以及装备生产等环节的预制菜示范企业,充分发挥“链主”企业作用,引导预制菜中小企业成为“专精特新”企业,牵引上游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下游餐饮以及配套制造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梁平区委书记钱建超也持类似观点。他认为,应在明确主管部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全国预制菜产业发展规划。考虑到全国各地食品特色不同,应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特色差异化、分工互补式发展,加快推动预制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以预制菜生产全链条高质量发展,倒推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加快农业工业化进程,迭代升级农产品加工业,助推新时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

    保障知情权选择权

    当前预制菜渗透最多的当属餐饮行业,但一些餐馆和外卖使用预制菜而不告知消费者一直备受诟病。中国预制菜产业联盟副秘书长欧连维指出,预制菜在消费选择环节上的不透明是造成部分消费者不认可的一大原因,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预制菜产业的发展。

    餐饮企业使用预制菜,是否应提前告知消费者?记者注意到,今年9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答复网友“餐饮企业应当标明所售菜品为预制菜”的建议时表示,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餐饮经营者明示菜品是否为预制菜,消费者如需知晓,建议用餐前咨询经营者。

    对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商家应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使用预制菜应当主动提前告知。

    陈音江认为,告知方式可以有多种,比如利用店内公示、电子菜单、服务员服务等方式,商家都能够主动告知消费者哪些菜品是利用预制菜制作的、哪些菜是现炒现做的。此外,对于预制菜的信息也应完整、全面、真实地告知消费者,包括预制菜的供应商情况、生产日期、配料表等食品相关信息,都应向消费者进行明示。


    “餐饮商家可以使用预制菜,但应当将选择权交由消费者,通过价格差异、出餐时间差异等让消费者自主选择。”鉴于当前预制菜国家标准尚未出台,部分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可能存在一些食品安全隐患。陈音江认为,应考虑建立预制菜提前告知制度,通过制度规范强化商家主动提前告知消费者的责任。

    2023-11-14
  • 学生状告老师剽窃科研成果案终审胜诉

    “两年了,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11月9日,湖北科技学院毕业生孟玉朋告诉澎湃新闻,他状告母校老师剽窃其科研成果申报专利一案迎来了终审判决。

    根据孟玉朋提供的判决书显示,2023年11月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湖北科技学院与叶华山构成共同侵权,湖北科技学院需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孟玉朋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5万元,叶华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孟玉朋告诉澎湃新闻,截至目前他尚未收到学校方面的任何表态,也没有接到过正式道歉,没人联系他支付赔偿金。他计划过几天回武汉再处理相关事宜,如果学校和涉事老师没有按时履行,他可能考虑申请强制执行。

    而湖北科技学院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表示,目前校方已收到判决书,后续选择申请再审还是支付赔偿,学校将开会研究,相信很快会有结果。如果不申请再审的话,会按照法院判决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举报老师剽窃毕业设计作品,索赔30万

    早在2021年,澎湃新闻就此事发布报道。当时,湖北科技学院2015届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毕业生孟玉朋向澎湃新闻爆料称,他2015年大学本科毕业,向学校提交了毕业设计作品和论文。没想到的是,他发现学校的老师剽窃了他的学术成果,并且申报了三项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官网显示,这三项专利的申请时间是2017年9月6日,申请(专利权)人为湖北科技学院,发明人为:叶华山、郑敏、叶思文、夏培。

    其中,叶华山是湖北科技学院医学部生物医学工程与医学影像学院原副教授,郑敏是该学院院长。另外,澎湃新闻从湖北科技学院的知情人士处证实,叶思文和夏培与叶华山存在亲戚关系,且为湖北科技学院的往届生。

    2021年11月9日,湖北科技学院认定叶华山存在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对叶华山暂缓2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并取消其3年内研究生导师的申报资格。

    同年11月18日,叶华山向湖北科技学院提出辞职。12月19日,湖北科技学院解除与叶华山签订的聘用合同。

    当孟玉朋发现自己的研究成果被剽窃,在律师的建议下,他提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才答应和解:第一,把三个专利无偿转到自己或者其所创办的公司名下;第二,叶华山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费30万元。

