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经深一度丨全球央行大举购金,释放什么信号?

    近年来,各国中央银行开启“买买买”模式,增加黄金储备。“全球央行2022年购金量达1136吨,创历史新高,且2023年该趋势仍在延续。”世界黄金协会日前发布的一份报告如是说。


    这份报告用数据与案例描绘出今年央行购金的强劲开局:前两个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购入了51.8吨黄金;土耳其央行、印度央行等也在买入黄金……


    应该看到,近年来国际金价宽幅波动。但无论价格涨跌,全球央行持续购入黄金的脚步始终向前,显然其底层逻辑与普通投资者投资黄金的逻辑不尽相同。应该如何理解?


    “我们去年上半年在全球50多家央行开展的一项调研显示,‘危机时期的表现’‘对冲通胀’‘长期保值资产’等是央行持有黄金的主要驱动因素。”世界黄金协会中国区CEO王立新说。


    据他介绍,在上述这项调研中,有61%的受访央行预计在未来12个月里全球央行将增储黄金。





    2022年全球央行购金量突破历史纪录。(来源:英国金属聚焦公司,世界黄金协会)


    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黄金这种亮闪闪的贵金属具有金融和商品的多重属性,在人类历史中相当长的时间内被广泛作为一般等价物,其避险、抗通胀的特性尤为受到青睐。


    因此,尽管不能直接生息,但实践中全球大多数央行的国际储备中都有黄金的一席之地。各国根据实际需要,动态调整包括黄金在内的国际储备组合配置,保障其国际储备资产的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过去的一年,俄乌硝烟弥漫、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全球通胀达到40多年来新高,在这两大因素驱动下各国央行增持黄金达到新高潮,也就不足为奇了。


    此外,有分析人士认为,除了经济环境和地缘政治方面的考量外,寻求外汇储备多元化、降低对美元的过度依赖,以应对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的不稳定性,也是一些央行尤其是新兴市场经济体央行增持黄金的重要动力。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美联储出台量化宽松政策,大肆印钞,其国内危机通过美元传导至全球;去年以来,美联储激进加息,美元急剧升值,令不少国家本币贬值、资本外流、偿债成本上升,一些国家甚至陷入货币或债务危机……


    经历上述种种危机,多国开始加大力度增加黄金、特别提款权等储备资产,推动外汇储备资产多元化,并通过减持美债、推动双边货币协议等办法,积极探索货币多极化的路径。


    来自世界黄金协会的数据,清晰地显示了全球黄金储备变化趋势的转折点——2010年,全球央行和公共机构结束了此前长达20年的“净售金”,开启了新一轮“净购入”进程。包括2022年在内,各国央行已经连续13年净购入黄金。





    一家金店的工作人员展示贺岁金条。新华社发(赵晓明摄)


    目前,国际金价已经接近历史最高点,各国央行增持黄金的趋势会停下来吗?目前似乎还没有发现这种迹象。事实上,除了受到各国央行的青睐外,一些主权财富基金也对配置黄金展现了较大兴趣。


    去年底,俄罗斯调整国家财富基金资产限额,新规定对投资资产的潜在份额上限作出规定,其中对人民币和黄金投资的最高限额均增加一倍。


    澳大利亚未来基金在近期公布的一份立场报告中指出,未来全球投资者可能会面临低增长、高失业率、高通胀的挑战。为了让其投资组合更具弹性,该基金将目光转向了黄金以及其他实物资产。


    “随着人们对黄金避险、保值属性的进一步认识,加上外汇储备多元化需求的驱动,我们认为2023年各国央行将继续购入黄金,不过具体的购买量以及能否创造新的购入纪录则很难预测。”王立新说。(记者王希)

    2023-04-19
  • 我国首个国家植物园设立一周年 植物保护收集取得新进展

    今天是我国首个国家植物园设立一周年。一年来,国家植物园在植物保护收集上取得新进展。


    国家植物园植物保护收集取得新进展


    设立一年来,国家植物园完成了植物种类资源本底调查,新增植物2000多种,截至目前,共收集各类植物1.7万多种,其中珍稀濒危植物近千种,成为全国植物多样性保护的示范区。


    总台央视记者施韶宇:国家植物园自主培育的海棠新品种雪柱,它形如其名,树体高大,花色洁白、花朵繁密,远远望去犹如一串串雪花挂满枝头,这个海棠新品种是今年首次和公众见面。


    在国家植物园不仅能看到国内的海棠品种,这里还集中展示了来自世界各地的100多个观赏海棠品种,是世界上观赏海棠品种最多的植物专类园之一。除了海棠,一年来,国家植物园还新培育了丁香、牡丹、玉簪等22个植物新品种。


    国家植物园管委会主任贺然:目前国家植物园建设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建设方案对标世界一流植物园,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到2027年,国家植物园各项水平全面提升,核心功能趋于完善,重点项目全面启动,引领全国植物园高质量发展。第二阶段到2035年,全面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万物和谐的国家植物园。


    提升科研水平为植物保护发展提供支撑


    国家植物园除了开展植物迁地保护,还是我国植物科学研究的重要平台。一年来,国家植物园不断提升植物科学研究水平,为植物保护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国家植物园的植物大数据可视化系统整合了全国宏观植物学的高精度数据,研发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信息系统、外来入侵植物预警系统、国家植物园迁地保育系统等数据产品,形成物种全时空、多维度、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数据库。


    国家植物园南园执行主任孙国峰:生动演示了中国植物多样性格局、濒危保护植物分布、植物外来入侵态势、国家植物园四季全景等,有力支撑了国家植物园在植物多样性收集与研究、濒危植物迁地保护、科学传播等领域的工作。


    国家植物园有一个植物标本馆,是亚洲最大的植物标本馆。一年来,新增近14万份植物标本,目前馆藏植物标本已达301万份,馆藏标本数目和整体规模名列亚洲植物标本馆之首。


    国家植物园南园标本馆工作人员李泽鑫:这近14万份标本是来自全世界各地的,其主要部分是来自我们国内的。而这国内的部分,我们填补了非常多的空白,比如在中越边境的地方,有很多空白调查的地方,我们也进行了采集,标本进行收藏。


