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痛心!宁夏一高中生疑因厌学跳黄河失踪,“遗言”内容曝光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相信这是所有父母的心愿,可现实往往很残酷,长大后能够成为人中龙凤的孩子少之又少,甚至有些父母连见到孩子长大的机会都没有。2023年2月15日,一则“宁夏一高中生疑因厌学跳黄河失踪”的话题登上了热搜,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媒体爆料称:2023年2月12日,宁夏银川月牙湖滨河家园发生令人痛心的一幕,一名高中男生因为厌学跳入黄河失踪,而当时孩子的母亲就追在孩子后面,眼睁睁看着悲剧的发生,并立即报了警,虽然救援人员很快赶到了现场,但还是没能找到落水的孩子。


    据知情人表示:这个孩子今年十七八岁,上高二,刚上学没几天,他不想上学,但家长不同意,于是就发生了争执,当时他在前面跑,母亲在后面追,之后便跳河了。而他在跳河前,还在雪地上留下了一行“遗言”:这是我一直想干的。


    客观上来讲,现在的孩子生活条件虽然好了,但不得不承认,他们所面临的压力比我们当年要大得多,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家长,不要只关注孩子成绩,更应该多注意一下孩子心理变化,因为只有身心健康,才可能会有更好的未来。最后,不知大家对此作何感想?

    2023-02-16
  • 竟从小便池接水泡豆芽!他“给全市人民群众道歉”

    网友在河南信阳逛菜市场时,发现卖豆芽的摊贩竟然从公厕小便池里面接水,用来泡豆芽。2月15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当地街道办获悉,有关部门已对摊贩处以停业整顿一周的处理。


    这位网友在自己拍摄的视频中表示,2月13日,他在河南信阳一处菜市场上公厕时,无意间发现有人接小便池的水。他当时非常疑惑,不知道接个水干什么,之后他发现接水的人竟然拿它去泡豆芽。








    摊贩用小便池接的水泡豆芽(视频截图)


    这位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接水的人是摆摊卖豆芽的摊贩。他并不是从诸如洗手池水龙头等处接水,而是将水桶放到男士立式小便池内,从小便池的喷淋口接水。随后,他将水桶拎到摊位上,将水倒入装满豆芽的大盆,豆芽卖2.5元一斤。


    2月15日,该网友更新视频称,有关部门看到视频以后,对该摊贩进行了处罚。信阳市平桥区羊山街道办事处市场管理办对该摊贩进行了批评教育,没收了全部豆芽,让其停业整顿一周,还让他写了检讨。













    该摊贩在检讨中表示,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全市人民群众道歉。





    没收全部豆芽(视频截图)


    2月15日,羊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已对该名网友反映的事情进行了处理,让卖豆芽的摊贩停业整顿一周。

    2023-02-16
  • 员工发现老板偷看聊天记录火速离职 律师称企业应当保护员工的隐私

    员工发现老板偷看聊天记录火速离职视频登上热搜,引起网友关注。








    图源网络


    据媒体报道,近日,湖南长沙李先生工作时意外发现老板娘偷看同事的微信,在告知同事后,小李觉得老板娘没素质最终选择离职。同事则表示自己回来之后发现微信发的图片在电脑上有被打开的痕迹,就知道有人看过自己电脑上的聊天记录了。








    图源网络


    律师建议,企业在行使管理权时,应当具有合法性、必要性、正当性,并要提前告知员工,并严格保护员工隐私。同时,在规章制度中应当尽可能列出可能涉及侵犯员工隐私权的行为,并明确个人信息及隐私信息授权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最大程度地保护劳动者的隐私权。


    网友纷纷评论称“有这样素质的老板,工作肯定不会开心的,辞职就对了。”

    2023-02-16
  • 女子闹市区试驾蔚来一死一伤被刑拘,蔚来:等警方调查

    近日,网传上海一女子试驾蔚来汽车时突然加速冲向人行道,致一死一伤。





    2月1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确有此事发生。事发在2月3日晚间,地点位于虹桥路与恭城路交叉口附近,蔚来空间港汇恒隆广场店的一辆试驾车在路上行驶期间突然加速冲向人行道,撞上一对母子,导致母亲不幸身亡,儿子轻微伤。当日,肇事司机被警方刑事拘留,事故原因尚在调查中。


