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酸检测“程序”被质疑 卫生健康局“哑火”

    近日,有群众不断反映,某县城医院、中医院在核酸检测过程中存在严重漏洞,被检验者无需到核酸检测现场,他人随意填写其被检测者身份信息便可以通过核酸检测并拿到检测报告。在当下疫情严峻形势下,如此漏洞给疫情防控带来极大隐患。






    2022年1月18日就上述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在该地医院、中医院分别做了核酸检测,其流程和群众反映一致,信息随意填写后工作人员便进行核酸采样,1月18日晚,上述两家医院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其实际受检者在同样的时间却在异地做了核酸检测。如此漏洞,给疫情防控带来极大风险。


    1月20日,就上述医院核酸检测情况向该县健康卫生局了解情况,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汇报领导后回复”。截至发稿,未收到相关回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1号文件《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中明确指出:“标本采集基本要求显示,在采集流程过程中,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操作流程制度,根据采样对象类别确定具体采样流程,包括预约、缴费、信息核对、采样、送检、报告发放等。应当利用条码扫描等信息化手段采集受检者信息。标本采集前,采样人员应当对受检者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在公共区域以信息公告形式告知核酸检测报告发放时限和发放方式。”





    疫情防控形式严峻,任何环节出现漏洞都有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风险,望相关部门整改、制止“报号即检”的违规情况,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严格执行“人证校验”后进行核酸检测。

    2022-01-27
  • 三乡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活动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市“断卡”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教育,普及新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常识,让全镇老百姓懂得网络新型诈骗的手段和骗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发生,近段时间以来,三乡镇开展了一系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活动。

    一是组织到位,认真部署。先后召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动员会、“断卡”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断卡”专项行动推进会,成立三乡镇“断卡”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

    二是加强宣传,成立反诈骗宣传专班,健全工作机制。镇政府抽调综治、司法、派出所、网通、银行等负责人成立反诈骗宣传活动专班,组建以相关镇直骨干、派出所公安干警、各村辅警,党员、干部、组长等为成员的宣传小分队,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悬挂横幅、微信群转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人人识诈,全民防骗”的浓厚氛围。

    三是排查打击到位,各村开展排查,对举报排查问题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打击,确保“断卡”行动取得效果。

    四是督导到位,镇成立督导组到各村开展督导、指导,从此次活动的覆盖范围、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及宣传效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册2万余份,张贴通告300余张,现场讲解约百人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我镇居民群众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意识和能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接下来,三乡镇将继续广泛开展防电信诈骗宣传工作,继续发放宣传册,利用各村大喇叭播放防骗知识和举报电话等有关防电信诈骗工作的内容,进一步加强宣传,着力提升群众防骗意识与能力,共创平安三乡。

    2022-01-25
  • 九坝镇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系列宣传活动

    为持续深入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系列宣传工作,不断加强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系列宣传工作,强化广大群众的法治和金融安全理念,提高社区居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5月中旬,九坝镇综治中心联合派出所及各职能部门开展了以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专题讲座。5月14日,社区举行了“预防非法集资、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专题讲座。分管领导娄长友同志结合案例重点讲解了非法集资、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的定义、常见表现形式,特别强调了预防非法集资、“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的有效方法,让居民群众牢记坚持防电信诈骗“四不一重”,即对陌生电话不轻信、不透露(指自己的个人信息及银行信息)、不贪心、不汇款;重核实(向自己亲朋好友或公安机关核实),防“套路贷”“三不”原则——不轻信免抵押、免息贷款信息;不从不正规贷款机构借款;不签订任何虚高借款合同。帮助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融资,主动远离非法集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二是入户宣传。各村、社区通过在宣传栏张贴宣传材料,上街、入户走访宣传等方式,积极向居民讲解识假防骗知识,普法志愿者深入社区、商店、公园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发放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单和宣传手册600余册,向居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套路贷”、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危害及如何防范的相关知识,揭露常见电信诈骗手法和犯罪伎俩,提示公众防范电信诈骗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同时告知居民如有疑问或发觉被骗一定要及时拨打110,向警方咨询、报警,并迅速终止交易、保存涉案证据。

    此次活动的开展,让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套路贷”、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群众保护资金和信息安全的防范意识,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有关非法集资、“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的黑恶线索,加强群众对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信心与支持。