    双方就第二个条件没有谈拢。当时,湖北科技学院医学部生物医学工程与医学影像学院院长郑敏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学院介入了双方的协商调解,但30万元的赔偿金过高,高于老师的承受能力。高校老师待遇并不高,而且专利本身不属于高精尖的研发,老师并没有借该专利申报任何奖项和职称,更没有转让专利获利,没进行任何商业用途。

    郑敏进一步解释,从时间线来看,这三项专利是在2017年申请,到了2018年以及2019年才获批。在2018年以来,叶华山并没有申报过职称、奖项等。她也否认了自己借专利获利的说法,“这些专利对我来说毫无用处,我用得着费心去挂名吗?”

    争议焦点:毕业论文的著作权归属学生还是学校

    谈判未果,孟玉朋一纸诉状将湖北科技学院以及叶华山、郑敏等人告上了法庭。案件争议焦点包括:1、孟玉朋毕业论文的著作权归属;2、湖北科技学院是否侵犯了孟玉朋的著作权;3、叶华山、郑敏、叶思文、夏培是否侵犯了孟玉朋的著作权;4、侵权后果的责任承担。

    湖北科技学院和叶华山认为,涉案论文的创作主要是利用了湖北科技学院的物质技术条件,且经过学院老师的指导而得以完成。

    针对孟玉朋毕业论文的著作权归属,法院二审认为,通常情况下,学位论文的自身属性决定了其著作权应当归学生所有,且不存在与导师之间的共有关系。首先,学生学位论文并不体现学校的意志、不由学校承担责任,所以学位论文不属于法人作品;学校与学生之间不是雇佣关系,而是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所以学位论文亦不是职务作品。学生撰写学位论文时参考阅读学校提供的一些文字资料并不能构成学校成为作者的理由。论文的著作权归属于湖北科技学院的理由不能成立。孟玉朋是涉案论文的创作者,著作权应归属于孟玉朋。

    至于湖北科技学院是否侵犯了孟玉朋的著作权,法院二审认为,多项事实印证,湖北科技学院在涉案专利的申请过程中,负责组织专利的申请、维护、转化和奖励,以及对涉案专利进行了备案和审批等操作。基于上述事实可认定湖北科技学院对涉案专利申请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是实际受益人和侵权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针对叶华山、郑敏、叶思文、夏培是否侵犯了孟玉朋的著作权,法院二审认为,叶华山是本次事件的主导者,涉案专利内容的相关材料均由叶华山提供,并由其直接通过专利代理机构进行申报,叶华山应承担主要责任。

    至于其他相关人员是否应承担责任,法院审理认为,郑敏作为湖北科技学院生物医学工程与医学影像学院主要负责人,对涉案专利的申报工作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并无证据表明郑敏、夏培、叶思文知晓叶华山存在剽窃孟玉朋毕业论文并帮助叶华山实施共同侵权的行为。郑敏、夏培、叶思文未实施具体侵权行为,不应承担责任。

    在侵权后果的责任承担方面,法院审理认为,湖北科技学院与叶华山构成共同侵权。由于孟玉朋未提供证据证明本案侵权事实导致的具体损失数额,考虑涉案论文的类型、独创性程度、湖北科技学院和叶华山在侵权事实中的情节等因素,酌定由湖北科技学院和叶华山共同承担向孟玉朋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15万元的连带责任。

    “希望让其他学生看到,反抗是有机会的”

    收到判决书时,孟玉朋正独自骑行去往西双版纳的路上。他简单看了一眼判决结果,陷入沉默中,“不是对胜诉的欣喜,也不是对结果感到意外,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两年了,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

    回首过去两年的维权历程,他说,维权的过程曲折艰辛、心力交瘁,也严重干扰了他的正常生活,对他的事业产生一定影响,目前他已离职。

    在旷日持久的维权官司中,他曾想过放弃,但很多网友跟他反馈有过类似的经历,他们大多选择默默忍受,这些声音让他坚定走上维权这条路。孟玉朋希望用自己的胜诉来鼓舞那些还在默默忍受的同学,勇敢站起来反抗。