    另据极目新闻报道,蔚来汽车一工作人员称,肇事女子试驾前签了试驾协议,女顾客的驾照也已满一年,“但可能驾驶经验不足。”涉事汽车本身没有问题。澎湃新闻记者向相关部门及蔚来求证该说法,未得到证实。


    此外,因事故发生地位于人流密集的徐家汇商圈,故“该路段是否适合试驾线路”也引发相关讨论。


    同日,记者致电蔚来,对方表示:该事件需等警方调查,蔚来暂不对此事作出回应。

    2023-02-16
  • 驾拖拉机进藏网红“管管”因不堪网暴自杀 年仅38岁

    来自网络上的恶意能有多大,又一名网红不堪网络暴力,喝农药自杀了。


    2月14日,网传曾开着拖拉机到西藏自驾的山东网红“管管”去世,年仅38岁。2月15日,其妻子发布视频称,“管管”因为不堪黑粉网暴才轻生。极目新闻记者从当地派出所了解到,警方已经接到了相关警情。




    视频截图







    “管管”本名孙凡宝,是山东临沂市平邑县人。据了解,他从2021年开始,独自开着拖拉机到西藏,并因此走红网络。


    2月15日,有网友发文称,“管管”在14日夜里去世。记者注意到,近期“管管”曾多次发视频表示,有人恶意造谣诽谤诋毁他,他不得已“选择一条不归路”。


    2月15日晚,“管管”老家的派出所民警表示,接到了关于“管管”自杀的警情,事情相关的材料,派出所也已交给县公安局。


    网友对此评价


    网友:真不知道人家驾拖拉机去西藏挨你们什么事了,网红又不是他给自己封的,网爆太厉害了。


    网友:网络空间,各色人等,强大内心,坦然面对。愿逝者安息。


    近期“管管”曾多次发视频表示,有人恶意造谣诽谤诋毁他,他不得已“选择一条不归路”。


    “管管”的妻子发视频表示,在半年多的时间里,丈夫遭遇黑粉的网暴、辱骂,最终受不了喝农药自尽,经抢救无效身亡。她家里还有两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还有一个三个月的孩子。

    2023-02-16
  • 警方回应网红骑摩托上高速被拦摔倒:摩托车不允许进入高速

    近日,网红博主“苏乞儿”在高速路口摔车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视频中显示,“苏乞儿”驾驶的摩托车正通过东莞石大路收费站时,收费站工作人员丢出交通锥别倒,结果摩托车侧滑倒下。





    苏乞儿称,此次摔车造成的损失费用应该在几万元以上。对此,东莞交通投资集团回应称,摩托车不允许进入高速路,当地警方也已介入调查此事。

    2023-02-16
  • “29.9元充值100元话费”算不算虚假广告?

    “29.9元充值100元话费,49.9元充值200元话费”——据2月13日《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不少人在使用视频APP、游戏小程序时,都看到过类似的话费充值弹窗广告。如此诱人的广告其实藏着不少猫腻,比如诱导用户下载其他APP,而充值实为购买充值满减券。如支付49.9元充200元话费,实际上是购买了40张5元话费优惠券,充值满100元才能减5元,充值4000元话费才能享受这200元优惠。因涉及金额大多不超过百元,且很难联系到商家,不少人只能自认倒霉。


    根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成分、价格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属于虚假广告。


    上述广告以低价充值噱头来引流,人们看到的是100元话费,实际上是100元话费优惠券,并且这100元优惠券要分几十次使用,全部使用完要再充值数千元——不得不说,商家此举既给消费者“挖了坑”又让消费者有苦说不出,毕竟优惠券加起来确实有100元。让人担忧的是,这种广告如今依然堂而皇之地、频繁地出现在一些APP或小程序里。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没收广告费用,视情节处广告费用多倍罚款,并可以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问题的关键在于,在类似广告中,商家的表述更多的是打了擦边球,并不完全符合虚假广告的条件和标准。


    对年轻人来说,这种广告即便是点开了,在了解详情、知道商家的套路之后,大概率也不会去消费或者下载新的APP,但对老年人来说,这种广告的诱惑性和“杀伤力”可能不小,也容易引发一些误操作,进而被扣除一些费用。


    值得商榷的是,商家是否一定要用这种类似给消费者“挖坑设套”的方式去营销和引流?有关平台是否要充当这种行为的助推者?对这种广告,有关方面应该尽快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2023-02-15
  • 12岁脑瘫女孩被同岁亲戚性侵 90后哥姐顶住亲情压力起诉,“没有资格替她选择和解”