    2022-01-25
  • 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提醒群众警惕新骗术

    谁能想到,在微信朋友圈里点个赞,银行卡里的钱竟然被刷走了?昨天,天津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民警苏连儒详细介绍了最近一些“点赞”电信网络诈骗案例以及诈骗套路,提醒群众多加注意。

    天津北方网讯:谁能想到,在微信朋友圈里点个赞,银行卡里的钱竟然被刷走了?昨天,天津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民警苏连儒详细介绍了最近一些“点赞”电信网络诈骗案例以及诈骗套路,提醒群众多加注意。

    朋友圈集赞

    近期,外地的邓女士看到微信朋友圈有人在集“赞”,只要集够28个“赞”,就能获得一辆儿童推车;集够58个“赞”,就能获得一辆儿童豪华遥控跑车。于是邓女士想也没想就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正当她想着要给宝宝挑哪一款漂亮的小跑车时,一名微信好友杨女士却给邓女士留言说自己被骗了近3000元。杨女士说,她集了上百个“赞”,通过扫二维码,添加了转发信息里的某商城为好友。对方说,需要杨女士提供微信“钱包”里的付款二维码的截图,以核实其有没有重复领取,不需要杨女士付款。杨女士连续给对方发了3次截图,但对方始终说“失效”,并让她再次发送付款二维码。就在这时,杨女士的手机连续收到了3份微信支付凭证,每一笔的付款金额都是999元,合计2997元。这时杨女士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

    苏连儒说,为了预防类似的诈骗骗局,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随意将自己的微信付款码分享给他人,无故向您要付款码截图的人是骗子。通俗些说,付款码就好比是您的“银行卡+密码”,在日常使用时它是私密安全的。但当您截图给别人,就等于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给了别人。普通的交易是没有这个环节的。建议在微信“钱包”中设置支付手势密码,当您想使用微信付款时,需输入手势密码之后才能展示出付款码。这样可以保证即使手机被盗,也不会导致“钱包”里的钱被人转走。

    短视频点赞

    苏连儒又举了近期发生在外地的一起给短视频点赞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急招点赞员,点赞就挣钱,在家轻松日赚两三百元……”近日,外地的林女士刷短视频时看到有人发“给视频点赞,一个赞,两块钱”的广告,便参与其中。尝到甜头后,林女士被诱导在网络赌博平台小额投资,一步步落入诈骗陷阱,共被骗近20万元。现在,在电商平台常见的网络兼职“刷单诈骗”,披上了给短视频点赞的“隐形马甲”,容易让人上当受骗。

    苏连儒提示,对于陌生的链接千万不要轻易点击,尤其是带有诱惑性语言的链接,比如同学聚会照片、孩子生日照片、结婚纪念日照片等。如果手机收到类似带有链接的短信,可以直接删除。这种带有链接的短信很可能含有木马病毒,不同的木马病毒对手机的危害不同,有的窃取手机的通讯录信息,有的窃取手机的微信或者支付宝信息,还有的手机中毒后直接向您手机通讯录里的所有人发送带有木马病毒的短信链接,造成更广泛的病毒传播。(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2022-01-25
  • 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态势

    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4日在京召开,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赵克志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坚持齐抓共管、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措施落实,纵深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坚决遏制此类犯罪的高发态势,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赵克志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11月29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治理行动。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勇于担当作为、密切协同配合,全力组织开展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破案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大幅度上升,案件增幅大幅度下降,为人民群众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一些重点地区地域性诈骗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但也必须清醒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犯罪快速上升,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社会问题。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打击治理专项行动,坚持打、防、管、控、宣同步推进、多管齐下,进一步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构建职责清晰、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打击治理体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着力提升打击治理能力,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多发高发势头。

    赵克志要求,要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迅速掀起新一轮的打击高潮,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全面推动地方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源头治理。要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要大力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范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全社会反诈防骗的能力。

    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孟扬主持会议。公安部副部长、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杜航伟通报了有关工作情况。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6个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了发言。部际联席会议25个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参加会议。省市县三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2-01-25
  • 当心!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翻新 捂紧百姓“钱袋子”

    近年来,随着国家打击力度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总体得到有效控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依附于信息网络的诈骗活动开始花样翻新,对公民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构成严重威胁。