    此外,一年来,国家植物园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泛喜马拉雅植物志》的编研取得重大进展,正式发布了《中国植物物种名录2022版》,为研究我国植物多样性及其保护提供了重要基础数据。


    总台记者探访国家植物园“宝藏植物”


    国家植物园可以说是植物的宝库,几乎涵盖了全球的珍稀植物。那么,国家植物园到底有哪些宝藏明星植物呢?我们一起去看看


    世界珍稀濒危植物,也是世界温室三大旗舰植物之一的巨魔芋,在人工栽培状态下开花数量稀少,从发现至今的100多年来,全世界仅开放过100余次。2022年7月,国家植物园北园展览温室内,首次实现巨魔芋在人工栽培状态下的群体开花,随后顺利结实,创造了巨魔芋在我国培育研究的新历史。近日,国家植物园又传来好消息,这批巨魔芋的果实已经开始发芽,这也是我国自主培养的巨魔芋首次发芽。


    上图这株植物叫千岁兰,就跟它的名字一样,它能活2000多岁,原产地是非洲南部的沙漠,是世界最耐旱的植物之一。


    国家植物园北园高级工程师成雅京:千岁兰是1亿多年前就存在于这个地球上,它是远古留下来的活化石,现在,千岁兰已经在我们植物园里面可以实现播种繁殖,而且我们使用的是我们自己授粉打下的种子。


    在国家植物园,像巨魔芋、千岁兰这样的珍稀濒危植物有近千种,它们以各自独特的造型和独到的特色,成为国家植物园一道亮丽别致的风景。

    2023-04-18
  • 新冠抗体“保护期”快到了,需再接种疫苗吗?专家解读

    新冠抗体“保护期”快到了,需再接种疫苗吗?


    ◎本报记者张佳星


    “随着时间延长,新冠中和抗体在体内的滴度的确会慢慢降低。”4月17日,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员戴连攀在接受科技日报独家采访时表示,如果要有效防止再次感染,在体内抗体显著下降前再次接种新冠疫苗是有必要的。


    去年底的新冠感染高峰,已经过去4个多月,未来是否还需要接种新冠疫苗?如何有效减少再次感染?专家对此进行了科普。


    感觉新冠不再来了,还用打疫苗吗?


    新冠病毒还会来吗?不少人近期感觉新冠病毒仿佛已经销声匿迹,并没有带来更大规模的感染。


    戴连攀说,病毒传播的流行病学趋势目前难以预测。比如流感病毒,哪一年会出现疫情暴发是难以提前预判的,但很多人每年都会接种流感疫苗,以防有可能出现的大流行和大爆发。


    “新冠病毒未来也有可能会在一定时间段、一定地域范围内流行,这个规律目前为止并未研究清楚。”戴连攀解释,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通过防患于未然,减少感染时带来的危害。未来的新冠疫苗接种策略,比如间隔多久接种,仍需要进一步研究后由相关权威部门决策。


    这类人群更需要再加强


    “抗体水平与保护效果是正相关的,这意味着,中和抗体水平越低,保护效果就会越差,反之越能形成保护。”戴连攀说,接种疫苗可以提高血液中的中和抗体水平,当病毒进入血液后给予阻拦。


    那么,经过上次的感染,是否已经相当于打了疫苗?


    “对已经打过3针再感染的人来说,相当于对免疫进行了叠加,获得很强的免疫力,很多研究证实这一点。”戴连攀说,但对感染前没有接种疫苗或者未完成全程接种就被感染的人来说,体内的免疫保护能力不及前者。


    都一样是感染过的人,为什么免疫保护力会不同?


    戴连攀解释,主要是体内中和抗体的覆盖面不同,3次疫苗接种1次感染的人群,受到原型株和奥密克戎亚变种的叠加刺激,而1次感染的人群只受到奥密克戎亚变种的单一刺激,前者的覆盖面广于后者。尤其当有新变种来袭时,叠加刺激还有可能覆盖新变种的未知突变,产生更好的免疫效果。


    “因此,为了应对奥密克戎未来可能发生的突变,在感染前没有接种疫苗或者未完成全程接种就被感染的人群,更需要再次接种新冠疫苗。”戴连攀说。


    再加强可有效预防变异株传播


    免疫不仅是个体的感染问题,也可以通过形成群体免疫来影响病毒的传播、变异等方面。


    “在现阶段抗体水平还没有完全回落的时候再加强一下,不仅有益于个人,也有益于形成群体免疫。”戴连攀说,如果现在大家都进行再加强,那么就算有新的新冠病毒变异株输入进来了,它也会因为免疫屏障的作用难以快速传播,无法形成感染高峰。


    此外,群体免疫做好了,对全人群中的弱势群体也无形中产生了保护。戴连攀解释,免疫屏障为易感人群,例如一些因种种原因没打疫苗的人、高危人群、老年人群、特殊人群等,有效地抵御了病毒感染带来的危害。

    2023-04-18
  •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领导就新修订的《征兵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法治保障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领导就新修订的《征兵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解放军报记者朱宏博潘娣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新修订的《征兵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近日,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领导就《条例》修订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新修订的《条例》出台后,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次修订《条例》的主要背景和考虑是什么?


