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措施确保就业大局总体稳定
来源:光明日报
更新时间:2023-07-21
近日,上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上海实际,从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推动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和加强组织实施等5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多措并举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通知》指出,要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将重点工程、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重点民营企业等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范围,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实行“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大力推进政策“直补快办”,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通知》明确,要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延续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要鼓励引导基层就业,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科研助理招募规模,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全部面向应届生开放。要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在沪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要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实施上海工程师选调培养生项目,并逐步扩大选调规模。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持续实施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选调招录工作。要提升就业见习质量,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引导本市红色资源申报就业见习基地,落实见习补贴政策。要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组织开展“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活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乐业护航”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十个一”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确保到年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就业率不低于90%。
《通知》提出,要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实行分类援助办法,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相关就业补贴,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完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对吸纳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责任编辑:延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