    习近平总书记上个月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记者调查发现,面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新特点新情况,有关部门正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帮助百姓捂紧“钱袋子”。

    骗术不断“升级”

    “点点鼠标,日赚数百”“随手转发,月薪过万”……浙江嘉兴的沈女士近日收到一条短信,大意为:沈女士信用积分高,因此特别邀请她通过一个QQ号参与刷单,待遇为每天180元至368元不等。沈女士觉得可以赚点零花钱,便添加了对方QQ号。首单完成后,她很快收到本金和佣金。对方表示,接下来要连续刷3单才能返钱,佣金也会更高。尝到甜头的沈女士选择继续刷单,不过对方随后要求需要追加3单才能返还佣金。感觉不对劲的沈女士要求退款,对方称可以退款,但是到账要半个月,接着就消失了。而此时,沈女士已损失7万元。

    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求职进入高峰期,招打字员、刷单、点赞、推广、做家教、加工、代理等网络招聘诈骗也进入高发季,被骗人员包括老年人和很多年轻的求职者。

    电信网络诈骗骗术也在“升级”。近日,四川省广元市警方侦破了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共6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经查,该案犯罪嫌疑人冒用扶贫项目名义,在全国各地吸纳会员、发展“下线”,骗取入会费、资料审核费等,又以办公、租房等需要经费为由向全国各省市县骨干会员借款,并许愿给予翻倍的利息回报,骗取每名会员资金数千至数万元不等,涉案总金额高达1100余万元。

    还有一些网络诈骗分子利用公众对理财知识的缺乏,以虚假网络交易骗取钱财。今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某商品交易网络平台参与了投资交易,两个月内投入60万元却全部亏损,怀疑被骗。经查,该平台通过制作虚假交易软件,用各种手段招揽客户投资,并设置了一系列诈骗流程,最大程度榨取投资者的资金。投资者一旦疏忽大意,很容易上当受骗。

    诈骗呈现新特点

    专家表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呈现出多种新特点。

    首先,犯罪组织形式由“简单结伙”向“公司化”转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组织日趋严密,采用企业化运作模式,实施流水线式的诈骗活动。其次,犯罪技术更加隐蔽化和高科技化。犯罪分子通过“伪基站”、境外服务器等网络、电信技术,用更具迷惑性、隐蔽性的手段进行诈骗,作案手法更为精准。第三,犯罪形成链式发展。从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和提供,到技术设备制造和销售,再到批量购买他人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犯罪利益链越拉越长。最后,受害对象由以老年人为主,向使用QQ、YY语音等媒介的中青年人群转移,以学生、白领职员为主。

    这些网络诈骗的巨大危害在于,诈骗团伙骗取的资金大多已被挥霍或迅速转移,全部追回的可能性很小。

    其中,第三方支付洗钱成为不少诈骗行为得以实施的关键一环。有媒体调查发现,犯罪团伙往往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发行的商户POS机(收款机)虚构交易套现;或将诈骗得手的资金转移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在线购买游戏点卡、比特币等物品后转卖套现;或将赃款在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多次转账切换,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查。北京市公安机关调查还发现,七成被骗资金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走的。

    反诈骗还需加劲

    为帮助百姓捂紧“钱袋子”,近年来有关部门多措并举、打防结合,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不少战果。专家认为,下一步应在打造合成作战平台上下更大功夫。

    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乱象,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建议,尽快提高其违法成本。目前对第三方支付的处罚依据大多属于部门规章,建议将部门规章提高到立法层面,增强监管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相关部门应尽快改变多头管辖、协作不够的情形,形成打击合力。专家建议,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大对上下游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打击灰色产业链;不同地区的司法机关要加强统一协作和配合,探索建立跨省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同时,逐步建立司法、通信、金融等多部门跨行业的合作机制,打造合成作战平台,合力打击电信网络犯罪。

    教会人们快速识别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尤为紧迫。有学者建议,设立官方反诈骗网站及手机应用,第一时间发现并广泛发布、推送相关防骗信息和预警提示,及时曝光典型、易发的诈骗案例,以帮助人们加强防范、学会防骗。同时,还应设置简便、高效的投诉举报端口,以缩小受骗范围。(记者彭训文)