    “警察把他抓起来了没有?”12岁的小丁在接受警察调查后问姐姐,多次性侵她的人——表姐的儿子小吴会受到怎样的惩罚。丁姐当时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施暴者也是一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警方最终未予立案。小丁因此留下了心理创伤。丁姐下定决心,即使顶着亲人不理解甚至劝阻的压力,也要用法律保护妹妹,让施暴者承担其所作所为的后果。


    丁姐和弟弟协商,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小吴及其监护人诉至重庆当地法院。一审判令被告道歉,并赔偿小丁医疗费、心理创伤康复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4.6万余元。2022年年底,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但被告未执行。近日,小丁的代理律师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①——


    脑瘫女孩遭亲戚性侵留下心理创伤


    丁姐、弟弟丁某、妹妹小丁,均出生在重庆市某区的农村家庭。丁姐、弟弟丁某都是90后,妹妹小丁2008年出生时就患有轻微的脑瘫,属于肢体三级残疾,需要有人照顾她做训练。小丁年幼时母亲去世,父亲年老身体不好,平日里哥哥姐姐关心小丁的成长较多。


    哥哥姐姐在重庆市市区工作,小丁到了上学的年纪,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上学,就被寄养在一个姑妈家。通过商议,丁姐和丁某每月支付2000元生活费,将小丁托付给姑妈的女儿张表姐照顾。张表姐的儿子小吴年龄和小丁同岁。


    2021年春,丁某突然接到了小丁用同学手机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小丁说她的脸被小吴打肿了,还被小吴摸过身体。几分钟后,同在学校的小吴拿走手机,并在电话里承认自己打了人但否认猥亵。丁姐和丁某当日就乘车回家,当晚小吴就打人的事下跪认错,大家没有报警。


    随后,丁某将小丁接到了市区。当哥哥姐姐再次向小丁确认受到伤害情况,小丁才说出她被小吴多次性侵的情况。


    施暴方一直没有就性侵的情节进行道歉,2021年5月28日,丁家姐弟选择了替妹妹报警。


    小丁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民事诉讼案的起诉书中提到,张表姐早就发现小吴有猥亵小丁的行为,但未对小吴加以管教约束,导致小吴持续对小丁进行性侵犯。从2020年至2021年5月28日,在小丁寄养在张表姐家中时,小吴长期持续性地以打骂威胁等强制手段,对小丁实施了8次性侵犯。这对小丁生理和心理造成了巨大的创伤,案发后,小丁被送往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8千余元。


    2022年6月2日,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对小丁的鉴定意见为,小丁患有创伤性应激障碍和轻度精神发育迟滞。


    ——②——


    哥哥姐姐顶着亲情压力起诉施暴者


    “警察调查结束后,我妹妹问了一句话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她当时问我,警察把他(小吴)抓起来了没有?”这让丁姐不知道怎么回答,“这对妹妹来说是一件特别残忍的事情,但我又不能撒谎说没有抓他。”丁姐选择了沉默,她也知道妹妹已经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警方调查后,因小吴未满14周岁,区公安局向丁某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警察告诉家属,警方已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做了最大的努力。


    后来,丁姐在为妹妹做安全教育时,告诉妹妹遇到紧急情况,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然后就是报警。小丁当时回了姐姐一句,“报警有什么用?”就是因为妹妹的这句话,丁姐觉得自己必须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我们选择打官司,第一是觉得我们没有资格替她去选择和解或者谅解;第二,我想告诉妹妹,即使按照施暴者的年龄不会被刑法处罚,但他也应该接受对应年龄段的处罚。”


    丁姐曾在网上检索未满14周岁孩子性侵他人的案例。她发现,很多此类案件,有的家长顾及到对孩子未来的影响,在公检法介入前就已经调解了,也有部分家长选择了起诉。


    丁家姐弟也面临着亲情的矛盾。在报警调解的过程中,有长辈出面劝阻,希望他们念及血脉亲情,不要走到法院的那一步。一开始,丁家姐弟也有所动摇,但他们怎么都无法接受,小吴第一次威胁小丁时,张表姐发现后没有及时制止、教育。事发后,张表姐和小吴的态度让丁家姐弟觉得,对方母子俩都没有真正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此后,丁某作为小丁的法定代理人,他们一同将小吴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作出真诚的悔罪道歉的书面函;赔偿心理康复治疗费3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医疗费等共计132余万元;判令对小吴进行矫治教育。