    答:《条例》是我国依法开展兵员征集工作的重要基础法规,自1985年10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2001年9月5日修订以来,对保证征兵工作顺利实施、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入推进,征兵工作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安排,启动新一轮《条例》修订工作。此次修订,主要基于3个方面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习主席对征兵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征兵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党中央、中央军委明确提出,要深化兵役制度等重大政策制度改革,征兵工作作为兵役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迫切需要通过修订《条例》来贯彻落实。二是适应国防和军队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征兵工作涉及军地多部门、横跨多领域,与国家和军队各项政策制度改革密切相关,特别是随着国防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出台以及“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改革的深入实施,需要与时俱进同步修订《条例》,以更好地适应改革要求,为新时代征兵工作有序组织实施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征集高素质兵员的现实需要。近年来,随着军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三化融合”的加速推进,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迫切需要征集更多优秀青年参军入伍,为军队源源不断输送新鲜血液。通过修订《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征兵工作机制,为实现军事人员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提供人才支撑。


    问:请谈谈这次修订《条例》的主要过程。


    答:根据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安排,2019年6月,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会同军地相关部门全面展开《条例》修订工作,按照立法程序,先后完成立项报批、专家评估、条文修改、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审查等工作,历时近4年。在司法部和中央军委办公厅、改革和编制办公室等军地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系统梳理近年来征兵工作改革成果和实践经验,赴军地有关单位深入开展座谈调研,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同步专题研究,并在对表新法新规、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条例》修订草案。2023年4月1日,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命令,公布修订后的《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问:这次修订《条例》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此次修订,着眼强军需要,结合工作实践,力争形成一部体现时代特征、便于操作执行的征兵工作法规,主要把握4个方面原则: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主席关于兵役和征兵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坚持党对征兵工作的领导,确保征兵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聚焦强军备战。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战斗力标准,以服务部队备战打仗为靶标指向,以提升兵员征集质量为核心,注重平时征集储备与战时动员征召一体设计。三是注重体系设计。紧密融入军事政策制度改革总体进程,搞好关联法律法规的衔接对表,准确把握立法颗粒度,对征兵工作的全流程进行体系设计、整体优化,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责权明晰、平战衔接、快捷高效的新时代征兵工作体系。四是推动创新发展。积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紧跟国家法治化进程,充分依托现代移动互联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成果,改进征兵工作方法手段,推动征兵工作转型升级。


    问:这次修订明确党对征兵工作的领导是如何考虑的?


    答: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要在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和体现。新修订的《条例》按照兵役法关于“兵役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规定,明确“征兵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开展征兵工作的全过程,始终保证征兵工作的正确方向。


    问:这次修订对加强征兵组织领导是如何规定和考虑的?


    答:为适应“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改革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层面统筹协调机制,规范地方层面征兵组织领导机构设置,《条例》明确国务院、中央军委建立全国征兵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地方各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并将高校征兵工作机构建设纳入规范,着力构建从国家到省市县纵向贯通、从政府到高校横向覆盖的征兵组织领导体系。同时,强调地方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依法履职,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征兵辅助工作,为军地协同、政府主导、依法实施征兵奠定组织领导基础。


    问:这次修订对兵员征集对象有何新的规定?


    答:新修订的《条例》突出高素质兵员征集,坚持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明确优先保证大学毕业生和对政治、身体条件或者专业技能有特别要求的兵员征集;规定对高校可以直接分配征兵任务,并建立大学生和有特别要求的兵员征兵任务统筹机制;明确大学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应征。健全完善高素质兵员遴选机制,更加注重与部队需求精准对接,增加对新兵体能、心理、军事职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实施量化择优定兵。为满足部队主战关键岗位人才需求,明确退役士兵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再次入伍,优先安排到原服现役单位或者同类型岗位服现役;具备任军士条件的,可以直接招收为军士。


    问:这次修订对征兵组织实施程序方法有何调整优化?


    答:修订过程中,着眼优化组织程序、提升工作效率,系统梳理近年来征兵成熟经验做法,将其上升固化为法规条文。针对兵役登记中暴露的信息更新不及时、结论不准确等问题,规定兵役机关应当组织兵役登记信息核验更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为核实信息提供协助。为适应当前人口流动特点和未来常态化征兵需要,明确应征公民身体初检不受户籍和应征地域限制,就近就便进行,初检结果共享互认。为打牢预定新兵依法服兵役的思想基础,提高入伍适应能力,及时淘汰入伍意志不坚定、患有隐性疾病的青年,在审定新兵前专门新增役前教育环节。


    问:这次修订对新兵交接方式有何新的规定和考虑?


    答:为保证部队集中精力专司备战打仗,减少部队大量抽调干部骨干领(接)兵对战备训练造成影响,《条例》将兵役机关送兵和新兵自行报到作为重要交接方式突出出来,明确依托新兵训练机构成规模集中组织新兵训练的,由兵役机关送兵或者新兵自行报到,并对新兵交接程序、责任区分等内容进行细化和优化。进一步精简规范新兵交接档案材料组成,并明确档案审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和时限要求,确保新兵交接工作稳妥实施。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公民参军入伍的自豪感、责任感、荣誉感,在全社会营造参军光荣的浓厚氛围和鲜明导向,明确新兵起运时地方政府应当组织欢送、新兵到达时部队应当组织欢迎。


    问:这次修订对新兵检疫复查和退回机制有何新的变化?


    答:聚焦部队战斗力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条例》从明确新兵法定身份、纳入军地保险保障体系、明晰退回主体责任、建立帮扶救助保障机制等方面入手,明确新兵自批准入伍之日起,按规定享受现役军人有关待遇保障,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或者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作退回处理;规定在部队受伤或患病的给予免费治疗,退回后由原征集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待遇,解决退回新兵后顾之忧。同时,规定义务兵有入伍前故意隐瞒犯罪行为或者记录、故意隐瞒影响服现役的严重疾病、采取行贿等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等情形,即使超过退回期限仍作退回处理,并给予相应处罚。


    问:这次修订对战时征集有何新的规定和要求?


    答:为保障部队正常兵员更替和战时兵员补充需要,《条例》参照各国通行做法,承接国防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专设一章对战时征集问题进行规范。明确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国务院、中央军委依法采取国防动员措施后,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必须按照要求组织战时征集。战时根据需要,国务院、中央军委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调整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条件和办法,可以重点征集熟练掌握军事技能的退役军人,补充到原服现役单位或者同类型岗位,确保快速形成战斗力。同时,为保证战时征集的兵员快速按时补充到位,明确从事交通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优先运送战时征集对象;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为战时征集对象报到提供便利。


    问:这次修订对加强征兵综合保障有何新的规定?