    2022-01-25
  • 从严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为

    本报讯(记者龚启文)近日,记者从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打击管控力度,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亮剑”。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高发态势依然明显,“两卡”(银行卡、电话卡)犯罪问题突出,涉诈人员数量处于高位。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打击管控力度,从突出深挖严打、“两卡”打击、人员管控、打击效能等方面入手,提高办案效率,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优化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加快利用科技手段赋能反诈工作、提升劝阻能力,加速推进市、县两级反诈中心建设,优先保障相关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实体化、实战化水平。

    2022-01-25
  • 河南省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感谢民生银行郑州分行对河南省反诈骗工作的全力支持

    近日,民生银行郑州分行收到一封来自河南省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的感谢信,河南省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在信中表示:感谢民生银行郑州分行安排专人驻点河南省反诈中心协助开展案件资金查控工作,民生银行郑州分行的全力支持有效推进了反诈骗工作的全面铺开及深度开展,体现了民生银行郑州分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河南省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是政府层面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的一体化作战平台,2021年,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违法犯罪发案数仍在高位运行,骗术手法翻新极快、隐蔽性更强,严重侵犯人民群众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己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民生银行郑州分行派驻人员全力配合河南省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各项工作,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资金查控等职能优势,与河南省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之间架起了合作桥梁,在全省防范诈骗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民生银行郑州分行将持续配合河南省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的各项工作,加强警银合作,与河南省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联合筑起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坚固防线,为保证广大群众资金安全贡献力量。(田贞)

    2022-01-25
  • 如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1、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概念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帐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

    使用手机等通讯方式,以承揽工程、购买物资等理由诱骗受害人对其进行转账。在收到受害人的转账资金后迅速使用第三方结算平台、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刷卡,或者将涉案资金多次划转后在各类网上购物平台、游戏网站购买游戏充值卡、电话充值卡等方式套现,其行为本质仍然是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属于新型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几种常见的表现形式

    电信信网络诈骗属于新型犯罪,犯罪嫌疑人通常都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诈骗、转账、取款等环节分工明确,幕后操纵人、发送信息人、实施诈骗人、转账支付人、银行取现人呈职业化、产业化特点,整个诈骗过程不见面、不接触,无传统的犯罪现场;诈骗使用的电话号码多为虚拟、虚假身份办理,完成作案号码立即停用。一旦犯罪嫌疑人诈骗得手,会在很短时间内将被诈骗资金通过新兴的第三方支付结算平台、购物网站等渠道分流划转,快速转账或变相套现。通过分析近期本地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冒充“公、检、法”机关人员诈骗。犯罪嫌疑人编造受害人信息泄露、被他人利用从事犯罪等谎言,恐吓需要传唤、逮捕以及冻结存款,要挟受害人以验资证清白,然后引诱受害人将资金汇入犯罪嫌疑人指定的“安全”账户实施诈骗。

    (二)冒充消防军官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消防军官与个体工商从业者联系,以消防演习或营房建设需要承包商合作等噱头首先骗取受害人的信任,而后利用受害人的信任心里要求其在“指定供应商”处购买相关物资(注:如帐篷、指南针、压缩罐头、面包)的手段实施诈骗。

    (三)刷单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群众的逐利心理,以“刷单返利”的名义,诱使受害人付款拍下指定商品进行诈骗。

    (四)利用办理信用卡或者贷款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抛出办理信用卡、提高信用额度等诱饵,然后以验证信誉需要收取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五)冒充熟人、领导诈骗。犯罪嫌疑人往往以冒充熟人、领导为由,称需要各种名目费用应急,利用受害人的友情心理,指引受害人将所谓的费用汇款至其提供的账户。

    3、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规律

    分析今年以来本地多发的电信诈骗案件,上述案件有以下发案规律:

    一是涉案覆盖面广。本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涉案账户涉及多家第三发支付结算平台及发卡机构发售的消费机(注:POS机)。

    二是受害群体涵盖面广。与一般刑事诈骗案件不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害群体从初中学生至耄耋老人均可能被骗。

