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近日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加强金融服务助力民族地区发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根据意见,广西金融监管部门将充分运用“桂惠贷”支持企业融资。督促金融机构抓好“桂惠贷”在民族、边疆地区的组织实施,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民族地区企业申报纳入“桂惠贷”名单制产品名单。积极支持民族工作主管部门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结合“桂惠贷”政策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引导金融机构靠前保障民族区域贴息额度需求,加大优惠利率贷款投放力度,扶植民族区域特优产业发展。
推动政金企融资高效对接。线下充分发挥区市县三级政金企融资对接机制作用,支持民族区域、民族工作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组织开展融资对接活动,线上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平台作用,引导民族地区企业通过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桂惠贷”微信小程序等发布融资需求,督促金融机构及时对接,促进银企对接批量化、智能化。
激活资本市场融资潜力。对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市的企业,在北部湾股权交易所挂牌、托管、发债备案等给予费用减免20%,每年至少组织资本市场专家开展一次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市企业直接融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资本市场专家开展一次民族自治县企业调研帮扶活动,并引导各类基金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机构下沉,支持当地金融业发展。
依托资源禀赋坚持特色金融引领。打造一批特色金融城市和金融改革示范区,支持民族自治县根据各地实际开展金融改革创新,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撑。利用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政策优势,向民族区县延伸,孵化集群式发展模式。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全面提升农村支付服务综合水平,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金融帮扶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助力民族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