    他说,自己一直以来谨小慎微,保留了很多关键性的资料和证据,才换来这样一个还算公道的判决。这让他想到一句话:“我们太渴望一场胜利了。”


    “如果我的坚持努力能胜利,能为无尽黑暗里默默忍受的学生照亮一束光,那么我所经历的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孟玉朋希望所有的学生都能看到,反抗是有机会的,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他也呼吁,对于乱挂名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应该从严处理。

    2023-11-13
  • 因家庭琐事杀人潜逃30年命案嫌疑人落网

    中国警察网讯一摞翻阅泛黄的案卷,见证着刑侦民警不破不休的执念。随着犯罪嫌疑人邢某到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一场持续30年的接力追凶,终于尘埃落定,案件宣布告破。

    1994年,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接到村民报警,单某在自家院中被人杀害。民警立即出警,开展细致的现场勘察和摸排走访,有目击证人称:案发后,被害人单某的亲家邢某从院中逃跑,随后失踪。公安机关根据各种线索综合研判,邢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缉捕工作同步展开。

    邢某是无照片、无证件、无户籍“三无”人员。专案组为此多次往返于邢某的户口迁出地、迁入地及其他关联地点,调查邢某的身份信息,均未果。期间,公安机关获取线索,一路追踪邢某至吉林省洮南市,民警到达时邢某已经逃窜。随后,公安机关又进行了多次排查,但因本案的特殊性,并受限于当时的办案条件,案件一直没有突破性进展。

    凶手究竟逃往何处?30年来,这起久侦未破的命案积案,犹如一块石头一直压在办案民警心头。专案组成员换了一批又一批,但“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态度始终没有改变。一代代刑侦民警不断收集案件线索,不断开展走访调查。一次次案件攻坚,一遍遍线索梳理,对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好像一个接力棒,在办案民警手中接续传递,不破不休。

    近年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集中优势警力再次开展破案攻坚工作,对该案进行再梳理再分析,组织专案组民警查找陈年档案,在新技术、新理念的支撑下,现居住在辽宁省锦州市的邢某进入了警方的视野。排摸中民警初步判断此人便是追逃了30年的犯罪嫌疑人邢某。

    10月27日,乌兰浩特公安局派出专案组赶往辽宁省盘锦市开展工作,经过排查,成功在邢某藏身地点将其抓获。当民警对邢某亮明身份时,邢某的心理防线瞬间崩溃,他如释重负地说:“我知道,这一天早晚得来”。在证据面前,邢某如实交代了因家庭琐事杀人潜逃的犯罪事实。至此命案告破,这场跨度30年的刑侦接力终于画上了的圆满句号。

    由于犯罪嫌疑人邢某已76岁,考虑到其身体因素,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协调了救护车及医护人员赶赴盘锦市,将犯罪嫌疑人邢某押解回乌。

    2023-11-10
  • 深圳发生持刀砍人事件造成一死三伤

    新华社深圳11月9日电记者9日晚间从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了解到,11月9日18时许,一男子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一广场附近持刀伤人,公安机关接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到场处置,现场抓获嫌疑人唐某(男,37岁),伤者被及时送医救治。


    目前,一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三名伤者经救治暂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3-11-10
  • “餐具费”该不该收应有统一规定

    日前河北石家庄一名大学生在餐厅吃饭时被收取1元餐具费,于是将4套餐具全部打包带走。该事件被报道后,登上微博热搜。无独有偶,此前山东淄博一名大学生认为餐厅消毒餐具每套收费1元不合理,将收费使用的餐具带走,也引发网友热议。

    近年来,消费者在餐厅消费被收取“餐具费”之事屡有发生,被认为是“消费潜规则”。对此,一些年轻消费者用付费带走的方式,叫板商家收取“餐具费”的行为,也让“餐具费”话题屡屡一再成为舆论焦点。

    在餐饮经营者看来,消毒餐具是第三方提供的,“餐具费”属于消费者支付的餐具使用费用。但消费者觉得冤,“明明已经为餐食交钱了,为什么还要收取‘餐具费’?”

