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绍骋走访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巡视办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5月12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走访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巡视办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机关干部交流,深入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孙绍骋来到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委巡视办,参观大数据重点实验室、案件审理室、审查调查室和数据查询室、档案室,听取相关工作情况介绍。他说,近年来全区各级纪委监委和巡视机构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推动全区正风肃纪反腐取得明显成效。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做扎实抓深入。孙绍骋强调,在下大气力惩治腐败的同时,也要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上多出实招,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立足监督执纪职责,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动解决好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

    随后,孙绍骋来到法检两院,参观了高院诉讼服务大厅、大数据中心和检察院检察大数据应用中心、检察服务中心,详细了解有关业务开展情况。平均每天受理多少案件、接待多少信访群众,结案率同比变化的原因是什么,他问得十分细致。孙绍骋对法检两院的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法检两院在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肩负着重大责任,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司法工作质效。自治区党委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法检两院依法独立履行职责。

    自治区领导刘爽、于立新和法检“两长”参加活动。(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刘晓冬)

    2022-05-13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5月7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和5月5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重点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口岸地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要求,着力加强防控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四早”要求,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要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变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纾困政策,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千方百计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要积极稳定和扩大就业,统筹做好基本民生商品保供应和稳物价工作,扎实办好每一件民生实事。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教训,抓紧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要查实,整改要改实,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扛起责任、抓实工作,举一反三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强调要压紧压实责任,抓紧抓好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拿出针对性强的办法促进脱贫群众不断增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加快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健全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2-05-09
  • 王莉霞现场督导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

    5月6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专程赶赴克什克腾旗,督导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的黄岗梁铁矿区违规占用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典型案例整改工作。她强调,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改,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提级处理、提标处置,全方位排查问题,全链条压实责任,坚定坚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王莉霞首先来到西北矿业六区水处理站,实地了解废水处理工艺流程、水质变化情况。当得知处理设备已投运、废水排放已达标时,王莉霞问到,为什么之前不做这些工作?企业水质监测是否做到全覆盖?她强调,整改决不能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必须真整改、改到位。对企业排放的污废水要及时监测预警、有效净化处理,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在西北矿业七区,王莉霞现场检查废石随意堆放问题整改情况。看到废石清运完毕、现场种上了树苗,她问到,土层厚度够不够?树苗能不能存活?森林公园里还有没有其他堆石场?王莉霞强调,要坚持科学、规范、系统治理,科学确定绿化树种草种,采用经济合理的生物和工程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恢复林地生态功能。

    督察组指出黄岗矿业露天采场生态修复不到位,王莉霞赶到现场,看着巨大的露天矿坑,她严肃指出,整改态度要坚定坚决,整改工作要不折不扣。矿区复绿要因地制宜、精准施治,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决不能一填了之甚至挖新坑填旧坑,决不能造成新的生态破坏。

    随后,王莉霞来到黄岗矿业研发中心,详细了解矿区历史变迁和绿色矿山建设情况。她强调,矿山企业要切实履行保护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促进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相适应。

    自治区有关部门及赤峰市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2022-05-07
  • 法治课代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这些行为难逃法律严惩!

    公安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处“发国难财”不法分子,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囤积居奇、哄抬民生物品价格等违法犯罪。那么,这些行为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本期法治课代表带你一起学习!


    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可能以非法经营罪定罪!





    疫情期间,电商购物、社区团购、线下销售等多种渠道为市民们购买生活、防疫必需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有一些不法商家和个人趁疫情期间物资紧张、市民囤货心切,肆意哄抬价格,大发“国难财”。


    那么,哄抬价格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呢?


    从行政法律规定看,主要是《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国家和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指导意见。


    经营者哄抬价格,除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以外,还会被处以最高为违法所得5倍或300万元的罚款,甚至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从刑法规定看,哄抬价格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者,入刑并处罚金!