    三是诈骗手法多样化。犯罪分子编造各种虚假事实进行诈骗犯罪,从刷单诈骗到冒充熟人、企业领导、公检法工作人员等,诈骗手法不断翻新,隐蔽性越来越强。

    【典型意义】

    侦破诈骗案是公安局创新打法,防范、打击新型电信网络犯罪的典型案例。侦查员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依托相关案件侦办平台,多种侦查手段并用,锁定涉案银行账户,确定涉案资金流向,最终明确诈骗分子的真实身份,抓获犯罪嫌疑人,为受害人挽回了损失。

    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侦查打击是第一位的,但被害人提高自我防范仍然是预防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为重要的举措。要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同步推进、同步宣传,在城区各个商铺、银行网点柜台提示、悬挂标语、印发传单、社区宣讲、学校教育等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创新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以及车体广告、户外屏幕等载体开展宣传,依托居民小区、金融机构、中小学校等主阵地,精心选择群众能驻足的场所,对群众开展宣传,不断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地域范围上主动出击,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厂矿”,不留死角和盲区。在对象范围上,突出重点,以电信网络诈骗易受骗重点群体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为突破口,重点开展警示提醒,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群众防骗、识骗、拒骗能力,自觉抵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降低电信网络犯罪发案率,全力看护群众的“钱袋子”。

    2022-01-25
  • 别再被骗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五大典型案例告诉你,常见的“骗术”有哪些……

    古董拍卖收取高额服务费

    虚假抽奖返现

    “老中医”高价推销药物、保健品

    ……

    一旦接触到这些

    你可要小心了

    这些都是“诈骗”!

    11月14日,绍兴中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五则典型案例带你撕开新型骗术的罪恶伪装。

    梁某、刘某明等虚构古董拍卖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9年2月至6月期间,梁某、刘某明等人设立湖南某世嘉拍卖有限公司、湖南某泓拍卖有限公司,陈某设立湖南省某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先后招募刘某招等92人担任副总、总监、鉴定人员、业务员等职务。通过网站推广及拨打“话术”电话的方式联系被害人,恶意夸大被害人“藏品”价值,向被害人发送网上高价的拍卖成交记录,及伪造的拍卖成交率和市场调查表,以能够帮助被害人高价拍卖“藏品”为由,诱骗被害人至公司商谈,再利用鉴定师对客户“藏品”进行吹嘘,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后,通过签订委托拍卖服务协议,骗取被害人高额服务费,又以剪辑的虚假流拍视频对被害人进行安抚。该案被告人92名,通过上述手段骗取250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70万余元。

    ·判决结果·

    越城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梁某、刘某明等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十二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六万元至二千元不等罚金。

    ·典型意义·

    以服务费作为诈骗目的具有一定的新颖性,也体现了犯罪分子诈骗手段的多样性和诈骗目的的隐蔽性。这个案例提醒“藏品”收藏者在面对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时,要擦亮眼睛,精准判断。

    李某等虚构抽奖返现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设立某贸易有限公司,雇佣被告人邹某等人,采用微信上冒充漂亮女性,通过虚假的抽奖返现活动的方式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具体方式为:通过微信聊天和发布虚假朋友圈等方式先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购买产品满198、520、688元可参与猜拳、掷骰子活动赢取苹果手机及现金大奖活动,以及虚假的中奖返现截图,当被害人信以为真扫码付款参与活动后,销售部人员便通过安装在手机中的插件控制猜拳、掷骰子结果的方式使被害人始终无法取胜,从而骗得被害人的钱款。通过上述方式合计诈骗被害人至少为人民币890万余元。

    ·判决结果·

    上虞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李某等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十一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一百万元至二千元不等罚金。

    ·典型意义·

    利用美女头像博取被害人好感,进而实施诈骗行为的屡见不鲜,无论行为人利用美女头像还是虚假抽奖返现的方式,都是骗子希望抓住被害人的心理弱点以实现其犯罪目的。对此,广大网友需要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无故掉馅饼”,对于涉及金钱的交易,提高警惕。

    殷某等冒充“老中医”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被告人殷某利用其实际经营的陕西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雇佣被告人张某等为销售业务员,通过互联网推送虚假广告吸引客户,再以话术冒充“老中医”、“男性健康咨询老师”等专业医务人员身份,向男性疾病患者进行虚假问诊、确诊,通过虚构药品配制过程及药效、发送虚假的医师资格证、发送虚假抓药及医馆照片、虚构药品无效原因等手段,骗取被害人信任,以高价推销“藏汴宝补肾丸”等药物、保健品。通过上述手段,被告人共骗取金额人民币560万元。