    从法理上讲,餐饮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属于餐饮服务合同关系,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是企业的主合同义务,向消费者提供餐具是其履行主合同义务的必备条件,也就是附随义务。打个比方,花店在出售鲜花的时候,会包装好花束以便顾客携带,而不会向顾客收取“包装费”。同理,提供餐具也是餐厅方便消费者进餐的应有之举,餐具无论是自己店里的,还是第三方配送的,都不应在餐费之外额外收取“餐具费”。

    早在2007年,中消协就曾明确表态,餐饮企业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担相应的消毒费用,而不得将此转嫁给消费者。部分餐饮企业对配套服务收费,实质是变相降低服务标准,使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侵害,消费者即便使用了收费餐具,也可拒绝“埋单”。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收取“餐具费”,收取“餐具费”之事仍不时出现。由于也就一两块钱,消费者通常不会和餐饮企业较真,这在客观上也助长了商家收取这类费用的惯性。

    在上位法规定缺位的情况下,各地规定也不一致。有的地方明确禁止收取“餐具费”,比如《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有的地方则允许在事先告知收费标准并提供免费餐具的情况下,可以收取“餐具费”。比如《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和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不过,除了消费者主动索取,许多商家通常不会主动摆放免费餐具。不少消费者往往选择吃“哑巴亏”,直接使用收费餐具。

    在“餐具费”该不该收取的问题上,不同地方规定不一,有悖于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同时,对于“餐具费”缺乏统一明确的说法,也让商家和消费者之间难以达成共识,容易引发消费纠纷。比如,有消费者因为被收取“餐具费”,想要把餐具带走,但店家予以阻止,称只是付的餐具使用费。


    “餐具费”到底该不该收?有关部门应引起重视,通过修改《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此问题做出统一规定,从而更好地规范餐饮行业经营行为,为消费争议定纷止争。

    2023-11-08
  • 土默特左旗公安抓获1名网上涉黑涉恶在逃人员

    内蒙古新闻网讯近日,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成功抓获1名网上涉黑涉恶逃犯,有力维护了辖区内治安稳定。

    10月28日,毕克齐派出所民警在梳理在逃人员线索时,发现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化名),很可能逃窜藏身至土默特左旗。

    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杨某进行精准研判,经过毕克齐派出所联合台阁牧派出所民警深入社区多方摸排走访,与辖区居民询问比对,最终确认了犯罪嫌疑人杨某藏身住所。当日22时许,毕克齐派出所民警在某小区外布控蹲守,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


    据了解,今年9月,犯罪嫌疑人杨某在陕西省宝鸡市某小区非法拘禁受害人,10月27日被当地公安机关列为涉黑涉恶网上逃犯。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临时羁押至土默特左旗看守所。

    2023-11-06
  • 国家气候中心:预计11月全国大部地区气温偏高

    中新网11月3日电3日上午,中国气象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贾小龙在会上介绍了11月气候趋势预测及气象服务提示。他指出,11月,预计全国大部地区气温偏高,其中内蒙古西部、华北西南部、黄淮西北部西北地区东部、西南地区大部偏高1~2℃。

    降水方面,预计内蒙古东部、东北、江淮、江南及西北地区大部、西南地区东北部、华南等地降水偏多,其中浙江南部、江西、湖南大部、福建、广东北部、广西、贵州东南部等地偏多2~5成;全国其余地区降水接近常年同期到偏少,其中四川西部、云南大部、西藏东部、青海东南部等地偏少2~5成。

    气温方面,预计全国大部地区气温偏高,其中内蒙古西部、华北西南部、黄淮西北部西北地区东部、西南地区大部偏高1~2℃;内蒙古东北部、黑龙江、新疆北部等地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0.5~1℃。预计影响我国的冷空气过程主要有5次,出现的时间和强度分别是:上旬前期为中等、上旬后期为弱、中旬前期为中等、中旬后期为弱、下旬后期为弱。