    疫情期间,少数不法商家和个人趁机浑水摸鱼,制售假冒、伪劣的防疫和生活物资,从中牟取暴利。


    那么,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从民事责任来看,退货、更换、修理是少不了。如有欺诈行为的,还要承担赔偿甚至惩罚性赔偿。


    从行政责任来看,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可能吊销营业执照。


    从刑事责任来看,根据具体不同的情况,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的,还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还根据销售金额大小设置了不同的法定刑,如果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可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其中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侵犯知识产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04-29
  •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伟大变革丨“超级工厂”:开启零碳变革

    在毛乌素沙地西缘的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简称“宁东基地”),有一座外形像集装箱、全部涂装成绿色的“超级工厂”。离工厂不远处,是一眼望不到边的光伏面板,源源不断给这个全球规模最大的太阳能电解水制氢项目输送“绿电”……


    这是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在探索用煤替代油气生产高端化工产品后,启动的太阳能电解水制氢项目,以寻找煤的替代品。据了解,这个项目通过“风光互补”发“绿电”制取绿氢、绿氧,直供化工生产装置,从而实现节能减污降碳。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太阳能电解水制氢项目沙盘。(新华社记者靳赫摄)


    为了突破高碳约束,这些年,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开启了一场现代煤化工产业零碳变革。


    “目前,我们正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未来将达到百万吨绿氢产能,向全球最大的绿氢供应商迈进。”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总裁刘元管说,生产并使用足够多的绿氢,就可以为煤化工零碳变革提供支撑。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的转型,是宁东基地减煤加氢降碳、追寻绿色低碳发展的缩影。


    作为我国重要的大型煤炭生产基地、“西电东送”火电基地、现代煤化工示范区,这里崛起了大批依煤而建、因煤而兴的项目,在保障我国能源供给的同时,也排放了大量二氧化碳。煤化工项目必须破解因煤而困、能耗总量大、排放强度高的现状,减煤势在必行。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400万吨煤制油项目是全球单体规模最大的煤制油项目,其煤制油分公司生产管理部节能专工饶天曦介绍:“我们通过优化原料煤的供配方式、锅炉控制优化改造、回收利用燃料气等十几项节能降耗措施,每年节约原煤4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90万吨。”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400万吨煤制油项目。(受访者供图)


    探寻“双碳”目标下煤化工转型的技术和路径,开辟煤以外的“第二燃料”“第二原料”,特别是增加氢能,是大型能源化工基地擦亮绿色低碳成色、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十三五”以来,宁东基地的氢能、光伏等清洁能源与煤制油、煤基烯烃等煤炭深加工产业形成了多能互补、多产融合的耦合发展态势。


    宝丰能源太阳能电解水制氢储能及综合应用示范项目、国家电投铝电公司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一批批氢能项目在宁东基地建成投产或即将投产,已形成氢气产能245万吨,占全国产氢量近10%。灰氢转绿、以氢换煤、绿氢消碳,发展绿氢耦合现代煤化工……在追求绿色低碳发展中,宁东基地日益强大。


    “去年宁东基地工业总产值突破1500亿元,连续四次入选中国化工园区前10名。我们积极实施节能减煤加氢五年计划,靶向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降碳,去年万元GDP能耗下降6.3%,彻底扭转了‘十三五’以来能耗不降反升的被动局面。”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陶少华说。


    光伏、氢能、储能、涉氢高端装备制造……宁东基地正在形成以光伏发电、绿氢制备、储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生态圈,清洁低碳氢应用规模不断扩大,由现代煤化工示范区加快向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转型。

    2022-04-22
  • 东河区检察院对辖区红卫日化、万里机械等13家企业走访调研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检察院对辖区红卫日化、万里机械等13家企业走访调研,实地了解企业复工复产、生产过程中的司法诉求及对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并就如何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减少纠纷等问题提供了法律咨询。(通讯员王振宇)

    2022-03-24
  • 东河区检察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研讨会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检察院近日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研讨会,确定了检务大厅开辟涉企案件受理“绿色通道”、领导干部上门征求企业法治诉求、推广“12309+检企通”线上服务平台,梳理剖析涉企案件成因,跟进法律援助等五项工作举措,确保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不留死角,扎实到位。(王振宇)

    2022-03-24
  • 东河区检察院“检企通”助力 法治化营商环境一键直达检察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检察院“检企通”绿色通道开通以来,为企业、个体工商业等市场主体搭建起了提供法律咨询,提交相关诉求的线上平台,企业可以足不出户,一键送达检察机关。

    适逢全区政法机关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东河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近日组织开展了“检企通”进企业推广活动。