    ——③——


    法院判施暴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等


    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小丁寄宿在张表姐家期间,多次被小吴性侵害。虽小吴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小吴的父母教育和监管不力,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法院酌定,被鉴定人小丁心理创伤康复治疗费暂定一年半,约2万元,之后的康复治疗费用,待原告实际产生后再次向被告要求赔偿;小丁患有创伤性应激障碍,法院酌情主张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对于原告要求相关部门对小吴进行矫治教育的诉讼请求,因该项请求不属于民事诉讼处理范畴,法院建议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022年6月30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应向小丁赔礼道歉,并作出悔罪道歉的书面函;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24677.08元;赔偿小丁心理创伤康复治疗费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驳回小丁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提出了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未支持后续心理创伤康复治疗费,并不影响小丁后续权利的救济。小丁身患残疾,相对小吴而言,她处于弱势,而且二人之间还具有亲属关系,小吴对小丁实施性侵行为,违法失德。


    虽然小吴因未满14周岁而未被刑事立案处理,但法律对其违法行为坚决予以贬斥。小吴的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小吴进行矫治教育,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其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


    法院也提到,小吴系未成年人,如何实施矫治教育的问题,因不属于此案的审理范围,不能作出处理。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发现有关单位未尽到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救助、看护等保护职责的,应当向该单位提出建议。经查,有关部门针对小吴已经启动了临界预防机制。


    2022年1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书(部分)截图


    丁姐告诉红星新闻,她不确定“临界预防机制”具体是如何实施的,但她认为小吴的行为十分恶劣,不应该像现在一样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以防伤害其他孩子。


    丁姐透露,案发后,公安和检察机关对小丁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帮扶,进行了司法救助。相关部门已帮助小丁转学,小丁可以在重庆市市区生活并学习。


    二审宣判后,被告未按照判决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赔偿款。近日,小丁的代理律师已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此次丁家姐弟在征得小丁同意后,希望通过媒体报道此事,呼吁大家关注未满刑事年龄者性侵其他未成年人的案件,希望相关部门尽到保护好未成年人的职责,同时也希望家长若遇到类似情况,要用法律来保护好孩子。


    ——④——


    代理律师:望细化矫治教育程序、民事救济边界


    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案代理律师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范啸虎、重庆创冠律师事务所任建宇在上诉书提到,由于本案属于刑法规定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性侵犯罪,被告未承担刑事责任,但对原告造成了难以估量的创伤损害,未来伴随其一身的心理上精神上的噩梦。


    两位律师指出,本案被告属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犯罪之人,也不属于《刑法修正案十一》限定担责的情形。两位律师提出,如果以后不将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犯罪的矫治教育程序和民事救济边界加以细化并完善落实的话,类似于本案的其他未成年幼女受害者的各项合法权益保护,将无据可依也无从谈起。


    北京师范大学少年司法与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宋英辉表示,这起未成年性侵未成年案件,若在犯有强奸罪的同时有故意伤害等行为,可以报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宋英辉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分两种,其中一种是其触犯刑法,但因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适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规定的三种干预和矫治措施,一是矫治教育,二是专门教育,还有一个是专门矫治教育。


    宋英辉表示,对于触犯刑法且情节比较严重的未成年人,可能需要专门教育,甚至通过专门矫治教育来干预。其中,专门矫治教育是由教育行政和公安机关来决定的,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具体适用何种矫治措施,需要经过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机构基本都采用军事化或半军事化管理,其中,专门矫治教育适用于情节更严重的触法少年,其主管机关是公安司法行政和教育行政部门。


    (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姓名除范啸虎、任建宇、宋英辉外,均为化名)

    2023-02-15
  • 妻子办离婚手续带男友,丈夫一耳光把她扇成重伤二级!