    贾小龙随后提出了关于11月气象服务提示的建议。

    一是防范降水带来的低温雨雪灾害。东北、新疆北部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发生阶段性低温雨雪灾害风险较高。建议交通、能源和电力部门做好低温雨雪灾害风险预案,相关地区和部门建议加强公路、铁路、机场和城市交通的疏导和应急管理。

    二是关注持续阴雨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南方重点农业产区建议加强设施农业防寒保暖、田间排水排涝及农产品收获和储存准备等工作,有效应对持续阴雨风险。

    三是防范西南地区的气象干旱风险。西南地区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偏少,建议加强干旱风险应对及林间用火管理,以有效防范干旱—森林火灾灾害链风险。


    四是注意防范污染天气。京津冀和汾渭平原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污染天气将影响当地生产生活和交通运输,建议环保部门做好污染源防控部署。

    2023-11-03
  • 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10月31日,自治区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巴彦淖尔市和乌海市,并召开督察进驻动员会,标志着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正式启动。动员会上,督察组组长就做好督察工作提出要求,两市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进行了进驻动员。

    此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重点督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央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以及上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均为25天,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群众生态环境问题方面的投诉举报。

    2023-11-02
  • 涉案2.1亿!包头警方破获特大网络传销案件

    内蒙古新闻网讯10月26日,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区分局发布消息,该局经侦大队日前破获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注册会员25万余名,涉案资金2.1亿元。











    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包头


    经调查,该犯罪团伙通过一款手机App,以培训易经风水知识、中医知识、传播国学为名目,实则设置推荐奖励、团队奖励等返利制度,诱使大众交费加入会员,属于传销组织。


    办案民警逐步厘清案情,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资金流、网络流、股权流、信息流、人员流同步推进侦查工作,最终确定了该组织的核心成员。经确认,该平台交费会员3.6万余人,且会员遍布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民警在掌握了整个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组织架构、层级关系后,统一行动,对该犯罪团伙的上层组织进行打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冻结涉案账户77个、资金1600余万元,查封房产7套、涉案车辆1台。











    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宾馆被捕



    办案民警介绍,传统的传销模式逐渐被取代,新的网络传销组织层出不穷,并衍生出多种多样的形式。该案团伙就是以学习易经、中医为名,一边在平台讲授易经、中医基础知识,一边大肆发展拉拢新人加入,形成一定的层级关系,从而获得更高收益的传销组织,并且成立了专门的培训学校,极具迷惑性。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传销培训现场授课

    2023-11-01
  • 男子诈骗6名女子200余万元

    租豪车扮多情阔少编各种理由借钱






    男子诈骗6名女子200余万元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十堰一95后男子自称是企业老板,以谈恋爱为名,两年内诈骗6名女子200余万元。10月30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获悉,该局刑侦大队近日成功破获该起婚恋诈骗案,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2021年8月,李女士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张某,两人互有好感,添加了微信。相处期间,李女士发现,张某每次和她见面,都开着不同品牌的豪车,且是多家娱乐场所会员,他的朋友都称呼他为“张公子”。

    “我一生只爱你一个!”张某对李女士甜言蜜语,频频发动求爱攻势。李女士很快就沦陷了,与张某确定了恋爱关系。

    张某时常嘘寒问暖,体贴入微。这让李女士觉得张某就是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老婆,我资金实在周转不开,能不能给我转10万元用一段时间。”从这年9月开始,张某以各种理由找李女士借钱,有时称开厂子需要启动资金;有时说母亲心脏病发作,住院急需用钱……

    张某同时大打感情牌,称“自己的命都可以给她”。李女士虽然将信将疑,但是为了爱情,她仍把钱转给了张某,到今年1月累计给张某转了70万元,自己还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今年3月,李女士突然接到一王姓女子的电话,沟通后,李女士得知,张某以同样手段欺骗王女士,以各种借口骗了王女士不少钱。