    答:为适应信息时代发展趋势,融合政策制度改革优势,《条例》就新时代征兵工作保障作出新的规范。明确将征兵信息化建设纳入国家电子政务以及军队信息化建设,实现军地有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精准高效做好征兵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建立公民应征保险保障制度,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措施,为应征公民提供相应的权益保障。细化征兵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罚办法,明确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查明事实,经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作出处罚决定后,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执行,为解决征兵工作存在的法律责任界定模糊、违法惩处执行困难等问题提供依据。


    问:请谈谈下一步对贯彻落实《条例》有什么考虑和建议?


    答: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础工程,军地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抓好学习宣传。结合一年两次征兵,采取全员覆盖、分级组织的方式,指导各地全面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征兵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持续推动《条例》宣传解读,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征兵的浓厚氛围。二是严格依法实施。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军地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深入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严格依法开展征兵工作,切实将国家政策考量、改革初衷融入工作实践。三是完善配套政策。中央和国家机关、军委机关有关部门将依据新法新规,研究制定征兵相关配套政策规定;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尽快修订配套的地方性条例,切实形成依法征兵、精准征兵、高效征兵的良好局面,为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04-17
  • ​第759号令来了!5月1日起施行!

    解放军报北京4月12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759号


    现公布修订后的《征兵工作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央军委主席国务院总理


    习近平李强


    2023年4月1日


    国务院、中央军委


    公布实施新修订的《征兵工作条例》


    解放军报北京4月12日电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公布新修订的《征兵工作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服务国防需要,以提升兵员征集质量为核心,以规范征兵工作程序为重点,对征兵工作全流程进行体系设计和整体优化,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责权明晰、平战衔接、快捷高效的新时代征兵工作体系,为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新修订的《条例》共11章74条。主要从制度上健全征兵组织领导机制,构建从国家到省市县纵向贯通、从政府到高校横向覆盖的征兵组织领导体系;优化征兵组织实施办法,完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交接运输、检疫复查等机制,依法、精准、高效征集高素质兵员;加强征兵综合保障,推进征兵信息化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维护公民应征权益。


    解放军报北京4月12日电


    征兵工作条例(全文)


    (1985年10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根据2001年9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59号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征兵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征兵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服从国防需要,聚焦备战打仗,依法、精准、高效征集高素质兵员。


    第三条征兵是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国防需要征集公民服现役的工作,适用本条例。


    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征兵工作职责,完成征兵任务。


    公民应当依法服兵役,自觉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接受征集。


    第四条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具体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建立全国征兵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国征兵工作。


    省、市、县各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宣传、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承担本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征兵有关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征兵工作由人民武装部办理;不设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普通高等学校负责征兵工作的机构,应当协助兵役机关办理征兵工作有关事项。


    第五条全国每年征兵的人数、次数、时间和要求,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根据上级的征兵命令,科学分配征兵任务,下达本级征兵命令,部署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建立征兵任务统筹机制,优先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对政治、身体条件或者专业技能有特别要求的兵员征集;对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可以直接分配征兵任务;对遭受严重灾害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地区,可以酌情调整征兵任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征兵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应当将征兵工作情况作为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七条军地有关部门应当将征兵信息化建设纳入国家电子政务以及军队信息化建设,实现兵役机关与宣传、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工作以及军地其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征兵工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收集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第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军队光荣历史和服役光荣的教育,增强公民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意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会同宣传部门,协调组织网信、教育、文化等部门,开展征兵宣传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应征。


    第九条对在征兵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征兵准备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适时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开展征兵业务培训;根据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征兵辅助工作。


    第十一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适时发布兵役登记公告,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对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对参加过初次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信息核验更新。


    公民初次兵役登记由其户籍所在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本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自主完成登记的,可以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户籍所在地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二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对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或者不得服兵役,在公民兵役登记信息中注明,并出具兵役登记凭证。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为兵役机关核实公民兵役登记信息提供协助。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第十三条依照法律规定应服兵役的公民,经初步审查具备下列征集条件的,为应征公民: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国防和军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符合法律规定的征集年龄;


    (四)具有履行军队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文化程度等;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应征公民缓征、不征集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应征公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应征公民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生、应届毕业生的,可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应征。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应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健康状况和文化程度等信息进行初步核查。


    应征公民根据乡、民族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以下统称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普通高等学校负责征兵工作的机构的通知,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到全国范围内任一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初步体检,初步体检结果在全国范围内互认。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普通高等学校负责征兵工作的机构选定初步核查、初步体检合格且思想政治好、身体素质强、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部、普通高等学校负责征兵工作的机构应当加强对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基本情况。


    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应当保持与所在地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普通高等学校负责征兵工作的机构的联系,并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应征。


    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所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督促其按时应征,并提供便利。


    第三章体格检查


    第十八条征兵体格检查由征集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符合标准条件和管理要求的医院或者体检机构设立征兵体检站。本行政区域内没有符合标准条件和管理要求的医院和体检机构的,经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选定适合场所设立临时征兵体检站。


    设立征兵体检站的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按时到征兵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体质情况确定。


    体格检查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体检对象的身份、户籍、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病史等相关信息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十一条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检查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保证体格检查工作的质量。


    对兵员身体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安排部队接兵人员参与体格检查工作。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抽查;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例较高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


    第四章政治考核


    第二十三条征兵政治考核由征集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本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实施,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第二十四条征兵政治考核主要考核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政治态度、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对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进行政治考核,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征兵政治考核的规定,核实核查情况,出具考核意见,形成考核结论。


    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还应当组织走访调查;走访调查应当安排部队接兵人员参加并签署意见,未经部队接兵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批准入伍。


    第五章审定新兵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在审定新兵前,集中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役前教育。役前教育的时间、内容、方式以及相关保障等由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规定。


    第二十七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召开会议集体审定新兵,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的人员军事职业适应能力、文化程度、身体和心理素质等进行分类考评、综合衡量,择优确定拟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并合理分配入伍去向。审定新兵的具体办法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制定。


    第二十八条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服现役。


    第二十九条退出现役的士兵,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再次入伍,优先安排到原服现役单位或者同类型岗位服现役;具备任军士条件的,可以直接招收为军士。


    第三十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向社会公示拟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拟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服现役条件或者有违反廉洁征兵有关规定情形的,取消入伍资格,出现的缺额从拟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中依次递补。