    男子张某某与妻子到民政局准备办离婚手续时,因妻子与其男朋友一同前来,男子觉得自己尊严受到伤害,争吵中便朝妻子脸上扇了一个耳光,致其当场倒地。


    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检方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容显示,被告人张某某,男,初中文化,农民。2022年1月28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取保候审。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10月26日13时52分许,被告人张某某与妻子曹某某到某某市某某区民政局准备办理离婚手续,因看到妻子曹某某与其男朋友迟某某一同前来,被告人张某某觉得自己尊严受到伤害与曹某某发生争吵,后用右手朝曹某某左脸扇了一耳光致其当场倒地。


    民警到场后迅速联系120将其送至某某区人民医院救治。经某某省某某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陕渭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2021]临鉴字261号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为:被评定人曹某某此次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2023-02-14
  •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据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建设,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2023-02-14
  • 重庆姐弟坠亡案杀子父亲连写三封信求原谅,前妻:要赎罪就伏法

    今年1月,张波接连写三封信给陈美霖请求原谅。澎湃新闻记者谢寅宗图


    亲手将亲生儿女从15楼抛下致死近3年后,一审被判处死刑并提出上诉的张波今年1月给前妻陈美霖连写三封信表达忏悔、请求原谅。


    对于张波写来的信,陈美霖及其家人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他们对于张波在二审前夕突然连续写信表示忏悔不予认可,陈美霖2月8日给张波回了一封信,表示如果他和叶诚尘需要赎罪,就是坦然接受一审判决静静死去。


    重庆姐弟坠亡案2021年12月28日上午一审宣判,重庆市五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波及其女友叶诚尘犯故意杀人罪,两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人伦底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两人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叶诚尘与张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法院依法判处两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两被告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院受理此案后一直未开庭。案件承办人2月13日告诉澎湃新闻“该案的开庭时间不便透露”。重庆市高院宣传处负责人表示,暂时还未收到开庭的消息,如果有开庭安排,到时候及时沟通。





    2020年11月2日,2名幼童从重庆南岸区锦江华府4栋15楼坠下(红圈处),检方指控孩子父亲涉嫌故意杀人。澎湃新闻记者谢寅宗资料图


    男子杀害亲生儿女一审判死刑


    2019年11月2日下午3时30分许,居住在重庆市南岸区锦江华府4单元15楼的雪雪(殁年2岁)、洋洋(殁年1岁)坠楼身亡。经重庆南岸区警方侦查,该起坠楼事件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两个幼童的爸爸张波及其女友叶诚尘是嫌疑人。张波生于1994年。


    案发当天视频显示,两个幼童坠楼后,穿着黑色睡衣、灰色拖鞋的张波瘫坐在地上,边哭边拍打双腿,表现“悲痛”,甚至还以头撞墙。


    张波当时的“悲情表演”骗过了小区居民,但警方在现场勘查时还是发现了问题。办案机关发现疑点后,随即将张波列为重点嫌疑对象。经过几番问话,张波交代了作案过程。之后,叶诚尘也被警方控制。


    重庆五中院审理认为,叶诚尘与张波自2020年5月28日至11月2日的微信聊天记录证实,二被告人为达到结婚目的,多次共谋策划将张波女儿(当时由生母抚养)接到张波家中,以便让张波同时将两个小孩杀死,叶诚尘多次催促、逼迫张波作案,并给张波限定作案期限。二被告人亦供认共谋杀害二被害人的事实。根据现有证据,足以认定张波、叶诚尘共同杀害二被害人的事实。


    法院认为,在共同犯罪中,张波积极参与共谋,涉及将女儿接到家中,直接实施杀害两名亲生子女的杀人行为。


    叶诚尘积极追求二被害人死亡的发生,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张波有孩子为由,催促张波杀死两名小孩,并在张波犹豫不决的情况下,又以家人不同意二人在一起、分手、不见面等相威胁,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行为,为张波限定最后作案期限,并积极出谋划策,最终促使张波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


    2021年12月28日上午,重庆市五中院一审宣判时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人伦底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两人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对此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和挑战人伦底线的犯罪,依法均应严惩。遂一审判决张波、叶诚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两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涉嫌故意杀人的叶某尘和张某。受访者供图


    案发近三年后,杀子父亲一个月内连写三封信求前妻原谅


    一审判决后,张波、叶诚尘均向重庆市高院提出上诉。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叶诚尘上诉后,委托了新的律师。