    ·判决结果·

    柯桥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殷某等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三千元不等罚金。

    ·典型意义·

    近年来,通过推送虚假广告声称“老中医”在线坐诊,包治各种疾病的广告遍布网络。但这些所谓“老中医”是一群没有药理知识的业务员,所谓“问诊”只是机械话术,“一人一方”却是同一种“药”,广大群众在患有“难言之隐”疾病后,一定要放下羞耻心,寻找正规医院,当面问诊,切勿轻信网上所谓“神医”“偏方”,以免上当受骗。

    崔某某等虚构网络兼职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5年下半年开始,孙某某(已判决)伙同王某、程某某等人组建网络兼职诈骗集团,该集团以山东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掩护,利用蚂蚁网盟平台为依托,开发微信息、微助手、微聊、微端等软件作为犯罪工具,在网上发布虚假兼职信息,对被害人谎称交激活费、会员升级费后可得到平台的兼职任务进行赚钱,以此来骗取被害人缴纳的费用并层层分成。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崔某某、汤某某加入该诈骗集团,担任推广员并注册账号,共计参与诈骗金额达人民币56.8万余元。

    ·判决结果·

    诸暨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崔某某、汤某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和三千元。

    ·典型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业态的发展,兼职特别是网络兼职吸引着越来越多人的目光,由此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骗取钱财的新途径。广大网友在网上兼职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尤其对于需要交纳费用的所谓“兼职”,莫要轻易相信。

    郑某某假冒女性与他人恋爱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26日至2020年3月28日期间,被告人郑某某在网络上冒充女性,与裘某某加为微信好友,并逐渐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期间,被告人郑某某以做生意缺钱、母亲住院等多种理由,分多次从裘某某处骗得人民币41400元。

    ·判决结果·

    嵊州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郑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典型意义·

    恋爱难,结婚难,在当下是个社会问题,部分犯罪分子抓住受害人急于恋爱急于成家的想法实施诈骗钱物行为,手段虽不高明,但此

    2022-01-25
  • 全力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一、网络贷款类占发案的29.54%

    案例:2021年1月,南华县罗某某接到一个电话问其是否需要贷款,罗某某也有贷款意向就添加了对方的QQ,随后通过对方发来的链接下载了一个“金汇”APP。罗某某在“金汇”APP上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后,被对方以交纳保证金、银行卡填写信息错误、解冻金、征信有问题等各种理由让罗某某继续转钱,罗某某先后8次通过微信向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最终被骗20.4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冒充金融、贷款公司人员,对在网络上查询过贷款的特定人群,通过QQ、微信等聊天软件向受害人发送贷款APP下载链接。在贷款过程中以交纳保证金、银行卡信息填写错误、解冻金、征信有问题等各种理由让受害人转账汇款。

    二、投资理财类(杀猪盘)占发案的17.43%

    案例:2021年1月,南华县李某在“soul”交友软件上认识了一名男子,对方对李某嘘寒问暖,骗取李某的信任,10多天后对方称可以带其在一个投资平台上赚钱。李某通过对方发送的链接进入了一个叫“国商阁”的网站,并在对方的提示下进行操作,小额获利三笔后,对方诱导李某进行大额“投资”,并称大额“投资”后有极高的日收益和福利,李某加大投入,先后向对方提供的“充值账户”银行账户转账26次,最终被骗117.64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冒充“高富帅”或白富美,通过网络社交工具(QQ、微信、陌陌、抖音、soul等)寻找有交友婚恋需求的单身用户交友(谈恋爱)。随后,骗子虚构某投资平台能“挣钱”,又找各种借口请受害人帮助操作或邀请受害人进行投资。骗子在后台操作,让受害人看到确实通过此方法挣到了钱,从而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取得信任后,诱骗受害者加大投资后实施诈骗。