    第三十一条公示期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为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办理入伍手续,开具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发给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新兵自批准入伍之日起,按照规定享受现役军人有关待遇保障。新兵家属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其他优待保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为新兵建立入伍档案,将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以及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规定的其他材料装入档案。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措施,为应征公民提供相应的权益保障。


    第三十三条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被批准服现役的,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第三十四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招录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支持其应征入伍,有条件的应当允许其延后入职。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第六章交接运输新兵


    第三十五条交接新兵采取兵役机关送兵、新兵自行报到以及部队派人领兵、接兵等方式进行。


    依托部队设立的新兵训练机构成规模集中组织新兵训练的,由兵役机关派人送兵或者新兵自行报到;对政治、身体条件或者专业技能有特别要求的兵员,通常由部队派人接兵;其他新兵通常由部队派人领兵。


    第三十六条在征兵开始日的15日前,军级以上单位应当派出联络组,与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商定补兵区域划分、新兵交接方式、被装保障、新兵运输等事宜。


    第三十七条由兵役机关送兵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与新兵训练机构商定送兵到达地点、途中转运和交接等有关事宜,制定送兵计划,明确送兵任务;


    (二)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于新兵起运前完成新兵档案审核并密封,出发前组织新兵与送兵人员集体见面;


    (三)新兵训练机构在驻地附近交通便利的车站、港口码头、机场设立接收点,负责接收新兵,并安全送达营区,于新兵到达营区24小时内与送兵人员办理完毕交接手续。


    第三十八条由新兵自行报到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与新兵训练机构商定新兵报到地点、联系办法、档案交接和人员接收等有关事宜,及时向新兵训练机构通报新兵名单、人数、到达时间等事项;


    (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书面告知新兵报到地点、时限、联系办法、安全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


    (三)新兵训练机构在新兵报到地点的车站、港口码头、机场设立报到处,组织接收新兵;


    (四)新兵训练机构将新兵实际到达时间、人员名单及时函告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五)新兵未能按时报到的,由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查明情况,督促其尽快报到,并及时向新兵训练机构通报情况,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或者不报到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由部队派人领兵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领兵人员于新兵起运前7至10日内到达领兵地区,对新兵档案进行审核,与新兵集体见面,及时协商解决发现的问题。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于部队领兵人员到达后,及时将新兵档案提供给领兵人员;


    (二)交接双方于新兵起运前1日,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所在地或者双方商定的交通便利的地点,一次性完成交接。


    第四十条由部队派人接兵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接兵人员于征兵开始日前到达接兵地区,协助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开展工作,共同把好新兵质量关;


    (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向部队接兵人员介绍征兵工作情况,商定交接新兵等有关事宜;


    (三)交接双方在起运前完成新兵及其档案交接。


    第四十一条兵役机关送兵和部队派人领兵、接兵的,在兵役机关与新兵训练机构、部队交接前发生的问题以兵役机关为主负责处理,交接后发生的问题以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为主负责处理。


    新兵自行报到的,新兵到达新兵训练机构前发生的问题以兵役机关为主负责处理,到达后发生的问题以新兵训练机构为主负责处理。


    第四十二条兵役机关送兵和部队派人领兵、接兵的,交接双方应当按照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编制的新兵花名册,清点人员,核对档案份数,当面点交清楚,并在新兵花名册上签名确认。交接双方在交接过程中,发现新兵人数、档案份数有问题的,应当协商解决后再办理交接手续;发现有其他问题的,先行办理交接手续,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新兵自行报到的,档案由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自新兵起运后10日内通过机要邮寄或者派人送交新兵训练机构。


    第四十三条新兵训练机构自收到新兵档案之日起5日内完成档案审查;部队领兵、接兵人员于新兵起运48小时前完成档案审查。档案审查发现问题的,函告或者当面告知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处理。


    对新兵档案中的问题,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自收到新兵训练机构公函之日起25日内处理完毕;部队领兵、接兵人员当面告知的,应当于新兵起运24小时前处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新兵的被装,由军队被装调拨单位调拨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指定地点,由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在新兵起运前发给新兵。


    第四十五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制定新兵运输计划。


    在征兵开始日后的5日内,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新兵的人数和乘车、船、飞机起止地点,向联勤保障部队所属交通运输军事代表机构提出本行政区域新兵运输需求。


    第四十六条联勤保障部队应当组织军地有关单位实施新兵运输计划。军地有关单位应当加强新兵运输工作协调配合,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及时调配运力,保证新兵按照运输计划安全到达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部队领兵、接兵人员,应当根据新兵运输计划按时组织新兵起运;在起运前,应当对新兵进行编组,并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防止发生事故。


    交通运输军事代表机构以及沿途军用饮食供应站应当主动解决新兵运输中的有关问题。军用饮食供应站和送兵、领兵、接兵人员以及新兵应当接受交通运输军事代表机构的指导。


    第四十七条新兵起运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欢送;新兵到达时,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应当组织欢迎。


    第七章检疫、复查和退回


    第四十八条新兵到达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后,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组织新兵检疫和复查。经检疫发现新兵患传染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经复查发现新兵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四十九条经检疫和复查,发现新兵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或者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作退回处理。作退回处理的期限,自新兵到达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之日起,至有批准权的军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后向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函之日止,不超过45日。


    因身体原因退回的,须经军队医院检查证明,由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函告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因政治原因退回的,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应当事先与原征集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核查,确属不符合条件的,经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核实,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函告原征集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第五十条新兵自批准入伍之日起,至到达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后45日内,受伤或者患病的,军队医疗机构给予免费治疗,其中,可以治愈、不影响服现役的,不作退回处理;难以治愈或者治愈后影响服现役的,由旅级以上单位根据军队医院出具的认定结论,函告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出院后作退回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


    第五十一条退回人员返回原征集地后,由原征集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待遇。


    需回地方接续治疗的退回人员,旅级以上单位应当根据军队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其开具接续治疗函,并按照规定给予军人保险补偿;原征集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接续治疗函,安排有关医疗机构予以优先收治;已经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按照规定实施救助。