    李女士立即到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刑侦大队报案。

    民警通过多方取证、寻找其他受害人,终于查明张某诈骗的犯罪事实。10月中旬,民警在武汉将张某抓获。

    “我们是正常谈恋爱,最多是经济纠纷,你们警察也管不了……”嫌疑人张某先是百般抵赖。民警拿出各种证据后,张某终于低头认罪。

    据张某交代,他家里条件不好,便在社会上包装自己,通过租奔驰、路虎、保时捷等品牌的豪车,营造自己有钱的假象,从而吸引陌生女生,待时机成熟后,编造各种理由,以借钱的名义实施诈骗。

    目前,仅查明的受害者女性就有6名,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张某因涉嫌诈骗罪现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3-10-31
  • 9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160起

    人民日报北京10月30日电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30日公布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月报数据。通报显示,今年9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160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4482人(包括71名地厅级干部、966名县处级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174人。

    根据通报,今年9月全国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614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103人。其中,查处“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方面问题最多,查处3987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199人。


    根据通报,今年9月全国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5546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379人。其中,查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2418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829起,违规吃喝问题1241起。

    2023-10-31
  • 穷追9年将公安部B级逃犯抓捕到案  武汉警方今年抓获4000余名逃犯

    潜逃20年的外地命案逃犯史某在汉落网通讯员供图






    江汉警方在湖北黄冈抓获逃犯龙某







    潜逃多年的逃犯杨某在武汉落网







    武昌警方快速反应抓获逃犯尹某


    武汉民警行程数万公里、艰苦追抓9年的公安部B级逃犯叶某贵,于今年7月25日晚落网。10月2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了解到,武汉警方除了持续追抓本地历年逃犯,还深度研判、抓捕外地作案潜逃到武汉的重点逃犯,今年以来,已有4000余名被全国各地警方通缉的重点逃犯落网。

    对本地历年逃犯,武汉警方定期清理,实行“一逃犯一专班、一逃犯一方案”,只要逃犯还在逃,专班不撤,力度不减。对外来重点逃犯,武汉警方逐一深度研判,“量身定制”抓捕措施,快速行动,只要其落地武汉,坚决将其抓捕到案。

    潜逃9年的部督命案逃犯落网

    “就是他!”7月25日晚,武汉警方在孝感某地成功抓获潜逃9年的部督B级逃犯叶某贵。

    2014年7月3日上午,黄陂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在前川街双凤大道388号待拆迁房屋内发现一具女尸。黄陂警方迅速成立专班开展侦查。法医鉴定显示,女子被勒住脖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专班民警调取、查看了海量视频,开展“地毯式”密集走访,在同年6月7日凌晨的一段视频中,发现被害女子身边有一名步态可疑的男子。几天后,民警走访获得线索,经侦查,锁定嫌疑人为陈某明。

    2014年11月23日,武汉警方宣布,捉拿“陈某明”的悬赏奖金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首次公布了“陈某明”2001年服刑时的照片和近期模拟画像,描述其生活特征:四川口音,会讲武汉话。

    2014年12月,专班民警行程数万公里,查明“陈某明”的真实姓名为叶某贵,生于1965年6月12日,曾在重庆、湖北监狱服刑,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和生存能力。

    2014年12月19日,叶某贵被公安部列为B级逃犯。

    2015年1月初,楚天都市报记者独家采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了解到,调查发现,陈某明隐藏极深,在狱中所写材料全是谎言,但提到曾与一名女子交往时去过孝感。侦查员分析可能属实,转战孝感,可惜其在当地活动过的场所已面目全非,数次查找未果。后因机缘巧合,偶然得知陈某明真名为叶某贵,是重庆丰都人。进一步调查发现,叶某贵于上世纪90年代因强奸罪在重庆服刑,脱逃后一直使用“陈某明”的假名。

    9年来,专班民警从未放弃,足迹遍布广东、河南、安徽、四川、重庆、江西以及湖北黄冈、恩施、随州、孝感等地。今年7月21日,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在命案积案攻坚工作中提供的线索,侦破专班发现,孝感某地一名流浪男子与叶某贵很像。

