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前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浦东检察院”)、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静安检察院”)相继发布毒品犯罪检察工作白皮书及涉毒犯罪案例,揭示了近年来毒品犯罪的新趋势:快递寄送毒品犯罪高发;新型毒品案件高发;未成年人、青年人出于好奇心网购毒品案件多发。
江西高二学生林某某在2019年1-3月先后3次从境外购买大麻,快递包裹入境时被浦东海关查获。该包裹内的两包黄绿色固体共重262.09克,均被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
案发时林某某不满18岁。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林某某不仅网购大麻,还在校园里转卖给他人吸食。林某某被浦东检察院以走私、贩卖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1500元。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林某某最初在网上听人描述吸食大麻而产生好奇,逐步发展到走私、贩卖毒品,走上“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这警示家长一定要履行监护责任,让孩子免受网络不良信息诱导,加强对未成年人行为的监管,教导他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2021年,浦东检察院办理物流寄递渠道涉毒案件35件,涉及普通快递、国际邮包等多种形式。贩运群体(或人员)由传统意义上的专业贩运人员转向通过寄递方式“零包散运”型。毒品贩运伪装手法多种多样,传统毒品一般以图书或箱包夹带的方式寄递,而新型毒品多直接以药品或电子烟的形式直接寄递。互联网世界虚拟性、身份账号匿名化、毒品交易“人货分离”“时空分离”等特征给案件办理带来挑战。
近5年,静安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毒品犯罪案件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犯罪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占毒品案件总数的比例由2017年的6.0%增长至2021年的36.4%。市内寄递毒品案件中,利用同城“闪送”“跑腿”寄递毒品的案件高达83.3%,智能快递柜、“闪送”等物流新业态仍存监管盲区。涉寄递毒品案件的被告人趋年轻化,此类案件被告人30岁以下的占49.1%。
静安检察院检察官还告诉记者,近两年,寄递的毒品出现了新精神活性物质“蓝精灵”“犀牛液”“上头电子烟”等。静安检察院2021年办理的4件涉寄递毒品案均为贩卖合成大麻素案件。
2021年7-8月,35岁的张某某在明知其贩卖的电子烟油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先后5次以驾车上门送货的方式向闵某某出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油烟。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1万元。
浦东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电子烟”已成为合成大麻素的主要载体,微信、快递、闪送成为贩卖毒品的主要工具,依托快递、闪送、“跑腿”等物流服务发货运输,交易方式隐蔽,流通速度快,流通范围广。
检察官称,快递行业要严格落实应检尽检,提高从业人员识毒辨毒能力。静安检察院曾联合邮政管理部门等会签《关于建立邮政监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的意见》,形成监管合力。
责任编辑:延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