    第五十二条新兵作退回处理的,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应当做好退回人员的思想工作,派人将退回人员及其档案送回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经与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由其接回退回人员及其档案。


    退回人员及其档案交接手续,应当自新兵训练机构、部队人员到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或者征兵办公室人员到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五十三条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核实退回原因以及有关情况,查验退回审批手续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核对新兵档案,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和处置新兵档案。


    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退回人员身体复查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规定向指定的医学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医学鉴定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形成最终鉴定结论。经鉴定,符合退回条件的,由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接收;不符合退回条件的,继续服现役。


    第五十四条对退回的人员,原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注销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


    第五十五条退回人员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原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予复工、复职;原是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的,原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予入学或者复学。


    第五十六条义务兵入伍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退回处理,作退回处理的期限不受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限制,因被征集服现役而取得的相关荣誉、待遇、抚恤优待以及其他利益,由有关部门予以取消、追缴:


    (一)入伍前有犯罪行为或者记录,故意隐瞒的;


    (二)入伍前患有精神类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艾滋病(含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等影响服现役的严重疾病,故意隐瞒的;


    (三)通过提供虚假入伍材料或者采取行贿等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的。


    按照前款规定作退回处理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函告原征集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报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后,由原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接收。


    第八章经费保障


    第五十七条开展征兵工作所需经费按照隶属关系分级保障。兵役征集费开支范围、管理使用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十八条新兵被装调拨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指定地点所需的费用,由军队被装调拨单位负责保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下发新兵被装所需的运输费列入兵役征集费开支。


    第五十九条征集的新兵,实行兵役机关送兵或者新兵自行报到的,从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新兵集中点前往新兵训练机构途中所需的车船费、伙食费、住宿费,由新兵训练机构按照规定报销;部队派人领兵、接兵的,自部队接收之日起,所需费用由部队负责保障。军队有关部门按照统一组织实施的军事运输安排产生的运费,依照有关规定结算支付。


    第六十条送兵人员同新兵一起前往新兵训练机构途中所需的差旅费,由新兵训练机构按照规定报销;送兵人员在新兵训练机构办理新兵交接期间,住宿由新兵训练机构负责保障,伙食补助费和返回的差旅费列入兵役征集费开支。


    第六十一条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退回不合格新兵的费用,在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退回手续之前,由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负责;办理退回手续之后,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人员返回的差旅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其他费用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


    第六十二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实行城乡统一标准,由批准入伍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发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向本级财政、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提供当年批准入伍人数,用于制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分配方案。


    第九章战时征集


    第六十三条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法采取国防动员措施后,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必须按照要求组织战时征集。


    第六十四条战时根据需要,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调整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条件和办法。


    战时根据需要,可以重点征集退役军人,补充到原服现役单位或者同类型岗位。


    第六十五条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根据战时兵员补充需求,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战时征集的条件和办法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六十六条应征公民接到兵役机关的战时征集通知后,必须按期到指定地点参加应征。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必须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战时征集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


    从事交通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优先运送战时征集对象;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为战时征集对象报到提供便利。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依法给予处罚。


    新兵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罚。


    第六十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征兵工作行为的,对单位及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十九条国家工作人员、军队人员在征兵工作中,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其他违反征兵工作规定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本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查明事实,经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作出处罚决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发展改革、公安、卫生健康、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征集公民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七十三条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现役军官(警官)、军士(警士)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办理入伍手续等工作,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四条本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2023-04-17
  • “共创、共建、共促”欢欣踊跃打造高质量旅游目的地——黑龙江省集贤县全力推进市第二届旅发大会筹备工作见闻

    名城早报记者任永通讯员杨昕宇


    “没想到变化这么大,不仅干净整洁,而且还有着浓浓‘乡土文化’味儿……”4月15日上午,走进集贤县福利镇安邦村,市民孙华昌感受颇深。


    安邦村是集贤县一个老区村,人居环境整治前道路破败、墙倒篱歪、蒿草相连,居住环境比较差。借助双鸭山市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东风,这个村全面开展环境整治,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两条“老街”全部“硬化”、“亮化”、“美化”,还在全村规划出一百余个“共享小菜园”,“老旧村”摇身一变为集餐饮、休闲、采摘、旅游接待为一体的“特色村”,且极具北大荒民俗传统特色。


    而这,只是集贤县上下树牢一盘棋思想,奋发蹈厉,齐心协力、精益求精,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双鸭山市第二届旅发大会筹备工作的一个缩影。行走在集贤县,这样的场景比比皆是。


    自第二届旅发大会筹备工作启动以来,集贤县上下闻令而动、开足马力,围绕“立标打样”“办会兴城”目标,全面实施“办会兴城”六大行动,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全面提速,基础承载能力明显改善,市容市貌发生明显变化,发展后劲明显增强,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旅游经济持续升温。


    (小标题)闻令而动、开足马力,全力办好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


    办好第二届旅发大会是集贤县的重要使命,也是重大机遇,更是重大考验。


    对此,集贤县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承办旅发大会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一办九组”,明确一把手负责制、首办负责制、条块协作机制。各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指挥部日常值班制度,相关部门取消了休假,坚持“日会商、周调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同时,集贤县实施了项目攻坚、风貌提质、旅游振兴、招商引资、文明创建等大手笔行动,加快推进各项筹备工作。


    在“一山一水一带”的沿线区域和文旅项目核心区里,集贤县各施工现场和整治现场工作人员精心打磨每一处细节,无论是总体布局、风格搭配,还是讲解推介、绿化设施等。


    “单位把我们安排在这里,我们就要不负重托,把工作困难都转为干好当前事的动力,直到干满意为止。”集贤县福利镇党委副书记张宗华说;“虽然很累,但能为第二届旅发大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特别荣幸。”集贤县永安乡宣传委员姜艳燕说;“虽然需要天天加班,但一想到能借旅发大会契机把我们镇的面貌再上一个台阶,干劲就可足了!”集贤县集贤镇党委副书记刘双庆说。