    三、刷单返利类占发案的16.37%

    案例:2021年2月,禄丰县孙某用手机下载了一个“熟仁直聘”软件,并添加了分派刷单任务联系员的QQ,孙某按照对方的提示进行操作小额“刷单”,前几单对方均按照约定返款,后几单就未返款、无法提现,骗子以银行卡异常、提现失败次数过多等为由,诱骗孙某继续“刷单”才能返款提现。孙某共“刷单”22次,最终被骗26.5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通常以刷单返高额佣金为名,招聘网络刷单兼职人员,通过承诺在购买网上商城内物品刷得消费记录后,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方式,进行诱骗,在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让其通过支付宝、支付二维码等形式转账到指定账户,待受害人发现时骗子已经将受害人账号拉至黑名单。

    四、虚假博彩类(杀猪盘)占发案的7.3%

    案例:2021年1月,元谋县钱某在QQ上收到一名陌生人的好友申请,添加好友之后,对方自称是网上“澳门威尼斯”赌场的系统维护人员,称可以利用系统漏洞带其在网上下注赚钱。随后,钱某通过对方发送的链接进入到一个“澳门威尼斯”的网站,在对方的提示下进行操作,获利两笔后,钱某加大投入,最终被骗61.91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冒充“高富帅”或白富美,寻找有交友婚恋需求的单身用户交友“谈恋爱”,随后,骗子虚构某博彩、赌博网站存在系统漏洞,可以利用该漏洞“挣钱”,又找各种借口请受害人帮助操作或邀请受害人进行投注。骗子在后台操作,让受害人看到确实通过此方法挣到了钱,从而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取得信任后,诱骗受害者加大投注后实施诈骗。

    五、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占发案的6.94%

    案例:2021年2月,楚雄市杨某接到一个自称是唯品会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其购买的商品有问题,要给其进行补偿。杨某信以为真,按照对方的要求下载并安装了“腾讯会议”APP,随后对方以收不到验证码为由让杨某进行网银转账,杨某按照对方的要求操作后被诈骗23.8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通过不法途径获得买家网购订单数据,冒充客服,联系买家谎称网购商品存在操作失误或质量问题,提出修改或退款,买家在骗子提供订单详情后,产生信任,骗子进一步提出在退款之外额外给买家进行赔偿,诱导买家点击骗子发来的“退款网页”,输入姓名,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骗子利用买家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手机验证码实施诈骗。

    六、冒充领导、熟人类占发案的4.98%

    案例:2021年1月,禄丰县陈某在手机上收到一条自称是他们领导的微信好友申请,陈某添加对方后,对方称有亲戚的投资项目中标了,现在在开会不方便转账,需要陈某帮其出资转账,散会后再将钱还给陈某。随后陈某按照对方的要求三次向指定的银行账号转款,最终被骗40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信息后,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与受害人联系,冒充受害人的领导或熟人,通过刻意的联络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后,以要求转款、借钱急用等方式实施诈骗。

    七、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占发案的4.09%

    案例:2021年1月,楚雄市李某接到自称是通讯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手机号码被盗用,涉嫌经济诈骗,并将直接将电话转接到所谓的上海普陀区公安局,李某信以为真,按照对方提示将所有银行卡账户内的资金转到对方提供的一个银行账户内,最终被骗57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冒充政府部门、工信、银行等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相关犯罪”需要配合相关调查,并提供假冒的公、检、法办案人员的电话,然后骗子通过改号软件改成办案人员电话,冒充公、检、法办案人员先后与受害人联系,以受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黑钱,贩毒等对其进行电话做笔录,发拘留证,逮捕证恐吓受害人,在获取受害人财产信息,银行卡等信息后,指定受害人按其指令到银行ATM机或网银操作转账至“安全账户”。

    八、虚假征信类占发案的1.6%

    案例:2021年1月,楚雄市谢某接到自称是太平洋银行客服的电话,说出了谢某准确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称谢某以前办理过一张太平洋银行的银行卡,现在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注销这张卡,不然会影响个人征信。谢某信以为真,按照对方的要求下载并安装了“腾讯会议”APP,接着对方又在“腾讯会议”APP内与他聊天,让他下载安装“中油钱包”“拍拍贷”“还呗”等APP。随后谢某按照对方的要求在“中油钱包”“拍拍贷”“还呗”贷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将全部所贷款项转到对方提供给他的银行账户上,最终被骗18.9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冒充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蚂蚁金服、360借条、京东金融等)、贷款公司人员,称被害人之前开通过校园贷、助学贷等,按照现在政策属违法违规,现在需要消除校园贷记录,或者校园贷账号异常需要注销,或称信用卡、花呗、借呗等信用支付类工具,有不良记录,如不注销会影响个人征信为由,需要消除后诱骗被害人转账汇款或让被害人在正规网贷、互联网金融APP上贷款后,转至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上,从而实施诈骗。