    企业遇到涉法涉诉问题怎么办?生产经营中遇到困难需要援助怎么办?受到不法侵害无处需要维权怎么办?想了解相关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又该怎么办?求助无门,投诉无路,很多企业主在发展过程中碰到这类问题,往往深受困扰,甚至影响到企业的正常健康发展。

    “只要通过手机关注‘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就可直接在下方栏目中进入检企通模块,点击涉企诉求反映绿色通道按钮即可进入信息界面,按照指引填入相关诉求点击提交,工作人员即可在后台接收到相关信息,第一时间转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并由专人回复办理情况。”干警赵磊向企业负责人演示检企通的使用方式。

    东河区检察院开通的“检企通”绿色通道,有助于为企业打通一条可以与检察机关实时联系的“直通车”,方便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问题。今后将持续为优化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动力,继续发挥“检企通”绿色通道的平台优势,真正成为企业遇到困难时有地方说、碰到侵权时有地方诉、面对法律问题时有地方咨询的免费专业“法律顾问”。

    (供稿:赵磊通讯员:王振宇)

    2022-03-24
  • 专项检务督察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月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检察院采取得力措施,全力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工作专项检务督察工作,推动此项活动高效发展。



    对学习研讨开展参与式监督。检务督察重点就党支部集体学习研讨、干警个人研学和撰写研讨材料等方面进行督察,促使干警增强开展大讨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对在办涉企案件开展覆盖式监督。针对正在办理的涉企案件,从办案程序、办理进度和质量效果方面实现办案流程全覆盖督察。助推检察官“快”“准”“好”办理涉企案件,迅速帮助相关企业消除不利影响,走上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对绿色服务通道开展现场式监督。检务督察直抵检察服务场所,促使窗口服务部门建立畅通便捷渠道同样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对涉企事项“立即办”,实现“一次办”,坚持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专人值守,不间断受理群众和企业的法律诉求,做好接听记录台账,第一时间导入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同步进入办理程序。(供稿:郑皓中通讯员:王振宇)

    2022-03-24
  • 东河检察: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持续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良好营商环境之于企业,如同优质生态环境之于人民,不可或缺。一流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检察院坚持以提升营商环境法治满意度为目标,以落实法律监督权为抓手,着力消除东河区经济发展与法治运行之间的失衡失调现象,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法治保障。


    近期该院办理了一件由自治区扫黑办交办的涉企寻衅滋事案。被害企业为外地来包企业,与政府协议后承揽位于东河区铁西附近包头会展中心大楼续建工程,主体工程由被告人所在企业负责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双方产生工程款纠纷,在被害企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前、后,被告人以被害企业未付清工程款为由,为达到不断索要工程款目的,自2019年8月初至2021年4月通过设立围挡、换锁撬锁等方式多次将施工现场进行封锁和拦截,阻碍工地正常施工、人员进出、项目售楼部生产经营活动,给被害企业造成特别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本案能否依法处理将直接影响外来企业对东河区

    营商环境的感受和信任,因此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围绕审判为中心,与公安机关进行多角度、多环节的补充取证,形成检警合力,为最终依法打击犯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维护被害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惩治涉企犯罪充分发挥了检察责任与担当。

    东河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努力将能动履职融入服务大局,通过主动完善和公安、法院的配合与衔接机制形成稳定司法合力,紧按打造营商环境“循环键”不放,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各类市场主体合法利益犯罪,为提高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获得感”、健康发展

    “安全感”、生产经营“幸福感”不断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赵宇健李燕通讯员:王振宇)

    2022-03-24
  • 抓紧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促进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持续响鼓重锤抓紧抓好,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

    一是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全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2550元,同比增加1810元、增长16.9%。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辍学学生数量继续保持动态清零,脱贫人口医保政策分类调整完善,农村危房改造继续实施,供水安全责任体系有效落实。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农户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受灾脱贫人口及时采取帮扶措施,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二是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坚持用发展的方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加大产业和就业帮扶力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1561亿元,其中50%以上用于支持产业发展,产业帮扶由到户到人向促进区域产业整体发展转变。新增发放小额信贷752.6亿元,支持180万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户发展产业。帮助3145万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同比增加126万人、增长4.2%。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并出台14个方面倾斜支持政策。3.5万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实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的全覆盖,258.2万套搬迁户安置住房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帮助有劳动力的241.6万搬迁脱贫家庭就业403.5万人,实现每户一人以上就业。