    张波前妻陈美霖告诉澎湃新闻,她2022年底从重庆市高院承办张波、叶诚尘案的二审法官处了解到,张波二审时委托了律师,并且该律师曾想通过法官与她见面,但被她拒绝。


    让陈美霖没想到的是,羁押在南岸区看守所的张波在今年1月1日、1月14日、1月27日给她写三封信表达忏悔,并请求她原谅。


    澎湃新闻发现,这三封信只有第一封写了2页纸,另外两封都只有1页纸。


    第一封信中,张波写道,“心中有太多的忏悔、内疚想对你说。真心由衷的对不起两小孩、你以及家人们。两年来我每天都非常痛恨自己。痛恨自己为何就做出这般傻事,落得及家人都痛苦淋漓(注:原文如此),悲痛欲绝。真为此事后悔不已。”


    张波称,“这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后悔的事情。千言万语都无法表达我心中对你们的内疚、忏悔,这辈子对你也没有太多的弥补。”张波在信的最后部分还说,“受到法律严厉的结果后,我会在最后的时间里,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就是让你不要那么的恨我或者原谅我,那怕只是那么一点点的原谅、不需要公开于众,我都觉得余生就够了。”


    没等到陈美霖的回信,1月14日,张波再度写信给陈美霖表示,“此时此刻让我想到你们悲痛和难过的心情,我心里深深的感到忏悔、怜悯和悔过,在此由衷的对你以及家人表示真诚的抱歉。”张波还称,希望陈美霖去祭祀孩子时帮他上一炷香,“让我心里也赎赎罪”。


    在1月27日的第三封信中,张波表示,“剩下的时间已不久了,现目前我最渴望就是收到你的回信。”他称,“自从接判回来后,我就不断地做梦和回想跟你和孩子在一起的时光,特别是做梦梦到的画面是多么的幸福美满,后来惊醒后我是多么的后悔、自责,我是多么希望梦是真的,让我一梦不醒该多好。”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张波三封信中忏悔的内容不到1200字。对于他忏悔信中的内容,陈美霖及其家人均表示不予认可,“事情发生这么久了才来忏悔,早前的时候难道就没忏悔么?应该二审开庭在即,他们是想保命或其他目的。”





    陈美霖抖音截图


    陈美霖回信称最好的赎罪是接受一审判决


    几经考虑后,陈美霖还是在今年2月8日给张波写了一封回信。她在信中表示,三封信翻来覆去只说了一件事“希望我原谅你”。“两个孩子离去到一审判决前一年多时间,你和叶诚尘没有任何一封道歉信……现在到了关键的二审,你在短短一个月之内写了三封求原谅的信,你真的是发自内心在求得原谅吗?你和她只是想活。”


    陈美霖回复张波称,“对于你和叶诚尘来说,最真诚的赎罪就是坦然地接受一审判决,静静的死去。对于二审,我只希望你和她都能实事求是地坦白自己的罪行,不遮掩,不推卸,不顶罪……只有自己坦然接受判决死去的才叫赎罪,想尽一切办法拖延时间为苟活、为逃避法律制裁,最后仍然难逃一死的叫懦夫。”


    在回信中,陈美霖表示,“如果像你和叶诚尘这样丧尽天良的行为都不能被判处死刑,那所有的孩子都将不再安全。所有的人伦良知都不再是生而为人最基本的底线。发生在我身上的悲剧不能再重演,不能再让任何一个孩子的母亲、父亲、爷爷奶奶、外婆外公去感受我和我父母现在每日每夜,每分每秒的痛苦和折磨。”


    陈美霖在信的最后对张波表示,“我希望你不要再以任何爱的名义来求得原谅,因为你从来都不是一个好丈夫,不是一个好儿子,更不配做一个父亲……为了两个孩子,我必须看到你们死,不惜任何代价。”


    对于南岸姐弟坠亡案的二审开庭时间,该案的二审承办人2月13日上午告诉澎湃新闻,她不便告知具体的开庭时间。


    重庆市高院宣传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暂时还未收到开庭的消息,如果(业务庭)有开庭安排,到时候及时沟通。


    张波的家人和相关辩护人也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暂时还没收到二审开庭的消息。

    2023-02-14
  • 官方回应城管收走孩子写作业桌子:该商户多次违反门前三包责任

    2月11日,海南三亚市吉阳区一男孩在自家超市门口写作业时,城管上前将桌椅收走。超市店主王女士称只是摆张桌子给孩子写作业,并没乱摆乱放,城管也没有提前告知收桌子。2月13日,吉阳区宣传部回应已核实情况,系该商户多次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并不存在暴力执法行为。(东方网·纵相视频张俊学)

    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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