    福利镇、集贤镇、永安乡是集贤县“一山一水一带”文旅产业的主要承载乡镇,连接两个核心旅游区的交通干道从三个乡镇多个村屯穿过,作为第二届旅发大会观摩主要线路之一,目前提质改造基本完成。记者在现场看到,改造后的道路路面宽阔平整,路两旁的建筑全部整饬一新,正在增添文化元素,让人赏心悦目。


    “从现在开始到旅发大会胜利召开的100多天里,白加黑,五加二将是常态。为全力全速推进项目建设,我们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带动全局各部门单位迅速形成攻坚热潮和强劲态势,党员干部齐心协力当先锋、打头阵,坚持一周一调度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工作举措,对市容市貌、新增项目建设、绿化亮化香化等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任务目标。”集贤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第二届旅发大会筹备工作进入当前节点下,集贤县上下形成了“比着干、拼着干、用心干”的浓厚氛围,凝聚起了实现“办会兴城、立标打样”目标的磅礴力量。


    (小标题)齐心协力、合力攻坚,全面展示“醉美集贤”的形象和活力


    “作为市民,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好城市形象,用实际行动服务和支持旅发大会在集贤举行。”近一段时间,只要一有空,志愿者李小楠都会走上街头参与文明劝导、旅游咨询、发放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单、引导规范停车等志愿服务活动。


    像李女士这样参与志愿服务的人还有很多。据统计,目前在集贤县志愿服务团队数量230个,乡镇(社区)志愿服务团队和城市社区志愿服务站覆盖率100%。


    围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和迎接第二届旅发大会,集贤县深入开展“当好东道主,服务旅发会”活动,组织志愿者宣讲文明规范,开展帮老助人服务,身体力行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和旅游发展大会胜利召开;


    同时,集贤县还深入开展“同迎旅发会·共创文明城”宣传宣讲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景区等“六进”活动,市民知晓率达95%以上,广泛凝聚全县上下办会、创城思想共识,营造人人讲文明、共创文明城和爱我美集贤、服务旅发会的浓厚氛围;


    为提升旅游体验品质,集贤县深入开展铁腕治旅整治,严厉打击“诱导、欺骗消费者”“线上非法经营行为”“追客赶客乱象”“非法经营行为”等各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加大暗访频次,确保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零发生;


    针对老旧城区历史痼疾,集贤县在文明执法、柔性执法的基础上,集中开展长期影响市容市貌的车子、渣子、牌子、摊子、园子等“五子”整治行动,打造整洁靓丽、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全力提升城市颜值;


    ……


    在扎实推进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筹备工作的同时,集贤县坚持把办好旅发大会与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有机结合,高标准定位、全系统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素质,做到统筹协调抓创建、体现特色抓创建、狠抓落实抓创建,全面展示大美集贤的形象和活力。


    行百里者半九十。集贤县上下正以从严从实的精神、务实担当的果敢、精益求精的态度,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各项筹备工作,精雕细琢各个环节,确保把细节做得更细、把服务做得更优、把环境做得更美、把安全举措做得更实,以最充分的准备、最安全的环境,迎接游客和嘉宾的到来,确保大会如期顺利召开。

    责任编辑:延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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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17
  • 2022年全国共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83.5万件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今天(17日)发布《2022年度全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指出,随着版权保护和创新环境的优化完善,10年来软件的质量、数量全面跃升,推动了多产业、行业在创新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2022年全国共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83.5万件,登记数量连续第5年保持在100万件以上,这也使得我国近10年来软件登记总量攀升至1000万件规模。与2012年相比,年度登记软件数量已增长了12倍。


    2022年我国人工智能、大数据类软件的登记数量均超过3.5万件,相比两类软件的初始登记数量分别增长了32倍和45倍,年均增速超过50%,远高于全类别软件整体增速。


    2022年全国APP软件和小程序软件的登记总量超过25万件,约占登记软件总量的14%,相比2012年占比提升了9个百分点。


    近年来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和应用,大专院校不断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为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创新支持和人才支撑。2022年我国共有1592所大专院校登记软件102546件,相比2012年登记数量增长了10倍,每所大专院校的平均登记数量由16.4件提升至64.4件,增长了约3倍,远远高于其他类别著作权人的平均登记数量。

    2023-04-17
  • 文旅市场提前“入夏” 服务消费升温

    “三大航”旅客周转量显著上升、“五一”出行订单爆发式增长、出境游热度逐步回升……在天气转暖,叠加消费需求恢复、促消费政策发力等共同作用下,文旅消费需求正加快释放,即将到来的“五一”假期或迎来一轮出行消费高峰。


    专家表示,近期消费市场持续呈现恢复势头,特别是接触型消费、服务消费回升比较明显,应继续出台针对性的促进消费政策,巩固消费恢复和扩大态势,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


    旅游出行热情高涨


    3月以来,国内国际客流流通进一步加速。中国国航4月13日发布的公告显示,3月,旅客周转量同比上升275.2%,环比上升6.1%。其中,国内旅客周转量同比上升254.4%,环比上升2.8%;国际旅客周转量同比上升1034.1%,环比上升67.4%。此外,南方航空3月客运运力投入同比上升128.81%;东方航空3月旅客周转量同比上升231.34%。


    近期,全国文化和旅游行业呈现出快速复苏的良好势头。旅游市场方面,多个平台和旅行社数据显示,“五一”假期预订高峰已提前到来,预计民众出游需求将强劲释放。


    华泰证券报告预测,随着近期天气转暖,叠加“五一”小长假,公商务活动和旅游出行均有望提升,旅客量或持续提升并延续到暑运。


    去哪儿平台数据显示,截至4月12日,国内热门城市“五一”机票提前预订量已超过2019年同期,热门城市“五一”酒店提前预订量较2019年增长4倍。


    众信旅游集团预计,2023年“五一”出境游需求井喷,该集团国内跟团游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2000%。在国内游、出境游“双轮驱动”下,旅游产品需求呈强劲复苏态势。


    “我原本打算‘五一’假期去南京、杭州玩,但目前还没抢到4月28日、29日的高铁票。在平台上看住宿情况,靠近南京新街口的全季酒店价格已经涨到每晚1000多元了。”北京市民小李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她打算临时更改出游计划,加急办理签证,去周边国家玩一圈。