    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政策衔接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33项衔接政策全部出台,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支撑保障不断强化,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帮扶衔接深入推进,东部8省(市)向西部10省(区、市)投入财政援助资金228.7亿元、互派干部人才2.3万人,305家中央单位向定点帮扶县投入和引进资金669亿元,包括18.6万名第一书记在内的56.3万名驻村干部全部完成轮换,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动员民营企业等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队伍衔接基本到位,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各级乡村振兴机构全部挂牌,中央层面形成中央农办牵头实施、农业农村部统筹实施、国家乡村振兴局具体实施,“三位一体”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共同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

    2022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深化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出部署。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坚持把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坚持把促进脱贫群众增收作为根本措施,聚焦产业和就业帮扶两个关键,持续增加脱贫群众收入,努力缩小脱贫群众与其他农民的收入差距。坚持把促进脱贫地区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推动脱贫地区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努力缩小脱贫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坚持把加强兜底保障作为重要支撑,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做好兜底保障,及时纳入现有社保体系,保障基本生活需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再上新台阶,促进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聚焦重点人群,健全监测帮扶机制。实施常态化监测,因地制宜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及早发现苗头问题,加强部门会商沟通,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认定时间,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及时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及时落实帮扶措施,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和帮扶需求,及时落实产业就业帮扶、医保社保综合保障、教育专项救助等措施,把返贫致贫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把退出关口,规范退出标准和程序,经过帮扶后稳定一段时间再退出,确保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聚焦持续增收,促进脱贫地区发展产业稳定就业。在产业方面,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加快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发展一批能更多带动就业的特色优势富民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着力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在就业方面,优化技能培训,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深化省际间和省域内劳务协作,拓展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开发乡村公益岗位扩大就业,助力帮扶车间发展吸纳就业,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拓展就业,支持脱贫人口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多措并举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中有增。

    聚焦重点区域,加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对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省为单位组织编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统筹整合各类资源,组织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让脱贫基础更加牢固、更可持续。对3.5万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持续跟踪监测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加大安置区产业培育力度,完善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工作举措,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水平,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

    聚焦工作落实,推动巩固成果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压实责任,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继续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落实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结合实际完善和创设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凝聚合力,深化东西部协作,签订年度协作协议,着力抓帮扶促成果巩固,抓示范促乡村振兴,抓合作促区域发展;完善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不断拓展帮扶领域;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强化驻村帮扶,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

    加强系统建设,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保障。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提升干部能力和水平,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持续纠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项工作一项工作推进,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牢,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以钉钉子精神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全面完成2022年各项目标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03-15
  • 河北:推广“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模式

    人民网石家庄3月10电近日,河北省民政厅、省文明办、团省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模式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推广有河北特色的、可复制的“时间银行”模式,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志愿服务和社区治理,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全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是按照“低龄存时间,高龄换服务”的思路,鼓励和引导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按一定的规则记录储存服务时间,当年老需要时可提取时间兑换服务的志愿式互助养老模式。

    《意见》明确提出,倡导低龄老年人、退休干部、社区党员、居民党员参加“时间银行”志愿服务,鼓励从事家庭照护的家政服务人员、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社工成为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优先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赠予一定时长的免费服务。

    《意见》强调,各地要结合区域特点和工作实际,以老为本,问需于老,探索个性化、多样化的实施路径。对于基础条件好、基层热情高的,可以全域推行;对于条件不成熟的,可以选择有代表性、有一定基础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先行推开,因地制宜设计方案模式,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边推广,示范引领、有序推进。要积极发挥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机构、社工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等服务载体的功能和作用,将“时间银行”与服务载体任务相融相促、一并推进,形成整体合力。要结合工作实际,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与移动互联网技术,打造“时间银行”信息管理平台或APP,实现志愿者和服务对象注册、需求发布、服务供给、服务评价、时间储蓄与兑换、实时查询、监督管理等功能,推进“时间银行”便利化、网络化、常态化。

    《意见》指出,各地要紧扣区域特点和老年人实际需求,围绕“时间银行”理念和内涵,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社会治理、“五社联动”等中心任务,创新思路,引入多元化合作机制,谋划打造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的品牌项目,积极树立区域标杆,深化“时间银行”服务内涵,扩大“时间银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养老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专业化。

    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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