    对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银行卡、身份

    证件、对公账户等涉嫌违法的惩戒措施

    一、银行机构惩戒措施

    (一)惩戒对象: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

    (二)惩戒措施:

    一是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涉案人员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淘宝、京东、携程、12306等网站快捷支付购物、购票,也不能使用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或收发红包等功能,将对日常生活将带来极大不便,一切与网络有关的支付方式都将无法办理,生活一步退回现金时代。

    二是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其新开账户。涉案人员5年内不能在所有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开立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等功能,惩戒期满申请新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三是涉案单位和人员信息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将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个人征信报告会有不良记录,会在一定时间内影响贷款及信用卡申请,办不了房贷、车贷。个人的一张银行卡涉案,名下所有银行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

    二、实施或协助实施电信诈骗犯罪的法律后果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和“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构成诈骗罪的,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千元至1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属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属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8.其他法律规定的违法犯罪。

    凡知悉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的公民,有权积极检举揭发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的信息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如明知他人使用您的实名手机卡及其注册的有关APP账号、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可能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例如:注册微信、QQ等社交软件发布诈骗信息、拨打诈骗电话、发送诈骗短信、利用支付宝转移犯罪所得、注册网店给网络赌博等犯罪洗钱。仍为其提供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手机卡、通讯工具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经告知后,依然坚持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的,又无法确定他人利用您买卖、转借、转租的手机卡、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实施何种具体行为,结果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或其他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1.谨慎保管好银行卡、电话卡和身份证。

    2.身份证有遗失经历,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查询并处理。

    3.不再使用的银行卡和企业银行账户,应及时到银行办理销户,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购买银行卡和企业银行账户。

    4.遇到可疑情况或怀疑被骗,请及时拨打公安部门报警电话。

    报警电话:110

    咨询电话:96110

    楚雄州开展国家反诈中心APP和全国反诈电话96110宣传推广的倡议书

    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总体部署,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从2021年3月开始,楚雄州将全力推进“国家反诈中心”APP和全国反诈电话“96110”宣传推广活动。

    “国家反诈中心”APP四大功能:

    一是诈骗预警,对诈骗来电、短信、APP进行无感阻断;

    二是我要举报,遇见疑似诈骗可以快速举报;

    三是身份验真,对聊天对象身份进行辅助验证;

    四是报案助手,被骗后第一时问住APP内报案。

    全国反诈电话“96110”三大功能:

    一是预警劝阻,接到“96110”的来电请务必接听;

    二是答疑咨询,快速了解自己是否被骗;

    三是便捷举报,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直接致电举报。

    在此,楚雄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倡议:楚雄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打开“诈骗预警”功能,牢记全国反诈电话“96110”,让自己的财产更安全。

    2022-01-25
  • 两天跨省破案120余起,冬春集中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首战告捷

    为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和春节期间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的开展,滕州市公安局于近日强势启动冬春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把刑事打击工作聚焦到侦破电信网络新型诈骗案件中,两天内,抓获涉案人员21名,侦破案件120余起。

    行动中,滕州市公安局紧盯刷单、网络贷款、虚假购物、“杀猪盘”等危害大的诈骗犯罪,全面加大对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贸易对冲等方式转账洗钱、涉诈APP开发、非法网络引流推广、服务器转售租赁等各类新型黑灰产犯罪打击力度;重点打击开贩“两卡”(手机卡、银行卡)、“两卡”贩运通道、卡头卡贩和行业“内鬼”,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落地核查涉诈手机号码、QQ微信等案件线,铲除犯罪窝点,压降发案,减少人民群众损失。

    1月17日,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会同有关所队经过两天辗转河北、江苏、湖北及山东聊城、济宁、枣庄等省市将以买卖虚拟货币形式帮助诈骗团伙洗钱、涉“两卡”及非法利益信息网络犯罪等21涉案人员抓捕归案,破获案件120余起,扣押作案工作一宗,以快侦快破的打击高压态势在全市掀起新一轮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新高潮,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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