    大招频出促进需求释放


    文旅消费为何如此火爆?专家分析,一方面是消费者前期积压的旅游需求将在“五一”假期集中释放,另一方面与各地积极推出各项促进文旅消费的政策也不无关系。


    携程研究院行业分析师方泽茜表示,国内主要旅游城市和度假旅游目的地都会受益于“五一”假期旅游消费的大幅升温,出境游也有望迎来一个小高潮。


    为推动文旅消费恢复,各地新招、妙招、大招频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自4月7日起每日增开高速动车组列车3对,方便广大旅客赏花出游。此外,4月1日至5月3日,菏泽东站、菏泽站联合当地牡丹园推出优惠活动,持车票享景区门票打折。


    “随心飞”高铁版的推出,也极大地方便了旅客出行。4月7日,山东省推出399元高铁环游套票,5日内可多次换乘,凡购买该套票的乘客到相关景区游览,可在五日内多次预约乘坐国铁济南局管内高铁环线列车。


    此外,各地拿出“真金白银”促进文旅消费。辽宁省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启动“五折嗨游大连”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活动持续至4月29日,共发放400万元文旅消费券。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将进一步激发外地游客到大连旅游的热情,释放大连本地游、近郊游市场活力。


    恢复态势仍需巩固加强


    “文旅消费修复仍将持续,并带动服务消费的修复‘再上台阶’,对于带动就业恢复也具有重要意义。”长江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于博说。


    今年以来,消费呈现持续回暖态势。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表示,前两月,市场需求活力在回升,消费呈现出接触型消费、服务消费回升比较明显,商品零售多数在改善,实体店零售销售明显改善的特征。


    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公布在即。多位专家表示,消费有望保持恢复态势。华创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周冠南表示,3月同期基数偏低,地铁客运量同比增速升至48%,对应餐饮消费增速或升至3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或明显回升。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说,3月,商超、餐饮等消费场景陆续恢复,加上各地促消费政策发力,推动消费市场回暖向好。


    专家表示,消费恢复态势还需巩固和加强,这需要政策进一步加力。光大证券首席宏观经济学家高瑞东认为,应进一步破除消费的行政限制措施,释放消费潜力。(连润)

    2023-04-17
  • 五一假期火车票4月15日开售!

    4月15日,旅客可以通过


    铁路12306网站、铁路12306APP


    购买五一假期首日(4月29日)火车票


    5月3日火车票将于4月19日开售


    ↓↓↓





    车票预售、列车开行等服务资讯


    请以12306网站或车站公告为准


    (中国铁路微信公众号)

    2023-04-14
  • 关好门窗!今天北风裹挟新一波沙尘再度进京 阵风将达7至8级

    才经历“回锅沙”,今天(4月14日)新一波沙尘又将进京!预计,今天北京阵风将达七八级,强劲的北风裹挟沙尘再度来袭,周末这波沙尘将减弱,北京以晴天为主。


    昨天,北京天空昏黄,能见度下降,随南风而至的浮尘再度来袭,这股“回锅沙”已经减弱,但随着冷空气南下,又将有新一波沙尘进京。


    北京市气象台预计,今天白天多云转晴,有沙尘,北风二级转四级左右(阵风七八级),最高气温22℃;夜间晴间多云,有沙尘,北风三四级转一二级,最低气温7℃。


    目前北京西部、北部山区北风已起,今天白天沙尘又将强势来袭。不过这次沙尘持续时间不长,一番风沙过后,周末北京以晴天为主。


    气象专家提醒,目前北京沙尘和大风双预警生效中,今天北风劲吹有沙尘,公众外出请注意防风、防沙、防火,谨防高空坠物,外出前记得将门窗关好。

    2023-04-14
  • “五一”假期首日火车票周六开售,抢票注意这几点

    “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3日,根据目前火车票预售期,本周六开售“五一”假期首日,也就是4月29日的火车票;5月3日回程车票的发售时间为4月19日。从旅游机构的出游趋势预测看,今年“五一”假期国内长线游需求增长显著,火车票预计较为抢手。


    劳动节放假安排为:2023年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根据目前火车票预售期,本周六开售“五一”假期首日(4月29日)火车票。对于有提前离京出游计划的市民需要注意,明后天将陆续发售4月27日、4月28日火车票。


    目前,北京7大火车站火车票起售时间不同,北京西站、北京丰台站8点起售;北京站和北京朝阳站10点起售;北京北站中午12点起售;北京南站中午12点30分起售;清河站16点起售。


    购买出京火车票的同时,市民也不要忘记提前购买返程火车票。假期最后一日(5月3日)回程车票的发售时间为4月19日,也就是下周三。


    旅游机构数据显示,截至4月11日,“五一”假期最受用户关注的国内旅游目的地为北京、成都、重庆、广州、上海、西安、长沙、深圳、杭州、昆明。同时,阿坝、秦皇岛、黄山、锦州、洛阳等目的地,旅游热度也迎来快速上涨,旅游热度周环比涨幅均在70%以上。

    2023-04-13
  • 中老铁路开行国际旅客列车 昆明至万象间当日通达

    新华社权威快报|中老铁路开行国际旅客列车昆明至万象间当日通达


    4月13日,北京时间8:08


    D887次列车从中国昆明南站驶出,一路向南


    一小时后,北京时间9:08


    D888次列车从老挝万象站驶出,向北飞驰


    中老铁路跨境客运列车正式开行


    昆明至万象间实现乘火车当日通达


    中老铁路国际旅客列车采取朝发夕至运行模式,每日双向对开各1列


    使用动力集中型“复兴号”“澜沧号”动车组开行,最高运行时速160公里


    列车全程经停昆明南、普洱、西双版纳、磨憨、磨丁、琅勃拉邦、万荣、万象8个车站


    包括铁路口岸通关时间在内的全程旅行时间均为10小时30分


    中老铁路国际旅客列车的开行,对于方便沿线民众出行、推动两国旅游等产业发展


    促进两国经贸往来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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