    大批民警迅速奔赴孝感,兵分四路布控。7月25日晚7时,在外拾荒的叶某贵推着自行车回屋,当场就擒。

    民警连夜将叶某贵押回武汉,当即采集其DNA送至武汉市公安局刑侦局进行鉴定,确认他就是犯罪嫌疑人。至此,叶某贵心理防线崩溃,交代了作案事实。

    “在逃人员不到案,正义就难以伸张,潜在的危害就难以消除。”武汉市公安局刑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武汉警方定期清理历年逃犯,按照“一逃犯一专班、一逃犯一方案”,逐人逐案多维度研判,只要逃犯还在逃,专班不撤,力度不减。

    抓获潜逃10年以上逃犯数量同比翻番

    成功抓获叶某贵后,今年8月4日,黄陂警方再显神威,抓获在北京故意杀人潜逃19年的逃犯杨某勇。

    今年7月初,有“鹰眼神探”之称的武昌区分局视频大队民警张涛,对重点在逃人员进行滚动排查时,发现一名男子疑似25年前河南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姬某,民警立即赶去,一举将其抓获。

    今年3月3日,武昌警方在某出租屋抓获湖南湘潭警方通缉的命案逃犯蒋某明。通缉令显示,1992年,蒋某明因纠纷将同村村民打死,潜逃达31年之久。

    武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武汉警方持续推进“派出所主防”改革,依托“235”包联机制、政法先锋队进社区和万名警察进社区等活动,组织警力下沉社区,推动新“一标三实”走深走实,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在此基础上,武汉警方紧贴实战所需,打破警种数据壁垒,依托智慧警务建立专门预警模型,“就像有了千里眼,发现可疑对象即自动研判、实时预警,推送属地公安机关开展核查。”

    “逃犯潜逃的时间越长,抓捕难度越大。发现行踪快速行动,成功抓获的几率就越大。”武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各区公安分局将逃犯预警模型融入指挥调度、治安防控等平台快速反应,强化社会巡逻防控力量协同联动,缩短响应时间,提高抓捕效率。

    经统计,今年以来,武汉警方抓获全国各地潜逃多年的逃犯525人,其中,潜逃10年以上逃犯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翻了一番。

    让逃犯在汉无处遁形

    武汉警方紧盯全国历年网上在逃人员,开展深度研判,只要逃犯落地武汉,坚决将其抓捕到案。

    武汉市公安局刑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武汉公安组建多个工作组,强化部门警种协作配合,做实信息技术支撑,对重点在逃人员逐一深度研判,“量身定制”抓捕措施,快速反应,只要落地武汉,确保“颗粒归仓”。

    10月16日上午,在武汉市汉阳区国博大道附近某小区,见到突然出现的民警,在逃人员周某来不及作出任何反抗。就在前一天,他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山东冠县警方列为网上逃犯。

    抓获周某的,是硚口区公安分局民警。该分局介绍,分局合成作战中心成立了专门行动队,一旦发现逃犯踪迹,合成作战中心深度研判,锁定其藏匿位置,行动队有针对性地布控蹲守,实施抓捕。

    8月18日,江汉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武展警务站民警紧急联动,仅用10分钟便将恩施警方追抓的合同诈骗逃犯田某抓获;9月13日,江岸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后湖街派出所民警快速行动,摸排3个小时后抓获广州增城警方追抓逃犯涂某;7月6日,涉嫌非法集资的“夫妻逃犯”黄某芬、王某武,分别被蔡甸、武昌警方抓获。

    “在逃人员的共同特点是,刻意隐藏踪迹,隐瞒过往经历,性格怪异,为人低调。”武汉市公安局刑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托联动快反工作体系,及时抓住战机,是抓获外来逃犯的“撒手锏”。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到天涯海角,终将难逃法网。”武汉警方敦促心存侥幸的在逃人员,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欢迎广大群众踊跃检举、提供线索,对有包庇、窝藏、资助在逃人员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3-10-30

  • 首 页  上一页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下一页    尾 页  

    版权声明: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 8629 6259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696号 蒙ICP备16001043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