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欺诈特点鲜明,监管要有重点保护名单
作者:时本  来源:北京青年报  更新时间:2023-09-26
  近日,常熟市民王先生打电话向媒体求助,称自己可能在上海遭遇了骗局。两年前,王先生3岁的儿子被确诊为自闭症。数年求医问药无果后,今年上半年,有病儿家长向王先生的妻子称,有一种治疗方式有效果。在此人介绍下,王先生被拉入了一个群聊。此后,王先生一共花费了50万余元,几乎掏干了全家的积蓄,但儿子接受的“经络重构”治疗,就连医学专家都没有听过。王先生明显受骗,却陷入退款困境。(9月25日,上观新闻)

  王先生和他的自闭症儿子,之所以会被医疗骗子盯上,是因为自闭症极难治疗,治疗再好,最多也只能缓解症状。因此,骗子们即使治疗无效,也可将“疾病难治”作为托词,不对治疗效果负责任。此外,孩子患有自闭症,家长就会很焦虑,也愿意斥巨资为孩子治疗,甚至倾其所有也在所不惜。骗子也正是利用家长这一心理进行诈骗。

  这起医疗欺诈体现出的特点具有代表性。简单总结一下就会发现,不少以治病为幌子的欺诈,都具有相似的特点:其一,疾病极难治疗,效果毫无把握,且患者往往已经过了长时间的诊疗,均效果不佳;其二,患者及家属十分焦虑,不仅病急乱投医,而且有时还带有“赌一把”的心理。癌症晚期、肝硬化、白癜风、自闭症、出现严重并发症的慢性病等许多难治性疾病,都符合上述特点。骗子们总喜欢针对这些疾病,精心设计陷阱。

  医疗欺诈的这些特点,让受骗患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不少家庭因此背负沉重的医疗负担,长此以往还有可能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一旦救命钱被骗光,生活就会雪上加霜。此外,一旦治疗效果不明显或者出现恶化等倾向,对患者和家庭而言就意味着期待落空,内心也将承受巨大的打击。骗子们不只是从这些弱势者身上骗取了钱财,还打击了他们的信心,所造成的伤害比一般的诈骗行为更为严重。

  法律对于伤害性极大、社会影响极坏的医疗欺诈行为,加重处罚是常规。但由于没有针对医疗欺诈清晰划定加重处罚的具体情形,更没有列出需要重点保护的疾病与患者名单,骗子们不知道“带电的高压线”在哪儿。如此一来,骗子们就会按照自己的想法设计行骗套路,仍然是谁好骗就骗谁。这就影响我们对特定患者进行有效保护。

  全国性的法规有时很难做到事无巨细,但地方针对全国性法规出台执行细则,本身就是一个将法规细化的过程。因此,地方性法规在打击医疗欺诈方面,完全可以尝试出台一个针对特殊疾病和患者的重点保护名单,将包括自闭症在内的易受骗疾病和患者涵盖在内。当前各地都很注重司法创新,不妨针对医疗欺诈的特点进行创新。

  倘若推出医疗欺诈重点保护名单,并明确规定骗子所欺诈的对象为名单中的患者,就给予加重处罚,甚至在受骗款返还、困难家庭帮扶等方面,也针对这部分患者给予政策倾斜,那么,像王先生和他的儿子这样的特殊患者和家庭,就会被置于更好保护之下,类似的医疗诈骗也将得到有力遏制。


责任编辑: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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